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韦拾伍
“恭喜你,踏出了人生中重要的一步。”岳斯为许仙鼓着掌:“还记得我第一次杀人,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当时的反应和你差不多。”
岳斯将许仙提溜起来,使了个定身法,让他立在原地,然后将被许仙丢掉的长剑捡了起来,一剑将旁边的一颗树伐倒,简单地削去枝杈剥去树皮,固定在地形成一个天然的架子,用大哥身的衣服扯成布条,将他的尸体挂在了架子。
“既然他成了你练剑的靶子,那就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用他的尸体带你入本派医学的大门,机会难得,一定要看好了。”岳斯拿出之前刻哥斯拉雕像的刻刀,对许仙说到。
被定身法定着,许仙连眨眼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
看着岳斯剖开皮肤开肌肉,剖开肌肉看血管,去掉肌肉看筋络、骨骼,破开胸膛看脏腑,破开颅骨看大脑。
教学完成之后,岳斯一掌将大哥的尸体蒸发掉,仅留下一个头颅,这是这个人伏诛的证明,其余的零碎就不重要了。
解开定身术之后,许仙立即跑出去很远,然后扶着一颗树就吐了起来,吐得不人不鬼的,成为修行者之后的记忆力让他无法忘却之前看到的一切,对人体结构记得一清二楚,然后吐得更厉害了。
但是,配合岳斯的讲解,还有之前看的所有医书,许仙对人类本身的理解更加透彻了,也不知道是该用怎样的态度看待这次的事情。
不到一天的时间,杀人越货的强人便成为了尸体,县令非常高兴,认为是自己领导有方,而带回来的尸首也经过那富户以及护院的辨认,确认是昨天劫道的那几个人,李公甫并没有杀良冒功,找了些农户、乞丐之流充数。
而且李公甫即便想杀良冒功也没机会,三班衙役还有那么多的民壮,想要堵住这么多人的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至于大哥回来的只有一个头颅,李公甫按照岳斯的解释转述给了县令:“禀告县令大人,道长说了,匪首会一些妖法,之所以会变成这样,是法术反噬造成的……也是我那妻弟学艺不精导致的,不然能让那匪首留个全尸。”
能够完成这次清缴强人的事情,县令很高兴,便不计较那么多了,将此事写成公函报了去,又调取了一部分银两,赏给了一众有功之人,许仙也得了一些银子。
但是许仙却一直闷闷不乐的,茶不思饭不想,就像木头一样,杵在那里动也不动,就连晚饭都没吃——虽然见了些死人,李公甫也没胃口就是了。
许娇容不知道自己丈夫和弟弟白天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询问起来,反倒让许仙回忆起来那痛苦、甚至称得噩梦的记忆。
岳斯解释到:“许仙他手诛一个恶人,过不了心中的那道坎。”
虽然许仙经历的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远比杀人要更加挑战理智与心理承受能力就是了。
不解释还好,听了岳斯的话,许娇容就像油锅里进了水,顿时炸了起来——早出门的时候还是一个好好的弟弟,结果傍晚回来了,就杀了人。
她的弟弟她是知道的,老老实实的,根本不会做下那种事情的,看到许仙那副样子之后,许娇容也不能说些什么,只好把气撒在了李公甫身,把他好是一顿数落。
李公甫觉得自己冤的很,明明是岳斯带着许仙去追那个大哥的,怎么到最后反倒是自己的不是了,而且对于许仙这个诛杀首恶的义士,县太爷可是赏了不少钱。
但是,李公甫知道夫妻相处,讲道理是不行的,把错误揽在了自己身,然后对许娇容一顿好哄,但许娇容只是稍微放缓了情绪,依然生着闷气。
等到了晚,许仙早早睡下,原本他以为自己会噩梦缠身,在心神识海中拜了大日哥斯拉佛陀的虚影之后,各种负面情绪被一扫而空,反而以一种无喜无悲的状态重新审视了那段记忆,加深了记忆与理解,医术大进。
