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关于我捡到极道女王这件事 第70章

作者:我是个二货啊

“所以只是不敢,不是不想吗?”诺诺一针见血。

看着路明非的表情从自嘲变成僵硬。

“那两个女孩子你到底喜欢哪一个?”

“不是我,是我的朋友。而且我怎么记得你不是来帮我解答这个问题的吗?”

路明非试图把话题拽回正轨,拽了两下发现缰绳早就断了。

诺诺做出一个无所谓的表情。她往后靠进椅背里,双手枕在脑后,翘起二郎腿,红发从椅背上垂下来像一道被月光照亮的瀑布。

女孩穿着一件宽松的深灰色卫衣,袖口挽到手肘,领口露出锁骨的轮廓和一小截黑色吊带。

她的美很是随性,带着棱角、似乎在和这个世界说随便吧,你开心就好。

“混血种家族里,一个家主有复数配偶的事情并不罕见。我见过的老东西们,大多不止一个伴侣,所以你无需在意这个。”

“这种关系和爱情无关吧。”

“我看你的表情,你自己都不信这种算爱情,更不用说她们了。”

诺诺表情一僵,嘴里的口香糖忘了嚼。短暂的沉默在键盘散热风扇的嗡嗡低鸣中显得格外漫长。

“是不是爱情很重要吗?”

路明非笑了,“所以啊,大姐,你自己都不懂爱,又何谈教我?”

诺诺把目光从窗外收回来,盯着他看了片刻,嘴角重新翘起来。“你不是说,是你的朋友吗?”

这下轮到路明非脸色一僵了。他张了张嘴,试图把刚才说秃噜嘴的我的朋友往回捡,但诺诺那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分明在说,你那个朋友姓路名明非。

“要不我们还是换个话题吧?我看你也不像是懂爱的样子。”

路明非急中生智,选择了转移火力的战术。

诺诺眼角抽动,“你觉得我很好看懂?”

路明非挠挠头,很诚恳地说:“很好看懂不至于,但确实也不是很难。你看起来原生家庭不是很好很缺爱的样子。”

路某人在高天原当了两个月牛郎,别的本事不好说,看客人脸色这项技能是被座头鲸用竹刀——不对,是用业绩表逼出来的。

那些一个人来喝闷酒的客人,那些对牛郎爱答不理却赖到打烊的客人,那些出手阔绰但眼神空洞的客人,十有八九都是缺爱的。

诺诺看他的眼神里没有所谓的空洞,但她浑身上下都贴着一层无所谓的铠甲,铠甲越厚,里面的人越怕受伤。

岂有此理,诺诺闻言勃然大怒!

从来只有她看透别人的份,哪有别人看懂她!她是秘党新生代侧写能力最强的混血种,连昂热那种活了一个世纪的老狐狸,诺诺都能从他的沉默里读出老人不想说出口的话,看懂人是她天生的能力。

现在这个衰仔牛郎居然说能看懂她,还说她缺爱!

路明非接着说:“你看起来似乎不相信什么是爱,只是相信利益交换之类的东西。”

诺诺的表情愈发不对了,路明非赶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开始满嘴跑火车。

“当然,当然不是说你不好啊,我是在夸你独立,独立你懂吧。要不要来喝杯酒?我们店最近打八折,搞买一送一……不好意思,职业病犯了。”

说完他自己都想给自己一拳。刚才那番话是他真心实意的判断,但职业病犯起来挡都挡不住,把真心话和推销话术搅成了一锅粥。

“没意思。”诺诺黑着脸起身,椅子腿在地板上刮出一声闷响。

她推开房门走了出去,没有摔门,只是把门合上,把额头抵在冰凉的门板上。

侧写告诉她,路明非刚才叽里咕噜说的那一堆话全是诚心实意的真心话,每一句都是!

他说她缺爱,是真的觉得她缺;他说她不懂爱,因为他自己正在被这个问题困扰,所以认出了同类。

路明非真的是这么想的,诺诺感觉有些发闷。

如果说爱别人是一种超能力的话,那她十来岁的时候就已经失去那种能力了。

不过路明非的表情比自己更好的懂,他不敢选,因为他怕选了一个,另一个就会从他的生活里消失。

患得患失,人之常情,不知道在自己怂恿过后他会怎么选……亦或者真的全都要……

走廊里很安静,感应灯在她头顶亮着,把她红色的长发照得像一滩被月光浸透的墨。有爱人的能力也没什么好的,诺诺想。

“还有,你为什么在这里。”诺诺把额头从门上抬起来,望着走廊旁边靠墙站着的另一个人。楚梓涵站姿笔直,如同生长在狂雹中依旧挺拔的竹子。

“只是路过。”楚梓涵淡淡地说。

路明非感觉自己好像是说错话了。唔,好吧,其实她也没那么好懂,自己能看出来,大概也是因为在过去自己也是个缺爱的孩子吧。

那个家伙一看就很缺爱,不过和自己不一样的是,自己一直想要得到爱,无论爱的来源来自于何方、来自于谁。

从叔叔偶尔多给他夹的一块红烧肉,到陈雯雯邀请他加入文学社,再到源稚笙在四叠半房间里说晚上在家等你吃饭——每一份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像他这样的小麻雀会在寒冷的冬天把每一份温暖衔进自己的屋里,用来保护自己。

