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韦拾伍
仅仅归还一枚香格里拉之眼的行为,就像一个强盗把你家洗劫一空,临走的时候从原本属于你的钱里抽出一块来还给你,以这种方式来表达他们的“善意”。
即便那个强盗“慷慨”地将一半的赃款还给你,那也要提防其中是否掺杂着他更深的阴谋——就像美帝退回的庚子赔款培养了一大批赴美留学生,但那又何尝不是将自己的价值观输出给这些留学生,华夏有学识见地的年轻人都成为了“亲美党”,一如胡适之流,那华夏的未来还有希望吗?
幸好有无数先烈心系祖国,没有被资本主义社会的花花世界迷晕了双眼,也没有被帝国主义的强大吓软了膝盖,毅然决然地回国投入建设祖国的伟大事业当中。
但是在场三人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苦于无聊生活的欧康纳夫妇欣然答应。
他们的儿子亚历克斯早在几个月前就跑到华夏,伊芙琳的哥哥乔纳森也在沪市开了一家舞厅,现在刚好借着这个机会让一家团聚。
至于亚历克斯在华夏的安危,他们是不担心的,就凭他们的脸,在华夏自然而然就是人上人的存在,不仅是现在,往后的一百年都是如此。
第一百一十七章 至亲血咒
收拾好行囊,欧康纳夫妇坐上了去往华夏的轮船。
虽然这场旅途有可能是平淡无奇的,但夫妇二人不约而同地幻想着中间会发生点什么,让他们属于冒险的神经重新活跃起来。
但行至半途,波澜不惊,一切都是那样地平淡且乏味。
伊芙琳无聊到待在房间里给自己的丈夫念自己新书的构思,那些市民来说是瑰丽的冒险,对于亲身经历全过程的欧康纳来说,却又乏味无趣,虽然很想给自己妻子捧场,但基本听着听着就睡了过去,丝毫没有失眠的困扰。
“当当当!”
就在伊芙琳又一次催人欲睡的时候,有人敲响了他们的房间的门,睡眼惺忪的欧康纳立即打起精神来,起身将准备去开门的自己的妻子按在沙发上,说到:“我去开门。”
走向门口方向的欧康纳的表情非常精彩,仿佛听自己的妻子念书稿是种折磨,强打精神也避免不了昏昏欲睡,在这种情况下的敲门声犹如天籁,救他与水火之中。
带着一丝庆幸的笑容,欧康纳打开了房门,敲门的是一个拥有东方面孔的人,黑发黑瞳,他穿着古怪的衣服,身材格外高大,与他记忆中那些愚昧瘦弱的东方人都不一样。
并且他们房间所在的是上等舱,东方面孔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
即便如此,欧康纳依然表现出“文明人”应有的姿态,对那极有可能跑错地方的东方人说到:“你好,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我来是向你们要一件东西的。”岳斯用英语说到:“香格里拉之眼,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它叫做这个鬼名字,但它是我所需要的东西。”
欧康纳听到这话立即就明白岳斯来者不善,立即将一只手背到背后,对伊芙琳打着手势,伊芙琳立即起身,为了不引起注意而不紧不慢地从自己的行李箱中摸出两把枪来——那是二人在无数次的“冒险”中培养的默契。
“嘿,我并不知道那香格里拉之眼是什么东西……”在自己妻子拿枪的功夫,欧康纳用言语拖延着时间。
岳斯笑了一声:“欧康纳先生,如果我不确定香格里拉之眼在你们的手上,我就不会直接上门讨厌了。”
“亲爱的?”
那边装作不明白发生什么事伊芙琳带着疑问句地说了一声,欧康纳立即闪躲在一边,并就地趴下翻滚开来,而伊芙琳丢出的一支装好子弹的手枪刚好沿着地面滑到他的手边。
而伊芙琳也举着手枪瞄准了门口的岳斯:“虽然不知道你从哪里知道这个消息的,但现在马上滚出我们的房间!马上!”
“你们这些洋夷为什么总是不长记性,明明见识过那么多的超自然力量,偏偏对自己手中的枪械那么地自信,认为它可以解决你们根本不理解的存在。”岳斯从腰后拔出一柄短剑来,跨步走向了房间内:“既然如此,我就稍微认真一点好了。”
“砰!”“砰!”“砰!”
