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明同学
当然,前提是他们能够在战争中获得胜利。
肖鸟靠在洁白的廊柱上静静等待着,习惯性地沉进了自己的世界。
在她看来,最大也最有可能导致世界线崩坏的原因,就是眼下这场迫在眉睫的战争。
她想要尽一切可能回避掉导致战争失败的因素,不管是将军的人选、还是后勤军备上的准备,都要尽可能地做到最好。
小鸟有些疲倦地捏了捏酸痛的鼻梁骨,喃喃自语道:“……希望都铎大公依旧像他年轻时那样用兵如神,否则我也没什么办法了。”
红月默不作声地守护在小鸟身旁,整个人一动不动,从最开始进入众人的视线之后,红月骑士就一直没有说过话,看起来简直跟具华丽的盔甲装饰没什么两样。
又等了一会儿,格温妮丝在女管事的带领下再度回到了长廊上。
她换了身干净的裙子,头发在简单地擦拭后梳理齐整,重又变成了那个庄重而骄傲的公爵长女。
格温妮丝双手捧着小鸟的外衣,慢慢地朝着她走过来,少女浓密的眼睫在月光下轻轻闪烁——她确实漂亮地惊人,脸侧的线条让人联想到美神的雕塑,皮肤就如同木兰花一般白皙。
格温妮丝走到她跟前,站住不动了。
“嗯?”肖鸟疑惑地哼了一声。
“……衣服。”格温妮丝的目光垂了下来,盯着手上厚实的大氅,语气中透着点少女不为人知的羞怯。
“哦,”肖鸟没有接,“您穿着吧,都城不比你的家乡高庭,夜里是很冷的。”
格温沉默了片刻,突然轻轻叹了口气。
“是。”格温妮丝回答道。
又似乎觉得这样太过于生硬,她又紧接着补充了一句:“……谢谢您。”
肖鸟点点头应下:“殿下不必客气,走吧,我吩咐过让马车在外面等着了。”
她们开始慢慢地走过长廊,格温妮丝很安静,行走的姿态也很优美,她们这些贵族小姐都是自小学习如何走、如何站的。
只是在行走之余,那双瑰丽的紫色眼眸,也在极其小心而克制地观察着走在自己身边的那个人。
她无法不去好奇——这对格温妮丝来说是一个太过于惊心动魄的夜晚,如果不是身旁这个人突然闯入舞会之中,那场闹剧还不知道会以什么样的结局收场。
自己身上有婚约在身,于礼而言,实在不应该这样去偷看一个并非婚约者的陌生男性,可她又实在不想在这时候想起那个未婚夫,想起查尔斯皇子在众人面前所说的那些话。
格温妮丝在心底里煎熬着,她觉得委屈,又不得不维持住仪态,只好在心里一个劲地想念母亲,如果刚刚母亲出现在宴会厅里,她肯定会不管不顾地扑进对方怀里痛哭一场。
肖鸟没注意到格温妮丝的视线,她在走神。
小鸟问系统:“统子,这小孩是不是长得比我还高?”
系统……系统就挺无语的,它想撬开自家宿主的脑瓜壳子看看里面装的都是些什么。
【没,】系统干巴巴地说道,【她穿高跟鞋了。】
小鸟满意了,脚步都轻快了不少,还在喉咙里悄悄哼起了歌。
系统心里直犯嘀咕:人家才十六岁唉,还在发育的哦,还会像麦子一样蹭蹭地长高的哦!
随后系统又想,算了,还是别打击这只傻鸟了。
格温妮丝耐着性子安静地走了一会儿,终于忍受不了了小鸟调子乱跑的瞎哼哼,主动开口搭起了话:“……大人,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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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鸟颇为新奇地看了她一眼:自己都这么恶名
昭著了,居然还会有人不认识自己?
然后又想起来,哦,对了,这孩子是外地来的。
“利维·布彻尔,”肖鸟客套了一下,“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出身,您叫我布彻尔就好,殿下。”
格温露出一个浅浅的笑:“格温妮丝·都铎,来自高庭。”
“我听说都城人都把您叫做来自高庭的玫瑰,”肖鸟很商业性地吹捧了起来,“果然名不虚传,您的美丽令人一见难忘。”
“……而您也同样让人印象深刻。”格温妮丝轻轻说道。
小鸟一时有点拿不准这句话是褒义还是贬义。
但相比起小鸟相对公式化的夸赞,格温此刻的话语显然出自于真情流露。
“感谢您伸出援手,让我得以体面地离开,”格温妮丝的声音很轻,却又透露出一股坚决,“这份恩情我不会忘记的。”
女孩言语中的诚挚叫人动容,饶是肖鸟这样厚脸皮惯了的家伙,此刻脸上也有些发烧。
肖鸟咳嗽一声,顾左右而言他:“嗯,对了,我记得我好像是忘了什么……”
她突然停住了脚步。
“额,”肖鸟说,“我确实是忘了什么。”
格温妮丝有些奇怪地看着她,也跟着停了下来。
肖鸟嘟哝了一句,随后对着格温问道:“我之前是不是和你说了要收拾那小子来着。”
格温妮丝没反应过来:“嗯……嗯?”
