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韦拾伍
他虽然杀人不眨眼,但行事却秉承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对岳斯的观感不错,想要给这个不自量力的书生一个教训,让他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不要对自己的实力有什么不应该的自信,这样才能在江湖上更好地活下去。
说罢,剑客就要起身向着凉亭外走去,而岳斯抬手阻止了他:“别那么麻烦,我们两个只是比试一场,知道个拳脚高低就行了,这凉亭中方寸之间就可以了,何必大开大合呢?而且外面下着大雨,我也不想自己身上淋湿,缺医少药没人照顾,很难受的。”
“也好。”剑客仔细想了一下,发现岳斯这话也有道理,自己痴心于剑,渴望着天下第一的名头,已经人到中年,却连家室妻小都无,孑然一身,不胜可怜,好不凄凉。
剑客和岳斯起身站好,分立凉亭两侧,宁采臣见状急忙缩到一角,下一刻,剑客的周身便被剑光笼罩,岳斯手中长剑绽开无数朵剑花,每一朵都覆盖着剑客身上的要害,却又未伤到对方分毫。
那剑客额头冷汗直冒,虽然岳斯的剑术没有斗转开合,但仅眼前的这一手,已然要超过他不少,甚至他连出剑的机会都没有彼其娘之,这小子真人不露相,竟然扮猪吃老虎。
末了,岳斯收剑入鞘,对那剑客拱手说到:“请了。”
那剑客矗立许久,才冷哼一声说到:“哼,竟然是我有眼不识泰山,阁下应当是玄门中人,学的是仙家武功,当然要胜过我学的凡俗武学呵,那燕赤霞的武功当初和我不过是伯仲之间,但他走了狗屎运,得到了玄门传承和佛家秘典,虽然是自行领悟,但却一直压着我打。”
“我不服输,才一次又一次找他较量,每一次和他交手虽然都会落败,但我的剑法武功每一次通过苦练之后都会上涨,等到有一天,我会超过燕赤霞,夺得天下第一剑客的名头。”
岳斯叹到:“为什么你们都有这种想法呢,认为靠着勤学苦练就能超过人家有天赋有传承的人,你勤学苦练的时候,对方也在勤学苦练,都在进步,人家进步的幅度还比你大,你这要怎么赢,而且人家把你打败了,还说你最近实力退步了之类的话奚落你,在你身上各种找理由人家打赢了,不就是说什么就是什么,说你戾气重,求胜心切之类,你只能听着不能反驳。”
“这种错误的想法就和就和员工以为自己努力加班,就能攒下足够的钱自己创业当老板,殊不知你越加努力,你的老板从你身上拿走钱财的就更多,搞生产的永远玩不过人家搞剥削的,你一个打工仔只是老板手中的生产工具,就和搞外卖的永远搞不过人家玩平台的一样。”
“而且人家当老板的还会写书,阐述他的成功学理论,说员工不够努力之类的云云,就好像给人当佃农打长工的,最后能当上大地主一样。”
对于岳斯的话,那剑客和宁采臣都只听懂了一半,但依然能够听出岳斯话语中的那股怨气。
见气氛尴尬,宁采臣提起胆气,缓和气氛地说到:“兄台,原来你是玄门中人,那一定能掐会算喽,能不能替我算一下我这趟顺不顺利,我请你吃饭。”
岳斯摇头:“我不是什么玄门中人,你们误会了,而且我如果真的能掐会算的话,就不需要东奔西跑,到处问询我的那把刀的下落了,还跑到这郭北县碰运气了。”
“不过呢,我倒是可以给你们一个忠告,在关键的时候可以保住你们的性命。”
接着,岳斯看向剑客:“还未请教?”
“叫我夏侯就好了。”夏侯剑客说到:“不知道你这书生要给莪什么忠告?”
