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永不掉SAN 第10章

作者:窗边蜘蛛

  “我远远见过!远远见过!在死骨滩涂外有条小河,名叫杜鹃河,每次我们和独眼麦克交易时,会把货物放到河边的船上。

  有次我喝醉了误了时间,就隐约看到了对面的人,是个四五十岁的枯瘦男人,独眼,我们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独眼麦克!”

  “哦?你还跟他认识呢?”刘永禄一下子来了兴趣,刚才他还以为修斯说的是听来的乡野传闻,此时才发现这是个直接联系人啊。

  “对……私酒就是从他那来的,我们拿其他物资和他换,因为他的私酒厂在死骨滩涂,所以没治安官敢进去。”

  “啧,那你怎么认识的他?”

  “镇里蜡像馆老板刘易斯和我说的,他是镇里最有权势的人,我贩私酒的利润他也得分去五成!”

  “哦,你下次和独眼麦克交易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今天晚上。”

  “行,那晚上你领我去吧,我去会会他!”

  会会他?修斯心里一抖,忍不住抬头看了眼面前的刘永禄,此时他正一脸得意地抽着烟卷,摸着下巴,一副福尔摩斯在世的表情。

  这人是真活腻了啊,身边带这个恶魔之子,还要闯死骨滩涂。

  “恐怕不行……独眼麦克的规矩是不和我们这些城里人直接打交道,双方有什么需要沟通的直接把留言写到信上,通过小船传输。

  再说,您没有担保人引荐,看上去也不像做生意的人,独眼麦克肯定会怀疑的。”

  “谁说我不像做生意的。”刘永禄此时伏低身子,小声地说:“我是黑社会!”

  “黑社会?您也是混黑帮的?”修斯一脸疑惑。

  “嘘,我们这组织成立好些天了,也想卖那个……私酒,发发财。”

  “哦……”修斯一脸不信,有黑社会出门还带个五六岁孩子的吗,这还不是一般孩子,是恶魔之子,你们这组织是恶魔牵头成立的?

  “所以晚上你带我去,我把我们社团的衣服换上,到时保证你一眼就看出来我是黑社会!”

  “行……吧。”修斯有心不答应,但一抬头正看见小虎那双无神黑眼,赶紧又低下去了,继续开口道:

  “但我顶多给您带到约定的地点,后面和独眼麦克打交道的事我就不参与了……”

  “嗯,行,那你把我褂子赔了,把地址给我留一个就可以走了。”

  ……

  打发走了修斯刘永禄带着小虎又回了修道院。

  他还得为晚上接头做准备呢,这次深入虎穴,他满脑子都是香港警匪电影里的情节。

  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自己这身打扮确实得换一下。这身灰衣灰帽的私家侦探打扮确实不像是贩私酒的,他找露西修女先要了几件不要的修士黑袍,又要了黑红两种颜料。

  想打扮成黑社会衣服和纹身是不能少的,衣服怎么弄呢?黑社会穿啥?

  照着幽游白书里桑原那么整?黑色中山装后面写四个字“唯我独尊”?不行,这不是黑社会,这是小流氓啊。

  有心弄套黑西装,但手里又没钱,就先改件黑袍凑合穿着吧,好歹是黑的,弄大点,显威风。

  刘永禄拿起剪刀对着修士袍就一收拾,白色的领口袖口都剪掉,正面再像衬衫一样对半开个缝,往身上一批,嚯,看着还真有点气势。

  搞定了衣服,下面就是纹身,真纹身他怕疼时间也来不及,就准备用颜料就乎一下。

  但让谁画呢?后背脖子自己也画不到啊,让修女来?

  不好吧,咱得尊重别人宗教信仰不是,男女授受不亲,对了,让小虎来吧,图案也不用太复杂。

  “小虎,在掰掰身上画点画。”

  刘永禄脱了个大光脊量(赤膊上身)穿着条睡裤,把自己随手画的草稿递了过去,有龙,老虎,阎王,夜叉,反正怎么狠就怎么来呗。

  “我就打个样,具体你自己发挥,掰掰我相信你的绘画天份。”

