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走中学生
语小姐:嗯哼,有个很久没见的闺蜜。
阳公子:然后我猜……你肯定不会让我跟你一起去。
语小姐:(斜我一眼)……你准备去我们女生的小聚会做什么?
阳公子:这样啊……(思考两秒)那我先回屋玩会儿游戏……
语小姐:诶诶诶——我还没游戏有吸引力吗?还是你不喜欢这首?
阳公子:当然喜欢……或者说我对音乐没什么欣赏能力,只要是你跳的我肯定喜欢……(微顿一下)舞蹈很漂亮。
语小姐:我猜下面有个但是。
阳公子:但你也很漂亮……而且身材也很好,小腿曲线啦,腰肢的弧度啦,……嗯。
语小姐:说这个……(可能是害羞,转换了话题)但这跟你回屋有什么关系啦?!
阳公子:(沉默半秒)今晚……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停顿)只有我,一个男人。
——我们对视了大概两秒,然后她明白了我的意思……
语小姐:额……(莫名的手忙脚乱)那……我今晚不去了?
阳公子:我可不是那种……会让你因为我,放弃某些友情的人。
语小姐:那……额……(嘟囔了一会儿,莫名脸红)……其实……距离启程还有一会儿……嗯,所以……
阳公子:(莫名生出某种期待)
语小姐:……我们一起去打游戏吧!
阳公子:……
靠!(发自真心)
——最后,我们一起玩了mirror……是的,这是一个不好过审的游戏。
再然后,她因为某种冲动,把闺蜜鸽了……
与心爱的你行至世界尽头(下) : 序 诸生尘烬
(四千字)
美利坚,华盛顿。
和明面上夏国与美利坚的紧张关系不同,在“超凡”这面,对策局与守望者的关系并不差,甚至可以说挺不错。
历史告诉我们,让两个庞大的政治体摈弃前嫌,精诚合作最快的方式,就是给他们塑造一个共同的敌人,比如天灾,异族,或者带尾巴的赛亚人什么的。
在这边也是如此,虽说诸位肤色不同,文化不同,语言也不同,但大家好歹都沾个“人”字儿,只要是人,就有了相同点,所以对付那群奇形怪状,长尾巴带翅膀的家伙,就不用讲什么江湖道义,大家并肩子上,反正它们也不在人权的保护范围内。
和东亚文化圈大环境的和谐不同,在西方,人与妖的对立相当明显,冲突次数频繁到倘若妖族没有“异类记忆”,超凡的世界早就被迫揭露了……也正是因为有,这方面的消息才被控制到“花边新闻”的等级,最多被某些报社拿来当吸引眼球的噱头,不过,参考其劣迹斑斑的信用,也没人会去信那上面的内容就是了。
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来,整个西方,并无薛生这种绝世无敌的战力,亚瑟·诺曼虽强,但最多护住英伦这一亩三分地,再多一些,便力有未逮了……当代守望者会长夏洛克·威尔逊年轻时倒是能打,可由于其能力的特殊性质,相对别的人神,这位会长的寿命并不算很长,时至今日,身体机能倒是没退化,但全靠体内储存的能量苟命,一旦跟人动手,人家削蓝,他削命,实在打不起。
至于为什么薛生不去帮忙……政治这种东西,就像十八禁的墙,某些时候,对一些人,它甚至没法成为切实的阻碍;但到了一些场合,它又切实阻挡着一些事的进行。
二来,在西方的妖魔鬼怪中,并没有龙螭这样,一旦成年,便会被钦定为妖皇的种族……在这边,龙种已经灭绝很多年了,若想成王,要么真刀干上去,要么实枪干上去,正因如此,整个西方妖族的氛围都颇为混乱,战场乱,私生活更乱,要不是这边掳个女人,那边就得被一排的守望者找上门,半妖早就遍地跑了。
不过,在今天,这种局面,就要迎来改善了……
奥伦山,这里曾是当地有名的景点,以奇险之山石为名,山巅有个地方叫情侣角,乃是欣赏夕阳之美的绝佳地点,走到顶端去敲响爱情钟,黄昏的时候,繁华的城市会被晚霞染的通红。
但是,大概半年前,一群身着制服,带着墨镜,穿得跟从《黑客帝国》片场里出来的大汉封锁了这里,且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封锁,来者不论身份地位,只要没有证明,但凡靠近,先是会被友好劝离,然后会被“友好”劝离,再然后就是友好“劝”离……
前阵子有一伙儿嬉皮士流氓,不知道是喝嗨了还是嗑嗨了,数次被拒绝入内,仍不听劝,执意前进,同时还附以相当激烈的措辞……然后,那个长得跟终结者似的大汉从箱子里掏出了一根散弹枪,上膛,一枪爆了旁边的树,随后,淡定地把发热的枪口抵在了为首那人的小腹处。
于是那群人就冷静下来了……这很正确,因为再冷静不下来,他们就该冷下来了。
这无疑是守望者的手笔,因为此时,这座山已被西方这边的新一任“妖皇”占了,这位妖皇是个吸血鬼,上任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把自己的上一任嘎巴嘎巴嚼了,之后还陆续偷袭了几次守望者,风格相当激进……
夏洛克拖着残躯,亲自出手过一次,打是打死了,但没过几天,这吸血鬼就又出现了,且行事更加嚣张,到后来,甚至明目张胆地从妖族的“异次元”挪出来,占山为王。
对夏洛克而言,此举简直是骑在他脖子上拉屎,这位年轻时就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主,老了也没好多少,可惜岁月催人老,守望者里的事还有很多……为这一个打不死的小强耗完寿命,委实不值。
但这并不意味着夏洛克就没办法了,这不,“办法”这就来了……
“此处禁止入内。”
那个像终结者的大汉伸出手,拦下了一个中年男人。
那人很明显地愣了下,也没生气,只是好奇地问:“你不认识我?”
