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我被曝光了 第272章

作者:野亮

  看着陆清璇一副启发式教育的脸,陈涯心中想笑不好说出口。

  为什么顾雨晴会来?

  因为他给她打电话了。

  他让她过来,是来给小姑的婚礼捧场的,又不是来给陆老太爷祝寿的。

  最可气的是,那个妖女居然没有告诉陆家,她只告诉老太太自己是过来观礼,却没说是观谁的礼,就搞得整个陆家都心潮起伏的。

  等到顾雨晴当天来了坐到偏厅去了,太奶奶不得当场高血压发作?

  这一肚子坏水陈涯远在京城都觉得湿了。真是个妖女啊。

  陆清璇对陈涯谆谆善诱:“好了,我说这些的意思就是,如果你在当天能坐到这个座位上,以后在家族里的地位肯定水涨船高,到底要不要浪费这个机会,你好好考虑一下。”

  这个好处对陈涯来说当然没有任何吸引力,敷衍点头道:“我考虑下。”

  他也没有答应下来,态度模棱两可。但陆清璇以为他被自己说服了。

  “对了,你在这里干什么?”陆清璇斜眼瞅了一眼周围散乱摆放的礼花礼炮,问道。

  她是在一家礼花店找到陈涯的,这地方距离京城外环都还有一里地,偏得不行,实在不知道他来这儿干什么。

  “既然是婚礼,按例还是要放一放烟花的。”陈涯说道。

  陆清璇一听,旋即笑出声:“你想在婚礼当天放烟花?”

  “嗯,”陈涯点头,“我不是一个特别重视习俗的人,但不放烟花,总觉得不热闹。”

  “想不到你还有这么……讲究的一面,”陆清璇抱着双臂盯着他,“不过,我有一个很遗憾的消息要告诉你。”

  说罢,她顿了顿,才大声道:“在京城,是全年禁鞭的啊!”

  陈涯一扬眉:“是吗?”

  “嗯啊!”陆清璇点头,“傻不傻,京城可不是农村,是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寿宴当天的举办地,是在一环内,管制得更是格外严格,怎么可能让你放烟花呢?”

  她抱着双臂盯着陈涯,一副看他笨得让人痛心疾首的模样。

  “这样啊。”

  陆清璇又道:“刚好,我来找你,也和烟花的事情有关。太奶奶交给了我们俩一个任务。”

  “什么?”

  “找个放烟花的位置。”陆清璇道。

  陈涯笑道:“你不是说京城禁鞭吗?”

  “京城外环内禁鞭,外环外可不禁啊,”陆清璇说,“就像你说的,寿宴当天不放一放烟花,总感觉不热闹。”

  陈涯幽幽笑道:“那你也是要找找关系,让他们临时划出一片不禁鞭的地区吗?”

  陆清璇冲他翻了个白眼。

  “你在异想天开吗?怎么可能找得到关系?这种事情,别说是现在,就算之前爱华还在我陆家手里,也找不到这种关系。”

