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窗边蜘蛛
“你待会儿……”
托肯深呼一口气,用眼睛挑了一下墙角控制室内机关的把手,老管家心领神会,但他却没着急站过去,而是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木盒。
这木盒里有三个凹槽,但却只装着两枚小镜子,有一个凹槽还是空的。
“老爷,今天手下人带回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在萨宾斯森林的观测点并没看到神祇的仆人。”
“所以……这最后一块镜子……”
托肯一把将盒子从老管家手里抢过,又来回走了两趟,才算勉强将情绪平稳下来。
“没关系,召唤星海之主的仆从两枚已经足够了,只是让个蠢货的血脉还留在世上让人多少有点不舒服。”
托肯走向大厅一角的展品柜,其中摆着一个小架子,架子上盖了块红色法兰绒的盖布,盖布下隐约有一个人头大小的球形轮廓。
“等弥撒前去密道里看一下,那个蠢货没道理偏离神谕的安排,八成是哪里出了问题,真是便宜那家伙了。”
托肯奋力用手拍向藏品柜,但手挥到一半才想到大厅之内还有人,他看了眼盖布又望向美狄亚。
此时刘永禄和美狄亚干嘛呢?
俩人正坐在那个小观众席的台阶上聊戏本呢。
刘永禄刚才唱的还挺美,之前在岛上他也唱过这段,但没鼓啊,总觉得差点意思,今天可算过瘾了。
再扭头一看,嚯!更高兴了,自己这段梅花大鼓楞把小闺女给唱哭了。
老先生就曾说过呀,唱这种比较悲的段子有一个境界,叫什么“汉魏六朝以来,操琴者莫不以生悲者为善音,听琴者莫不以能悲为知音”。
介美狄亚算揍是我知音啊!
刘永禄呢,又用从后屁股口袋里掏出来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巾递了过去。
“美狄亚小姐,您为什么哭呢?”
“听你这声音我难受,我想起来一个人来。”
“哦?谁?”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让我称呼他为魅影。”
“那么说这个魅影他也会唱梅花大鼓?”
“他不会……”
刘永禄没敢继续往下问,就怕这位魅影以前是敲盆卖鱼的,刘永禄赶紧把美狄亚搀到一边,搀美狄亚的时候,他就感觉她的体温非常低,走路也是轻飘飘的,和正常人的腿部发力感觉不太一样。
不过这也正常,来之前关于美狄亚的猜想,米莉唐早和他说了。
“那么美狄亚小姐,这位魅影现在在哪呢?之前又……”
刘永禄这边刚想继续往下问,就看到美狄亚的瞳孔忽然开始上下颤抖!这种颤抖绝不来自于其肉体本身,因为不管是抖动的频率还是幅度都非常固定,仿佛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进入了一种自我保护的程序。
一旦她开始寻找其过去的某段回忆,就有一股莫名的力量在阻止她。
刘永禄有种不好的预感,这种保护机制很可能会加速弥撒的进程。
但此刻他起码确定了一个情报,这位魅影应该就是那个面具人,这个面具人才是美狄亚最在意的。
“姐姐,咱要不还是……聊聊戏吧,本子你带了吗,先拿给我看看。”
刘永禄不敢刺激她了,赶紧转移话题,听他说到《黄衣之王》的台本,美狄亚这才平稳了呼吸,她对刚才自己的奇怪反应没做出任何解释,宛如失忆了一般,情绪和语气也恢复到了最初的样子。
“豆先生,这本戏剧只有第一幕,第二幕是缺失的,所以表演第一幕时我也一直有些不得其法。
不知道这本《黄衣之王》我该从哪研究起呢。”
刘永禄在那翻了两下剧本,嗯,上面好些词儿他听那个疯子拉尔德说过,原来根儿在这呢,听美狄亚问到这个问题,刘永禄莞尔一笑:
“啧,有时候你们这些戏剧演员吧,问出来的问题还挺专业。
很多人研究这种戏剧残本,都不知道从哪儿开始。我跟你说啊,研究《黄衣之王》就得从这个黄字儿上下手。”
“从黄字儿入手?”
听刘永禄语出惊人,美狄亚也被勾起了残存的好奇心,她可不是唱了一两年的歌剧,那是四五十年的积累,可以说,各种评论批评流派她都了解,可称得上是摩西萨德戏剧方面的活字典,但没听说过有这么研究戏剧的啊。
“黄衣之王,这四个字儿,之王这都是虚的,你不叫黄衣之王你叫黄衣大王,这有影响吗?”
