作者:窗边蜘蛛
当蚂蚁舞蹈跳至最高潮时,方形绢纸和它上面的头发突然消失了。
它们没有被风吹走也不是被撕碎溶解,而是颜色越来越淡,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小虎眼中的黑暗渐浓,他左手多出来的拇指欢快地抖动,渐渐发红,像要滴出血来。
就当他再想做些什么时,就见地面上突然多出来了好几道暗褐色的热茶水!
蚂蚁们无法躲避,被这突如其来的“洪水”裹挟,被冲的七扭八歪,溃不成军。
“小虎,玩蚂蚁呢?掰掰跟你一块玩会儿。”
原来几分钟前,刘永禄自觉已经想好了所有细节,终于记起了眼前还有这么个孩子。
他小时候也爱玩蚂蚁,最得意的就是脱了裤子搞水淹七军。但此时在修道院里呢,总不能当众尿尿吧。
嘿,好在手里还端着半碗茶水,他倒一点没糟践(jin轻声糟蹋),全泼蚂蚁身上了。
“怎么样?好玩吧,你知道蚂蚁洞在哪吗,待会儿咱爷俩再搞点水给他全淹了。”
小虎缓缓抬起头,漆黑如墨的眸子竟也微微颤动,正对上刘永禄不务正业的嬉皮笑脸。
“怎么了?不乐意玩?
孩子多好啊,心善,要不你收拾收拾,咱俩去街上溜溜。”
第13章 腐叶酒吧
艾克赛尔大街上的腐叶酒吧内,中央的一张圆桌,刘永禄和小虎坐在桌子前,桌上摆着几碟甜点一壶热茶。
腐叶酒吧是艾克赛尔镇上最大的酒吧,说是酒吧,也兼具着咖啡厅的作用。
白天时,很多老人都会在酒吧里喝杯咖啡享受安逸时光,到了晚上年轻人又会挤进来纵饮狂欢,可以说腐叶酒吧从来都不缺顾客。
可此时,以刘永禄的桌子为圆心,几十张餐桌空无一人,形成了一个真空带。
仅剩的几桌顾客也都离得老远,匆忙吃着桌上的餐食,意图不言而喻,吃完赶紧走人。
嫩么了这是?刚进来人还挺多的,怎么一会儿功夫都乌央乌央地往外跑呢?外面有人发鸡蛋?
刘永禄坐在那纳闷,他是奔着调查情报来的。
评书里说得好,酒馆客栈里消息最是灵通,所以他第一站就来了腐叶酒吧,但点完吃的还没等他打听消息,人先都走光了。
他可不知道,艾克赛尔这镇子本身就不大,有什么大新闻全镇的人基本都知道。
现在艾克萨尔什么新闻传的最广?“恶魔之子”呗!
所以在他带着小虎进来的一刹那,酒吧里的人都惊惧的看着二人。
五六岁的男孩,黑发黑瞳,最显眼的就是左手有六根手指头,特征都对得上,这不跑还等啥?
“先……先生,您要的甜点……”女招待颤颤巍巍地端着盘子走了过来。
女招待自始至终都盯着手里的盘子,不敢抬起目光。
刘永禄也看得出来,这小女孩是害怕,但她怕嘛呢?哎呦,是不是修女那边把我官方身份暴露了啊,嘿,要不说得入编呢,还是当官美啊。
“放那吧。”刘永禄摆了个康熙微服私访的派头,挑了挑下巴。
他可不知道人家怕的压根不是他,而是坐在他对面,从进来后就一直盯着左手看的小虎。
“你先别走,我问你点事儿。”
“不行,后厨那边……喊我去洗盘子,我有点忙。”女招待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一刻也不敢多待转身就走。
啧,想早来几天调查调查吧,还不给我机会,刘永禄也想得开,不用刀叉直接上手抓,拿起蛋糕就咬了一口。
“吃啊,小虎,点那么多别剩下了。”
小虎也没回话,眼睛依旧停留在左手上,右手拿起了一个奶油卷放进了嘴巴,他咀嚼的很慢,而且每次扭动上下颚的频率都保持一致,就像一台正常运转的机器。
刘永禄吃了两口甜点就在那闭目养神,养着养着他就睡着了,没办法,昨天晚上又对着蛤蟆溜了一晚上活儿,他困啊。
见他睡着,躲在吧台后的几个服务员和阴沉着脸的老板开始了小声议论。
“这孩子……是那个恶魔之子吧。”
“嘘,小声点,六根手指的左手,我之前在丽萨的店里见过他。”
“那这个倒霉蛋是谁?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他。”
“哼,一看就是不开眼的外乡杂种,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
“没人提醒过他吗?”