但诺诺好像不一样,她似乎不喜欢把东西捡进窝里,她把窝整个拆了,然后对自己说反正我也用不着。

诶,老实说现在的话题跟一开始比起来是不是偏得有点太多了。大姐你能力不行啊,号称要帮我解决情感问题,结果聊着聊着变成了我对你进行心理侧写。

路明非摇了摇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从脑子里晃出去。

电脑屏幕上老唐在他们俩聊天的时候哒哒哒哒打了不少字。路明非瞅了一下,大概意思是说过段时间有一个单子在国内,刚好可以顺路来找他玩,问明非乐不乐意接待,顺便大伙奔个现什么的。路明非的嘴角翘起来,敲了个“可以可以可以”,又加了个“当然有时间”。

老唐,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他最好网友的bro,从星际到吹牛,从骂娘到聊人生,隔着太平洋和十二小时时差都从来没有让他的话掉在地上过。从发言风格来看,满嘴跑火车,动不动就开黄腔,吹牛不打草稿,赢了就嘚瑟输了就耍赖,怎么看都是一位住在美国的抠脚大汉。

他已经能想象到那个画面了:某个胡子拉碴的华裔大哥拎着一塑料袋薯片和可乐,站在机场到达口朝他挥手,嘴里喊着“明非你小子比照片上还衰”。

这么想着,路明非敲键盘的手指都变轻了。

对了对了,差点忘记正事。

路明非掏出校长送的那只手机,屏幕在掌心里亮起来又暗下去,暗下去又被他按亮。

通讯录里存着两个名字,一个是源稚女,一个是犬山贺。

老爷子的号码他打算明天白天再打,顺便问问他有没有在道场里继续拿竹刀殴打新来的学员。

但源稚女的名字就在第一个,每次屏幕亮起来,那个名字就安安静静地躺在最上面,等着他按下去。

要不先发个短信。

“在吗?”

他打完这两个字,拇指悬在发送键上方犹豫了好一会儿。

按下发送之后他立刻把屏幕扣在桌上,好像扣过去就能假装这条短信跟自己没关系,等了片刻才翻过来看。屏幕上的对话框里只有他发出的那两个字,没有已读回执,也没有正在输入的省略号。

她大概睡了,毕竟现在是凌晨。路明非把手机放在床头,翻了个身。

第二天早晨,路明非还准备睡个懒觉,就听到了敲门声。

他把被子往头上一蒙,翻了个身继续睡。敲门声不疾不徐地响了第三次,路明非睁开一只眼睛,从被子里探出头,睡眼惺忪地踩着酒店的一次性拖鞋跑到门口。

拉开门,穿戴整齐的校长站在走廊里,银白色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深灰色三件套西装,领带打得端正,胸口口袋里露出一小截暗红色的口袋巾,手里还拄着一根乌木手杖。和昨晚从直升机上走下来时相比,此刻的校长更像一柄被擦得锃亮的旧式军刀。

“校……校长?”

路明非穿着凌乱的睡衣,头发翘得像刚从鸡窝里爬出来。

“一日之计在于晨啊,明非。或许半个小时后,你就穿戴整齐表示已经准备好接受一点小小的惊喜了。”

老绅士微笑着说。

“啊,当然当然。”路明非手忙脚乱地把睡衣领口往下拉了拉,仿佛这样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更正式一些。

半小时后,他被带到了酒店附近的私人机场。停机坪上停着一架湾流G650,流线型的机身被晨光镀上一层淡金色的光膜,随时准备破空而去的银色巨鸟,机尾高高扬起。

路明非只在杂志封面上见过这种飞机,他知道它的价格后面跟着一长串零,足够把高天原整栋楼买下来再翻修三遍。

路明非大惊,却不敢相信。

校长说今天要送他第二件礼物,总不能是这架飞机吧。绝对不能收!

