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南山豆稀
《我在霍格沃茨抡大剑》 作者:南山豆稀
内容简介:
最不像斯莱特林的斯莱特林。
在斯莱特林的休息室内流传着一句话,“不听话的小巫师会被夜魔吃掉。”
他是闪耀霍格沃茨的群星主人,令敌人畏惧的夜魔。
荣耀让他成为斯莱特林的骄傲。
当黑魔王到来之际,他说出了那句话,
“武器,我需要很多武器。”
左手法杖右手大剑,所有人都会为他喊上一句:“见鬼的分院帽,这是斯莱特林?”
当群星回归霍格沃茨,约翰·威克的光辉将会照耀整个魔法界。
第1章 魔法世界和约翰威克
1991年。
清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6号。
清晨,阳光透过二楼窗口映射进木质地板上。
笃笃的敲打声打断了男孩专注削铅笔地动作。
他抬头望去,地板上印出一个圆鼓鼓的影子。
待看清楚影子的主人时,他忍不住嘀咕。
“我知道我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但是你这个就有些过分了。”
十一岁男孩有着比其他孩子高出一头的身高。
颀长身高加上灰蓝色马甲小西服,马甲西服上金色怀表链让男孩手中的削笔刀都好似葡萄酒杯一样优雅。
他站起身来从阴影走向阳光。
阳光洒在他乌黑柔顺的头发上,羽翼般睫毛迎着窗外进入房间内阳光忽闪着。
红棕色眼睛面对阳光有些不适的眯了眯,英挺秀美鼻下淡红色薄唇微微抿起。
有一半斯拉夫人血统的男孩没有欧美男孩标志性雀斑,白皙精致面容好似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贵公子。
将铅笔整齐地摆放在桌面上,优雅好似在摆弄自己的艺术品。
约翰·威克盯着外面,那里有只不断敲打着自己窗户想要进来的猫头鹰,猫头鹰嘴里还拿着一份信件。
这让他不由得陷入沉思。
猫头鹰倒没有什么,毕竟这个时代也不是以前那个什么企鹅扣扣发达的年代,写信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可是猫头鹰加上送信就是个奇怪的事情。
仔细观察了一下信件,信封是由厚重羊皮纸做的,上面的字迹用的是翡翠绿墨水所写。
事情到这里倒也还好,可是问题出现在中间的蜡封上面。
那是一个盾牌纹章,有着大写的‘H’,周围是狮子、鹰、獾、蛇四种动物。
“该不会是那个吧?”
从约翰名字可以看出来,他是一个爱好和平的人,同样他也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是的,他是个穿越者。
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他就知道自己是个不寻常的人,毕竟自己可是约翰·威克。
跟在疾速追杀系列里面为了一条狗血腥屠杀一个帮派的杀神同名,有着这样的名字注定了自己不凡人生。
为此他特地训练了如何用一支铅笔杀死三个人,并且将技术很好发展在同龄人身上,被赋予了铅笔杀人魔称号。
他有自信以后就算遇到了危险情况,也可以从容淡定地掏出一根铅笔威胁对方放下武器。
但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的确在一个不同寻常的世界,却不是平凡世界。
这个世界有着一群巫师,他们可以动动魔杖让一个人忘记一切,也可以毫无顾忌进入你的大脑得到想要的信息。
一群有着超自然力量的人类,更不乏类似于格林德沃跟伏地魔那样扭曲疯子的巫师群体。
“所以说我的铅笔杀人技白练了?”