至少对人体是怎样运行的有了了解,对五脏六腑的位置与作用的认知要超过了药铺那个老大夫,自身的修行也大有进步。
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
有了大哥作为教材,许仙对于身为人的自己的了解加深了,能更好地调动自己的元气。
李公甫因为有功在县令那里得了假,第二天不必早起前去衙门点卯,但是许仙在睡了两个时辰补足精力之后,早早起床练剑,然后等到了时辰,出门前去药铺继续学医。
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反倒让许娇容看得目瞪口呆,如果不是许仙言辞谈吐和以前没什么两样,她还以为自己弟弟出了什么问题。
也不是没有变化,许仙变得更加成熟,不再是之前那个懦弱而平庸的许仙了,变得有自信有担当,好像昨天的经历让许仙发生了蜕变一样。
第五百五十章 泡酒
实际许仙的确发生了蜕变,修行之道,便是进化,由人蜕变成仙。
有大日哥斯拉佛陀坐镇心神,许仙的心灵不坠,一切烦恼忧愁与固有认知将不会成为他的阻碍,每天只要睡一觉,见大日哥斯拉佛陀,便能荡尽心灵尘埃。
这种心境,是无数修行者所艳羡。
对此有着直观认知的,则是药铺的老大夫,只是过去了一天,他觉得许仙愈发地陌生,身姿挺拔,丰神俊朗,好像神仙中人,同时医术也更加地精进。
学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般的大学学制是四年制,医科大学则需要五年,执医之前还需要三年的规范化培训,更别说八年制、五加三一体化培养,而在没有系统性医学教育的现在,一个学徒想要真正地成才,十年八年是不够的。
而许仙的天份令老大夫感到惊讶,只需要一年的时间,许仙就能够独立地把脉问诊,开方抓药,跳过了寻常人需要数年时间索要经历的学徒-掌柜-坐堂郎中的过程。
药铺开药,是要付诊金和药费的,一些家里没那么富裕的,老大夫会稍微减免一些诊金,当然,明显那样做并不好,是坏了规矩,你积德行善了,却让同行吃不饱饭,那样做会招人排挤的,所以老大夫就找了别的方法。
就是让许仙尝试着把脉问诊开药,然后自己再诊治一遍,以此为借口来减少诊金。
许仙开的药方还稍显稚嫩,老大夫还能够点评一二,后来药方越加成熟,老大夫估量着自己也就差不多的水平,等到了后面,老大夫都有些看不懂许仙的药方。
而这,仅仅是在剿灭那伙强人的一个月之后。
经过许仙的讲解,老大夫了解其中的道理,竟发觉自己大有收获,对于医理了解得更深,许仙对人体的认知竟然要超过他这个行医几十年的老大夫,那份独特却又合理的见地,就好像许仙把一个人活生生地拆开,以此来观察学习然后得到了充足的经验。
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老大夫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许仙表现得如此优秀,也有他倾囊相授的结果,与有荣焉。
“哎,许仙,你有如此天份,为什么不用心读书,专心科举,反而来学医。”在一个衣衫褴褛、提着药千恩万谢的小女孩出门之后,老大夫看着柜台后认真模样的许仙说到:“虽说不为良相便为良医,但救民不如救世,做个好官能够救下的人远比行医问药多的多。”
之前李公甫找到他,把妻弟许仙塞给他学医打着的“读书不成,考不科举”的名义,看着如今的许仙,老大夫说什么都是不信的。
就许仙表现出来的天份,不说学医了,学什么都是非常快的,如果说许仙读书不成,科举无望,那么天底下能走科举之途的人也就屈指可数了。
许仙点了点自己的头,说到:“许仙之前未曾开窍,资质愚钝,如今开了窍,自然是学什么都快,更何况还有一个好师父。”
许仙指的是名义的师父大日哥斯拉佛陀,和实际教他各种东西的岳斯,后者可以说改变了他一生,至少从现在看是如此。
但老大夫捋着胡须,一副受之有愧缺又带点喜悦的神情,很明显,他以为岳斯说的那个师父是他,许仙不清楚老大夫为何那种表情,尊师重道,不便过问。
至于为什么不继续读书考科举,他现在已经是修行中人,追求的是逍遥自在,功名利禄反而对他有害,会阻碍修行,如今这般悬壶济世,反而有利,治病救人乃是功德之举。
