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白之裔
她向着天空飞去,坠入松软又棉花糖般的土地,过了几秒钟,剧烈的痛苦从头颅和身下袭来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被唐罗狄克过肩摔了。
她想笑,但尚未恢复对面部肌肉的控制,因为唐罗狄克对她做的这一切,正是她当初教导唐罗狄克,制服魔女的要诀。
“魔女的施法需要稳定性,因而,如果她给了你近身的机会,你首要做的就是攻击她的脑袋,让她的感知变得混乱。
丧失稳定性的魔女,其施法成功率会极速下降,在她的意识恢复清醒之前,解决她,不然,让魔女在近身缠斗的距离施展魔法,你是不可能逃掉的——
魔法完成后的飞行速度,是所有攻击型的超凡力量里最快的。”
唐罗狄克仍记得那时的教导,所以赛琳娜看到他拔出佩刀,刀刃对准她的方向扎下。
赛琳娜闭上眼睛,想象里的痛楚迟迟未至,让她带着困惑睁开眼睛,只见弯刀贴着她的脸颊刺进泥土,割下她几缕头发。
“为什么?”赛琳娜问道。
“我的身体变得迟钝了,但好歹还有战斗嗅觉。刚才的战斗,你没有杀意,所以我也不会杀死你。”唐罗狄克回答。
“天真。”
“如果你非要一个理性的理由,好呀,你是‘塔’领域的资深者,杀了你,会给我的朋友们惹很多麻烦。”
“你不恨我吗?”
“恨呀,如果你是我记忆里那个赛琳娜,我大概要狠狠给你来几拳了,但现在,我只看到了一个胖大妈。”
唐罗狄克将双刀捡起:“人是会变得,赛琳娜,但你未免变得有些……恶心了,比起你的心灵,你的身体甚至更顺眼一些。
所以,我很难把你和记忆里的朋友对得上,看你就像看一个陌生人,恨意微妙的减少了。
我不认识你,我的好朋友赛琳娜是个身材苗条,脾气暴躁但人还不赖的家伙,她见证了我的崛起,也是我的助力。
就像我想以唐罗狄克的身份离开,赛琳娜,我的好朋友,我也想将她的美好与丑恶分断,美好的是赛琳娜,她永存于我的记忆里。”
“欺骗自己很有意思吗?”
“如果,世间的真实如此寒冷,你总得容许人用幻想温暖自己。金钱、超凡力量、地位、名誉,不也是这样的幻想吗?
至少我知道,赛琳娜和我肩并肩躺在屋顶,分享星空的壮阔与寂寞时,就有许多迷人的幻想。
我的心曾经动摇过,因为赛琳娜如此富有魅力,但对恋人的忠贞,对她独特癖好的恐惧,还有自卑感,让我遏制了念头,选择继续做朋友。”
听到这番话,赛琳娜的视野变得模糊,她抽泣着说道:“早知道、早知道就下药迷奸你了。”
“……”
唐罗狄克愣了一下,虽然很离谱,但这才是赛琳娜的样子。可惜,典狱长不是赛琳娜,他的好朋友不会再回来了。
唐罗狄克与海伦娜修女会合,他分明看到,修女被绞碎的皮物快速回复,转眼间就变回正常模样。
这时,唐罗狄克的背后响起赛琳娜的声音:“我不知道‘皇权杀手’计划具体的样子,但你、阿尔瓦公爵还有高乃依,你们三个都在这个计划里。”
“什么?!”
唐罗狄克回头,看到赛琳娜张嘴,她一定还有些事要和他分享,但她说不出一句话了。
赛琳娜体内涌出锁链,不受控制的向上,组成手掌把赛琳娜抓在手中。赛琳娜绝望的看向唐罗狄克,试着求救,而在唐罗狄克有所反应之前,海伦娜做出阻挡的动作。
(戒律魔法是上位者支配下位者的魔法,典狱长已是‘资深者’,那么支配她的是谁?)