“夏侯我送你一句,中年戒之在色,紧记这一句,时时念叨并且依照此言行事,能够让你躲过一劫,不至于浪费了大好性命。”
岳斯对夏侯叮嘱了一句,然后对宁采臣说到:“宁兄,我也送你一句,少年戒之在色,不要被美色误事,有性命之忧,进而爱而不得,生而别离,死难相遇,霉运缠身,牢狱之灾。”
“怎么他只有性命之忧,我这里有这么多倒霉的事情要遭遇,经过了那么多的事情,我恐怕连个完整尸首都找不到了。”宁采臣嘟囔着岳斯给他的告诫,最后说到:“兄台,你不是说你不会掐算卜卦嘛,怎么看你的样子,那么笃定我们会因为女色而遭遇不测。”
岳斯双手一摊:“我这只是给你们的忠告,就像孔夫子的警示格言一样,话说在这里,信与不信,遵守不遵守全看你们自己了,总之就是一个字,那就是戒色。”
夏侯剑客听出岳斯话里推脱的意思,但是满肚的疑问让想要开口询问。
“雨停了,我先走一步,到了郭北县咱们再碰头。”这场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岳斯没给凉亭中的两个人反应的时间,背上箱笼,大步走去。
而宁采臣没忘了夏侯剑客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连忙背起箱笼,拿起雨伞追着岳斯而去,为了不让夏侯剑客瞧出他怕了,呼喊着说到:“兄台,你的伞!”
岳斯瞧出了宁采臣的怂,也没有点破,笑着收了伞,放慢了脚步让宁采臣能够跟上,一齐进入到了郭北县中,到了城中,两个人暂时告别,岳斯去找客栈下榻,宁采臣去收账。
只是到了客栈门口,岳斯一摸口袋,却只掏出一摞铜板来,除此之外再也掏不出什么银两,这才笑到:“我差点忘了,我没钱了。”
山村的那次,原本是可以得到一些酬劳的,但是岳斯忙着封神祭祀,把这茬给忘了,陈姓侠客和初七十五两师徒见岳斯这个高人不计较名利,也没提这件事,除了混了大半个月的好饭好菜,一无所获。
后来岳斯身上穿了甲,那些江湖人和山贼路霸不敢找他霉头,这导致岳斯短了钱财的来源,没办法靠着反杀那些强人来获得贼脏来补充活动资金。
当初卖刀的那十几两银子被他大手大脚地花光了,剩下的这一摞铜钱还是当初来到这个世界时,遇到的那第一伙儿不开眼的家伙身上搜刮来的。
“早知道就不那么爽快地离开了,等那夏侯剑客走人了,把那几具尸体给摸了”
“要不然现在就开张?听那店小二说,郭北县吏治崩溃不,干脆是没有吏治,当街杀人,抢劫偷盗都是常有的事情,不如我现在就宰上一两个人,拿了他们的银钱,让我好好地过上一夜?”
这么想着,岳斯将目光投向了路上随处可见的江湖人和刀客,那些人正拿着一摞一摞的通缉令拉着路人对照面目,如果有长得相像的,就要扭送官府,赚取赏银。
而现在,被岳斯别有企图的目光一瞪,那些人白日里打了个冷颤,好像遇到了顶恐怖的事情,似乎是被食人猛兽盯上了,虽然不清楚其中缘由,急急忙忙地离开这条街道,躲到岳斯没法直接看到的地方去了。
见那些江湖人作鸟兽散,岳斯只好把做那无本买卖的想法收敛,见到路边有个卖菜的偶尔用余光打量着自己,便上前问道:新
“这位请了,请问附近哪里有可以投宿的地方,也就是不要钱的那种去处。”
只是那个买卖家好像没瞧见岳斯这个人,没听到他说话一样,收拾整理着自己摊位上的青菜,一边打量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一边吆喝着,招揽着生意。
岳斯见状,弯腰挑挑拣拣,选了一捆看起来品相比较好的青菜,问道:“这捆菜,多少钱。”
这个时候那摊主才热情地对岳斯报出了价格,等到岳斯痛快地付钱之后,仿佛刚听到岳斯此前的话一样,说到:“你是外地来的吗?”
