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奈
蛆是优质动物性蛋白质饲料,它的营养价值和鱼粉等同。
大荒城这种农业、林业、畜牧业发达的乡镇,气候其实很适合蝇蛆养殖。养出来的蝇蛆能作为羽兽、牧兽的饲料,多余的部分则用来制作瘤兽肉罐头,相当划算。
工业平台上还有一个20平方米的种蝇房呢,里面全部都是产卵的苍蝇,魏彦吾看了不得更反胃,把陈氏山河可乐和吃的午餐肉罐头全吐出来?
“你竟然拿这种......来当午餐肉?”
魏彦吾赶紧让袁从谦把袋子收起来。
他被袁从谦来了一点小小的现代科技震撼。
袁从谦笑了笑,这就是现代人的狠活了,给乌萨斯人吃的罐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何况都是蛋白质,满嘴肉香,吃进嘴里,谁能知道是用蝇蛆粉制作出来的?
对现代人而言,这只是优质饲料。
可在饭都吃不饱的泰拉,这就是泰拉人顿顿能够有肉吃的保证。
笼养苍蝇占地少、无污染,育蛆大棚更是只需要防风防水就可以,蝇蛆养成了就是纯纯的蛋白质和肉,还有比蝇蛆更适合做午餐肉的动物吗?
乌萨斯军队那些灰色牲口的口粮,只有黑面包、粥、蔬菜,国内不重视食品轻工业发展,想要跟哥伦比亚集团军一样吃上午餐肉,不知道得发展几年。
现在,袁从谦直接给他们提供低廉美味的午餐肉,诚意不可谓不足啊!
听袁从谦介绍着蝇蛆的优点,魏彦吾终于忍不住了,对着垃圾篓呕吐起来。
“唉,我还没介绍完呢。”袁从谦摇着头,把其他几样科技狠活放下。
现代人来到泰拉世界,能倚仗的除了前世作为常识的经济学认知外,就是这些科技与狠活了。可惜他是真没关注过多少,不然冲剂固体饮料、调味粉料也要拿出来。
到底是在京师宫中锦衣玉食出来的公子哥,接受不了自己吃了蝇蛆肉劄、还觉得蝇蛆粉和淀粉制作出来的午餐肉很美味的事实,呕吐了这么久还没吐完。
抛开肉粉来源不谈,蝇蛆粉营养价值真的很高,绝对是一份合格的军粮。
想象一下乌萨斯与卡西米尔交战的画面吧。两军生火做饭,乌萨斯集团军吃的是肉香飘扬的午餐肉、加羽兽蛋和淀粉肠的泡面、可乐与橙汁冲剂,卡西米尔骑士却只能吃有上顿没下顿的临期肉,光是两边的作战意志就能产生差距。
乌萨斯的食品渠道被大炎垄断,军队与民间全部都开始将大炎当做珍贵的食堂,这多是一件美事啊。
我们大炎人都是很纯粹的,只是给英武有力的乌萨斯人做饭就很满足了,怎么可能提前为血峰战役和大叛乱做准备,准备搬走乌萨斯的工厂呢?
第一百七十八章 那日,摄魂术无甚效果
魏彦吾把早膳、可乐、午餐肉全吐出来了,指着袁从谦的鼻子:
“我待你到底有何不周之处,你竟然骗我吃蛆!”
“自然不是直接用的蝇蛆,而是以蝇蛆为原料生产出的蛋白粉。”
袁从谦很想给他讲讲蝇蛆到底多么有营养价值,可惜魏彦吾就是不听。
蝇蛆粉的粗蛋白含量与进口鱼粉接近,兼顾营养与美味。在袁从谦前世,蝇蛆蛋白粉还被应用到了饼干、面包、糕点以及相应的不同风味口感的系列蛋白饮品中。
魏彦吾回忆起午餐肉美味的口感,愈发觉得难受,今年都不会想吃瘤兽肉了。他看着手中没吃完的午餐肉罐头,倒也没直接丢掉,摆在案上,脸色泛青地跑了。
“在自然界,想找一只产肉量和粗蛋白含量这么高的物种还不好找呢。”袁从谦撇嘴,把午餐肉罐头收起来。除了蝇蛆,就只有面包虫同样高营养好养活了。
“袁大侠~”
听这道呼声,就知道是谁来找他了。
回首望向门口,是一只身形堪堪到袁从谦胸口的麒麟在对着他笑。越来越接近冬季,麟若珑身上也是多添了些衣服,厚实了不少。
“大侠,有没有空带小女子看一下市集啊。”
“你白日不是要忙碌学业么?”
袁从谦有些诧异,会在这个时间点看见麟若珑。
天师府对雷法的传承是非常严格的,不是念一段咒语就能用出来的。麟若珑要学习非常多的理论知识,其中自然包括雷法哲学思想、高等数学、基础电学和电动力学。
苹天师给她出的课后题,袁从谦已经看不懂了。
“今日是下元节,苹天师告假了。”
小麒麟凑近过来,像是她给袁从谦展示摄魂术这事从未发生过一般,神态自若。
不仅如此,她还有余裕嗅了嗅袁从谦的衣袖,好奇问道:“大侠身上怎么有秋兰的香草味。清新淡雅,如清秋拂面,你佩了香囊了?”