“没有。”
“对喽,后三字都是虚字,关键就在这个黄上了,你改成黑衣之王,白衣之王,味儿是不是一下子就不对喽。”
“哦……有点道理,但这么研究的话是不是肤浅了一点。”
“嗨,你年纪轻轻的,你哪儿懂这个啊,研究戏剧学术那就得由浅入深啊,你先把黄这个颜色(sai二声)儿搞明白了,你再研究别的。”
刘永禄一边说还一边观察着,托肯那边不知道遇上嘛事儿了,表情挺急,这正是自己和美狄亚私下接触的好机会。
“哦,豆先生,我们先说这个故事背景和黄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了,你看这戏本里写的明白啊,前面写的是‘湖上悬着两个太阳’后边又接了一句‘太阳被哈利湖水吞没’,这说明什么,你知道吗?”
“说明什么?”
“落日啊,只有落日才能歪到水里面去,那我问你落日的余晖是什么颜色的?”
“黄色。”
“对喽,有没有黄?这黄关不关键?”
美狄亚什么感觉?她似懂又似不懂,如果是40年前的美狄亚那肯定直接拿脚踹刘永禄了,但现在不成啊,她现在这副残缺的身体里实际上是有三股力量在争抢撕扯,那位星海之主的混乱意志,美狄亚残缺的灵魂,以及某位不知名神祇的现世投影。
有时候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上一问的是什么。
“哦,那整个故事脉络和黄有关系吗?”
“太有了!这书里写的清楚啊,‘卡尔克萨,令我窒息的恐怖真实。终焉已经到来,我亦大限将至。’连城带人一块儿嗝屁,这在我们那还有种说法,就叫黄了。
比方说吧,有天我在街上遇上一我朋友,我问:你那餐馆干的嫩么样?
我朋友一捂脸来了句,甭提了,黄了!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哦……”
刘永禄这边说,美狄亚那边问,可钢琴前面的托肯一扭头,这啥情况,喊你来聊戏你还真聊啊,但美狄亚现在手里攥着的是《黄衣之王》的台本,他还真不敢过去。
“那豆先生,你看着有这么一场戏,卡米拉问:裙子是蓝色还是绿色?卡西露达回答:绿色,宝贝。
这总没黄了吧。”
“你这个问题问得好,这个这个这个……我问你,你画画,想调一个绿色,怎么调?”
“绿色?蓝色加黄色啊。”
“对喽!是不是有黄?这书里有明黄,也有暗黄,这一句讲的就是暗黄!”
“哦……”
“你就跟我学吧……这里面的学问可深了。学会了以后这黄衣之王的学头就数你了,诶,黄学!”
刘永禄在这撇着大嘴一顿胡说八道,美狄亚在旁边支着耳朵听他瞎编乱造。
他俩在这聊着,钢琴旁边那主仆二人可有点坐不住了,今儿什么情况?待会儿这黄衣之王还唱不唱了,看这意思俩人待会儿能一起上台!
“你赶紧去把盒子收好,这里事儿交给我。”
托肯拿手轰老管家,一边擦拭钢琴一边整理思绪,突然脑筋一转,想到了一种微乎其微的可能……
今天咱就算是上架了,多少还是有点小激动。
四更哈,感谢诸位的捧场,也祝大家今天工作顺利心情愉快。
第82章 鹿和面具
老管家关上了排练室的门,将那个装着镜子的木盒夹在腋下,平静地走向庄园的深处。
他走得很慢,也很小心,木盒里的东西实在太重要了,关系到希普家族三代人的爱恨情仇,他绝不允许纰漏出在自己身上。
越往深处走,庄园里的客人就越稀少。
这也正常,前厅才是客人们玩乐的地方,而有些地方即便他们想闯也是闯不进去的。
这一路上他都没停下来开灯,因为40余年的生活让他对庄园的每一寸土地都无比熟悉,他也没停下来和躲在暗处的那些看门人打招呼,庄园里没人不认识他,尊敬他,他要去哪做什么,都不会有人过问。
而这一切都是拜托肯的爷爷斯蒂福斯所赐,那时自己才十七八岁的年纪吧,呆头呆脑的刚被人推荐来希普家当花匠。
那时的希普庄园比现在还要大,建在萨宾斯森林周边的一处小镇上。
斯蒂福斯少爷当时比自己大几岁,却已然是考尔德郡的风云人物,他相貌英俊,出身名门,又在新纽伦特的学校里出尽风头,整个考尔德郡的少女都为之疯狂。
走在走廊上的老管家轻声叹了口气,脸上也浮现出了虚幻的笑容,仿佛斯蒂福斯少爷的灿烂青春带给他的余晖仍未消逝。
有天斯蒂福斯少爷回来的晚了,是自己给开的门,也不知怎的,那以后自己便成了他的贴身侍从,哎呀呀,真是莫大的荣幸,每天双手沾满泥土傻小子也能出入那些他曾想都不敢想的上流场所。
斯蒂福斯少爷虽然魅力出众,但也有一些小毛病,不过那有怎样,这世界上哪有完美的人,他又不是圣女教典中的圣人。
