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之王的退隐生活 第410章

作者:Lee太白

“嘿,这老小子似乎会些武功,你我亲近亲近!!”

一个身穿锦袍的大汉从远处一跃,一颗炮弹似的往宋鸥笔直飞去。势头惊人,几乎让人怀疑他这一跃竟能跨越十五丈的长空。好在这事果然不可能发生,人力有时而尽,那人在六七丈处便落下,但一点地再度猛奔,往复到第三次,已经到了宋鸥近前。

“哈!吃一拳狠的!”

大汉醋钵似的拳头向后抡圆,一拳杀来,轰的雨粉破碎,半空透出半圈的真空无雨区域,蔚为奇观。一道沉重的劲风也同时压来,拳还未到,宋鸥已觉得此招充满一往无前,势不可挡的势头,强挡不得。

(……是高手来了!)

将两把弯刀持好,隐七露三,严阵以待。宋家家传武功之中亦有刀法,宋鸥习练已久,摆出守式来壁垒森严,刀劲前后连环,换招之时更可衔接反击招数,不失为一招妙着。

岂料这汉子咧嘴一笑,拳头竟然不闪不躲,一拳就轰在了宋鸥的弯刀上面,两下金属响声叮叮连响,两片薄刃没能撑的比两页薄纸更长,俱都断折!

拳头倏忽间杀到宋鸥胸前,眼见一拳便能直取首脑,这有去无回的一拳,却轰在了空气中。回应的手感还有一片虚无。

大汉这一拳使了全身之力,不想没能轰在对手身上,浑身气血震动,好不难受。

宋鸥此时却在六尺之外,吁出一口气:“你们是什么人!竟敢在白王七冠的地头上,打朝廷宝物的主意?”

原来宋鸥常年以来,也尽是在以一个用拳高手为假想敌练功。他自问内力不逊于龙在天那大混蛋,可是一动起手来却还是吃亏。这定是经验与气势的关系。这两方面就不是短时间能学会的了。于是鸟兄灵机一动,至少得想一个脱身之计,以防万一真的被打的时候能用上。

这不是,这一招‘插翅而飞’,正是鸟兄辛勤绝作。以两柄武器为饵,在击中的瞬间轰出相应的内力,借助反震力脱逃出六尺之外。这正是鸟兄这一招插翅而飞的精髓。只是对方竟然用拳头一拳击碎了钢刀,也的确将鸟兄吓得够呛。

那大汉牛高马大,轻轻擦去拳头上的弯刀碎片,脚下也没有靴子。一双黝黑的宽大脚板直接踩在湿滑地面上,动作粗犷豪迈的直与野人无异。见宋鸥这一闪十分巧妙,纵使吃了暗亏,也不歇息,提气又是一拳。

鸟兄见过此人神拳之威,几难抵挡。此时没有工具难以施展插翅而飞之术,竟然陷入惊慌无法动弹。

“你动也不动,作死么!”

听得身后一声雄浑吼声,便见一只铁铸也似的手臂一掌对上了那大汉的一拳,劲力相撞,风声极响,竟成气流,鸟兄几觉站立不稳。

此时庄主一家从厅里出来,被眼前的状况吓得面无人色,庄主见家丁惨死,目眥欲裂:“兀那狗贼!焉敢如此目无王法!老夫要报官!老夫要报官!”

“老庄主!你们怎么出来了,快回去!”

他们才一现身,那些贼人便像是嗅到了鲜血的吸血蝙蝠群涌而至。宋鸥及时赶上保护,但一轮乱刀砍去,人必有失。庄主夫人丧命当场,几个妾侍被抓走,连新入门的那千娇百媚的小美人也被贼人捅了一刀。

庄主悲愤欲绝,想要不顾安全的冲上去。

宋鸥义正辞严的阻止道:“庄主,男子汉大丈夫,绿云盖顶也须面不改色啊!”

说的在情在理,庄主好容易忍下悲痛,吃了这句金玉良言。宋鸥深感理解地抓住他手臂,拉他离开,本还要再劝。

忽然察觉一股劲风狂卷过来,抬头一看竟然是副将回来了。

“洪副将,你……”

“少说废话!”

宋鸥一愣神,洪副将凌厉无俦的一掌斜飞,自下而上印在了庄主身上!

庄主噗地朝天喷血,登时化作滚地葫芦,翻到了一边。落地时身上发出叮当声响,似乎是身上藏有铁器。

宋鸥却没发现,他看得呆起来的时候,洪副将已经化身杀人狂魔,一双铁掌见人就打。庄主的家人化作沙袋,一掌破一个,一个也没放过。

“你、你在干什么?你是名门正派之后,竟然滥杀无辜!”

“无你妈个头!”洪副将双掌旋舞不休,百忙之中回头咆哮道:“这些人全是一伙的!你龟儿子现在还看不出来,我刚才要不打他,那龟孙庄主早就干掉了你了。”

“好眼力!!看拳!”

身后的那大汉紧追不舍,又是刚猛的一拳轰来。洪副将这边深感厌烦,一声龙吟,右手画了个圈,往后缩起,人随身走,朝前猛推!