……
在某个山洞中,一个精瘦的和尚打扮的人拿着一个皮囊大口痛饮,将其中的液体喝尽之后丢到一旁,脸满是不耐烦的凶戾之色。
山洞以他的身体为界限分为两部分,一边是他丢弃皮囊的地方,大大小小形态各异的皮囊有数个,其中夹杂着各种骨头,有牛、有马、有羊和其他一些牲畜。
那些骨头很干净,山洞当中虽然略微潮湿,却也没有臭味。
而在这个和尚的另一边,则堆着一些金银财宝,当然,那些只占了很少一部分,里面最多的还是布匹与铜钱,只是面都带着血,很明显来路不正。
他本是一只山中普普通通的蝎子精,还未修行到化形的境界,一直在山中修行,饿了的话就在这山中狩猎,偶尔到山下去,去那村中用粗浅的法术偷狗盗鸡牵羊,因为它的法力并不够带走更大型的家畜,直到前不久才偷走了一头耕牛。
尾后长针一蛰,那头健牛便没了声息,乖乖地任它带走,然后饱餐了一顿。
在一个多月之前,这只蝎子精忽然福灵心至,学会了一门神通,或者说是一种辅助修行的法门,那法门不知道是天赋神通还是自己感悟,至少蝎子精用起来非常得心应手。
那是一种靠着吃东西修行的方法,可以将吃下去的东西化为元气吸收,而不仅仅是果腹而已,蝎子精捕了一头野猪用了这门法术,先是用尾后毒针毒晕野猪,再用螯肢在那野猪身切出伤口,痛饮其血,最后用妖力和消化液一起从伤口注入野猪的身体里,将野猪的肢体溶解成浆再进行吸收。
因为有妖力掺合其中,野猪的皮在消化得过程中得以保留,最后会形成一个包裹着浆液与完整骨骼的大皮囊。
吃掉那头野猪之后,蝎子精果然修行大为增益,甚至能够化形了。
之所以说他是僧人打扮,只是因为他头顶无毛,是个光头,仅此而已。
神通无名,蝎子精也是个没文化的,干脆也不起名字了。
在修行小有成就之后,蝎子精越发依仗这道法门,只是山中野兽难捕,而且肉不多,乡下农户又穷,根本没有几头牲畜可以吃。
但化形之后的妖怪智慧也得到了增长,蝎子精想到了发展下线这个方法,找了一个农户,传了他一手妖法,让那农户为他找来牲畜吃。
当然,那并不意味着农户也能修仙了,只是蝎子精那门神通的一种衍生应用,是它将一部分的法力储存在农户体内,让他能够通过消耗那部分的法力来施展法术,但是用完了就没有了,需要它再进行灌输。
使用过一次法术,农户便欲罢不能了,但蝎子精不会平白无故地为他灌输法力,农户需要提供牲畜换取蝎子精出售,而蝎子精之所以不吃人,是因为人的血肉污秽,不利于消化,不如牲畜来得干净。
很显然,这个农户就是之前的大哥,他的法术就是这么来的,那堆尸骨就是他抢劫富户所得的拉车的牲畜,得到的金银财宝,也被农户存放在了蝎子精这里。
有了这样一只大妖怪看守,金银财宝很安全,大哥也不必担心自己的那几个结拜兄弟会害了他然后瓜分财宝,因为蝎子精只认得他。
而大哥在面对岳斯的追击跪地求饶,说愿意告诉岳斯金银财宝换取自己一条性命的时候,其实也没安好心,就是准备借助蝎子精的力量除掉岳斯。
但是自打一个月前那一次送来了大批牲畜之后过后,大哥就再也没有出现在蝎子精的面前,而蝎子喜静不好动,蝎子精即便修成了人形也是如此,窝在挑选好的山洞里一个月也不挪窝,之前一批送来的牲畜都吃完了这才想起自己还留着那么一手。
“怎么回事,这么多天了,还不见他们送祭品过来。”
蝎子精也不在意大哥的死活,只是对于自己口粮断了的事情有些发愁,不过蝎子精好歹是多年成妖,没有坐在这里去等,而是主动出去找,实在不行可以花钱去买。
蝎子精看着那些金银财宝,随手抓了些塞进自己怀里,然后就离开了山洞,向着之前大哥几个强人藏身的树屋的方向走去。
看着蝎子精远去的背影,岳斯笑着说到:“对,这就对了吗,我辛辛苦苦培养你,就是给许仙送经验的,不拿一两只妖怪练练手,怎么算是修行人士呢?”
“而且蝎子泡酒可以美容养颜,通络止痛,活血除湿,经常喝蝎子酒,可以延年益寿,保护肾脏,提高机体免疫力,放松身心,提高抗病能力,虽说不能包治百病,但对治疗风湿、肩痛、肩膀炎、头痛、面瘫之类的常见疾病有奇效。泡这么一缸酒,只要不败家,及时向里面续新的酒,就是发家致富的本钱——拿一只蝎子精泡的酒,这得卖多少钱一杯阿!”