“我萨曼萨嬷嬷说,恶魔之子有种奇怪的魔力,会让领养人对他产生不知名的好感,无法拒绝他。”
“真的?那我们……不是也死定了?”
“不会,听说他只会对自己的领养人下手,而且死法五花八门,但都让人不寒而栗。”
“你们说,这个家伙会怎么死?”
“谁知道,最好能把恶魔之子领出镇子再死,让他别再回来。”
刘永禄靠在椅子上迷瞪(浅睡)了十几分钟才悠悠转醒,擦擦了嘴角的口水,正看见吧台后面老板阴沉怨毒的目光。
嘛意思?这么看着我,这是有歹意啊。刘永禄下意识赶紧捂了捂口袋,钱包还在。
钱包没丢,他更感觉莫名其妙,你看我?那我也看你。
刘永禄努力摆出一个最凶狠的表情看向老板,手上还做了一个电影里学来的抹脖子动作。
老板吓得一缩脖,这人感觉和以前的领养人有点不一样啊,难道和恶魔之子是一伙的?
坐在那龇牙咧嘴了半天,刘永禄感觉膀胱有点涨,起身要去上厕所,酒吧的厕所不大,门口装了一个两边都能推开的弹簧推门。
刘永禄刚睡醒脑子还有点懵,没注意刚巧也有一个人从门内出来。
俩人谁都没看到谁,刘永禄大跨步往里走,一脚正踩到对方脚面上,艾克赛尔的街道本就泥泞,他这一脚直接给对方的鳄鱼皮皮鞋上踩出一个黑漆漆的大鞋印。
“小杂种,你妈把你从肚子掏出来的时候忘了扯出眼睛吗。”对方恶狠狠地说道。
“踩你鞋?应该踩你嘴!”刘永禄刚和老板对完眼神,心里火儿还在呢,这突然挨了一顿骂也不惯着,直接怼了回去。此时他才看清对面出来的人。
30多岁,大高个儿,身上穿着件棕色皮衣,手上戴着两枚镶嵌着白色象牙的特大号金戒指,往脸上看去,大脸盘子络腮胡,叼着根烟,一脸凶相。
这人名叫修斯.杰拉尔,是镇上的私酒贩子。
摩西萨德不禁酒,但征收高额赋税,这就引发了民间的私酿走私,这玩意儿利润高,但绝对违法,干这一行的基本都是要钱不要命的狠人。
修斯今天有生意要做,早晨去咖啡厅吃个早饭打发时间,刚才刘永禄他们进来时他正蹲厕所拉屎呢,这会儿功夫他方便完了洗手准备出门,正碰上刘永禄!
“好小子,你要乖乖赔礼道歉我还是有可能放过你的,但你要不知好歹的话,看来有必要让你知道知道我是谁了!”
俩人一吵吵,刘永禄觉也醒了,看见来人五大三粗不好对付,他也有点犯怵,但此时气顶到这了,必不可能服软啊。
“我管你是谁呢,是谁我也不尿你啊。
长那么大个子,不会说人话,满嘴炉灰渣滓,我还跟你说,我今儿非得斗斗你。”
修斯眯起眼睛,松了松袖口的口子,在艾克赛尔还没人敢和他这么说话。
“看来不揍你一顿你是学不到乖啊。”
“你动我?你动我一下试试,信不信我抽你。”
刘永禄这边还惦着放几句狠话,没想到对方直接出手了,沙包一样的拳头直接捶了过来。
刘永禄呢?他也不会打架,但起码的自保意识还是有的,两只手挡在胸前攥住了对方冲来的拳头。
可双方的体型差距过大,刘永禄那劲儿哪儿赶得上人家啊,被修斯推着一路往外走。
“砰砰砰!”刘永禄身后的桌椅板凳不知道被撞歪了多少把才停住身子,往旁边一看,正停在自己桌前面,身后就是坐在那看向二人的小虎。
“小虎,没事,掰掰我先让他两手,我怕我下手太重,一巴掌给他打成半身不遂。”刘永禄扭过头还给自己找面子呢。
“你松开,有本事别偷袭,咱俩好好练练。”
我小时候练过摔跤,给你来个跪腿折合乐(一种蒙古摔跤姿势)你可受不了。”
他这边嘴上不饶人,修斯倒是不怕他,但却顺着刘永禄的视线,看见了桌前的小虎!