连着三声枪响,伊芙琳确信没有人在胸口中了三枪的前提下安然无恙,看岳斯的衣着也不可能在衣服下衬着厚厚的钢板。
经过多年的实战练习,伊芙琳对自己的枪法很有自信,这么近的距离,绝对没有脱靶的可能——至于这个东方人死在自己房间里的事情,一个下等人出现在上等人的船舱,这是船长的失职!
只是岳斯丝毫不受影响一般,继续向伊芙琳的方向走去,这份压迫感让伊芙琳对着岳斯清空了弹夹,却丝毫无法阻拦岳斯的脚步。
“你这个魔鬼!”
欧康纳赶忙从地上爬了起来,对着岳斯连开数枪。
岳斯只是面带一丝嘲讽笑意地挥动着手中的短剑,在空中连斩数下,射向他的子弹纷纷被斩落在地。
“这不可能?”
欧康纳难以置信地看着手中的枪,靠着一把短剑切开子弹这回事,他今天之前是无论如何都不曾见到且想象过的。
“这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只不过是你们没有见识而已。”
岳斯摊开另外一只手,将里面数枚弹头丢在地上,伊芙琳射向他的子弹全部被他直接空手接住了。
一巴掌将伊芙琳呼到一边,岳斯从他们的行李箱中翻出了装有潘多拉之眼的盒子,确认那块石头还在里面,然后欧康纳抡着一张椅子迎头就砸了过来。
点、挑、撩,岳斯头也不回地使出三个剑招,短剑就将那实木的椅子削成了碎块,留在欧康纳手里的只剩下靠背了。
“哦,抱歉……”欧康纳见手中的物品失去了杀伤力,一把将其丢下,满脸诚恳地对岳斯道歉。
但岳斯没有因为一句道歉的话就放过他,就像脚盆鸡鞠躬不能让人原谅他翻下的丑恶罪行,手中短剑一刺,手腕一挑,就在欧康纳胸前刻下一朵花,然后一脚将他踹到了房间的另外一角晕了过去。
“这是要送到沪市博物馆的东西,是英格兰对华夏友谊的象征,你不能就这样带走它!”伊芙琳捂着自己的脸站了起来,见武力抵抗不成,她就开始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将自己的行为标榜为正义,对岳斯进行谴责。
“哈?”岳斯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伊芙琳:“友谊?一块石头就能表示友谊?你是把英格兰的善意看得太廉价还是把华夏的友谊看得太廉价了?”
“如果真的想表达诚意的话,那就应该把大英博物馆里的文物统统还给华夏,还有你们强占了去的HongKong。”
岳斯的三言两语就让伊芙琳哑口无言,因为她知道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英格兰政府不会答应那种条件的。
“HongKong是清政府赔偿给英格兰的,是属于英格兰的土地,完全是合法的!”伊芙琳不甘心地进行反驳。
岳斯又是一声冷笑:“说到底,还是拳头大的说话管用,我的拳头比你们的硬,所以我从你们手中拿回香格里拉之眼,完全是合情合法合理的。”
随后岳斯换成了中文,继续说到:“你们的身上被我种下了至亲血咒,平时不显,碰到有血缘关系的人才会发作,扭曲你们的理智,让你们渴望吞噬他们的血肉……这算是我给你们的礼物”
第一百一十八章 光环
在岳斯离开之后,伊芙琳急忙跑到房间的一角查看自己丈夫的情况,发现他只是晕了过去,身上只有胸口被岳斯用短剑刻下的一个复杂伤口,其余的地方只有不太严重的磕碰瘀伤。
那一道道细小伤痕共同构建了一个诡异的图案,伊芙琳盯着看了两眼,顿时感觉身上笼罩了一股寒意,没来由地感到害怕。
又过了一会儿,才有水手之类的人拿着武器到了夫妇二人的房间门口询问发生了什么——之前的枪声早就有人听到了,尤其是左右的邻近房间的乘客更是听得清清楚楚,但贸然前来必然会有生命的危险,所以一个个偃旗息鼓装作无事发生,直至枪声停了许久之后才有水手的到来。
房间内的硝烟味还未散尽,损坏的家具,一个白人男性晕倒在地上……这必然是发生了什么,只不过没有白人因此丧命实在是太好了。
带队前来的三副与一位水手将欧康纳抬到了床上,然后对伊芙琳问道:“夫人,刚才发生了什么?”