“入幽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也许是我在有秋兰绽放的地方停留过吧。”
袁从谦当然知道秋兰的香草味是从何而来,此时却只能佯装不知道。
麟若珑也没有放在心上,跟大侠趁节假日好好玩耍才要紧。毕竟大荒城四处是农田,现在正是花花草草绽放的晚秋,在大荒城的哪里沾染了哪味香草都是正常的。
炊烟渐起,大荒城人用了早膳后,结伴朝着西侧的山岭走去。
下元节是大炎的法定节假日,而在大荒城这里,是人们修理祖坟,举行冬祭的节日。大荒城的坟茔多修在山坡上,此时天气渐冷,人们制纸衣焚化于坟前,为祖先授衣。
祖先要正常纪念,生意也要照常做。
神农祭庙会周边的一圈广场是大荒城最繁华的地方,生意人都知道要找人流量大的地方来做生意,四处都能见到地摊、杂耍、唱戏的,这就是麟若珑口中的集市了。
棕色的菲林行走在前,金发麟角的少女就跟在他肩膀后。
麟若珑很少从核心城区上下来,新奇地到处瞅着。
她望向了一处身前摆着坛坛罐罐的地摊:“我来的时候,还记得那里是一处空地,远处的那一排楼房也是没有的。你来之后,大荒城到处都在动工。”
“还是野蛮生长了些,布局杂乱。”
袁从谦仍有些不太满意。
这也跟他没有过多规划地面用地有关。
走到一处小吃摊前,袁从谦刚想让店家的来两个胡饼,麟若珑就从怀中掏出钱包。
她抢先一步说道:“来两份牧兽胡饼,要拿在手上吃的。”
却是没有拿出铜钱和切尔文,而是直接拿出了半锭银子。
这啭已经是她身上单位最小的货币了。
“哟,姑娘这是也帮他买啊?”
店家正抱着牧兽在门店里休息,见是一个小女娃给袁从谦付钱,脸上勾起笑意:“半两白银,小店怕是找不开。正清晨的要不要牧兽头哇?浇上汤汁,味道美滋滋的咧。”
“不用,不用。”小麒麟连忙回绝。
来到炎国,头一回吃软饭的袁从谦,正饶有兴致地看着小麒麟给自己买饭。
说起来,她在自己办公室整理衣裳的时候,肩上是不是露出过红绳。那看着怎么像是自己从大荒城买给她的肚兜呢,莫非她真的不会自己清洗亵衣?
“那姑娘要什么,胡辣汤,乱炖?看姑娘这打扮,想吃更好的直接去大食堂罢。”
“那就,牧兽奶!”她眼睛瞟到菜单上,直接让店家来两大瓶。
直接挤出来的牧兽奶,和用糖水调配、乳酸菌发酵过的奶,可是两码事。麟若珑想强行想给袁从谦请客,结果是被迫买了两桶腥味很重的牧兽奶。
这个价格肯定是超过半两白银了。袁从谦看过去,果然收获了店家认出他来的眼神。
他张开嘴,露出一排泛黄的牙,不做声,只摆着手让袁从谦直接收下。
“那个人真是的。不过半两银,寄存在他那里,以后再慢慢来吃不就是了。”小麒麟还以为自己被胡饼的店家骗了,念叨着,一手拿着胡饼,把牧兽奶交给袁从谦。
袁从谦跟他交涉了许久,他始终不愿把奶收回,抱怨道:“我隔壁那家火腿,一条两年的,一条三年的,给乡长送去全收下了。这样子乡亲们要怎么看我家的奶?”
那袁从谦还能怎么说呢,说自己乳糖不耐受吗,只能让人再送去大荒城食堂。
小麒麟瞅着袁从谦处理好,知道自己做了错事,细声说了一句抱歉。
“在大荒城就是在大荒城,不要拿京师人的习惯来套。”
“也没人跟我说要这样嘛......”
走在市集上,她声音低起来,忽然问了一句:“话说,你还记得我给你展示我从天师那里学的其他法术否,像是天师要学的揽月......”
“那日,你的摄魂术对我无甚效果。”
袁从谦的这句话,炸响在麟若珑心头。
“......”小麒麟站住不动了,浑身一抖,抬腿就要跑。
她的大荒城学习生涯似乎到此为止了,该去找阿父寻找尚蜀的雷法天师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只是简单的理由就够了
袁从谦只是一伸手,就将麟若珑纤细的手臂握住。她也像是认命了一般,没有进行什么有效的反抗,手一被握住,就乖乖停留在了原地,大脑一片混乱。
如果这里是动画,小麒麟眼里都能转圈圈了。
翻译一下,什么叫你的摄魂术对我无甚效果?