“是的,途径贵宝地,身上短了银两,客栈是住不起了,想要找个不花钱的住处留宿一宿。”岳斯笑吟吟地说到。
伸手不打笑脸人,并且岳斯还光顾了他的生意,那卖菜的说到:“出了郭北县,向东走个三里半,有座寺庙,叫做兰若寺的去处,以前也是个香火鼎盛的大寺,不知道从那一年开始就荒废了起来,已经很少有人去了,多年风吹雨打的破败了许多,但是以前盖寺庙的时候用的都是好砖好瓦好木料,现在应该收拾收拾还能住人,你如果不挑剔的话,去那里将就一晚上也是可以的。”
问清了去处,岳斯将那捆青菜装进了箱笼当中,又转头离开了郭北县,逆着来时的路走了一段,便折向了兰若寺的方向走去。
而那菜摊旁边摆摊的人对那卖菜的说到:“你这人,那书生向你问询住处,还买了你一捆菜让你开了开章,你偏偏欺负他一个外地来的,给他指去那兰若寺,那地方闹鬼不说,多少人去了那里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你这不是存心害人家吗?”
那卖菜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混不吝地的说到:“他要找不花钱的住处,你看看这周边,除了兰若寺,哪里是不要钱的,你要是心善,就把他引你家里去,反正我是不管。”
“并且他只是买了我一捆青菜,左右不过几文钱的买卖,这点买卖情分就这么多了,如果是个人买我一捆青菜我就要管他这,管他那,我这生意还做不做了,全天下人的事我都要管。”
“而且你心善,我给他指出那兰若寺的去处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他那不是个好地方,在旁边笑着看热闹。”
卖菜的一通言语,把旁边摆摊说得没话,然后掏出岳斯付给他的钱,仔细地数了起来,然后感觉手感不对,轻声“啊”了一声,便举起一枚铜板凑到了眼前,对着光照看了起来。
那铜板上的文字是错误的,中间还有道裂缝,仔细看来,竟然是用浆糊黏连起来的两枚半边的铜板,这钱无论如何是花不出去的,除非把这铜钱融化了做香炉之类的,但他小门小户的有那必要吗?
这铜板是当初岳斯卖刀的时候,那江湖刀客拿阿弥陀佛禅刀试刀用的那一摞铜钱,掉在地上的那一半岳斯没捡,桌子上的这一半被他收了起来,见到那卖菜的把自己一个“文弱书生”指向兰若寺那等凶险去处,便用这半边铜板替换了原本的好铜钱。
“这书生原来也是个混蛋,拿假钱诳我,这趟买卖竟然是老子亏了,白搭了一捆青菜!”那卖菜的顿时跳脚痛骂:“呵,老子的菜也不是白拿的,老子让你去兰若寺是你活该的,死去吧!”
那边,教程很快的岳斯已经来到了兰若寺跟前,见到了这座驰名远扬的寺庙。
因为缺少维护与修缮,风吹雨打已经让这座寺庙变得破败不看,牌匾之类的东西早就被人捡走劈开当柴火少了,肆意生长的藤蔓将刻着“兰若寺”三个字的石碑覆盖起来,将其扯掉才能看清寺庙的名字。
第七百六十六章 总之是要戒色!
这年头的路,绝大部分都是土路,将地面清理平整,填土夯实之后,便是一条路了,秦直道和铺有经过防腐处理的木轨的路,属于最顶级的那种。
而且值得专门去修的道路很少,因为那耗时耗力,需要征调大量的民夫,搞不好就会引起民变,只有一个王朝处于上升期,有着最为强硬手腕的君主,和最为强盛的国力支持才能办到。
皇帝出巡前,有着“黄土垫道,净水洒街”的要求,听起来非常高规格,实际上只不过是道路环境太差了,需要用黄土把道路上的坑坑洼洼、车辙痕迹给填平,避免车驾在行驶的过程中颠簸还有向路面洒水,避免人马行驶过的时候荡起灰尘。
更多的路,就是人走马踏,将地面踏得坚硬,杂草无法生长,就成了一条路。
正如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就有了路。”
通往兰若寺的路便是这样一条靠着香客僧众践踏出的道路,往日的时候兰若寺香火鼎盛,哪怕位于偏远的位置,周围树林环绕,香客依然络绎不绝,但是不知是何原因导致兰若寺荒废多年,已经很少有人到这边来,只能勉强看到一条杂草生长得比较低矮的“道路”。