伊芙琳捂着被岳斯抽了一巴掌而肿了起来的脸,说到:“有一个穿着奇怪衣服的东方人,他抢走了我们的一件贵重物品。”
“东方人。”三副了然地点头,说到:“他带了枪吗?那样的话非常危险。”
伊芙琳摇了摇头:“枪是我和我的丈夫开的,那个人只拿了一把短剑。”
“短剑?”三副有些疑惑,有枪在手,对付一个只有冷兵器在手的劫匪,应该是很容易的。
伊芙琳从地上捡起一颗被岳斯一剑斩开的弹头,说到:“是的,那个家伙非常恐怖,连子弹都能斩中。”
那名三副同样捡起一枚弹头放在眼前观察,看着切口平滑的弹头,他的心中惊疑不定,只能说到:“我会把这件事报告给船长和其他乘客的……至少远离那些东方人乘客。”
……
另一边留下残忍的话语后,岳斯带着自己想要的东西离开了这艘船。
将手中短剑抛出,将其化为一道剑光包裹着自己,向着东方纵横而去。
虽然是魔道修士,但岳斯使用了人物卡后如正道人士一般剑光飞遁的本领却是有的,只是岳斯还是对这张人物卡颇有微词。
无他,这张卡使用之后,岳斯虽然可以使用多般魔道手段,也可以用一些正道的术法,但是人物卡并没有附带的有法力,只是一具空壳。
为了让这张人物卡发挥作用,岳斯必须打坐练气积攒法力,幸好之前的血神子人物卡为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体内的原子反应炉源源不断的产生着能量,修行起来一日千里。
过了好些时日他才能使用星象占卜之术测定香格里拉之眼的方位,采集精金炼出一把飞剑,以剑光飞遁跨域半颗星球来到这艘轮船之上,从欧康纳夫妇手里抢到这块宝石。
这块宝石勉强算是法器之流,以粗浅的练气手法封印了一滴长生不老泉的泉水在里面,并且还可以充当向标,指向长生不老泉所在的位置——香格里拉。
而这些都是龙帝复活的关键,岳斯势在必得。
同时在面对欧康纳夫妇的时候,岳斯真正理解了任务说明备注那一句“这是有神明存在的世界”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欧康纳夫妇身上存在着不止一位神明的气息,诅咒与祝福并存。
换成通俗一点的语言,那就是欧康纳夫妇身上存在着类似“主角光环”的东西,他们的人生并不会一帆风顺,而是多经波折,在生死之间走上一遭是常有的事情,同时又能屡屡转危为安,最后获得一个“合家欢”的结局。
为了能够存留足够的法力飞遁回华夏大地,岳斯并没有在面对欧康纳夫妇的时候直接用法术过关,只是靠着身体素质与超人的反应力解决麻烦。
这也是岳斯值得庆幸的一点,如果他使用法术这种来自另外一个体系的力量,必然会触动那些神明,吸引祂们的目光降临——如果岳斯法力积攒足够,那倒是不虚,魔道巨擘的人物卡不是白给的,抓一两个神明炼入法宝器胚中也是寻常。
但他现在弱的很,能不招惹就不要招惹他们,那些被赋予死亡等原始概念的神明可是强大的很。
如果杀了欧康纳夫妇中的任意一个也会同样引来各路神明的目光,因此岳斯不得不放过了他们——但岳斯最终还是施展了手段,施展了一个咒术落在了夫妻二人身上。