“不认识。”大汉语气平稳,“而且,认识也无所谓。”他停顿一下,“不论你是任何人,任何身份……只要没有证明,都不能进。”
“嘿,朋友,别那么死板嘛。”男人嬉笑着,“对男人来说,‘你进不去’可是一个很让人失落的词儿……”说这话时,他还伸出手,放进了上衣口袋,看模样,似乎是想从里面掏点现金或香烟什么的。
但……他还未伸出手,一只大手,已然轻轻的按在了那只手的肘部。
“很抱歉,不论是现金还是香烟,我都不会接受。”大汉淡淡道,“职责所在,没有例外。”
“额……事实上,在我四十岁那年,我身上就很少会带任何意义上的现金了。”男人说,“至于香烟,倒是有,不过是今天情况特殊才带的,平时的话,我也不会带。”
他像是没感受到大汉的手似的,若无其事地往外掏,动作轻松地像叼了根烟,但……从大汉那膨胀的肌肉,我们就能看出,不是大汉没有用力,而是对前者来说,大汉的力量几乎可以无视。
正当大汉暗自紧张,以为来者不善,并随时准备拉响警报时……却听面前的男人道:
“我想拿的,是这个。”
一张白纸被他夹在了食指和中指之间,抖了抖。
当大汉正仔细端详那张纸时,男人笑道:“夏洛克·威尔逊的亲自开的证明,下面儿还有他的署名……你们应该没有樱岛那边‘统领必须改名’的破规矩吧?”
自然是没有的,所以,大汉很清楚,夏洛克·威尔逊就是守望者的会长。
经过种种步骤后,大汉终于验证了证明的真实性,他礼貌地为自己方才的行径道了歉,男人则摆摆手:“你也说了,职责所在。”
“虽然这个话题可能不该由我来问……但我可以知道,您进去准备做什么吗?”
“嗯……你可以理解成,为了解放劳动力。”
大汉此时的表情就像写上了“没听懂”三个字儿。
“很简单。”男人笑了笑,“今天晚上过后,你们就不用千方百计地防止人们误入此地了……”他顿了顿,“不过……我事先说明下,这座山可能会发生某些变化……描述起来不好说,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到时候,你们看着处理就行。”
说完,也没管这位守卫有什么表情,变魔术似的,从身后拿出一个黑色圆顶帽,并用一种相当潇洒的方式,盖在头上,抬腿就走……
......