不过这样也好,大雨过后,寻常的泥土道路肯定会变得非常泥泞,踏着这一层野草倒也不太难走,但是对于岳斯来说其实都一样。
踏进兰若寺的范围内,岳斯便察觉到了妖气与鬼气,鬼气很明显,浮于表面,就连毫无修行的人到了这里也能感觉到这里的不对劲,所以在郭北县里,才流传着兰若寺是个“鬼地方”这样的客观描述。
而那妖气笼罩的范围更大,但是却细微不可闻的程度,似乎笼罩了方圆数十里的范围,仔细去寻找好像不过是一些不入流的山精树怪,哪怕学了一两手的修行中人都不会对其放在心上。
岳斯想来,觉得这股妖气应当是属于那树妖姥姥的。
因为其树妖的本质,虽然无法如同其他妖怪一样行走他处,化出一道人形分身也只能在本体的范围活动但是又因为其千年树妖的特殊性,它所能掌控的范围随着根系的拓展不断扩大,并且妖力分布在根系当中,深藏地底,再有鬼气遮掩,它反倒几乎没有存在感一般。
扯开藤蔓见到了兰若寺的石碑,岳斯正式踏入了这座著名的寺庙。
虽然已是断壁残垣,墙倒屋塌,杂草从地砖缝隙中钻出,藤蔓攀附着柱子蜿蜒而上,看正殿的样子,在荒废之前,这兰若寺必然是遭了抢,不然不会破败成这样子。
绕过大殿,岳斯走到后院禅房,这里虽然依然破败不堪,落叶满地,灰尘积了厚厚一层,但是整体架构还算完整,敲敲打打,缝缝补补,清理一下倒是個还不错的临时住所。
而且岳斯察觉到,已经有一间禅房已经被打扫清理过了,很明显,那里是有人选中的,证明了这些禅房虽然是危房,但还是能住人的,况且之前还下过一场雨,接下来恐怕还要下,晚上的时候有个遮雨的屋顶总归是好的。
打开已经没有了窗户纸的窗户,岳斯施展法术,将屋内的灰尘浊气,一股气地送出去,外面雨后的清新空气自然而然地涌进屋内,让这间荒废了不知多久的禅房多了一点人味儿。
然后,岳斯单手按着地板,一道法咒被他拍入地下,在地板隔断之下,几具干尸或躺或卧,与泥地为伴,很显然,这些干尸就是不戒色的人的下场,被女鬼勾引,然后被树妖姥姥趁机抽干了精元。
虽然已经死了不知道多久,但是这兰若寺周围妖气鬼气十足,放在僵尸片中就是典型的养尸地,这几具干尸虽然已经魂飞魄散,但是怨气缠身,在怨气的驱使下依然在动,好像向生者传达着他们的不甘。
然后在岳斯那一道法咒之下,那股怨气烟消云散,直接被法力磨灭了,干尸本身也仿佛一瞬间经历了千百年的时间,枯槁的身体瞬间化为齑粉,与泥土混杂在一起,不分彼此,略微提升了一点那片泥地的肥力。
将箱笼找个地方放好,岳斯提着剑出门去了,虽然有了住处,但是没有床褥,他可不想睡在地上,来的路上他瞧见兰若寺周围的藤蔓生长得格外旺盛,便想去斩些藤条,拉回去编个吊床,将就一晚上。
顺便,也砍些柴火回来,虽然禅房都是木质结构,但是总不能拆了屋子来取暖吧。
不知道是岳斯选的时机巧妙,还是估计这个时候出门,另外一个院子里禅房的住客也回来了。
只见对方身材高大,头发在头顶挽成一个道士的发髻,眉毛是对浓厚的剑眉,脸上留着络腮胡须,背后背着剑匣,腰间挂着弓弩箭矢,右手里提着两只死兔子,左手拎着一坛子酒水。
站在那里,浑身散发着一股煞气,却又带着一股阳刚正直的气场,这是修行有成的表现。
岳斯瞧得分明,这位虽然人到中年,并且不注意自己的外形外貌,但是底子非常好,刮去胡须换身衣服,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位行走江湖的英俊少侠,一含情的回眸便能迷倒万千少女的那种。
“敢问?”岳斯略微拱手问道。
“燕赤霞!”那燕赤霞也在打量着岳斯,报上姓名之后对岳斯厉声说到:“你这书生,这兰若寺凶险的地方不是你这种人能来得地方,趁现在天色未晚,赶紧离开这里,不然的话,别说我没提醒你,小心遇到什么不该遇见的东西,轻则重病一场,重则死无葬身之地。”
岳斯抬头望望天,不是在看天色,而是表示自己的无语。
“这是哪个版本的燕赤霞,一见赤霞误终身?”
