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之大美食家 第482章

作者:逆长天

这样做出来的羊汤鲜,羊肉酥,粉丝入味,爽!

若是喜欢花椒,就多放一点,汤底就椒香浓郁,吃得人通身冒汗,喜欢茴香,亦可以多放,汤色黄亮,又香又甜。

此时,杨明手握着屠龙刀,将一块肥厚的羊肉放在无名砧板上,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刀起,刀落,一片寒光映射,宛如半月弧形一闪而过,半空中响起锵的一声。

随后,羊肉被切成整齐划一的方块状。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可以看出杨明的高级刀工已经非常娴熟,达到心生刀起,行云流水的境界。

杨明将它们洗干净放入冷水锅中存放,加入料酒去腥,放入沸水蒸腾的锅中煮开后,将羊肉捞出,放在一个空置的碗中。

同时,杨明取出一系列佐料,花椒、桂皮、草果、豆蔻、小茴香、姜片、八角用纱带好,姜要提前切片,杨明切了三片放进纱布袋中。

为何要用纱布袋

这里,就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厨师深深的智慧。

一般来说,香料在煮的过程中会烂掉,用纱布包装香料放进锅里煮,方便盛出没有香料杂质的羊肉汤。

我们一般在外面吃的羊肉泡馍,就可以看到盛着羊肉汤的碗里面,汤汁混浊混杂,这样吃起来看上去没有什么,但其实已经严重影响了羊肉本身给人最朴素的味道,丧失了地地道道的感觉。

接着,杨明取出万宝紫砂锅,在锅内加入足量水,放入焯好的羊腩、香料包,大火煮开后,转小火盖上盖子炖。

慢工出细活,火熬美食。

静心等待一段时间,待到从锅里面,哪怕用盖子盖住,依然流露出缕缕香气飘扬的烟气时,一股纯然无杂素的味道宜人,沁人心脾,令人感觉非常通爽,仿佛体内体外充满着香气。

杨明立即开盖,后撒入适量盐,完成羊肉汤。

同时,杨明另起锅,放入粉丝,煮熟,捞出装碗。

杨明将羊肉汤淋入粉丝,撒入香菜、葱,就可以出锅,再撒上点蒜苗,郁郁葱葱,盈盈而立,别有一番新气象,让人为之眼前一亮。

多亏有着罗这位屠夫在,凭借着他的能力屠宰场,罗按照杨明的吩咐,可以轻易地挑选出肥瘦均匀的羊腩,所以这碗羊肉汤既有油脂的香气,又不会太腻。。

杨明怕食客们容易上火,所以粉丝放得比较多,没有放很多辣子。

但光是如同凝脂牛奶色泽的羊汤原味,就鲜香无比,一盛出来,就让人感到一股诱人的香味,吸引着食客们的目光。

遇到喜欢的东西,就赚钱买,碰到喜欢的人,就用心留住她,看到喜欢的食物,自己做也要吃到。

争取想要的一切,这才是成年人快乐的秘诀。

看到眼前的美食,一众海贼王世界的强者纷纷眼前一亮。

“嚯嚯嚯!”白胡子爱德华牛饮一番酒葫芦的酒,“真是让人期待啊,好久没吃过杨明烹饪的料理了!”

“可不是嘛!”红发香克斯一脸馋嘴,“我已经将近一年没吃过了,真是让人怀念啊!”

海军英雄卡普瞥了他们一眼,撇撇嘴,“你们可别想和我抢,不然我就跟他急!”

身为海贼王世界最强大剑豪,也是七武海之一的鹰眼米霍克,拥有一张成熟魅力的脸庞,鹰鼻勾起,一双刀锋般的鹰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这就是在大海上,名传天下的杨明料理”

“当年的那次拍卖会,我因为有事情没有去参加,一直很好奇,这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能够令大海上,无论是海贼还是海军,又或者世界政府,革命军,都对他如此热捧。”

这么想着,鹰眼米霍克正襟危坐,一脸严肃的表情,按照杨明传授的吃法,一手拿起泡馍,一手拿起筷子,将粉丝和牛肉夹进泡馍里面,塞得鼓鼓的,汁水溅射溢出,都快漏出来,

“我开动了!”

第七百六十一章 花式吃泡馍

“当年的那次拍卖会,我因为有事情没有去参加,一直很好奇,这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能够令大海上,无论是海贼还是海军,又或者世界政府,革命军,都对他如此热捧。”

这么想着,鹰眼米霍克正襟危坐,一脸严肃的表情,按照杨明传授的吃法,一手拿起泡馍,一手拿起筷子,将粉丝和牛肉夹进泡馍里面,塞得鼓鼓的,汁水溅射溢出,都快漏出来,

“我开动了!”

羊肉泡馍的特点是料重味重,肉烂汤浓,香气诱人,食后余味无穷,又有暖胃之功能。

一落腹中,米霍克顿时感觉浑身暖洋洋的,那种流苏般的美味缠绕在舌尖,别有一番滋味!

