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雁夜就是要娶时臣的女儿 第377章

作者:欧阳若雪

酱味浓郁,料多下饭,洛天依夹起一口米饭送进嘴里,这经过浓油赤酱爆炒的舌片立刻爆发出了绝妙的味觉体验。

充满存在感的酱香味与米饭中那清淡却又深远的果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米饭的寡淡与舌头的浓香更是对比十足。

充分的咀嚼,混合,不同的味道在以特别的方式叠加,重构。

舌片的味道渐渐变淡,弹性也随之降低,但是味觉的丰度却随着这个过程逐渐的提升。

将口中的食物吞咽下去,洛天依仿佛听到了一头巨大的野兽在嘶吼,这时候,她才终于知道了这舌头的主人究竟是哪个倒霉蛋。

“真是的,原主人可没这食材有气势……”洛天依嘟了嘟嘴,回忆了一下那头阉割过的胖狮子,不过仔细想想,若是没有经过这般处理,恐怕会很难吃吧?

不过和这样的菜品作斗争,哪怕以她的牙口也是会疲劳的,虽然下饭菜的一大要点就是“耐咀嚼”,洛天依觉得自己还是交替着吃更加舒心。

在又吃了三片舌片之后,洛天依终于凭借意志力忍住了继续的念头,将注意力朝着旁边的食物转移过去。

这一次的食材她认得——那是回锅肉!

硬菜中的硬菜,大菜中的大菜,下饭菜中的下饭菜,传说中每个川府主妇都必定会做的一道菜,传说中每一家都有独特味道的一道菜,这是,对于川人来说,有着母亲味道的菜品。

“金色的回锅肉……应该是天庭搞到的那几头猪吧?”洛天依这么想着,夹起一片肥瘦均匀的肉片,送到了嘴边……

第六百二十三章 回锅肉

灯光照在肉片上,泛起淡淡的金光,如同黄金一般的猪皮,透着淡金色光晕的肥肉,还有透着金粉般感觉的瘦肉,看上去就好像是用黄金打造的艺术品。

这肉片此时正维持着一种蜷缩的状态,在回锅肉中,这个形状叫做灯盏窝,是炒工、火工达到标准的象征,不过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知怎么就变成了回锅肉的最高境界了。

不过不管是基础入门,还是最高境界,有灯盏窝的回锅肉比没有的好吃,这一点却是肯定的。

洛天依已经被这蒜苗与油脂的香气诱惑的有些忍不住了,张开小嘴将一整片回锅肉塞了进去。

牙齿咬合,油脂立刻渗透出来,薄薄猪皮的韧劲,肥肉的柔软,还有瘦肉的结实咬头,三重味觉在同时对洛天依发起攻势,蒜苗的香味更是将它们统合起来,三位一体,的冲击力,任何喜欢吃米饭的人都难以抗拒这份美味。

好的回锅肉不需要任何多余的配菜

什么青椒,菜头,洋葱,葱段都不需要,除了基础的糖盐料酒辣椒花椒之外,它只需要豆瓣和蒜苗!

任何加了其它东西的,就算再怎么好吃,它也不是回锅肉!

肉香,蒜香,两者结合之后,搭配已经臻至完美,哪怕冯雪用的只是最普通的蒜苗来搭配这斗姆元君的坐骑金猪,也足以将其美味完全绽放出来。

对于斗姆元君,雁夜是没打照面的,反正他搜刮天庭路过她宅地的时候,是什么人都没见到,于是,他心安理得的从猪圈里拎了五头金猪——他还是很地道的,至少给人家留了两头拉车。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臀尖肉却是是相当的精华,比起普通猪皮更薄,但是韧性却一点不差,满满的胶原蛋白之下,还带着一种神奇的酥脆感,经过大火爆炒之后,猪皮带着一种油炸后特有的焦香脆感,和那富有嚼劲的任性达成了一种美妙的邂逅,哪怕只有猪皮,也是一道绝佳的下酒菜。

除了这金色的猪皮,肥肉满面却也不遑多让,炒这道回锅肉雁夜使用了同样用金猪脂肪炼制的猪油,味道香的让人想要咬掉舌头。

吃了这猪油之后,雁夜觉得自己以后做菜,至少炒菜的时候,怕是离不了它了。

好在斗姆元君的金猪具有肉身,可以通过苏生菜刀来完成取材,只要好好饲养,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断货。

至于长期……

雁夜的心里不知不觉中多了一些打算。

洛天依吃的满口流油,却也没忘记这是一道下饭菜,伸手夹了一片回锅肉放在碗里,然后夹起一团米饭,放在肉片上。

蜷曲的肉片正好将一大团米饭包裹起来,配合金色的外观,看上去精致讨喜,送进嘴里,人参果的香气再次在口腔中回荡开来,不过紧接着,就与回锅肉的美妙滋味混杂在了一起。

原本还有些淡淡的油腻被人参果的清香一扫而空,米饭正好中和了回锅肉略微有些重的味道,清爽的余味洗去口中的残留,让每一口都能像是第一次吃一半的新鲜感十足。

不知不觉中,洛天依根本没怎么感觉到,便已经吃下了两碗米饭,好在这米并非什么名贵食材,一只人参果所化之水更是能蒸上好几锅,每当她吃完,立刻有黑影兵团添上满满的一碗送上,除了长相不讨喜之外,这黑影兵团确实称得上是最佳工具人了