“林中之王。”
(是的,唐罗狄克先生,你所看到的就是‘塔’领域林中之王阿玛拉逊莎·哈耶克的成名绝技‘哈耶克之手’。)
(其他的魔女通过戒律魔法支配下位者,需要接触或者在目视距离,而阿玛拉逊莎的‘哈耶克之手’,却以无形的力量,不受距离限制的搅动下位者。)
“如果我们两个一起上,能在她手下撑多久?”唐罗狄克问。
(如果她用典狱长的身躯与我们战斗的话,三分钟,但我不觉得与她战斗是好主意。)
“高乃依先生与小玛赛的战斗还没有分出胜负,我们不能让她干涉那边。”
然而,阿玛拉逊莎对高乃依的战斗不感兴趣,她的确有救援玛赛伯爵的预案,但仅仅在他有可能获胜的时候。
现在,玛赛伯爵将要失败,救援他的意义不大了。
于是在“哈耶克之手”里,传送魔法发动,赛琳娜连带着组成手掌的锁链,一起消失无踪。
第九十一章 进步与文明
高乃依拔下钉在“苏莲娜”上的箭,在消灭了玛赛伯爵最后一名亲信后,他再一次直面今晚的“主菜”。
虽不起眼,但玛赛伯爵手下戴着拳套的斗士与弓手,都带给高乃依不下于盾卫的麻烦。
斗士拳套上镶嵌的宝石,寄宿着一次性的超凡力量,七颗宝石对应七种不同的超凡力量,全都具有实战价值,每当宝石消耗殆尽,拳套就会牵引斗士腰间的宝石袋,自动装填;
弓手射出的特制箭矢,可以在中途由弓手本人调整弹道,完成不可思议的机动,当命定目标身体或者所持道具时,即可降低目标超凡力量的输出效率。
高乃依利用神祝兵器不可为世俗武器伤害的特性,以“魔弹射手”进行牵制,频繁的让“飞狮”与斗士的拳套硬碰硬。
在斗士完成第三轮宝石装填时,他劈开拳套,解除了斗士的超凡力量输出,夺走了敌人的性命。
对付弓手的过程则乏善可陈,为了让弓手相信他已经没有“魔弹射手”的弹药,他举起盾牌给对方射了好一会儿。
他的挨打不还手,让弓手逐渐沉迷于撬乌龟壳的快感,当高乃依突然跌倒,露出脖颈时,弓手受猎手的本能支配,认真瞄准,箭矢发射后又手动调整弹道,务必确保一击必杀。
高乃依已经观察到,弓手在手动调整弹道时身体会停止机动,而注意力也过分集中在箭矢上,他利用这个破绽,投掷“苏莲娜”。
藏于盾牌中的最后一发“魔弹射手”涌出流风,让“苏莲娜”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拍中弓手脑门。
受到重击的弓手倒下,失去身体的控制力,当其视野恢复清晰时,只见“飞狮”浸染蓝光的剑刃从天而降。
“魔弹射手”一天产出的弹药有限,要到下一个自然日才能恢复补给,高乃依在接下来的战斗里将无法使用精灵术。
不止如此,高乃依的虎口已经撕裂,干涸的暗红色的血液覆盖在伤口上——这是他解决斗士的代价。
高乃依的锁骨被箭矢打断,他左侧肩关节的活动受到明显限制——这是他解决弓手的代价。
安谧塔在他肋部留下的伤口也隐隐作痛。
唯一的好消息是,随着弓手的死,被削减的输出效率快速回归正常水平。
在保留神术的前提下,只付出这样的伤势就解决对手,高乃依可以接受。
实际上,若不是立场不明的赛琳娜把他们一个一个丢过来,给了高乃依逐个击破的机会,他非得再使用一个神术。
毕竟,这三位敌手是拉马尔什家族的超凡者。