提起自己手中的剑,向燕赤霞展示了一下,岳斯说到:“看好了,我也是江湖人,我也是有剑的,我的武功也是很高的。这兰若寺反正不要钱,住上一晚又算什么?”
“不知所谓算了,如果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大声叫救命,如果我没喝醉的话,会救你一命的。”燕赤霞打量着岳斯,虽然第一眼自己把对方看成了文弱书生,但是却又瞧不出岳斯的武功深浅来,便就这样了,趁天色未晚,他要借助天光收拾好这两只兔子,烤来下酒当晚餐。
岳斯提着剑,走进了兰若寺周围的森林中,看起来藤蔓茂盛,但是真的要找合适藤蔓的时候,反而这不行那也不行,好半天才收集了差不多足够的藤条,期间岳斯还要打柴。
并且,看到了燕赤霞打的那两只肥兔子,岳斯觉得自己也应该打些猎物当宵夜,光有青菜是不行的,只是之前燕赤霞在森林里扫荡了一波,自己打了两只兔子,反倒把其他的野物给惊走了,找了半天岳斯一无所获,眼看天色见晚,便一手拽着成捆的藤条,一手扛着一捆新打的木柴,就要向着兰若寺的方向回去。
将走未走的时候,只听得从不远处传来“救命啊!”的呼救声,还是白天时候暂时分别的宁采臣,与那求救声夹杂在一起的,还有狼嚎声。
宁采臣一手举着火把,照亮前边的路,一边没了命地狂奔,躲避着身后野狼的猎杀,好巧不巧地,前进的方向正好是兰若寺的位置。
他白日里淋了雨,大半天的时间水米未进,又走了那么多的路,身上哪里来的力气,被野狼一追,害怕的心情和求生欲让他爆发了一波,短时间内竟然没被那野狼追上。
只是,在宁采臣前方的草丛中忽然蹿出三条野狼来,呲牙咧嘴,从喉咙里发出低声的嘶吼,堵住他的去处,让他逃无可逃,最终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这什么世道,这些畜生也玩起了兵法。”
不是他跑得比那野狼快,而是那几头野狼目的就不是猎杀宁采臣,而是将他驱赶向其他野狼设下埋伏的位置,那一声声不必要的狼嚎就是传递信息用的,在此期间它们也要尽可能地消耗宁采臣的体力。
在自然界中,体型越大的生物的力量就越强,狩猎者要狩猎体型比自己庞大的生物,通常要结伴行动,而人这种直立行走的动物,站起来的高度看起来就吓人,三四厘米的长度,放在别的地方不显眼,但是一搁到身高上却很是很明显的。
并且人的手掌结构,特别适合抓握东西,使用工具,其中就包括武器。
所以,为了成功狩猎宁采臣,这些在妖气熏染下初具灵智的野狼们便采取了合击的战术,逼迫着宁采臣不断奔逃消耗体力,最终束手就擒。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不远处的树林中有人搭话,算是回应了宁采臣的自言自语。
然后只见一道剑光闪过,一头最为强壮的野狼登时化为两半,血腥气瞬间弥漫开来。
其余的野狼问到这股血腥气,却夹着尾巴逃走了,即便是逃,也逃得非常有章法,几头野狼并没有奔着一个方向走,而是四散而开,钻草丛的钻草丛,绕树跑的绕树跑,总之是挑那种人难走的路跑。
“宁兄啊,你不是收账去了吗,身上不是应该有钱的吗,怎么大晚上的不住客栈,偏偏要到这九死一生的兰若寺来?”岳斯走出树林,站在宁采臣面前,出声问到。
见到岳斯,宁采臣大喜过望:“兄台,原来是你,真是老天爷保佑,如果不是你出手,我现在估计已经被那几头野狼给吃了。”
“先不说这个,你不是有钱吗,为什么要来这里,难道是记着请我吃饭的约定,特意打听到了我因为没钱,只能到这兰若寺来过夜。”岳斯和宁采臣各说各的。
宁采臣站起身来,脸色苦闷地说到:“别提这回事了,白天的时候你提醒我说要快点走,哪怕借了你的伞,最后还是淋了雨,我的账本都被雨水浇透了,墨迹都散了。”
“我原本去那客栈收账,那掌柜的虽然不情愿,但我有账本在手,他也得认,只是账本上没有了明细,他又不认账了,让店小二把我的行李和我一并扔了出来,我身无分文,连一个馒头都买不起,更别提吃饭住店了,从旁人那里打听到了有兰若寺这个去处,便赶来了这里。”
“没想到刚到兰若寺的附近,就被野狼给盯上了,幸亏有兄台你出手相助兄台,为什么你脸色这么难看?”