掰掰什么意思他是不知道,但这孩子他可看清楚了。
五六岁,黑发黑瞳,左手六根手指头,这不就是恶魔之子嘛?两个月的时间,八九条人命!
其中有个死者欠过他钱,他去要账时还亲眼看到了死者的现场。
用惨不忍睹都不足以形容那具尸体,那是他小时在圣女教典上才能看到的地狱画卷。
想到这他心头一颤,手上的力道自然就撤了。
他手上劲儿一松,刘永禄赶紧能从桌子上蹦下来,他刚才都让修斯给怼桌上去了,双脚都离地了。
此时见修斯服软,刘永禄还以为自己的威吓起了作用,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抄起桌子上的茶壶奔着对方脑袋就过去了。
“啪!”茶壶粉碎,修斯也一个踉跄。
“敢跟我碰心气儿!知不知道这片儿sei(二声谁)扛的旗!”刘永禄见一击得手,气焰也上来了,以前上学时学的流氓顺口溜都用上了。
修斯那边呢,倒还好,茶壶里的水早让刘永禄喝光了,酒吧里的茶壶瓷也比较薄,没给他造成什么实质伤害,脑袋稍微懵了下就恢复了过来。
一抹头上的茶水他转身就往酒吧外走,恶魔之子在这,他可不想和这个小孩扯上关系。
但他人刚往外走,后衣领就让人攥住了。
“别走,让你走了吗?”
把我褂子撕成这样,你得赔钱,回来坐着!”刘永禄还不依不饶了。
修斯颤颤巍巍地回头,正对上小虎那双一眨不眨的无神黑眸。
修斯不敢再看,只得低着头选了一把最远的椅子老老实实坐在上面。
“赔钱的事儿待会儿再说,你先回答我几个问题,回答的好咱俩的事儿一笔勾销。
要回答的不好?哼哼……”
刘永禄冷笑着看了眼小虎,那意思是显呗显呗,让孩子看看自己有多威风。
但修斯会错意了,他以为对面这位神经病要让恶魔之子折磨自己呢,赶紧低头回道:
“您问我,只要我知道的一定都告诉您。”
第14章 刘永禄的身份
“你们这镇子,有嘛邪门的事儿?就是那种常理解释不通的,有人装神弄鬼的事儿,你跟我说说。”
刘永禄还挺精,耍了个心眼,他要先提邪教徒,对面顺着他的话头儿胡编乱造,他也没地方核实去,所以他这是个开放式问题,让对方不好编。
“邪门的事儿……”修斯快速地扫了眼桌子心里想,最邪门的事儿不就在你身边坐着嘛。
但他肯定不敢在小虎面前提恶魔之子的事,这不找死嘛,所以他嘴唇嗫嚅了一下才又缓缓开口:
“出了镇子往北走,那边有死骨滩涂,住着一个独眼麦克,他有点问题。”
“独眼麦克?死骨滩涂?介都什么破名字,你不是骗我吧?”刘永禄一边问一边吃着,顺手又给小虎递了一块。
“真的,真的!没骗你,以前鼠疫上游冲下来的死尸都留在那个滩涂,所以就起了这么个名字。”
“那你说说这个独眼麦克有嘛邪门的?”
“他……他好像是沼地的原住民,不是我们这些外来户。
几百年前那场大鼠疫后,沼地几乎就没有活人了,现在的镇民都是后面搬来的,我老家就是考文德郡的。”
“这有嘛新鲜的,人家运气好呗。”
“不,没那么简单,有传闻说这些原住民是在沼泽之神的庇佑下才活下去的,但作为交换那不知名的神祇也给他们身上降下了诅咒。
就是他们生生世世都不能离开沼泽,所以独眼麦克据说从来没进过稍大一点的城镇,他只能生活在死骨滩涂。”
“这倒有点意思……你去过死骨滩涂嘛?”
“没有,很少有人往那里跑,除非是真走投无路的杀人犯,被治安官逼急了才会试图穿越那里,而且据我所知……进入的人一个都没有活着回来。”
“哦,这个独眼麦克出不来,你又没进去过,那你怎么知道他是独眼!你肯定是在骗我!”
刘永禄敏锐地察觉到了修斯话里的漏洞,撸胳膊挽袖子就站了起来,看意思是想动手。
“小虎,你别拦着我啊!背过脸去!我今天非得让他知道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修斯打了个哆嗦!嘴里的话像倒豆子一样赶紧说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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