古人古人留有“陇馔有熊腊,秦烹唯羊羹“的诗句,恰能够形容米霍克此时的心情。

不过。

他终究是第一次吃,吃得方式不够地道。

泡馍地道的吃法是需要先用手把馍掰碎,掰馍的方法也很有讲究:

要把圆饼形状的馍先横竖掰成四块,把每块分别掰成两层,最后再把每小块细细地掰成黄豆大小,再用掰好的碎馍制作泡馍,这样的泡馍做出来才入味,吃起来香。

自己动手掰出来的馍,吃起来才香,根据个人不同的喜好,泡馍还可以做成三种类型,分别是“单走”、“水围城”、“口汤”和“干捞”。

单走式分别吃馍和汤,或者在吃馍的时候在汤里泡一下在吃。

其他三种顾名思义就是按照汤的多少来区分。

泡馍的掰法讲究。

泡馍是特制的,称饦饦馍,一个二两,九份死面,一份发面揉在一起烙制而成。

全是死面,口感不好,且不利消化;全是发面,就泡不成了。

有的假行家会说掰出的馍要像蜜蜂头,越小越好,其实不然,如上所述,馍大小是和煮法统一的,干拔、口汤、水围城,馍的大小依次如黄豆、花生、蚕豆即可。

杨明烹饪的羊肉泡馍,按照不同的吃法,分开几种不同的泡馍。

一部分泡馍加羊肉汤大火快煮,加牛羊肉、粉丝、葱花、蒜苗、香菜,还有木耳、黄花菜和香干。

米霍克一点点学习,将泡馍揉碎,按照上述程序走。

看着这样一大碗自己亲手掰好的泡馍,翠绿的葱花、蒜苗、香菜、红褐色的牛羊肉,黄色的金针菜,映衬着洁白晶莹的粉丝,黝黑的木耳,香味四溢,米霍克顿时食指大动。

值得注意的是,杨明端上来的这一部分泡馍是泡馍垫底,粉丝覆成佐以葱花、香菜、牛羊肉摆成鱼形在最上面。

就像首神曲歌颂泡馍的那样:

阳光下的泡馍,是彩色的,就像变胖的我,是发福的。追究什么对错,你的方脸,你是否还爱我。美丽的泡馍,虽然小小一个,可三个太多,虽然味道不错,但爱像泡馍,如果能够吃多,有什么难过。早该知道泡馍,一吃就多,就像脂肪十斤,不胜折磨,也不是谁的错,热量太多,计重器在骗我。

米霍克等不及了,一口吃下。

“唔唔!”

米霍克眼中闪过一丝精光,相比于刚才他那种简陋的吃法,如今吃起来的泡馍更加美味!

“这种味道,我以前从来没有吃过!”

米霍克砸吧嘴,闭上眼睛,心神沉浸在这美食的海洋之中。

“实在是太美妙了!”

杨明使用的羊肉是山羊肉,味道独特,因为处理很好,膻味不重,吃起来肉质较软,口感极佳,肥而不腻,顿时得到米霍克的喜爱。

同时,泡馍味道厚重,回味无穷,外观放豪爽简单,内在却精致复杂,宛如带领米霍克走进一个双层结构的建筑,体会不一样的风味。

泡馍端上吃的时候,讲究蚕食,忌使劲搅和,为的是从头到尾,口味始终如一。

所以,米霍克一改往常狼吞虎咽的习惯,开始细嚼慢咽。

吃到一半,米霍克感觉有些腻的时候,吃一颗糖蒜,挑一点老干妈辣酱拌在馍中然后用羊肉汤清清口,接着继续吃,这样才不影响口味。

味道好的泡馍油很少,主要是汤的香味,吃着也不腻。

一口泡馍,一口浓汤,吃着感觉肚子暖烘烘的,非常舒服。

品味美食的过程中,丝毫不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只是看着碗里的奶白色的羊肉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褪下去的时候,才会猛地惊觉,时间已经过了好长一段时间。

青葱香菜的芬芳,去掉羊肉腥味的同时,却也不停引诱着人内心伸出的渴望。

除了这部分的吃法外,还有另一种。

馍,是一种白面烤饼,烤饼的面必须是死面,吃时将其掰碎成黄豆般大小放入碗内,然后在碗里放一定量的熟肉、原汤,并配以葱末、香菜、黄花菜、黑木耳、料酒、粉丝、盐、味精等调料,单勺制作而成。

还有一种吃法叫“水围城“,即宽汤大煮,把煮熟的馍、肉放在碗中心,四周围以汤汁,这样清汤味鲜,肉烂且香,馍韧入味。

杨明烹饪的这部分羊肉泡馍,直接以一个大锅呈现出来。

碗中心是小岛似的泡馍和肉,周围一衣带水,奶白色的羊肉浓烫散发出袅袅的诱人香味,混杂着各种香料的美味,只会让人更加饥饿。

米霍克刚吃完自己碗里的泡馍,原本还有点意犹未尽,此时见杨明拿出这新的泡馍,顿时眼前一亮。

不过。

由于这不是一人一份,以至于白胡子爱德华等人,早已抢先出手,一双双筷子率先在半空中交锋起来。

白胡子不愧是白胡子,一个人就霸占了上空一半领域,显示自己的主权,红发香克斯毫不相让,一双筷子插入进去,与白胡子的筷子针锋相对。

见状,白胡子眼睛一眯。

“红发小子,你这是要干嘛?”