那种巫蛊厌胜之术并不涉及法力,并且还能骗过那些本就附着在夫妻二人身上的诅咒与祝福,误以为是夫妻二人在“冒险”途中又招惹了什么神明。
不过香格里拉之眼到手,岳斯如今的当务之急并不是复活所谓的“始皇帝”龙帝,就电影中的表现来看,那冠以“始皇帝”之名的龙帝疯狂起来难以束缚,如果贸然将其复活而没有能力钳制的话,依照他生前在他那时代的行径,必然会带领着他的不死者大军毁灭整个世界。
虽然岳斯对这个世界并不在意,所有人死了他也不在乎,那反而会间接完成他的第二项任务,但放任这个世界的人类灭亡,他们死得太没有价值。
毕竟,这位龙帝并非是历史上那位秦始皇,真正雄才大略的他奠定了之后两千年华夏的主流政治体制,龙帝仅仅只是为了迎合木乃伊世界观、吸引华夏观众走进电影院,被鬼佬塑造出来的一个似是而非的人物角色。
那群鬼佬最擅长的就是这种事情了,对于自己那只有数百年的历史,各种考究各种细节,对于他国那漫长的文明各种似懂非懂不加理解,连仔细研究一下的耐性都没有,只是了解了一些皮毛与似是而非的东西,将那些元素糅合到一起就成了某某文化。
甚至仅仅在选角一项都不考究,《河图》记载“秦始皇帝,名政,虎口,日角,大目,隆鼻,长八尺六寸,大七围,手握兵执矢,名祖龙。”
按照秦尺换算,始皇帝一米九多,身高体壮,典型的关中大汉,电影中偏偏是一个一米七、瘦小枯干的形象。
第一百一十九章 魔道修士
并且鬼佬对华夏文明的浅薄了解还不止这一处。
别的不说,岳斯进入过这个世界秦始皇陵内部进行考察,那不过是空间大一点、摆放着大量的兵马俑以及各类金银铜器的不伦不类的墓室,除了一些不明所以的机关以及一层假墓的伪装之外,根本只是一个近代仿古的博物馆级别的存在。
当初项羽掘始皇陵,可是发动了关中三十万人,但也只是挖开了浅层墓穴,运走了其中藏着的兵器与金银珠宝,根本无法奈何主墓室。
放在鬼佬电影中,十几个华夏劳工,配合上炸药的辅助,就能炸开秦始皇陵的墓室大门,这是瞧不起秦始皇发动的七十万刑徒三十七年的辛苦劳作,还是看不起项羽那三十万人的盗墓大军?
并且一个埋藏了两千多年的陵墓,顶上只有浅浅的一层黄土覆盖,这不是吸引盗墓贼去偷盗吗?并且那极尽脑残的设计,踩上特定石块就能打开天窗引阳光照亮墓**部的机关——这可是坟墓,给死人住的地方,难道死人有采光方面的需求吗?
哪怕剧组的美术组去兵马俑展览馆走上两圈,实地考察一下,稍微从展馆的介绍手册上摘抄下来一部分东西,也不会把秦始皇陵内的兵马俑设计成那样,并且以那种形式摆放着。
兵种配合哪里去了?两千年过去了,木质的枪杆竟然没有腐烂的迹象,这科学吗?这合理吗?
还有华夏人最讲究的风水学说、礼法、以及墓葬文化哪里去了?一个打下两千年基础的千古一帝竟然被如此粗劣地对待,真是可笑。
简单的“风水罗盘”机关就能打开通往始皇帝墓室道路,将警示后人那近乎诅咒的话语刻在皇帝的棺椁之上,以活埋妃嫔人殉的方式渲染他的邪恶……
并且哪怕是为了防止盗墓贼设下的疑冢,里面躺着个太监,也不会将皇帝的尸体浇筑进铜像之中放置在马车之上,那可是大不敬之罪,难道这样做是为了致敬——始皇帝死,秘不发丧,棺载辒凉车中这件事吗?