“这小小的钱塘县,风云际会啊,五毒中汇聚了四种,白素贞和小青的蛇,金拔法王父子的蜈蚣,王道灵的蛤蟆,如今的蝎子精,这就能凑成一坛五毒大补酒了……嗯,不行,不行,要看青白二妖是个什么品行,贸然泡酒就不好了。”
岳斯的话语没有传出去多远,便与他的身形一道消失在了山林之间。
浑然不知自己落入了算计的蝎子精找到了之前大哥他们藏身的树屋,这个树屋的位置他是知道的,不然凭借那几个人的力量,是如何把那么多的牛马和财宝运到山洞那边去的。
对于蝎子精来说半个时辰不到的路程,寻常人走路能够走一天,只是,在原本的树屋的位置,只有一堆废墟,风雨侵蚀已经让这里看不出原本树屋的痕迹了,好像这里只是一颗倾倒的树的残骸一样。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蝎子精不知道大哥是跑了还是死了,也没有去深究这件事,只是找了个阴凉避光的地方暂时躲了起来,虽然化为了人身,但蝎子的习性未变,昼伏夜出,喜潮怕干,喜暗惧光。
现在是午时分,日头逐渐变得毒辣,蝎子精虽然能够承受,但却并不舒服,等到了傍晚时分,他才下山,随机挑了一个方向,向着钱塘县的方向走去。
一进钱塘县县城,蝎子精便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那诱人的香味儿使蝎子精忍不住多嗅了几下,接着瞬间便大量分泌了唾液,甚至口水不受控制地从嘴角滴落。
虽然化为人身之后早有了嗅觉、听觉,但蝎子精还是第一次闻到这种诱人的味道。
好巧不巧,蝎子精现在站的地方是那种地方,正是晚刚开业,姑娘们刚班的时候,依在二楼栏杆招呼客人的姑娘看到蝎子精那副猪哥像,忍不住笑出了声。
但蝎子精顾不得那么多,他的本能告诉他,那发出香味儿的是一件宝贝,是天材地宝,只要他吃了那个宝贝,修为便能够大为增长。
寻着味儿,蝎子精向着天材地宝的方向走去,却又引得那些姑娘一阵好笑:“你看那和尚,动了凡心又不敢真的做什么,在院子前嗅了半天姑娘的脂粉香,灰溜溜地跑掉了。”
其余的姑娘也是一阵娇笑着附和,但没有人留意,蝎子精口水滴落的地方,出现了几个小坑,那是被蝎子精口水腐蚀出来的痕迹。
另一边,天色已晚,药铺关门之后,许仙和李公甫一并向家的方向走去。
这两个人并不是空着手,许仙和李公甫一人抱着一坛酒,许仙抱着的酒坛足有半个人大,李公甫倒轻松许多,手中提着的是人头大酒坛,一只手便能拎着,另外一只手里还拎着几包药——不是他或者许娇容身有了什么毛病,那只是泡酒用的药材而已。
以李公甫的开销,断然不会一次买这么多酒的,不是他没钱,而是买这么多的酒,会吃许娇容的唠叨的,这两坛酒背后有原因的。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那富商大仇得报,又赶忙去和他背后的大人物汇报了自己的遭遇,毕竟损失的除了他的妻儿老小之外,随行携带的钱财可不少,一并被那强人带走了。
但是李公甫带队清剿,结果只把那几个剪径强人的尸体带了回来,钱财只有从那些强人身搜刮到的少许金银首饰,很明显是他们私藏的一些,其余不见分毫。
第五百五十一章 蝎子精
损失了那么一大笔钱,那个富商背后的大人物也感到肉疼,便又派人到树屋周边搜查一番,最后的结果当然也是一无所获,思来想去,便准备从许仙这里打开缺口——毕竟追大哥的,只有岳斯和许仙。
最后大哥被带回来的时候,只剩一个脑袋了,虽然说是法术反噬,但事情是不是真的这样,谁又能知道呢?反正我们都不会法术,还不是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
至于找许仙而不找岳斯,岳斯好比雾中之山,你知道他在那里,但山是怎么一座山,却朦朦胧胧看不清楚,最好不要动。
但有些事情不能明着做,只能旁敲侧击,这个任务便被那个大人物交给了县太爷,县太爷便又将任务隐晦地透露给了李公甫,让李公甫打个亲情牌,好让许仙透露个一星半点的。
李公甫是个好人,虽然平日里也人情往来,不然靠他那点俸禄,怎么养的起自己夫妻二人和许仙,但是他知道有些东西不能拿,如果许仙真的知道那些金银财宝的下落,最好是赶紧说出来,好让那大人物安心。
不然的话,他们家就永无宁日了,家破人亡都是有可能的。
大人物的一句话,下面的人都会仔细揣摩,就像那些研究经书的人一样,圣人的一句话,掰开了,揉碎了,把一个字翻来覆去地分析,。