老绅士笑着邀请路明非、楚梓涵和诺诺登上舷梯。

诺诺过了一夜依旧黑着一张脸。

看来这不是礼物,路明非这才松了一口气。

但校长今天的行程显然不止是带他们参观停机坪,他拄着手杖走进机舱,走向某个已经安排好的舞台。

不过一会之后,路明非就见到了真正的礼物,校长递过一个托盘,深蓝色的天鹅绒衬布上躺着一把银色的左轮手枪。

转轮边缘錾刻着藤蔓纹路,那些纹路在光线下会微微流动,仿佛有生命正在金属表面下缓慢呼吸。

握柄是深褐色的胡桃木,被经年累月的枪油养出了一层哑光的包浆,和枪身之间没有任何接缝,似乎它天生就是从那块银色里长出来的。

“送你的小礼物,一把炼金武器,上面附着了活灵,试一试。”

昂热把手杖靠在座椅扶手旁,双手交叠压在手杖顶端。

“对一般混血种来说,拥有活灵的炼金武器不是很好驾驭,但你不会遇到这个问题。”

路明非伸出手触碰枪身,他感觉到某个弱小而温和的东西。

有什么活物在金属深处翻了个身,打了个哈欠。路明非下意识地握紧了枪柄,小东西便安静下来,温顺地贴着他的虎口,仿佛一只刚被领回家的猫在用脑袋蹭他的手腕。

小家伙亲昵在他意识边缘蹭了一下,便退了回去。

“是镰鼬。”路明非脱口而出。这把枪里住着一只镰鼬,和他在极乐馆用过的那个言灵同根同源。它听到了他的心跳,便醒了。

昂热点了点头。

“我从一个自称为西部第一快枪手的朋友那里要来的。它也能发射一些大威力的炼金子弹,我想你会喜欢。”

校长微微一笑,大概那个朋友并不完全自愿。

“我确实很喜欢这个能力,很好用。”

“当年你高祖父用的也是左轮,言灵也是镰鼬。我见你的第一面就知道你大概会是和他一样的神枪手。”

昂热把手杖换到左手,右手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待会你就有机会试枪了。”

“啊?”

昂热的目光扫过面前三位年轻人,语气从慈祥长辈切换回了学院校长该有的调子。“楚梓涵,你的导师应该和你说过他是碰巧来到中国的吧?”

楚梓涵点点头,“有任务。”

她一直在想施耐德教授说的屠龙到底是指什么,施耐德教授并没有在昨晚狩猎五代种的行动中出现。

“没错,我来到这里也不仅仅是为了欢迎你们这些优秀的年轻人。学院发现了一只复活的青铜与火一脉三代种。”

“和你们两个之前见识过的五代种不同,它是真正残暴的古代龙类。杀掉它,才是我们此行的主要目的。”

残暴的古代龙类?五代种邵南音能在窄巷里把整辆机车砸上重卡车顶,撕下自己双翼当刀使,跟程霜繁对劈几十回合。

而三代种比五代种高了整整两个位阶。路明非不是很清楚这个残暴具体指什么。

是杀了很多人吗?莫非是制造了连环杀人案,所以学院才派出校长亲自出马?

接下来路明非才知道,他想的一切还是太简单了。

他们下了飞机,被带进一栋临时征用的废弃厂房,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和说不清是腐烂还是烧焦的气味。

厂房深处有一间隔离室,厚重的玻璃后面,一个人躺在床上。

那人身上长满了带有鳞片的蛆虫一样的东西,那些东西是从他体内长出来的,鳞片分泌着黏稠的半透明液体,在日光灯下泛着恶心的油光。

那些鳞蛆正缓慢地蠕动,带有鳞片的的蛆虫状生物密密麻麻地附着在他失去弹性的皮肤上,每一只都有拇指大小,拖着细长的尾,钻进毛孔,又从另一个伤口钻出来。

受害者整个人被这些东西裹成了一件蠕动的鳞衣,连眼睛和嘴巴都被覆盖得只剩下几个黑色的孔洞,只有胸口还在微弱地起伏。

空气中弥漫着腐败的甜味和深海淤泥般的腥气。

那人的喉咙里发出完全不似人类的呻吟。他的手指保持着抓握的姿势,指甲盖下面也钻出了细小的鳞片,把他的指甲一片一片从甲床上顶翻。他还活着,但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这个可怜的家伙是三代种龙类炼金术的实验品。我们发现他时,他已经被改造成了这样,他还活着,但正在被那些蛆虫从内部缓慢吞噬。”昂热站在路明非身后解释。

路明非垂在身侧的左手不自觉握紧了左轮,镰鼬的领域自动扩展开来。他听见了,那些蛆虫在皮下钻探时的沙沙声,如一千只蚂蚁同时在他的耳膜上爬。

他还听见了那个人的心跳,脏器的微弱跳动被无数蠕动的声音包裹着。

路明非意识到,这个人还活着。这个被鳞片和蛆虫裹成一件蠕动鳞衣的人,还能感觉到那些东西在啃他的内脏。

路明非想起邵南琴哭着说妹妹只是想活着罢了,想起邵南音那双倔强的金色瞳孔,想起自己蹲在松林里对她们说“你们走吧”。

他以为龙类就是那样的,有感情,会害怕,但眼前这个东西告诉他,那不是全部。

“所以我们怎么开展屠龙?”路明非问。

他的左手握紧银色左轮。

昂热还没来得及回答,一个风风火火的身影突然从帐篷外闯了进来,一头撞进路明非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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