约翰遗憾地看了眼摆放整齐的铅笔,亏他十年如一日训练,竟然是一个魔法世界。
就算是你杀手再怎么厉害,还能够杀巫师不成。
对于巫师而言,那些疑难杂症都可以轻松治好,更别提神出鬼没的魔法了。
“算了,孔夫子怎么说的来着,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了,那就让他们安葬在这里。”
纠结了一会儿后,他伸手打开窗户。
在外面被晾了许久的猫头鹰终于可以飞进来了,气冲冲地将信扔到了约翰的脸上。
猫头鹰转身飞走了,连平日里讨要食物的举动都不要了。
这个讨人厌的孩子竟然会是霍格沃茨的新生,真是晦气。
“啧,没礼貌,话说这群猫头鹰是不是海格养的,也亏他忍受得了。”
约翰将信封拿下来,吐槽了一下霍格沃茨的猫头鹰素质,他打开了信件。
“亲爱的威克先生:
我们愉快地通知您,您已获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随信附上所需书籍及装备一览表。
学期定于9月1日开始。我们将于7月31日前静候您的猫头鹰带来您的回信。
副校长(女)
米勒娃·麦格谨上”
“9月1日,还有一段时间。”
同时,在他的脑海里响起了一个声音。
【叮,发现世界隐匿一角,开启系列任务:霍格沃茨。】
没错,金手指。
所谓穿越者自带金手指。
在五岁那年,约翰发现了自己脑子里面突然出现一个面板。
这也是他为什么可以在十一岁就学会一笔杀三人绝技的重要原因。
面板十分简单,除了任务发放之外,只有两个作用。
加持,加点。
加持,顾名思义,类似于游戏中各种buff叠加。
加点,能够对技能等级进行提升。
加持跟加点都可以通过完成随机发放的任务得到。
类似于约翰所拥有的短武器精通,已经达到了7级,就算是拿着一根铅笔都可以轻松地击败三个成年人。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通过加点让自己成为一个全能的运动员,或者可以让自己考上最顶级的学府。
这些还没来得及实现就被这份录取通知书所打乱了。
面板上多加了一个东西,魔力。
无疑是确认了这封信的真实性。
现在是7月。
约翰接下来就需要想办法让自己父母威克夫妇接受他们儿子是一名巫师的事实。
…
“约翰,这个玩笑并不好笑。”
华生·威克先生看着自己儿子,表情严肃道:“你可以用一根铅笔成功让你的父亲从公司里面跑到学校替你向四个孩子道歉,但不可以用这种不好笑的笑话来折磨你的父亲。”
华生·威克是约翰这一世父亲,华生有着金棕色头发跟红棕色眼睛,大鼻梁配上一身得体西装,典型英国精英群体模样。
其实约翰更多像他的母亲,威克夫人有着同样的黑发,这位来自毛熊国度的美人,就连身上的裙子都充满成熟韵味。
作为中产阶级精英,威克家对小约翰的话并不相信。
威克夫人也与华生同一个战线,手里端着装有咖啡的金边骨瓷杯,眼中是对小孩子向父母撒谎的无奈。
“是三个,还有我没有开玩笑。”约翰反驳了一下。
明明是三个人,剩下那个是自己跑过来摔倒,跟自己可没有半点关系。
“是么,那个叫达力的小胖子可不是这样说的,那次赔礼的蛋糕都被他一个人吃了,天啊我都不知道他怎么吃得下。”
华生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儿子。
搞清楚自己在魔法世界,约翰越想越不对劲,那个胖子达力该不会是哈利·波特的那个表哥吧?
最终,经过约翰据理力争之后,威克夫妇还是半信半疑表示愿意给约翰一个机会。
就这样,日子一点一点的过去。
约翰也获得了威克夫妇新给他的爱称,小巫师。
只是这个消息也不知道被谁听了过去,一群跟约翰不对头的孩子组队来嘲讽他,结果被他拔出铅笔吓得跑回家里喊妈妈了。
…
第2章 对角巷和巨人
7月30日,威克家的门被敲响。
打开门后,是一名高挑的女性。
深绿色长袍,不苟言笑的面容上面戴着方形眼镜。
这个形象,不用想也知道是那位热爱魁地奇的副校长。
米勒娃·麦格,霍格沃茨教授,格兰芬多的院长。
麦格先是礼貌的点头,然后询问已经看呆了的约翰。
“米勒娃·麦格,约翰·威克我可以进来么?”
第一次见到书中人物,约翰回过神后脸上浮现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让麦格教授进来。
不相信儿子的威克夫妇也是愣住了,对视了一眼,觉得是不是小孩子请人来扮演。
抱着怀疑的夫妻二人坐在沙发,麦格教授坐在另一边。
倒是这次的主角约翰变成了一个端茶递水的佣人。
落座之后,华生率先开口了,“你就是那个霍格沃兹的老师?”
他的神情跟话语,都无一不在表达着自己的怀疑。
麦格见过不知道多少个这样的家长,倒也不生气,富有涵养地纠正了一下对方的用词,道:“是霍格沃茨,准确的说是教授。”
夫妇二人齐齐看向了约翰,心中也忍不住嘀咕了,难道儿子没有骗自己?
约翰则是一脸无辜,自己都说了是真的啊。
华生没有那么轻易相信一个人,换了一个坐姿身体微微前倾,他两只手比划着,带着质疑地口吻道:
“所以我的儿子是巫师?你们会将死人指甲剥下来,把黑猫钉死在别人门柱上?”
这样带着傲慢和质疑的话属实不怎么友好,就连麦格也是皱起了眉头,严肃道:
“威克先生,只有黑巫师才会将死人指甲剥下来,霍格沃茨是真正的魔法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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