不死之身,数量无限,没有自主意识,能够精确完成主人下达的命令,若说有什么缺点的话,大概就是比较弱了。

嗯,也就是受过一定训练的普通人水准。

“嗯,要节制,不偏爱,再尝尝别的。”洛天依眯着眼睛,将视线转移到了第三盘上,比起回锅肉来说,这又是一盘有点摸不着头脑的菜品,虽然从色泽来说,应该是红烧之类的做法,但是切成两指宽,的厚条型外观实在是让人无法理解其本质。

“总之,尝尝就是了!”洛天依夹起一块,不暇思索的塞进嘴里,蜂蜜的甜味,红烧的酱香,在这一刻都不及肉质本身的嫩滑软弹。

哪怕已经炖至软烂,肉块中的弹性仍旧能够在咬断的那一刻产生明显的断裂感,其原本的弹性之大,简直难以想象。

“这是象拔!那头六牙白象的象拔!”洛天依心中顿时明悟,但还没来得及多想,这份绝佳的口感便在第一时间压制了一切味觉上的感受,只有弹!弹!弹!

(没有鱼尾纹括弧笑……)

洛天依感觉到自己的嘴巴在跃动,不像之前咀嚼狮舌的时候那样有一种疲劳感,相反,这更像是一种被动的脸部按摩,松软的肉质在咬合力的推动下反向牙齿输出了一股作用力,每一口咬下之后,只要放松力量,牙齿就会被自然的推开。

明明肉已经切切实实的被咬断,弹性却依然完整的反馈了回来,就好像仍旧什么将它们凝聚成一个整体一样。

这样的斗争持续了片刻,口感上的新奇渐渐平息,肉块原本的味道也终于涌了上来,红烧是一种什么样的烹调手法自然不必多说,那浓郁的香甜风味配上烈酒调香,给人一种迟来的甜蜜感,加上浓郁却又不会过分的微重咸味,让洛天依不由自主的取了一筷子米饭一起塞进嘴里。

咀嚼,咀嚼……

洛天依此时没有半点评价的意思,思维的能力已经顺着果香与蜂蜜的配合飘得老远,蜂蜜是蜘蛛精的干儿子那里搜罗出来的,品相只能说是一般,但这份甜味在人参果的果香之下,却换发了特别的生机,原本充其量只能算是中下品质的蜂蜜在得到了这份神奇的香味之后,竟然一跃成为了上品,这种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让洛天依心中不由期待起雁夜之前说过的,用人参果树的花酿蜜的事情。

“吸溜……”

明明口中吃着美味,但洛天依的口水仍旧忍不住大量外涌,这让她不由自主的将目标转向了这第四道硬菜。

那盘散发着五彩神光的肉块……

第六百二十四章 牛腩

“雁夜是真的喜欢焖牛腩呢!”洛天依看着盘中汁水浓稠的西红柿……啊呸!是朱果焖牛腩,脸上顿时露出了了然的神色。

每个人都有拿手菜,而雁夜擅长的,除了精于刀工的刺身之外,恐怕就是这牛腩了,这一点似乎并没有什么理由,不是因为传承的派系或者自身的能力,仅仅只是因为——爱吃。

西红柿焖牛腩,比起雁夜以前经常做的土豆焖牛腩、萝卜焖牛腩来说,味道略微要清爽一些,倒不是说它本身是清爽口感,而是说——没那么辣。

是的,没那么辣。

确切的说,这道菜是不放辣椒的。

属于懒人菜,但又属于耐心菜。

说懒人菜,是因为它不需要太多,太复杂的工序,说白了就是把切块的牛腩后用料酒姜片煮沸去腥,用煸香的桂皮花椒大料八角草果等香料炒至变色,加入料酒、生抽、去皮番茄一起炒,再加点冰糖、耗油,然后用没过食材的清水使劲炖到牛腩软烂(至少一个小时),然后再放入与之前数量相近的去皮番茄进去继续炖,炖到西红柿全部化掉,这道菜才算是完成(喜欢吃番茄的话倒是不用炖的这么烂)。

整个过程真正需要人动手的过程非常短,过程也很简单,属于那种只要你不手欠,不乱放东西,哪怕按着菜谱用电子秤下料也绝对没问题的类型,而耐心,则在于这道菜至少要炖四个小时才能真正出炉。

所以如果记性不好的话,你可能在等了几个小时后忘掉锅里有菜的事情,然后导致家中被浓烟覆盖,并收获漆黑的墙壁,变形的锅子,以及一锅焦炭。

洛天依对于雁夜料理牛腩的手艺很有信心,但并没有急着去下筷,因为虽然同属于下饭菜,但这朱果焖牛腩却属于完全不同的派系。

如果说红烧象拔、油爆狮舌、金猪回锅肉都属于以重油重味下饭的类型,那么西红柿焖牛腩,则是另一派——汤汁盖浇饭派。

简而言之,就是这种菜哪怕吃完了,只剩下汤了,盖在饭上,一样非常的下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