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小姐必不可能成为败犬! 第213章

作者:五月不行

  灰发青年的声音很平静。

  “我问的是真名。”

  诺顿皱了一下眉,短暂地翻检记忆。

  “格雷,卢西安·格雷……灰色的……”

  “这就够了。”

  诺顿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但楼梯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近,雷斯垂德的嗓门已经近到能分辨出每一个字了,所以来不及想了。

  “华生,这是你逼我的!记住,是你逼我的!我本来可以一辈子干干净净的!你也可以好好活的!”

  诺顿做了最后的决定。

  “和我一起去死吧!”

  然后,什么都没有发生。

  没有子弹射出。

  但故事并没有在这里结束。

  因为这把枪被人动过手脚,所以下一瞬间,枪炸了。

  事后,卢西安短暂地接受了以雷斯垂德为首的苏格兰场的询问。

  大致内容就是自己明白对方是X,因此打算来询问一番,结果诺顿恼羞成怒想要杀死自己,之后便是众人看到的场景。

  对此,诺顿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的喉部被手枪爆炸带来的金属碎片刺穿,造成了终生声带损伤;枪自爆产生的冲击波击穿了鼓膜,甚至大腿也被最大的两块碎片嵌入了进去。

  一个靠说话杀人的人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一双从未沾过血的手终于沾上了自己的血。

  一对用来倾听别人痛苦的耳朵,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帷幕就此落下。

  随后,灰发青年转身走进了房间。经过诺顿身边的时候,他没有看他,也没有停。

  走廊的灯光从壁灯里漏出来,暖黄色的,一格一格地铺在地毯上,像是有人在前面一盏一盏地把灯点亮。

  夏洛特·福尔摩斯靠在门口的门框上,嘴里叼着一根草莓棒棒糖。

  “枪走火了。”卢西安说道。

  “我知道。”夏洛特说道。

  “我没事。”

  “我看到了。”

  然后银发少女转身就走了。青蓝色眼睛在门廊的灯光里微微眯了一下。

  她当然知道那不是枪走火,也什么都知道。

  但什么都没有问。

  “金鱼。”

  “嗯?”

  “那根棒棒糖是我的。”

  “我知道。”

  “吃完要还。”

  “棒棒糖怎么还?”

  夏洛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月光在她走过的地方一格一格地亮起来,又在走过之后一格一格地暗下去,像是光也在跟着她走。走了几步之后,围巾的一角被风从肩上吹起来。

  卢西安跟上去。

  彼此的脚步声交错着,一前一后,像是两个人的心跳错开了半拍,却恰好合成了一个完整的节奏。

  手从身后伸过去。

  月光照在两个人身上,世界安静得只剩下指尖和皮肤之间那一点温度的交换。

  少女和平时一样,没有动,也没有躲。

  草莓味的棒棒糖在嘴里转了一圈。

  甜。

  宁静的月夜看起来这样好看,大概不是因为月亮,是因为无论哪一个瞬间,走在前面的人的影子里都有走在后面的人的轮廓,而走在后面的人的脚步里都有走在前面的人的节拍。

  两个人走过了报摊,走过了面包店,走过了那家总是在打烊前把没卖完的牛角面包摆在橱窗里的小铺子。

  橱窗里有灯,暖黄色的,照着玻璃上两个人模模糊糊的倒影。

  “你今天出门之前有没有吃晚饭?”

  “这个问题和案件无关。”

  “我问的不是案件。”

  “那和什么有关?”

  “和你有关。”

  夏洛特嘴里的棒棒糖转速加快了。

  “吃了。”

  “棒棒糖?”

  “我就知道。”

  两个人继续走。

  月光从屋顶上方照下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长到影子的脚尖已经走到了下一盏煤气灯底下,但影子的主人还在上一盏灯和下一盏灯之间的那段暗里。

  这段暗不是真的暗。

  月光在。

  煤气灯的余光在。

  街角转弯处某户人家窗帘缝里透出来的壁炉光在。

  全都不够亮,但全都在。

  “夏洛特。”

  “什么。”

  “你有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

  灰发青年看了一眼天上的月亮,然后低头看了一眼路面上两个人并排的影子。

  今晚的月亮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

  和昨天一样。

  和明天也会一样。

  不过若是两人并肩而行……

  “即使是再昏暗的街道,月亮也每天都在照。”

  夏洛特把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看了一眼。

  在月光下看不太清楚是什么颜色的,草莓味的红色和月光的银白色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说不上来的微微发亮的粉。

  “……月亮是地球的卫星,围绕地球公转,因此每天都存在于可观测范围内,这是常识。”

  贝克街还有两条街。

  不远。

  但也不用太快到。

  这段路终将会结束,但走过这段路共同度过的时间既不会消失,也不会褪色。

  终将会变成永恒的月。

  时间稍早之前。

  俱乐部对面的钟楼屋顶上,风比地面大得多。

  莫兰蹲了四十分钟了。

  不是问题。

  职业生涯里蹲过的最长记录是十九个小时。

  在加尔各答的雨季,蹲在一棵菩提树上等一只孟加拉虎。蚂蟥爬满了小腿,最后老虎没来,来了一条眼镜蛇。莫兰一枪把蛇打了,然后继续等虎。

  相比之下,伦敦的屋顶简直是度假。

  然后,屋顶的另一端传来一个声音。

  莫兰以六十二年来最快的速度把狙击枪塞回皮箱,从口袋里掏出一副便携望远镜举到眼前。

  “哟。”

  海德从钟楼的另一侧翻上来,金色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然后看到了莫兰。

  两个人同时愣了一下。

  “帕丁顿街的老东……先生。”海德先开口了。

  “扛人的年轻人。”莫兰回了一句。

  海德往屋顶边缘走了几步,往下看了一眼俱乐部的方向,然后很自然地在莫兰旁边蹲了下来。

  “老先生这个点在屋顶上看风景?”

  “失眠。”

  “失眠爬屋顶?”

  “高处空气好,有助于入睡。”

  海德目光落在莫兰手边那个黑色皮革手提箱上。

  箱子的形状不太像装望远镜的。

  但海德什么都没说。

  他一个人半夜爬上别人家的屋顶,实在不好解释。

  要是被追问起来,他大概只能说是出来散步。

  可散步散到屋顶上,跟失眠出来看风景比起来,可信度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

  两个心知肚明的人,默契地选择了心照不宣。

  “老先生在看哪栋楼?”海德开口问道。

  “斯泰尔斯俱乐部。”莫兰如实回答。

  反正望远镜对着的方向,谁都能看见。

  “听说那边最近不太平。”

  “确实不太平。”海德也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我也是听说的。”

  “你也来看热闹?”

  “路过。”

  “路过屋顶?”

  “高处视野好,看得远。”

  莫兰嘴角微微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