  小虎呢,则还是以前那样,面无表情,眼睛空洞无神,接过刘永禄的颜料和画笔就绕到了他身后,不过刘永禄那张草稿纸他看都没看,随手就扔地上去了。

  午后的房间里,刘永禄坐在床上打着瞌睡,小虎则开始了他的艺术创作。

  一个个古怪晦涩的符号在刘永禄背后出现,有的符号和摩西萨德当地的语言符号相象,有些则让人完全猜不出意思,透露出原始象形文字的古怪风味。

  在刘永禄的脖子和胳膊处,小虎画了一些难以描述的畸形生物,他们的身体结构和现存的任何生物都不同,那是解剖学和进化说都难以解释的扭曲存在。

  黏膜,肺管,触须,倒齿,各种恶心的器官组合在一起,在这些生物身上构筑出一种独特的怪异美感。

  生物们在狭小的身体皮肤上拥挤在一起,彷佛进行着什么庄严的社会化仪式,他们的头皆齐齐望向天空。

  而天空之上则是一个漩涡,一个复杂颤抖的黑色漩涡,漩涡纹到刘永禄脖子上时好似有了生命,静止的黑色漩涡彷佛一直在向中央凝结湮灭,永不停息。

  “逗先生,逗先生,您要的扣子我给您带来了。”是露西修女的敲门声。

  她敲了两下都没人回应,见房门虚掩就推了推门。

  而展现在她眼前的则是一副极具冲击力的画面,一个身材匀称的男人赤裸着上身低头坐在床上,一个五六岁的孩童则用沾满颜料的手抚摸着他的后背。

  “我……我把扣子放到门口了,先走了!”露西修女丢下手里的东西转身就走,并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她曾听闻南边的城里人有一些奇怪癖好,他们不喜欢妙龄少女,反而对小男孩有着特殊的兴趣。

  难道这个豆先生就是这种人?露西修女简直不敢去想,她一转身进了礼拜堂,准备在圣女慈爱的光辉下洗涤灵魂上的污痕。

  不过她这一摔门,倒把刘永禄吵醒了,他晚上在梦中要溜活儿,就总有点睡不够,白天找个时间就打瞌睡,此时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手臂上的图案。

  “嚯,够恶(ne四声)的!你这孩子真有点天赋啊,回头送你去学画画吧,说不定是个小徐悲鸿。”

  他一乱动,小虎他也没法继续画了,后背上那幅古怪的仪式图画还缺了几笔没有画完。

  “就这样吧,晚上我就这一身单刀赴会!”刘永禄洋洋得意,依旧赤裸着上身在房间里来回溜达,意图是把背上的假纹身晾干。

  “小虎,今天晚饭你自个儿在修道院里吃吧,掰掰我要出去忙点事就不带着你了,太危险。”

  说完他揉了揉小虎的脑袋去缝衣服扣子去了。

  ……

  夜晚的沼地中,一个红色的光点一闪一灭。

  正是私酒贩子修斯在红树林里抽着烟,他穿着夹克脚蹬马靴,在背后还藏着一把手枪。

  此时他非常紧张,那位带着恶魔之子的黑社会也许有点来头,但独眼麦克也绝也不好惹,现在他没有别的奢望,只求今夜能保住小命。

  此时他就看见一团黑影在朝自己移动,茂密的树林遮挡住了大部分月光,他远远地看不真切。

  “谁!”修斯紧张地捂向后腰抽出手枪。

  紧接着对面便传来了刘永禄特有的磁性嗓音“别开枪,是我。”

第15章 独眼麦克

  幽暗的沼地内,名为杜鹃河的小溪静静流淌,小溪水很窄,大约也就五六米宽的样子,可小溪两岸的风光却截然不同。

  杜鹃河南岸靠近艾克赛尔,虽然遍布红树林但土地起码还算平整,孩童们平时会到树林里抓些树蛙昆虫,很多养蜂人还在树林里放了不少蜂箱。

  可杜鹃河的北岸则沼泽丛生,土路旁的荒地覆盖着一层暗绿色的青苔,路人如果不慎偏离了道路走了上去很可能陷入某个不知名的沼泽泥淖。

  也没人会踏入这里,这是属于伊美尔家族的地盘,他们据说在这里生活了数百年。

  此时北岸的土路上,一行人走向杜鹃河。

  为首的人举着火把,火把的映照下露出一张爬满铁锈色斑点的瘦脸,最让人值得注意的是他只有一只眼睛,左边的瞎眼处戴着一个皮质眼罩。

  那眼罩呈暗黄色,皱皱巴巴,也不知用什么生物的皮制成的,但却能看出有一个哺乳动物肚脐状的凹陷。

  他身后跟着七八个人,每个人都推着一个独轮车,车上放着一个酒桶,车轮经过了特殊处理,不仅尺寸特大且在外围裹了一层铆钉。

  死骨滩涂土地柔软,马是跑不成的,三两步准会陷进泥地,当地人运送货物大多使用这种特制的独轮车。

  几个人身上都裹着灰色麻袍子,这袍子似乎只有一个尺码,力求让最肥胖的人也能套进去,所以格外宽大。

  队伍里个头比较矮的人袍摆已经拖地了,他却浑不在意,众人走过的稀烂泥地上留下了他们的脚印。

  那脚印很深,很小,不似人的脚印,倒好像某种节肢动物鳌足爬过的痕迹。

  其中一人走过土路时用手轻轻捋了捋路边木架上的铁链,死骨滩涂的土路旁有不少这种木架,都有两米多高,木架上还有用作固定的金属套环和锁链。

  “麦克,下一次的……肉,什么时候来啊,我胃里的神谕已经等不及了。”