  “那你准备怎么办?”陈涯问道。

  “外环内禁鞭,在外环外放就好咯!”陆清璇说。

  原来,太奶奶交给她和陈涯的任务,就是让他们俩找一个在外环外放烟花的地方。

  寿宴举办地的大厦,距离外环相当遥远,但好在,寿宴当天是个晴天。

  晴晚放炮,尽管遥远,多少能增加一点热闹气。

第277章 升空的烟花

  陆老太爷寿宴举办地在京城明月楼的顶层第85层。

  众所周知,京城鲜有高楼,85层的明月楼在二环内都可以俯瞰众生,并且楼层数也暗合老太爷的岁数,是这场盛典的最佳选择。

  正厅朝南有一面能俯瞰城市的落地窗,按照陆家的计划,在陆老太爷寿宴当,从落地窗往外望去,透过视野良好的夜空,正好能够看到冉冉升空的烟花。

  由于透视原理,在这种距离上看到的烟花,会显得非常小,所以烟花本体就要尽可能地大,至于究竟有多大,就成了个数学问题。

  如何让冉冉升空的烟花跨越山河和高楼座座,正好完美地呈现在明月楼的落地窗前,也是一个数学问题。

  所以,烟花在哪里放,该用多少规格,该放多高……都是数学问题,而这些数学上的问题早已经被陆家请的高明人士解决了,不用陆清璇和陈涯操心。

  他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具体去现场亲自点一次。

  陈涯上了陆清璇的车,坐上了驾驶位,陆清璇在副驾驶上抱着手机导航。

  车内空调暖气很足,一上车两人都脱了外套。

  黑色的安全带勒进陆清璇双峰之间,紧紧裹在身上的真丝面料内衬勾勒出动人的身体曲线。

  陆清璇看着陈涯时不时回眸的侧脸,嘴一撅道:“看什么?”

  “我在看后视镜。”

  “哦。”

  把车屁股摆正位置之后,陈涯问道:“你头上怎么有个红印子?”

  “因为还没有消。”

  “?”

  陆清璇答非所问地扯开话题,心中暗自有点小爽——

  还嘴硬说没看我。

  这不是在看吗。

  她瞥过眼睛,用眼角的余光,小心翼翼地打量着他的侧脸。

  只要陈涯一偏头,她就会马上收回目光。

  “等一下。”

  她突然伸出手,伸向陈涯毛茸茸的头。手指深入厚实浓密的头发里,冰凉的指尖在头皮和头发指尖摩挲。

  陈涯踩住刹车,身子僵住了,那冰凉的手指如果骤起发难,化身九阴神爪的手型,他毫不怀疑自己的头皮要被掀下来一大块。

  但这次魔女好像出乎意料地温柔,竟然没有趁着他脆弱的时候对他下手,真的只是伸手摸了会儿,随即马上抽身而出。

  “有个脏东西。”

  她把手指伸在陈涯脸前,指尖上面沾着一块小小的黑色的不知道什么东西,陈涯还没看清,她就缩回手指,“呼”地一口气把那东西吹走了。

  陈涯再次发动车辆。刚才两人稍微有些亲昵的举动后,这辆奥迪的车内小空间,气氛不受控制地变得致密而浓烈起来。

  这样接近凝滞成实体的空气持续了好半天,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陆清璇从若无其事,到红色逐渐爬上脸颊,晚霞似的颜色在脸蛋上晕成一幅印象派的画。

  她突然不知道自己刚才为什么要做那样的举动,刚才的自己好像不是自己,是别的什么人突然夺舍了她的身体,她的手是自己动的,跟她本人没关系……

  正在她害臊的时候,陈涯若无其事的说话了:“大寿之后,你准备做什么?”

  “嗯?啊?你说什么?”

  陈涯的语气好像浑然不觉得刚才的尴尬,陆清璇走神中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陈涯又重复了一遍问题,陆清璇皱眉看着他。

  她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奇怪。

  “还能做什么,回去接着念书呗。”

  “你大学还没毕业?我看你成天好像都没什么事做。”陈涯问。

  “我都大四了,大四能有什么事?你怎么好像没读过大学似的。”

  “我确实没读过大学,我初中毕业就辍学了。”

  “……”

  陆清璇很是沉默了一会儿,小声说:“对、对不起……”

  “对不起干什么?”

