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妖怪女友们 第91章

作者:暴走中学生

  即便如此。

  即便……如此。

  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地,舍弃掉这份美好的初恋。

  假如,只是假如……

  假如有一天,造物主这份恶趣味的礼物,终于撕开了那悲剧的外衣,露出甜美的盒子。

  假如……有那么一份奇迹。

  那么,他们会不会也能像那些平凡的故事中的,无数个相遇的此男与彼女那样,度过平凡的一生呢?

  ……这种幻想,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但杨纯儿还是祈祷着。

  在距离他最近却也最远的地方,衷心祈祷。

  祈祷着,终有一天,能够让那么一份“假如的奇迹”,降临在自己身边。

仙凡无碍,天女落尘 : 尾声 十二块五的项链

  春天到来了。

  万物复苏的春天到来了。

  女孩可以堂而皇之地换上厚丝袜和超短裙,男生可以堂而皇之地偷看女孩的厚丝袜和超短裙的春天,到来了。

  “当真有辱斯文。”念长歌评价,“在我们那个年代,看女生的大腿只敢偷偷地看,我跟姓许的约好放学后到女生宿舍附近的大树下面开读者会,然后一边高谈阔论着泰戈尔的诗歌,一边用余光偷瞄女孩的裙底……结果不知怎么的被人发现了。”

  “然后被声讨了一顿?”白吟问。

  “不,然后我们的读者会的人数就越来越多,最后弄得跟真的一样……里面甚至还有一位文学系的老教授,如果有女生看过来,就装模装样地给我们讲西洋的诗篇。”念长歌笑笑,“只要没人透露出去,大家就都是讨论文学的好少年……这种义气全世界的男人都有的!”

  ……还真是老裆亦壮。

  仔细想想,念长歌描述的场景居然还有点美好……他们头上是一株高大的银杏树,抬头看的时候,整个一片天空都是纯黄的银杏叶子,这是一个众志成城的团体,他们不爱文学爱大腿,但每个人都心有灵犀地讨论着优雅的诗篇,风吹过的时候,那讨论声便骤然停滞,仿佛世界被按下了暂停键……其实只是在偷看被风掀开的女孩裙底。

  缥缥缈缈的落叶,如滚滚而下的天空碎片。

  白吟感叹了一会儿,突然问:“长歌你现在还有后代留存么?”

  “怎么,你还想给我拉个红线啊?如果是那么谢谢好意,我早就结过婚了。”念长歌揶揄一句,又道,“有的,她现在过得很好,我很满意。”

  “是位女性?”

  “是的,如果你想和她发生点什么,那么很遗憾,她已经有丈夫了。”

  “那倒不是……”白吟念叨着,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录音笔,“……只是想,如果我把你刚才那段话放给她听,会不会很有意思?”微顿半秒,“你可以不发言,但你的每一句话都将由那位不知名的念法官亲自审判。”

  念长歌:“……?”

  他用某种莫名的目光,斜视了白吟一眼,而后,“啪”得打了个响指。

  “嗯……”后者望着已经失去功能的录音笔,“这是……?”

  “道法·须弥磁雷。”念长歌说,“原理是用电磁波来对某些精密的现代装置进行破坏,进行潜入渗透工作的时候用得着。”微顿,“顺带一提,你口袋里另外两支录音笔也已经销毁了。”

  白吟默默掏出口袋里的两根,看了几秒,“……您就把道法用在这儿啊?”

  “我自己掌握的能力,我爱怎么用怎么用,想当年,我用能力偷窥王家闺女洗澡,可是无往不利,早上掐指一算,她当天在哪段儿河里洗我都能算出来。”

  念长歌说罢,顿了一下,“再说……这道法本来就是我发明的,我现在这幅年轻姿态,很多道法都用不了,就算用了,威力也大打折扣……但凡你换个录音笔之外的设备,我还真不一定能摧毁掉。”

  “这又是为何?”白吟心想难道这位以前在这方面吃过亏?堂堂局长还有过被仙人跳的精彩经历?

  念长歌笑而不语。

  此处代言,因为这道法本来就是针对录音笔而被创造的……原因是因为当年念长歌被某孙贼用录音笔坑害过,情况跟白吟刚才的行为差不多,而事后,我们的念老就失去了他好不容易攒长的胡子。

  一根根失去的……

  因为……那孙贼当时身上带了五支。

  “所以,您今天怎么有兴趣陪我来学校看看?”白吟道,“总不能就是单纯想分享下当年偷窥女孩大腿的心得吧?”