夜,奥伦山。
从外面看,整座山和以往并没什么两样,可事实上,这座山的内部,已经快要被掏空了。
一眼望去,那坚实的山体,早已被削成了光滑的石面,柔和的、鲜红的光,从缝隙中渗透而出。
在那微弱的光中,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一番,便能看到……山体的内部,早已装点成了奢华且高贵的样式,若非此处太暗,单看装修,感觉跟中世纪贵族的内宅有的一拼。
此时,这座“内宅”,很是热闹。
灯光下,到处都是美女曼妙的身姿,不论是端茶的,送水的,负责按摩的,护卫大门的……一眼望去,尽是些人间绝色,她们肤色苍白,瞳孔猩红得像是红唇,在这片暗色调的大厅中,就像充斥着艺术感的,完美的立雕。
而她们的共同点是……只要张开唇,你就能看到,那之中掩藏的,不止充斥着诱惑的,柔软的舌头;还有锋锐的,可以轻易刺开脖颈的尖牙。
很显然……这些女性,都是血族。
更显然的是……这些绝美的血族,此时侍奉着的,正是坐在大厅中心的,那个俊美之极的男人。
那是个典型的西方青年,五官看起来像是希腊人种。此时,他坐在一个身材丰满的,女性血族的怀中,赤着上身,毫不在意地坦露出自己完美的腹肌。
和这里别的血族不同,他并没有外显的肉翅,或是别的什么外在特征,甚至连尖牙都没有。
唯一能显现出“血族”的身份的,只有那红酒般迷人的,仿若带着星辰的瞳孔。
当我用某些笔墨,描绘出一种特征,然后又用一些笔墨,描写了一个角色的外貌,并说明这个家伙身上并没有上述特征时……你们就该清楚,这个角色的“牛逼”之处了。
是的,他就是“王”……不止是在血族,更是在整个西方的妖族。
不过,此刻……这位王仰起头,望向大门处,目光定格。
“哦?居然是人类……”
在这里,在他这个“真祖”的地盘,不应该有人类。
事实上,此时,在这座山的内部,那些“灯”,那些“桌椅”,全部都是这个王的“延伸”,任何人类……哪怕是再强的能力者,只要踏入这个地方,就会立刻被他的血“污染”。
要么在反抗中化为灰烬,要么在诱惑中成为血族,成为……他的“玩物”。
他旁边这些美女,就是这么来的,而她们……原本,也不该用“她”来表示。
但,方希,确实进来了。
他并没有穿什么防护服,只是穿了身风衣,头上一顶圆顶帽,逛街似的就走进来了。
“要聊会儿么?”方希并没有当客人的自觉,进来便问。
“呵……有意思。”
王念叨了这么一句,挥挥手,然后……那些美女,全都化为了猩红的血,像是水滴被投进大海那样,沉入了地面。
于是,偌大的大厅,就只剩下了两道身影。
“我猜,你应该是来杀我的。”
王自己从旁边的托盘里捏了个葡萄,送进嘴里,嚼了两下,“哦对,有烟么?”
“有。”方希从口袋里拿了个烟盒,“来一根?”顿了顿,“以及……对,我确实是来杀你的。”
“哦,谢谢。”
王丝毫不担心对方在烟里下什么药,他打了个响指,指尖上冒出一串火苗。
“在开打之前……我先问一句,你确定要对我动手?”
方希问:“怎么,你觉得我打不过你?”
“不,当你走进来的时候,我就知道……像你这种怪物,我获胜的几率是零,不是无限接近零,就是零。”
王吸了口烟,雾气中,那张脸露出笑容,“但……打得过,和杀得死,是两种概念。”
“哦?”方希只回了一个音,示意对方继续。
“呋——事实上,到了现在,像你这种来杀我的人类,已经很多了,这其中,能打败我的也不少。”
“然后他们最后都失败了?”
“是啊。”王道,“人类这种生物,实在是太脆弱了……哪怕是不去干涉,也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死去。”
“我猜,接下来,你就该给我讲述吸血鬼在种族上的优越性了。”
“首先,不是吸血鬼,是血族。”王说,“然后……对,我确实要说这些。”
他笑了笑,弹了下烟灰,“看看这座山吧……此时此刻,整座山的内部,都遍布着我的血,而不论你打败我多少次……只要还有一滴血,我就可以重生。”
他迷醉似的,朝天空伸出手,“这很美妙对吧?强大,重生……永恒。”
方希抽出一根烟,那个表情就像是坐在马戏团,围观台上的小丑:
“说完了?”
“哦?”王说,“也就是说,你并没打消杀我的念头,是么?”
“对。”
“呵呵……”此时,这个自称血族的家伙,声音已然转冷,“那你有没有想过……你杀不了我,反倒会被我吃掉呢?”
方希的回应依旧短促,且平静:
“没有。”
“那还等什么?”王冷声道,“不动手么?”
“呵呵……”
这时,方希笑了。
他的笑容很好看,完全可以从这个笑容,看出他那受女孩欢迎的年轻时代。
他叼着烟,慢条斯理的点燃,道:“其实……我一直都是不抽烟的,因为我老婆很不喜欢烟味儿,而且我本人也没这嗜好……”
王很配合地问:“那……你现在为什么又在这抽呢?”
“如果真要说的话……应该是因为,仪式感。”
“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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