拉马尔什家族是活跃于赫雀瑟的老牌贵族,他们起源于河畔邦的旺多姆城堡。
河畔邦是联邦的前身新帝国通过战争手段征服的地区,拥有丰富的煤铁资源。
利益使人争,新帝国对该地区的整合工作缓慢,时有叛乱发生,因而皇帝最终下定决心,花费重金在该邦要地建立若干个城堡,并将自己的宠臣分封到城堡辐射的区域,以加强对河畔邦的控制。
拉马尔什家族的开创者夏尔·拉马尔什本是一名不能世袭,在宫廷中做文官的穿袍贵族,但因在地方上镇守有功,从而受封为旺多姆伯爵,使得拉马尔什家族拥有了可以世袭的封地与爵位。
通过联姻手段,他们成功和特拉斯塔马拉家族攀上亲戚,虽然只是一个继承顺位落后的边缘分支,但他们仍然通过为皇室服务获得相当的好处。
后来,因为贝里伯爵爆出豢养异族兽耳娘当情妇的巨大丑闻后,皇室剥夺了他的爵位并将其驱逐出国。
由于贝里伯爵亦是特拉斯塔马拉家族的边缘分支,所以拉马尔什家族可以主张对贝里伯国和伯爵之位的继承。
经过精心运作,他们最终将贝里伯国收入囊中,并在几年后因皇帝与议会的斗争里,坚决站在皇帝一方,拿出钱财支援而被皇室嘉奖,升格为贝里公爵。
从此,贝里公爵成为拉马尔什家族的主头衔。
这片土地风云变幻,拉马尔什家族却从未离开权力中心,他们如变色龙一般穿梭在各个势力里,显露外交手腕。
今年过世的第六代贝里公爵更是个中高手,他没有明确站队保皇党,却依然能讨得喜怒无常的伊莎贝拉·特拉斯塔马拉之欢心。
与之相比,第二代阿尔瓦公爵费尔南多的横跳就显得可笑至极。
可惜,他的儿子第七代贝里公爵是个庸人……但老公爵合法化的私生子亨利·玛赛-拉马尔什略微弥补了这个缺点。
亨利成为家族的核心成员,能够获得既有能力,又有忠诚的超凡者效忠,并不令人意外。
只是……
高乃依看着玛赛伯爵伏在地上,在空白的纸页涂满诗句——以创作速度而言,“涂满”是个恰到好处的形容。
这让高乃依想起,玛赛伯爵是以诗人的身份出道,而从事艺术的人,有一种令人无法理解的疯狂:
曾有小说家赶走妻女,只让仆人定时送来食水,运走垃圾,而他自己封闭在房间里,脱光衣服进充分的释放激情,并进行高强度的创作;
曾有剧作家咖啡成瘾,离开这种苦涩的饮料便无法创作,一晚摄入的咖啡约等于旁人一周的总量,在不喝咖啡的时候,头痛便无止境的折磨他;
曾有画家对着画布反复涂抹,外人眼里堪比大师的作品被他越改越糟,他却越来越兴奋,当他完成毕生的杰作,溘然长逝时,人们看到所谓的杰作是一块涂黑的画布。
诸如此类新闻,反复出现在报纸上,让高乃依看到玛赛伯爵阵前作诗,也不会感觉奇怪。
艺术家的激情,和战士的狂怒具有相似的性质,它无法控制,不受世俗阻挡,从中诞生各十分之三的烂作、平庸和悲剧,以及最后十分之一的杰作。
突然安静的空气让玛赛伯爵抬起头来,看到执剑的高乃依和其身后伏倒的尸体,他愣了一下,说道:“他们……死了?”
“是的,他们拼尽全力拖延我的脚步。纵然是敌对的立场,我也要赞扬他们的战斗意志,向他们献上作为战士的敬意。”
高乃依审视着玛赛伯爵进行的工作:“但愿你在做的事和接下来的战斗有关,不然,你只是在浪费拉马尔什家的宝贵力量。”
“哈哈,高乃依先生,你是不是被唐罗狄克那种注定被时代淘汰的人传染了?”