  “当然不是,我还没那么无聊。”

  念长歌说罢,想了想:“看过《罗密欧与朱丽叶》吗?”

  “看过。”白吟说,“内容概述一下就是……一对男女死了又活,活了又死,你死我活,我死你活,最后同归于尽。”

  “……嗯,很有个人特色的总结。”念长歌中肯地评价,“那如果这悲剧发生在现实,你会不会干涉?”

  “会吧。”白吟耸肩,“除了钟情于恋爱开房流产癌症的文青,谁有不喜欢大团圆结局呢?”

  “巧了,我也这么想。”

  念长歌笑了笑,停下脚步,“喏,就在前面。”

  白吟顺着那方向看去,想了大概两秒。

  “哦……他啊?”

  “认识?”

  “一面之缘,如果不过就这位的气质,忘掉可不太容易。”白吟道,“如果不是他,我当年还真不一定遇到雪离。”

  此处代言,白吟说的“他”,就是当年那位在跳蚤市场给雪离推荐价值十二块五的吊坠的猛男……多年不见,彪悍依旧。

  白吟这话落下后……念长歌却是笑了。

  “呵呵……”他道,“所以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得失荣枯命里该,昨日德有,今日缘来。”

  顺带一提,此话,出自《铜钵柳》。

  “……你们对策局的都不说人话的吗?”白吟吐槽,“敢不敢说点碳基生物能听懂的话?”

  “我不说,是因为我不能说;你说的那位不说……可能单纯的是想逗逗你。”念长歌笑道,“他对你有些恩情,是也不是?”

  “是。”

  “那今天,就是你去还掉这恩情的时候了。”

  ......

  燕归来现在有些窘迫。

  我们说过,燕归来是一个单独和女生相处会很不自在的汉子……尤其是和陌生女生相处时。

  而今天一大早,他就莫名其妙地被一自称“杨纯儿”的漂亮妹子搭讪了……非但如此,竟还赖着不走了。

  正郁闷着呢,面前走来一人。

  且看此人,面若冠玉,懒懒散散,剑眉星目,正气凛然,仔细想想……好像还有点儿眼熟。

  那人正面走过来,打了个招呼,“好久不见。”

  “额……我们认识?”燕归来挠头,“抱歉抱歉,最近记性不太好……”

  “你记性不太好,情有可原,我记着你就成。”白吟望了望杨纯儿,又望了望燕归来,莫名地笑了笑,而后,拿出一个项链。

  是个粗制滥造的项链,看模样,很像是国中生的手工制品。

  然后,他笑着问。

  “旁友,项链要伐?上面有爱情的喜气哦。”

  白吟摆出一副神似大街上卖十块钱一本儿的如来神掌的乞丐脸。

  “看在我们有缘,我吃个亏,十二块五卖给你,怎么样?”

仙凡无碍,天女落尘 : 第四卷总结——始与终的轮回,是最大的浪漫。

  大家好,我是之前写的随笔把皇嫂看得趴床上傻笑半小时,笑完之后被强烈建议加班加点再写一章,以至于她都忘了我体检报告上的情况的皇叔。

  ……从上面儿这段话,诸位大致可以体会下我的复杂心情。

  说说这卷吧。

  如标题所言,本卷的主题是“始与终”。

  在我年龄还不大的时候,看到了一篇微小说,叫《喂——出来》

  他的剧情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天,地球上突然出现一个无底洞,有一个小孩儿朝里面喊“喂——出来”,无人应答。

  后来人们发现,这个洞可以容纳人类制造的一切垃圾,可以使任何生产都没了后顾之忧,比如传染病动物的尸体,城市的废物和污水等……从此,城市的天空越来越美好。

  不知道多久之后,突然有一天,人类头顶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

  那是个童声:“喂——出来”。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书时,我就震撼于这种衔尾蛇般的,独属于文字的美感……现在有了机会,即便写不好,自然是要试一试的。

  所以呢……始与终,便贯彻着这一卷的剧情。

  明线上,燕归来卖给了白吟那条吊坠,间接促使了白吟与雪离的认识……所以到结尾,白吟也同样送了他一条十二块五的项链,来拯救他的故事的结局。

  而这个过程中,又有念长歌的干涉……这其实是上本书与这本书的始终了,看得懂的,会心一笑,看不懂的……也没什么事儿。

  而暗线上,杨纯儿在苗巫巫心情失落时,担当了照顾的角色,然后回过头来,她就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接收到了她最期盼的礼物……这也是始终。