  抚摸铁链的人咽了口口水说道。

  “下个火曜日,早来了也没用,享用圣餐的时间改不了。”

  独眼麦克的声音很低沉,但语速极快,中间还夹杂着一些“哒哒哒”的弹舌音。

  “嗯,希望这次的贡品好一点,神谕喜欢嫩肉,神谕不喜欢老硬的骨头。”那人回答道。

  “等你能喝圣酒时就不会计较那么多了。”独眼麦克道。

  “圣酒……什么时候我才能喝到圣酒啊,好期待那一天。”

  说话的人眼睛眯起就像在想象某种琼浆玉液入喉一般。

  “停。”

  老麦克挥了挥手,众人停住了脚步,原来是麦克脚下几只螃蟹正在横穿土路,那些螃蟹和刘永禄那晚马车碾过的花纹一样,只是最后一只却有些不同。

  这是只寄居蟹,他的身体远比同类大,此时背着一个巨大的壳爬在后面。

  火把的映照下壳也染上了一层橘黄的光晕,那是一个还挂着几片腐肉的骷髅头,这寄居蟹竟是生活在人的颅骨里。

  空洞的眼眶鼻骨内窸窸窣窣,好像是寄居蟹的鳌足在里面骚动,又像是一些其他什么东西也藏在里面。

  独眼麦克打开拴在腰部的布口袋,从里面掏出了两根手指丢进了土路旁的草丛,螃蟹们被手指引走,众人才又开始赶路。

  十几分钟后他们走到杜鹃河旁,推着独轮车的人把车上的酒桶放入河岸旁的小船,又解开旁边桩子上的缆绳把河对岸的小船扯了过来。

  这就是他们长期以来和修斯交易物品的办法,大家都把自己的商品放入各自的船内,再等着对方来取。

  “麦克,这次的货物有点沉,是不是那个傻瓜把清单记错了。”

  扯船的人又喊了一人过去帮忙,俩人花了好大力气才把小船拉近河岸。小船不大,也就2米多长,上面盖着一层黑色帆布。

  拉船的人等船靠了岸就去掀布,可他刚把布掀开就见一个人直挺挺地从船内坐了起来!

  这人身上披着一件古怪黑袍,二十来岁,瘦高,裸露在外的肌肤上爬满纹身,甚至还有几条黑线和花纹蔓延到了下颌,那人脸上则挂着莫名其妙的古怪笑意。

  不是别人,正是刘永禄!

  半小时前他和修斯汇合后也了解到了双方的交易方式,便自作聪明地藏进了船内。

  他想的是,隔着一条河谈事,如果人家要是不搭理自己怎么办?自己游过去聊?等自己游过去人家早走没影了,不如自己藏进去,到时不聊也得聊了。

  修斯倒是不管刘永禄准备怎么作死,他早想好了,今天回去后就要逃离艾克赛尔。

  不管是独眼麦克,还是眼前这个恶魔之子的监护人都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俩人分别时刘永禄还要走了修斯的小手枪,他也不会用,但拿在手里起码心里多了层保险。

  此时刘永禄从船内突然诈尸把伊美尔家族几人也吓了一跳,扯帆布的人退出去四五步远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匕首。

  另外几个推独轮车的人也都从身上抽出了刀子。“麦克,什么时候修斯也负责送肉了。”

  抽出匕首的人笑了起来,他的笑容很古怪,不像是发自内心的笑,倒像是身体其他某个器官给脸部下达的命令,僵硬别扭。

  “几位大哥,我是黑社会,想跟各位谈谈私酒买卖!”

  刘永禄想的是,自己先报了名号和目的,对方信或者不信都好继续往下聊,没想到对面站着的这七八位没有对话的意思,只是缓慢的走近自己。

  “嘛意思,要搜身是嘛!我跟你们说,别跟我在这咋咋呼呼的,我还真不怵你们几个,你们是一个个上?还是单挑?”

  刘永禄一看对面来者不善,也一步步地往后退,可退了两步就到河边了,再退就进河了。

  他一边说一边耍狠,一扯扣子把长袍脱了,露出一身的小排骨,把黑色长袍卷了个卷往地上一扔,看意思就是要和眼前人拼命。

  “慢!”

  就当众人要袭向刘永禄时,独眼麦克挥动火把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火光的映衬下他仔细地打量着刘永禄身上的“纹身”。

  “你转过去……我看看。”

  独眼麦克说道。

  “擦,知道怕了?我混西北角的!听说过吗?铃铛阁(gao三声)中学扛旗的!”

  刘永禄也不敢真背过身去,对面几个哥们都直眉瞪眼的,他怕自己一转身再让人把腰子捅穿了。

  所以他就微微侧身,时刻保持警惕,不过即便是这样他背后的那一大片“花绣”依旧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了众人面前。

  “神谕……”

  最开始扯帆布的那人忍不住丢掉了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