他喜欢追逐最美好的事物,享受其中的精彩刺激,但不久后又会轻易厌烦。
当时他痴迷一个叫做美狄亚斯的歌剧女演员,她虽然出道没多久,只能在一些小舞台上演出,但所有看过她表演的经理人都说,她肯定是歌舞剧界未来的明星。
而斯蒂福斯少爷就是要摘取这枚最璀璨的启明星。他花招百出,自己当时也没少给他跑腿,那可真有意思,老管家在走廊里站了十几秒,也被自己当时的疯狂逗笑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考尔德郡那一周的头版头条都被斯蒂福斯少爷所占据。
《希普家族的长子,青年才俊斯蒂福斯和明日之星美狄亚斯,童话故事里才有的天作之合》
是的,他成功了,就像过去一样,只要他感兴趣的东西就不可能逃出他的手掌心。
婚礼那天热闹极了,自己当初可是婚礼的马车夫,整个考尔德郡的各路名流都来祝贺,婚礼现场斯蒂福斯还宣布了一个重磅消息。
美狄亚斯不会就此隐退,希普家族还会花大价钱继续支持她的表演之路。
听起来不错是吗?自己当时也是这么认为的,老管家走过一处窗台,轻轻地捻起了一片掉落的花瓣,花瓣离开花苞便已开始枯萎。
多么可惜啊,美好的事物总不能停留在热烈绽放的那一秒,早晚会颓败枯萎。
不知是婚后的哪天,他俩的感情也开始急转直下,这其实也是管家早就预见到的,斯蒂福斯少爷爱的也许不是任何人,他爱的是争夺占有美好事物的那种感觉。
婚后才过了两年,他便又找到了新乐子。
只不过这次他已经有了妻子,美狄亚斯每天以泪洗面,她亲眼看着自己的丈夫每晚把不同的女子带入庄园,却无能为力。
从那以后,戏剧便成了她唯一的依靠,只有在舞台上她才能从神经质的怀疑中解脱出来。
老管家用钥匙拧开了一扇沉重的铁门,那里是他帮现在小少爷存放仪式用品的地方。神秘学者,哎,这也是俩人当初大吵一架最后决裂的原因吧。
老管家俯下身用手摸了摸架子上一个光滑的头盖骨,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怀念。
自己当初刚知道时也吓坏了,看到那些让毛骨悚然的事情,他也终于搞明白了,希普家族那取之不尽的庞大财富从何而来。
但很快自己又冷静了下来,这有什么关系呢?斯蒂福斯少爷总不会把这些骇人的玩意儿用在自己身上吧。
自己可是他那边的人,最可靠的忠仆。
也许在那之前,自己也算是个良心尚存的老实人,但那又怎么样呢?这世界上大部分人还是把人划分成了自己人和外人,而不是好人和坏人。
自己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做的一切都无可厚非。
从那以后,自己就驾着马车带着斯蒂福斯少爷东奔西走,一年多的时间里,摩西萨德各处都留下了他的风流事迹,他似乎停不下来了,越是征服越是不满足,越不满足他就越要去寻找高不可攀的目标。
终于在两年后,自己带着他又回到了起点,考尔德郡。
只是……一件让斯蒂福斯少爷和自己都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美狄亚斯有了外遇。
他们自认做的天衣无缝,但却小看希普家族的势力,他们有很多神秘学者朋友,那些家伙都邪门得很,一般人的那些小秘密根本藏不了多久。
即便美狄亚斯出轨的对象也是一个神秘学者。
斯蒂福斯少爷刚回到庄园三天,美狄亚斯和那人的情报就被摆在少爷桌上。
自己还记得,那天阳光明媚,少爷的手却在发抖,不仅是因为对方只是一个不敢露面的丑八怪,见不得光的臭虫,更是因为美狄亚斯竟还为他生了孩子!
奇耻大辱,这绝对是希普家族的奇耻大辱,少爷把桌子上的水晶鹿角雕像摔得粉碎。
那还是他18岁时母亲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他不在乎美狄亚斯这个人,他在乎自己被践踏在脚下的尊严,希普家族不容玷污的荣誉。
所以,一天美狄亚斯演出时,他巧妙地用了一点禁忌法术,不费吹灰之力便抓出了藏在幕后的奸夫。
斯蒂福斯少爷提出了挑战,神秘学者之间的角斗,这再正常不过了。
只是……如果说混沌是所有神秘学者天生具备的潜质,那那场角斗后发生的事儿,简直就是一场混沌疯狂的血腥暴雨。
今天咱就算是上架了,多少还是有点小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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