肖鸟却已经用自问自答的方式完成了对话:“对、对,我记得我是说过了的,怎么就给忘了呢。”
说着,她伸手抓住了格温妮丝的胳膊,表情严肃地讲道:“不行,咱们得回去一趟。”
格温妮丝:“唉?”
肖鸟拉着她往回走,边走边嚷嚷:“我向来说话算话,今天非得让那小子给你赔礼道歉不可——咱们走。”
格温妮丝混乱而又无助地被小鸟拽着,踉踉跄跄地跟在后边,甚至连被陌生人拉住了胳膊这种冒犯的事都顾不上在意了。
她听见这个人古怪地嘀咕着些“再打个五百的”“之后让劳野猪削他”之类莫名其妙的话,没过一会儿又大声嚷嚷着叫红月骑士赶紧跟上,把原本平静宁和的夜色搅得一塌糊涂。
格温妮丝只觉得欲哭无泪。
这,这都是些什么事啊?
但又莫名地,心脏一阵阵地悸动。
她一开始不太想回去,走得很是勉强,后来却情不自禁地迈开步伐,去追赶走在前边的小鸟。
她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唇角已经勾起了一丝笑容。
那种快乐的笑。
充当着武力威慑的红月骑士一路小跑,任劳任怨地紧紧跟在两人身后。
——————
“喂喂,”一个男人小心翼翼地戳了戳身旁的伯爵老爷,“那个半人是什么来头啊,也太嚣张了一点吧。”
他回想着自己刚刚所看到的事情,忍不住啧啧称奇:“先是把皇储晾在一边大摇大摆地带着人走了,没过一会儿居然又折返回来,逼着查尔斯殿下和那个女孩道歉——而且居然还真的成功了。”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男人感叹不以。
“但是一个半人居然敢直接和帝国继承人叫板……难道他的父亲很显赫么?那个半人是哪位公爵的私生子?”
那个被他戳了肋巴骨的伯爵老爷满脸看乡下人的表情:“你外地来的吧?”
“对啊,”男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您怎么看出来的。”
“这不废话嘛,都城里边怎么可能会有人不认识那个布彻尔,”说着,伯爵压低了声音,“说实话,要是早知道这个瘟神要来,打死我也不会来参加这次的晚宴。”
外地来的男人听了这番话之后反而更加迷惑了,他小心地朝伯爵讨教着:“所以这人到底什么来头啊?”
那伯爵不知是想到了什么,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寒颤。
“其实吧,这也不好说……布彻尔这个人到底是从哪来的,根本就没人清楚。”
“大家只知道劳伦斯陛下刚有一些名望的时候,布彻尔就已经是陛下身边的近臣了,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他依旧还是陛下最为倚重的人。”
“多得是有国王清剿开国时期的功臣,哪怕算上七国的历史,布彻尔的这种情况也是极为罕见的,就像那句老话讲的:富贵常有,而不长久。”
“但能这么久都屹立不倒,或许他是真的有些本事吧。”
“之前说了,在都城里边,就没有人不知道他、也没有人不怕他,越是位高权重的贵族,越是记恨他残酷的手段,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去对付他,却总也不能真正地把这位帝国首相给扳倒。”
“因为布彻尔是流民出身,所以外边也有很多人喊他半人首辅、黑衣宰相之类的诨名,但在都城这边,流传最广果然还是伯劳鸟的名号。”
“据说这是因为他对待敌人的手
段极其残忍,会把那些反对自己的人吊起来用荆棘穿透心脏,凡是与他为敌的家伙都会流血哀嚎着死去。”
“总而言之,在都城出门在外可得小心行事,千万别招惹到了那只残忍的屠夫鸟(Butcher-bird)!”