这一次交手的结果,那大汉整个人腾空而起,在空中大鸟似的翻了个圈子。落地之后仍连连后退。庞大的身躯压的身后众人仓皇躲避,最后劲力消尽,才一屁股坐在地上。

宋鸥没想到刚才那大汉神威凛然不可一世,而洪副将竟然还更胜于他。

“好本事,想不到朝廷之中,竟然还有这样的人才。”

庄主的儿子刚被副将一掌打趴在地上,肩膀在微微抖动,似乎是喘气不匀,受伤奇重的样子,但语气却平静得可怕。

“能以胸膛挨我一掌,还开口说话的……你也算是个人才了。”

他缓缓坐起,全身的肌肉仿佛都在抖动,而且抖动的愈加剧烈。

“你们应该一无所觉才对……敢问,这位副将大人,我们是哪里露了破绽?”

洪副将不屑地道:“我这辈子都在北方长大,对于畏寒之人的反应最是熟悉不过了。刚才风吹进门,宋大人身怀内功尚自觉冷,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可你们竟然全然不觉,若非是来自苦寒之地,不会有这种反应。此其一。我说到有血腥味的时候,你们竟然说庄上今日宰杀牛羊来款待。莫说是我们早下令将士不许吃喝府上饮食,就是以江南饮食习惯,也不该是牛羊为主。除非,这是你脱口而出的真心话。你们是来自于以牛羊肉为主的北疆。你们没发觉吗?我不让宋鸥跟你们待在一起,就是为了防你们的突袭。”

“原来如此,我从未想过,竟然会在这些细枝末节上面透露破绽。真是……真是……真是让我太兴奋了!!”

庄主之子忽地用力一甩,浑身劲力迫出,皮肤、衣裳、骨肢轰然而爆,全身炸的支离破碎。原来这高大的外表竟然是以某种上乘的易容术,和特殊的材料制作而成。除了头部表情需要真人之外,其余的身体部位几可乱真。

宋鸥惊讶道:“原来如此,难怪挨了一掌还能说话。身体竟是假的,他不过是轻伤。”

洪九缓缓道:“你用来易容改装的材料,是人肉?”

“正是如此。”

庄主之子高大的身体炸裂开去,里面露出了一个个子不高的矮小男子。他露出兴奋的笑容,眼睛中眼白极多,而眼黑极少,竟然像是吸食过度**的病人一般,浑身似乎有某种瘾头,需要他一直环抱着身体才能压制住。

“我魍魉,还是第一次被人认出来。请问这位副将,是高姓……大名啊!”

叫做魍魉的矮小男子,说完话的同时如电闪出,手中一把弯刀如风搠至。

“本将军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洪名隆隆,洪隆隆是也!”

化名轰隆隆的洪九,洪二当家,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着,单掌伸出却跟魍魉的匕首以快比快。

魍魉连连施刀要砍在他手背废了他掌功。洪九却抢先翻到上方再落下要抓住魍魉持刀的手。仿佛是儿童嬉戏,在玩一个抢先抓住对方的手的游戏。只是二人动作快如疾风,看都快要看不清楚了。在场有资格玩这游戏的恐怕不超过四个人。

二人越打越快,魍魉的眼睛越来越是可怖,似乎激发了可怕的专注力,盯着二人的手掌出刀,精度竟然越来越高。洪九暗叫不妙,忽然一掌横拍,拍在了魍魉的刀侧。魍魉猝不及防被洪九得手,二人短兵相接一触,身上皆是一震。

洪九心道:这矮子貌不惊人,出手却快,手底下更是硬的吓人。内力修为还要在那傻大个之上。

宋鸥喝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公然攻击朝廷命官,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大汉被洪九的降龙掌所伤,此时才调匀气息,哈哈笑道:“我们从你们出京就跟着了。一路跟着你们走过扬州、镇江、龙城、宜兴、苏州,围着太湖,也转了大半个圈了。竟然没找到半点下手的机会。你们那位大姐可真够狠的。昼夜赶路,风雨无阻,比我们这些当贼的还勤快。这一路紧赶慢赶,我们还好几次跟丢了人。要是在你们到湖州之前不能拦下来,这趟可算是白来了。”

洪九略一心惊。他是最近两天才加入这支队伍的。明非真要他搜查夜罗书和金王孙尸首的下落,他便想到了镇江金银宗总坛上去。可是前不久夜罗堡跟金银宗才有一场恶斗,虽然尽弃前嫌,但毕竟现在还是敏感时期。他便退而求其次,想在前不久才去过金银宗总坛一趟的沈伊人他们口中得知一些消息。就以大罗山二弟子洪九的身份,来找上了沈伊人。

沈伊人听二当家说是明非真的好兄弟,又考虑自己是用人之际,便提出要洪九随行数日,走完最后一程,就将金银宗所见所闻全部告知与他。洪九本来四海为家,大部分时间都是做的老本行——乞丐。能随军行动其实待遇不知道好上了多少,自然是没口的答应。

不过自从洪九一进队伍。每天雨下不停,风刮没完,温度都降了不少。今天不但出来一场豪雨,还一连遇到了这么多高手来劫货,也不知道是不是洪九的倒霉命害的。

洪九是半路入伍的,事前也是在到处调查,这些人从京城开始就跟踪沈伊人他们,而他也没能发现。这伙人的本事当真不小。

宋鸥却是听得黯然,原来一直都是伊人救了大伙。若是刚出京城的时候遇袭,那时候货物堆积,怕是首尾都无法相顾。要不是伊人坚持故布疑阵,昼夜行军,恐怕早就被人得手了。一想到今日之错始于自己,不禁垂头丧气,没精打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