从这些方面就可以看出鬼佬们的小家子气和愚昧,整个所谓的“秦始皇陵”中的兵马俑的数量连兵马俑一个俑坑都比不上。
对于秦始皇陵的描述多见于史书,《史记》中是这样记载的: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馀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汉书》中也有相似的记载:秦始皇帝葬于骊山之阿,下铟三泉,上崇山坟,其高五十余丈,周回五里有余,石椁为游馆,人膏为灯烛,水银为江河,黄金为凫雁,珍宝之藏,机械之变,棺椁之丽,宫馆之盛,不可胜原。
挖空了一座山,用水银模拟出江河湖海,用人鱼的油脂做长明灯,用黄金铸造成凫雁……那叫一个排面。
作为同时代最强盛也是最文明的帝国,在有超自然力量存在的时代里,发动数十万人打造的巨大工程,竟然在电影中只有那种小场面,对此一下《神话》中的地下皇陵,就能知道其中的差距。
最可恨的是,这部电影中华夏人是以反派的形象出现的,电影的结局也是在背叛自己种族的女方士紫苑的帮助下,正义且伟大的白人男性打败了邪恶的华夏人,欧康纳的儿子亚历克斯凭借英俊的外表和出众的人品,俘获了紫苑女儿琳的芳心。
只有白人才能代表正义,只有背起种族的归顺者才能够加入正义一方,只有他们的生活方式才是文明的。
哪怕一切事件的起因,那名为香格里拉之眼的宝石到最后也没有归还给沪市博物馆,而是被伊芙琳的哥哥乔纳森带走了,他们依然是正义的。
某常威说过,他可以演坏人,也可以被打败,但洋人演主角、演正义的一方,打败他这个华人饰演的反派,不行。
哪怕他真的在一部洋人少年为主角的电影中饰演反派玉疆战神,最后打败他的也是一只猴子而非那个洋人主角。
按下剑光,跨越半颗地球的岳斯落在了某座城市当中,周围行人的面貌与他相似,却并非华夏,而是临近的脚盆。
“可惜这个世界的灵气之类的太过于稀薄了,采气练法过个一百年也无法恢复一成的功力,只能另辟蹊径了。”
走在大街上,岳斯听着那“一亿玉碎”的疯狂口号,一边搜索着魔道巨擘人物卡所带来的各种能力,试图找出最方便快捷的方法。
“干脆还是吃人好了,凡人精血魂魄不如修士的精粹凝练、并且充满了杂质,缺乏血神子那种快速炼化的手段,要废上不少的功夫,但蚊子再小也是肉,一个凡人能够提供的法力并不多,但乘上一个小目标就是可观的数字了。”
“一亿玉碎?虽然知道你们到最后也没那种可能,与其那样还不如便宜了我。”
魔道修士,修习法力的方式与那些采气练气的正道修士大有不同,竭泽而渔,拿人的性命练习功法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比起稳扎稳打的正道修士,魔道入门简单,进程也是一日千里,只是境界愈高越难修炼,比起夯实基础的正派修士,法力修为就像无根浮萍一样。
而且魔道之中并没有正道那么多的规矩,杀人夺宝、相互残杀是常有的事情,师门长老想要祭练一桩法器,拿品质优良的门人子弟血肉骨骼乃至魂魄当做材料也并不是没有可能;而正道有门规限制,虽有勾心斗角之类的发生,但那门规戒律很好地保护了弱者,给予其成长的时间与可能。
但这些与岳斯无关,这个世界中道法不显,他这一位“魔道巨擘”是硕果仅存的修士,并且境界高得可怕,只需要练出法力就可以施展种种神通,并没有境界的瓶颈关隘乃至心魔。
只是如何吃,怎样能够快速地大量吃掉人类的精血魂魄,这是个值得考究的事情。
第一百二十章 练器
“穷啊!穷啊!”
行走在大街之上,岳斯心中莫名产生一股悲意。
现在的他空有境界,但是配套的法力与修行之人必备的法宝一点都没有,能够拿得出手的,只有一把自己掏空了一条矿脉练成的飞剑,并且还是级别不高勉强能用的那种。
他的处境就像一个顶级工程师被扔掉了石器时代的年代,即便掌握着如何打造宇宙飞船的技术,但是根本没有配套的工业设备以及合适的加工材料供他生产,只能苦哈哈地挖掘矿石,土法冶炼手工锻造,为自己打造超越时代生产力的金属工具,但那在原始人眼中犹如神器般存在的东西却只是工程师眼中的垃圾。
“如果材料足够,我炼他一面万古长夜的长幡,祭出去便能遮蔽一界,外能吞噬日月之光,星辰之华;对内将笼罩的区域化为无光之境,掠夺一切生机灵气,所有生灵的精血魂魄法力统统化为我等魔道修士的资粮,地底矿脉的金铁之气也会被一并吞入长幡之中,成为祭炼法宝的储备。”
“到时候,我何愁法力不足,何愁没有材料祭炼法宝!”
一边低声抱怨着,岳斯一边疾行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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