岳斯冷哼一声:“我告诉过你,少年戒之在色,你是不是没有念诵谨记,并且时时依照此言行事,不然你要做的事情应当会顺顺利利的,不会这么坎坷。”新
“女色?”宁采臣回忆着与岳斯分别后自己所经历的事情,说到:“兄台,我并没有近女色啊,不说近女色了,我连和女的说上一句话都没有而且兄台你对我的告诫是在淋雨之后,那时候我的账本已经被雨水给浇透了,就算我戒色了,也于事无补啊!”
“不要在我面前强词夺理,颠倒因果关系!”岳斯说到:“总之,我让你戒色的事情你没有照做,活该你这么倒霉,仔细想想,你是不是路上瞧见哪个小娘子生得美貌,对她动心了,起了非分之想!”
宁采臣仔细地回想了一下,说到:“兄台,莪没有啊,郭北县街上走的女的,不说貌美了,就连年轻的都没有,我怎么可能会心动如果说心动的话,我倒是在一个字画摊上瞧见了一幅画,画中的女子美貌异常,我有那么一瞬间喜欢上了那幅画,如果不是没钱,就把它买下来了。”
“这就是了!”岳斯一合掌, 说到:“你对画上的女子动了心,就是近了女色,活该你倒霉,要账被人丢出来,找住处差点变成了狼粪。”
那宁采臣一脸得不可置信:“兄台,你这未免有点太过强词夺理了吧,只是一幅画,我只是对一副女子沐发的画感到了欣赏,你就说我近了女色,就说我活该倒霉”
“不管什么理由,什么借口,什么方式,总之就是要戒色!”岳斯拄着剑说到:“不要跟我顶嘴,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不过你来了刚好,有些东西我两只手有些拿不住,你来替我分担一些,我就大方地把收拾好的房间分出一半给你住。”
“哦。”被岳斯一顿强词夺理,宁采臣只能闷闷地应下,听说岳斯已经找好了住处,并且愿意分给自己一半住,他还是很开心的。
并且宁采臣以己度人地认为岳斯是个好人为了不让他产生“君子不食嗟来之食”的想法,主动提出要让他帮一些忙,并一提供住处作为报酬。
第七百六十七章 与人逗,其乐无穷
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宁采臣以为岳斯只是找个借口、给他一点轻微不费力的工作,然后再给他一点帮助,不让他因此有什么异样的想法。
但是,当宁采臣咬牙切齿地拖拽着一捆柴火,非常艰难地行走在林间道路上的时候,他就不那么想了,因为岳斯并不只是说说、口头上客气一下,是真的想让自己为他卖力气干活。
而岳斯拉着一捆藤条,就和散步一样,不仅没有出手帮忙,还在旁边对宁采臣冷嘲热讽的,说他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如果平日里多干一些活计,就不会如现在一般,只是一小捆柴就累得就像条狗一样。
在岳斯言语的“激励”下,宁采臣终于死撑着把那一捆柴火拖拽到了兰若寺跟前,到达目的地之后,累得他直接躺在柴火上直喘粗气。
“这就对了嘛,人在极度惊恐遇到危险的时候,大脑会分泌激素,让身体爆发出超出以往的力量,打破身体的限制,但是在危险过后,激素的水平并不能很快降低到原本的数值,但是大脑却释放出危险解除的信号,这会导致身体承受不住,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突然暴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这时候依然需要大强度的运动,让身体缓慢地恢复。”
岳斯看着几乎累瘫的宁采臣,用过来人那语重心长的语气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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