或许那些大人物找不回钱财,就会把这件事给抛之脑后,钱没了还能再赚,我大宋商业发达,只要背景够厚,赚钱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但是,下面的人却不会那样想了,为了讨好官,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这次也是一样,边只是让县令问一下许仙,看他知不知道金银财宝的下落,到了县令这里,就成了必须从许仙口中获得那笔财宝的下落,强行把任务摊派给了李公甫。
俗话说得好,破家的县令,灭门的知府。
李公甫再是公门中人,也只是个吏,如果县太爷真的想要整他,不需要别的,按照朝廷的各种律令严格执行,就能让李公甫没好日子过。
当然,县令没有把事情做的那么绝,还给了李公甫几两银子,作为办成这件事的开销。
被强迫着要处理这么一件事,李公甫心里也糊涂,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官大一级压死人,更何况他还不是,只能是另外想办法。
一下班,李公甫就去药铺找到了许仙,拉着他语重心长地闻到:“许仙,你告诉我,在那天我们山剿灭那伙匪徒的时候,有一个强人跑了,你和道长一起追了出去,然后带着他的头颅回来了,这个过程中,那个匪首强人和你们有没有说过什么。”
提到这个,许仙沉默了,匪首强人所经历的事情,为了照顾李公甫的心理健康,他还是不要说出来为好,因为那不是一般人所能够承受的。
但是许仙的沉默却令李公甫误会了,以为大哥真的为了逃命,拿出抢来的金银财宝去贿赂,而拿到钱之后,岳斯没有放过匪首强人——杀了你,我照样能够拿到钱。
李公甫继续问下去,许仙依然保持着沉默,最后无可奈何了,终于说到:“姐夫,这其中的事情牵涉很多,别来问我怎么回事,说了对你没有好处,其余的,你就当不知道就行了。”
不知不觉间,许仙来了一套废话文学,看似说了很多,实际并没有说什么,但他对李公甫的叮嘱,却全部包含在其中。
可是李公甫听了一通废话,更是觉得其中的事情必然有蹊跷,岳斯那里他无法去说,只好继续从许仙这里打开缺口。
最后,“酒后吐真言”成为了李公甫想出的方法,县令给的几两银子就派了用场,一大坛酒被他用一个相对公平的价格买下,但是李公甫一个人却抱不动,只好让习武修行之后力气见长的许仙帮忙抱回家去。
“姐夫,你买这么一大坛酒,就不担心我姐姐数落你?”看着那一坛酒,许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抱着这么一坛子酒回家,李公甫将会如何面对自己的姐姐。
尤其是这段时间以来,他因为修行练武,饭量大增,按照岳斯的说法,肉食顿顿不能少,每顿的量也要给足,那就又是一大笔支出。
幸好之前因为剿灭那几个强人,许仙和李公甫都得了一些钱,这些用来补贴家用,但也是一笔浮财,花不了多少时间,老大夫给许仙开钱,也只是按照一个非常低的标准,年纪资历在这里,开不了多少钱,也是不够的。
在这种情况下,李公甫买这么一大坛酒,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许娇容的唠叨是必然的。
听到了许仙的话,李公甫愣住了,他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这一茬,自己内人的唠叨会令他非常头疼的,只顾着想着如何从许仙嘴里套出一点信息,考虑得不周全。
“这样好了,道长给我了一个药方,是配置药酒的,喝了可以强身健体,是配合练武用的,你这一坛酒刚好,再准备一些药材就好了。”许仙很快想出了应对的方法,那个药方是岳斯在他刚刚踏入修行之道开了窍之后给的,但是许仙囊中羞涩,没有那么多钱,现在李公甫买了一坛子酒,又刚巧来到了药铺,那就趁这个时候把药酒给泡。
“姐姐是很疼我的,而且是为了练武这个正途,这点支出,她只是会简单埋怨两句。”
对于许仙的这个提议,李公甫自无不可,药酒泡好了,肯定少不了自己那两口,然后发现自己的钱又要少了,为了避免乱花钱而受到的唠叨,却又要继续向里面投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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