她学习了许久的眩惑之术,目的就单纯是为了这碟醋而已,日后袁从谦问起吻别的事,麟若珑也能搪塞过去,不用时刻都惦记在心头怕撞见他。
“呃呜哇......哇啊!......”麟若珑发出了一连串无意识的语气词。
当时她本想逞一番大侠与女侠结识于江湖的戏码,没想到她才到大荒城没几天,袁从谦就紧随她的脚步抵达,还被花言巧语骗得陪着睡觉!
现在好了,彻底完蛋了!
她任由被袁从谦握住小小的柔荑,在原地愣了许久,才憋出一句话来:
“这样,还怎么逛这市集?”
袁从谦说:“那要不你当我没说?”
麟若珑急了起来,小声嚷道:“什么叫就当你没说?这是甚么说法?那我是不是还能说,你就当我那天没借着摄魂术的名头,偷偷品你嘴唇上的胭脂?”
这都哪跟哪的说法,品胭脂都出来了。
小麒麟这是偷看过了多少不正经的江湖武侠小说啊。
袁从谦故作沉思,笑道:“那你想怎么办,你就此认下,那号称要找我学剑招的麟女侠,原来是个趁人之危占良家子便宜的麒麟?”
这种话说给黍天师肯定不行,给麟若珑说正好。
“怎怎么可能会是这样,明明你才是先欺负我的!......”
小麒麟听袁从谦这说的道理的话,惊慌失措起来。
无论是要挟戴她上狸奴项圈拍留影,还是让她被迫跑床上去的人,不都是袁从谦吗!
这件事也确实是她不占理,趁摄魂术对人胡作非为,这听起来就不太妙啊。如果袁从谦去跟苹天师打小报告,说她对普通人用了眩惑之术,她要怎么给苹天师解释才好?
而且,现在她要怎么给袁从谦解释才好?
“那你不妨说说,为何要这么做?”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听见袁从谦的拷打,麟若珑眼睛一闭,心一横,也不顾袁从谦要怎么评价她了。问都问出来了,一直藏在心里,两个人跟猜谜语似的,也没有多少意思。
衣裙在风中翩翩起舞,金发的少女睁开眼睛。
“你合了我一段未了的江湖梦,仅此而已。无需其他理由,仅此就够了。”
“这辈子,有江湖的城市我应该是找不到了。江湖这个词,只存在于我看过的闲客小说中,以及你身上,就够了。你一定要我这么直接与你说了,才好么?”
因此动起来的少女心,只需要这么一个简单的理由,就够了。
其余的所谓嫉恶如仇、除恶扬善、执剑走山海,也只不过是这段她心中的江湖梦的注脚罢了。一个简单的理由,就足以为一副无聊的江湖画卷染上杏花和烟雨。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麟若珑把头埋在袁从谦胸口,高高仰起头,眼圈泛红:“我就回答这一次!以后你再问我,我就不回答给你听了,你自己琢磨去吧!”
明明是生气或埋怨的话,她说起来却像是撒娇。
或者说,她本来就是在借着上头的情绪在这么做。
“注意动作,肚兜的肩带露出来了。”
袁从谦的声音从她脑袋上传入耳中。
麟若珑咬牙,什么时候,还在关心着肚兜?她反走几步,伸手去整理自己的衣服,却发现衣服根本就没有散乱,白色的裙裳连泥土都不曾沾染。
袁从谦望向烟幕中的夜校。
阳光透过薄雾,洒在夜校那新建起来的庄重院落上,顺着青石板流淌。院墙使用的是被岁喥月磨砺得斑驳陆离的青砖,越来越多的职农祭拜完毕,就进入夜校读书。
远处搭建起来的工业平台上,乌萨斯人劳动在车间中,不时传来吆喝声。巨大的工业设备被苹天师用天师仪操控着,铺陈在工业平台的周边,砖块、钢铁、石板整齐有序地自主排列到平台上,奏响共鸣,如同在开拓着世界。
“大荒城是一处贫穷的地方,我来的时候,以为我会接手一座百废待兴的移动城市,我会在这里发展食品工业,打造成大炎工业皇冠上的明珠。”
“来了我才知道,这里只有一座小小的核心城区,田地上的也都是乡镇农村,在这里生活的是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职农。
我当时在想,大荒城穷又怎么样,难道我就要嫌弃这里,去其他城市吗?那我到底是来大荒城发展大炎工业、建设大荒城的,还是来大荒城坐享其成、稍微动动指挥棒就收获攻击的?我得带着大荒人致富啊,不然我不是白来了?”
他拉过麟若珑的手,“你上次临别时说,不是江湖的地方你喜欢,而是你喜欢的地方是江湖,我很喜欢你的说法。大荒城不是工业城市,基础底子很薄,这里的生产力被农田束缚,天师也只有大猫小猫两三只,那我就让它变成工业上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