  至于其他的,雪离的,薛生的,诺亚的……这些其实都有始终的痕迹,但这种东西,让我本人来说,反而会削弱“美感”,所以嘛……有兴趣的,自己看就成。

  正文说完,扯扯闲话。

  因为突如其来(或者说早有预料)的身体原因,上月的全勤计划泡汤,这个月,以及未来几个月……全勤这玩意儿,估计都雨我无瓜了。

  这个时候,我反倒庆幸起这书的数据并不好了,若是看的人多了,我却自顾自休息,委实有一种负罪感。

  这种感觉,大概就像……波多野啊苍井啊之类的老师,早已在你面前做好了一切准备,摄像机预备完毕,美人妩媚,道具齐全,但你就是坚挺不起来。

  ……例子略奇怪,意思到了就成。

  另外值得说道的,就是随笔。

  ……虽说我大概能理解随笔为什么会受欢迎,但它能这么受欢迎,实在出乎了本人的意料。

  不过嘛,随笔随笔,要的就是“随随便便写点东西”的感觉,所以……你们便是再要,花钱来要,我也是看心情写的。

  反正这又不是正文,什么时候写,怎么写,我嗦了蒜(说了算)。

  总不至于我一个网络小说作者因为正文写的太多,废话太少,然后被送刀片吧……那也太搞笑了。

  以上。

  哦对,卷结日常休一天,明天继续双更。

与心爱的你行至世界尽头(上) : 序 未亡者

  瑞典,当我刚踏足这里的时候,这个国家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里的深刻印象并不是指这里在小学生课本儿上宣扬宗教的特殊文化,不是公平程度愈发趋向于义务教育中富二代对比穷三代的奖项,不是在这里出生的,一边用着一次性餐具,一边对使用速生竹做的一次性筷子的团体大放厥词的脑溢屎人士,更不是当你食物中毒后上吐下泻,承担着每一摊排泄物都伪装成屁的风险,排着长队,见到医生,却只能得到一句“多喝点水”的免费医疗意见——甚至还不如“多喝热水”。

  我指的深刻印象,是我到这里当天晚上出去买夜宵时,在小巷里遇见的性犯罪现场。

  作为对策局优秀执行员,在来这里任务前,我花了不少时间,查阅了一下这个国家的相关资料——玩过电脑游戏,并参加过同好团体的人都清楚,一个游戏肯定是有新人的,而新人往往分两种,一种是什么也不会,遇到情况只会喊“这是啥,这又是啥,我怎么死了”的;另一种则是默默查资料,默默观察对比,只有偶尔才会问前辈一两句,随后又快速沉寂的。

  当然,我并不是批判这两者的哪一种,毕竟各有各的乐趣,只不过,这两种中,哪种会快速“成长”,显而易见。

  在我看来……所谓“任务”,跟“游戏”,是一样的,你查到的攻略越多,死的可能性越小,唯一的区别是,后者你可以存档,但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一命通关。

  尤其是这任务是某写作局长,读作狗贼的家伙,用“让我看看你有没有被蜜月时的荷尔蒙淹没智商”的理由,亲自为我挑选的时候……尤其是我发现,这任务竟然只是让我暗杀一个出逃在外的非能力者的时候。

  牌佬间有那么一句话:“攻击力零的都是怪物。”

  武侠小说里也有那么一句话:“江湖上最不能惹的有三种人:老人,女人,小孩。”

  这些话,本质上都是一个意思:“越正常的,越不正常。”

  总之呢……本着这样的想法,我大致了解了瑞典这个国度——这里拥有整个欧洲顶尖的音乐,有低廉的学费,有世界级的滑雪场,有超快的网速,有超高的医疗费用,有“女人卖不犯法,男人买犯法”的奇葩法律,以及世界第二的性犯罪率。

  我本人严重怀疑后面两条应该有一定关联……而最后一条,在我来到的当夜,就体会到了。

  然后,让我们把话题回到开始——在小巷里,我遇见了性犯罪的现场。

  当时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我走在路上,啃着抹了高糖调料的汉堡,忽然听见不远处有求救,过去后,便看到一个衣不蔽体的,风韵犹存的三十多岁的女人(说真的,这在西方可不常见),以及三个流里流气,打了耳钉染了发,很像是刚喝了酒的青年。

  考虑到瑞典这边儿会限制公民获取酒精饮料的途径,不排除他们服用了某种致瘾药物的可能性。

  我并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但就这么围观着,显然也不太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