  她想了一会儿陈涯这个问题。陈涯现在是手握亿万级别公司的大老板,好像确实也没有什么好对不起的。

  她只是下意识地把陈涯当成了贫困山村里面的那种失学儿童,所以顺口就说了对不起。

  “你为什么初中毕业就辍学了?是因为家里没钱吗?”陆清璇问道。

  “主要原因不是因为没钱,但当时家里确实没有钱。”陈涯一边开车一边说。

  陆清璇没懂。

  陈涯继续说道:“我记得,我到了初中的时候,身体发育得特别快,买的鞋一上脚,过不了几个月就小了,衣服一上身就得换,我妹妹贼开心。”

  “为什么?跟你妹妹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的衣服一换,她就有新衣服穿了呀,”陈涯说道,“我衣服换得快,她能穿的新衣服就多,肯定开心。不过她只能穿男装,到现在估计她还有不少小学同学以为她是男生。”

  “哦……”陆清璇若有所思地点头。她没有穷过,想不出这种状态。

  “不过我妈当时可发愁了,家里入不敷出,头发都白了一半——当时她才三十多岁。后来就下定决心,把家里的田流转了,到城里去收破烂,也就是捡垃圾。”

  “当时她每天凌晨三点起床,蹬着三轮车骑4里路去城里,等到城里就已经是凌晨5点了,她说每天要赶在所有其他竞争对手之前,才能收到最值钱的破烂。”

  陆清璇不敢说话。

  在她的世界观里,捡垃圾是很丢人的事。

  如果是别人,肯定会把自己母亲捡垃圾的事情,当做内衣一样绝不会让别人看到。

  不过不管怎么样,陈涯和她说这些事,她很高兴。因为她觉得自己被当做关系很好的人了。

  “后来我用某种方法,赚了一大笔钱,我以为我们家有闲钱了,她每周带我们去吃一次华莱士,你知道华莱士吗?”

  陆清璇犹豫道:“一种……快餐店?”

  “对,10块钱3个汉堡那种,”陈涯说,“我一度以为她是用上了那笔钱,后来才发现,她把我赚的那笔钱原封不动地存了起来,自己每天高强度工作12个小时。她太没有安全感了。”

  说到这里,陈涯顿了顿,继续道:“所以那个时候我就决定,不念书了,我留在在家里只是负担,我要赚足够多的钱,让她再也不用觉得钱不够用。”

  “……”

  陆清璇沉默地看着他,感觉今天陈涯格外严肃,比其他任何时候都要严肃。

  “你当时初中还没毕业,是怎么赚到钱的,是在外面打工吗?”陆清璇问道。

  “不是,”陈涯随意道,“我写了几本书,赚了点稿费。”

  “真的吗?什么书啊?你初中的时候写的?我怎么没听说过?”陆清璇一听,马上来了劲,好奇心被调动到最大。

  陈涯笑了笑,只是说:“用笔名写的。”

  “初中生写书都能赚稿费,你是神童啊?”陆清璇道,“哦对,你本来就很有才华,肯定写的很不错,是什么书?告诉我书名呗?我说不定还看过。”

  “你怎么知道我很有才华?”

  陆清璇不说话了。

  陈涯是《未明》520期杂志的作者白玉京,她当然知道他是文学上的天才。

  但她不想让他知道,自己背地里查过他。

  想了会儿,她调转了话题,问道:“我记得,你爸爸是后来到了京城,入赘到陆瑞香阿姨家了,是吧?”

  “嗯。”

  陈涯似乎不太想说陈盛的事情。

  “他们结婚都有……20多年了,岂不是说,你七八岁他就走了?”陆清璇有点吃惊。

  “对。”

  陈涯只说了一个字。简单的音符滞留在空气中,凝固成毫无变化的态度。

  过了好半天,他才接着说:“所以,我现在也没有原谅他。”

  这就是不能触碰的话题了。

  陆清璇也不敢应声。

  她现在能理解为什么陈盛会背井离乡,抛妻弃子——当然这不代表她认同这种行为——

  至少在听完陈涯的经历后,她切身感受到了这种贫富差距。陈涯轻描淡写的言谈让她认识到了完全不同的世界,至少她以前完全不知道还有人过着这样的人生。

  一边是陆家的荣华富贵,一边是守在山沟沟里过苦日子,没人会选后者。

  她更能理解陈涯不能原谅陈盛的理由。一个人把全家抛弃在那种地方,经历着那么痛苦的生活,自己却跑到外面逍遥,换谁都不会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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