第十一章 小鸟:感觉人生都要结束了
都城的街道上已少有行人,从年初开始,军队在都城各处的活动就频繁了起来,城内夜间普遍宵禁,未持有令牌的人不允许在入夜后仍然上街行走。
铺着砖石的车行道上缓缓驶过一辆双座的马车,拉车的车夫头发花白,带着一顶宽边帽,身上穿得很整洁,跟那些疲惫不堪、邋里邋遢的车夫完全不同,显得温和而又庄重,驾车的姿态也极为老道,车座里的乘客甚至都感觉不到颠簸。
那车夫驾驶着的是一匹健壮的牡马,喂得膘肥体壮,深红的马衣上绣着黑色伯劳鸟的纹样。
车夫是都城人,对这里每一条大道小径都再熟悉不过,他娴熟地拉动缰绳,让马放慢速度,迈着小踏步停在了都铎公爵的府邸。
这里的围墙是新建的,砖石之间弥漫着一股浓郁的泥土的气息,入口处屹立着黑色的雕花铁门,通道甚为宽广,往左拐是主宅,尽头则是一段足以用来跑马的林荫道,路两旁种着原产自高庭的粉白色蔷薇。
从外面可以看到,主宅的外墙上垂下来两卷厚实的挂毯,上面是都铎家族的标志:被荆棘环绕着的玫瑰。
都铎公爵的封地在温暖的高庭,于地处北方的帝国都城不同,据说那里四季如春、盛产花卉,颜色粉白的玫瑰便是那里极具代表性的产物。
因而都铎公爵也被人们称之为玫瑰公爵,淡金色的长发和紫罗兰色的眼眸便是该家族最具有代表性的特征。
健壮的骏马甩着笼头,轻轻打了个响鼻,公爵府的门房点上灯,匆匆从侧门走出来,身上罩着的金属盔甲随着他的走动而咔嚓作响。
那门房把油灯举得高一些,好看清来者的脸。
“你是来做什么的?”他满脸警觉地向车夫发问。
车夫把帽子取下来,露出一个平和的笑容,尽管上了年岁、却既然身姿挺拔,简直像是位彬彬有礼的老骑士:“我听我家大人的吩咐,送格温妮丝·都铎小姐回家来,还请您代为通报一声。”
门房跟随都铎大公多年,各路王公贵胄也都接待过,此刻见到这样一位体面的马车夫,暗地里便觉得来人非富即贵,又听到那老人说是送自家小姐回来,便以为这是宫廷里派出的马车。
他暗自奇怪:汉密尔顿家族的标志不是狮鹫么,这马衣上怎的绣了个鸟?
他把油灯又往前递了递,想要看清马车踏脚木上刻着的字迹,却见到车厢的布帘被人轻轻拉开,露出格温妮丝有些憔悴的面容。
“约克叔叔。”格温妮丝轻轻喊了一声,声音里透着倦意。
约克察觉到了有些不对:这可不像是跟未婚夫参加舞会好好玩了一通后该有的样子,倒像是被什么不长眼的人给欺负了。
他低声喊了一句“格温小姐”,把手中的油灯收了回来,对着那个马夫说道:“有劳你了,请稍等片刻,我这就去通报老爷。”
说着,约克稍微顿了顿,问道:“请问你家的大人是……”
那马夫说得蛮随意:“哦,就在后边骑马跟着呢,估计再过一会儿就来了。”
门房约克没太注意,匆匆点头之后便转身往宅子里走,半道上才估摸出不对劲来:那位大人是怎么回事,怎么骑马还能比驾车走得慢呢?
——————
红月骑士和肖鸟一起骑在一匹可怜的马身上。
那马看上去有些不堪重负,脑袋一直向下耷拉着,蹄子偶尔还会抬起来打个弯歇一歇。
这匹马从没载过这么重的东西——红月骑士身材高大,连人带盔甲的重量接近一百公斤,而在这些重量的基础上,还要再加上个小鸟。
对这匹普普通通的驮马来说,这实在是个过于沉重的负担了。
肖鸟也觉得很无奈,她和红月因为各种形势所逼不得不共乘一骑,而原因也非常朴素:小鸟她骑马很烂。
肖鸟的左手是一只翅膀,这就注定了她在马术上不会有特别大的建树,多年征战奔袭的生活倒是硬逼着她学会了该怎么扯缰绳,但到底做得不算好。
而且这些马儿不知道有什么毛病,走着走着就总爱偏过头来咬她的翅膀。
后来有钱了,她倒是专门训了只特别温顺的牝马,不用怎么拉扯缰绳就知道该怎么走,但之前为了赶时间,肖鸟就没来得及给爱马备鞍,只是匆匆从马厩里随意牵了一匹。
赶去皇宫的时候,俩人也是这么骑着,一顿疯跑过去的。
马车夫当然也知道自家大人的情况,还特意问过小鸟要不要干脆
进马车里,和都铎小姐一起坐车算了,只是这个提议最后被小鸟给拒绝掉了。
在深夜时分和陌生‘男性’坐同一辆马车、还没有亲属陪同,这传出去可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
肖鸟想:格温妮丝已经很可怜了,自己还是不要给她本就坎坷的人生增添更多烦恼了吧。
因着这个的缘故,红月和她到达都铎公爵府邸的时候,公爵大人和他的长子都已经在铁门外等候着了。
肖鸟略微停顿,马车门已经打开,格温妮丝正站在自己父兄的身侧,显然是在等待自己的到来。
都铎公爵为人十分正直,抛开其他因素不谈,肖鸟是很敬重他的为人的。
她脸上不由得露出了郑重的神态,微微侧身,用眼神示意身后的红月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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