玛赛伯爵有些不屑:“我发自内心的赞美你,想要为你作诗,因为你和我很像,都是在旧时代要给老爷们当一辈子牛马,但在新时代通过自己的奋斗,翻身做了新老爷,还能对旧老爷们重拳出击的人!
唐罗狄克原本也是这样的人,可这傻子没搞清楚,成就他的是新时代,在他向往的古典时代,他这种低贱之人甚至不配做超凡者。
这是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即便是天生贵胄,如果缺乏能力,也会在竞争里失败,被其他人取代。
或许我们斗争的手段很肮脏,但是,在古典时代,封建贵族们用愚昧和宗教压迫底层就不肮脏吗?无能之人只因尊贵的姓氏,就能担任高官,这不肮脏吗?
如果众生皆愚昧,生来就要给人当牛做马,如此度过一生。为什么要让那些仅仅有个好姓氏的蠢货来收割他们的劳动价值,而不是由我们进行更高效和精准的工作?
所以,我太爱这个时代了。能让你我这样的人出现在联邦的大舞台,把古典时代所有美好的谎言一一粉碎,让他们看看,自己所热爱或者相信的东西是多么不堪一击。
这不是进步,这不是文明,还有什么是进步和文明呢?”
第九十二章 不相为谋
“封建君主被打倒,的确是一种进步。我的经历,让我很难对新时代说‘不’。”
高乃依冷静的回答:“但是,拉马尔什先生,你却不能那么讲。因为你仍然沾了尊贵姓氏的光彩,才能在年仅二十六岁时成为议员先生。”
“啊,我不否认这一点,所以最令我自豪的是诗人的身份。我是凭着自己的真才实学取得了别人的认可。”
玛赛伯爵指了指自己的胸口:“一夜暴富的感觉很爽快,但心灵却很空虚。我曾无数次问自己,我究竟是弄潮儿,还是被人赶到台前的戏剧演员。
但诗人不一样,它毫无作假成分,你诗写的好,被别人认可,就是能成为大名人,赚很多钱。
何况,你觉得那些观念传统的贵族们,会把我这个私生子当自己人吗?
别看拉马尔什家族左右横跳,不过是为了自保罢了,他们打心底认可着正统主义,因为相比新时代无所不用的竞争,他们更喜欢过去靠着爵位就能大赢特赢的古典时代。
所以,我要再一次赞美新时代,哪怕我是个私生子,只要有钱有势也能和公爵相认;让尊贵的哥哥和我一桌吃饭,在外人表演兄弟之情。
在过去,像嫂子这样名门出身的大小姐,就算找情人,也看不上我这样卑贱的人。
但现在,我帮她把私产打理妥帖,她也肯屈尊,让我享用她高贵的身体,让我低贱的籽种玷污她的产房,给我生下私生子,甚至和我一起做梦,取代我那无能的哥哥,分享贝里公爵的权力。”
高乃依的心刺痛了一下,因为在阿尔瓦公爵过世的当晚,露出解脱表情的安洁莉卡,和他商议后事的时候,提出了分享权力的方案。
他拒绝了,而玛赛伯爵似乎打算那么做。
玛赛伯爵接着说:“你干掉的三个超凡者,他们皆是保守古板的货色。我试探过他们,他们愚钝的脑袋里,还残留着公爵之位只能由嫡长子来坐的思维。
可是,就连联邦法律都规定了,私生子和合法的孩子享有同等地位的财产继承权,何况我已经被合法化了。
这种老古板会在这个时代逐渐变得没用,所以你干掉他们,我会觉得惋惜,又觉得庆幸——他们是兑现了价值才死去的,至少没变成赔钱货色或者我的敌人。
高乃依先生,我说过,你是能改变时代的人,因为我在你身上看到一种美德:心狠手辣,且有赌徒般的勇气。”
“?”
“在这种时候,也要遮掩真面目吗?不错,你又多了一条美德:如同真实一般的虚伪,这会让你成为名利场里的顶级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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