红发香克斯毫不畏惧,迎头说道:“不干嘛,我只是吃我的那部分。”

不止他们,其他人也纷纷大打出手,不过确实用筷子在争夺自己吃泡馍的份额。

见状,米霍克一脸懵逼!

第七百六十二章 如此美味

见状,白胡子眼睛一眯。

“红发小子,你这是要干嘛?”

红发香克斯毫不畏惧,迎头说道:“不干嘛,我只是吃我的那部分。”

不止他们,其他人也纷纷大打出手,不过确是用筷子在争夺自己吃泡馍的份额。

见状,米霍克一脸懵逼!

你们好歹也是堂堂的四皇啊,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

我一定是认识假的四皇!

不过,米霍克手头却一点都不慢,趁着别人抢得热火朝天,他却如天上的老鹰捉小鸡,找准一个机会,筷子咻的一下,便扎入锅内,将一部分泡馍夹到自己碗里。

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泡馍出现在面前,米霍克端起一小碟辣子酱倒了进去,用勺子搅一搅奶白色的羊肉汤,上面立刻漂起一层鲜红的辣椒油,格外的吊人胃口,惹人心神。

米霍克剥开一个甜蒜放入口中,嚼一嚼,酸甜辣香立即充满了唇齿间,再舀上一勺珍珠般的白馍丁。

“香中带咸、咸中带香!”

“太美味了!“

米霍克一脸满足,再夹上一片鲜红色的羊肉,喝一口羊肉汤,细细品味,鲜香可口,又不油腻,反而有一种清香之气,如果在配上翠绿的香菜和黝黑的木耳,那真是让人飘飘欲仙,涎垂三尺!

“咕噜咕噜”

米霍克狼吞虎咽地喝了一大碗汤,舔了舔嘴唇,回味无穷。

泡馍历史悠久,传承上千年,里面充满了历代名厨的智慧结晶,所以才会如此平易近人,而且还那么好吃。

杨明可以说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得以做出如此美味的料理。

据说,在唐朝时期,为平息安史之乱,大军队来到了长安,他们随身携带着干粮,也就是现在的砣砣馍,当时馍又干又硬,不好食用,他们就用羊肉汤泡着吃。后来被长安城的百姓学会,逐步改良,终于演变成了如今的羊肉泡馍。

还有另一传说,相传宋太祖赵匡胤未得志时,生活贫困,浪落长安街头,一天,身上只剩下两块干馍,因丈干硬无法下咽,恰好,路边有一羊肉铺正在煮羊肉,他便去恳求给一碗羊肉汤,以便把馍泡软再吃。

店主见他可怜,让他把馍掰碎,浇给了一勺滚烫的羊肉汤泡了泡。赵匡胤接过泡好的馍,大口吃了起来,吃得他全身发热,头上冒汗,饥寒全消。

十年后,也就是公元960年,赵匡胤当了北宋的开国皇帝,称为太祖。

一次出巡长安,路经当年那家羊肉铺,香气四溢,不禁想起十年前吃羊肉汤泡馍的情景,便令停车,命店主做一碗羊肉汤泡馍。店主一下慌了手脚,店内不卖馍,用什么泡呢?忙叫妻子马上烙几个饼。待饼烙好,店主一看是未发酵的,又不太熟,害怕皇帝吃了生病,便只好把馍掰得碎碎的,浇上羊肉汤又煮了煮,放上几大片羊肉,精心配好调料,然后呈给皇上。

赵匡胤吃后大加赞赏,随即命随从赐银百两。这事不胫而走,传遍长安。于是来店吃羊肉汤泡馍的人越来越多,形成长安的独特风味食品。

米霍克摸着稍微鼓起的肚子,眼中若有所思。

“怪不得红发他们如此期盼吃到杨明烹饪的料理。”

“如此美味的美食,真是平生罕见哪!”

米霍克看着面前再次夹来的一碗羊肉泡馍,就像看着一件完美而又杰出的艺术品。

红红的辣子油漂浮在汤上、红蒙蒙的羊肉、翠绿的香菜和葱末、晶莹剔透的粉丝、雪白的馍,真令人赏心悦目。

看着看着,米霍克仿佛看到羊肉汤变成了大海,粉条就像层层波浪,馍块的肉片就像星罗棋布的小岛,而翠绿的葱末就像点缀在小岛上郁郁葱葱的树木。

米霍克的肚子早已“咕咕”作响了,看着那诱人的美食,米霍克已经垂涎三尺,显然又饿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