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山俪
“所以我离开光字片不是更好吗?”
李素华急道:“傻姑娘,这能一样吗?咱光字片的小伙子,最多也就是看看你,看就看,又不少一块肉,可到了别的地方,你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呢。”
“妈。”周蓉很不服气。
这时,作为大哥的周秉义走了进来,说道:“婶儿,妈,我建议,还是让秉昆去吧,周蓉留下。”
周秉义的话得到了乔妈和李素华的认可,但周蓉却很不满意的叫道:“哥。”
周秉义没有理她,他觉得妹妹这么想去,肯定是心疼弟弟,想要代弟弟去,可他也认同母亲和乔婶儿的话。
“周蓉,难道你还要我再把婶儿刚刚的话再说一遍吗?”
周辰看着这一幕,真的是感慨,周蓉绝对是从小含着金钥匙长大的,一家人都宠着她。
可能也就是因为所有人都宠着她,所以才会把她养成了那种自私自利,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周蓉说服不了其他人,只能气鼓鼓的看着母亲:“妈。”
李素华哪有什么主意,她不想女儿走,于是很无奈的说道:“蓉啊,这种大事,妈做不了主啊,要不等你爸回来,跟你爸商量商量。”
说曹操,曹操到,周志刚的声音传了进来:“我回来了。”
看到周志刚走进来,乔妈顿时站了起来:“那你们一家就好好商量商量吧,我就先走了,还要去其他人家里动员呢。”
周志刚在炕上坐下来,他小心翼翼的从口袋掏出了照片袋,如若珍宝的取出照片。
“爸,全家福取回来啦。”
看到照片,一家人顿时伸长了脖子。
周志刚拿出照片,“照片一共五张,一人一张。”
说着,他把照片送到了每个人的手中。
周辰接过照片,以他的眼光来看,这样的照片自然是很差劲,没彩色的不说,灯光也很暗,人脸更是模糊。
不过他也知道,在这个落后的年代,即便是这样的照片,也不是谁都舍得照的。
发完照片,周志刚把底片递给了李素华:“这是底片,放在家里,保存好了啊,这很可能是咱们家最后一张合影了。”
李素华推了周志刚一把:“你说的这叫啥话。”
周志刚叹道:“实话,我和秉义马上就要出发了,我们两个还都是两年只有一次探亲假,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还要看领导的安排……”
说了一大通,最后由周志刚做出决定,周蓉留下,周辰下乡。
虽然这是李素华想要的答案,可真的听到周志刚说出来后,她还是非常难受,抱着周辰哭个不停。
周辰能够感觉到这位母亲的不舍和舐犊之情,这也让他慢慢的接受了这个母亲。
几天时间很快过去,周秉义和周志刚是同一天离开,一家人先是送走了周秉义,然后又送周志刚。
在送周志刚的时候,周蓉还想着周辰抱她,让她亲吻父亲,跟父亲做最后的告别,可周辰根本没鸟她。
即便只是相处了几天,但他也见识到了周蓉的性格。
在父母大哥面前各种撒娇卖萌,在他面前,则是各种指手画脚,周辰稍微不如她意,就吵闹起来。
这几天,两人没少吵闹,虽然每次周辰都会被周志刚训斥,但他依然不惯着周蓉,一次都不行。
除了跟周蓉对刚之外,他其他方面都表现的规规矩矩,反正在老周家一家人眼里,他还是以前的周秉昆,没啥区别。
送走了周志刚和周秉义,接下来两天,李素华就带着周辰到处托人,希望能给他找个靠近,又安全的地方下乡。
周辰知道这都是无用功,因为周蓉很快就会不辞而别,但他依然跟着李素华到处走街串巷,就当是熟悉熟悉光字片的环境,以及这个年代的特色。
这天,李素华跟街道主任商量好了周辰的下乡地方,准备明天就来办理。
可回到家后,就发现周蓉已经留下一封信,不告而别。
从信里知道了周蓉去了贵州,并且在三天后,周蓉的同学兼舔狗蔡晓光来到了周家,解释了周蓉为什么要去贵州。
李素华得知了这个事情后,差点当场气晕过去,当晚就生病了。
周辰对周蓉的离开,倒是一点都不难过,甚至还想要拍手称快,这个祸害早走早好,让她去祸害冯化成去吧。
…………
短短时间,周家就从五口人,变成了现在的两口,周辰也在光字片住了半个多月。
半个多月的时间,周辰已经渐渐地熟悉了这里,习惯了每天早上倒泔水,打水,排队上公共厕所……
闲暇之余,他则是把周秉义留下的书拿出来认真阅读,想要了解这个时代,读书和看报纸是最方便的。
倒是李素华对自己这个老疙瘩这些天不到处乱跑,在家看书看报纸,感到十分惊讶,经常夸奖自己的老疙瘩长大懂事了。
周辰躺在炕上,大腿翘二腿,认真的看着书,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大喊。
“秉昆,秉昆。”
“谁啊。”
“是我,国庆,还有赶超。”
周辰一听,就知道来人是谁,是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肖国庆和孙赶超。
将两人带进屋,周辰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都是跟他差不多,肖国庆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孙赶超则是跳脱些。
“国庆,赶超,你们怎么来了?”
三人都是发小,一起长大的,来了之后也没客气,跟周辰坐在一个炕上。
“我们专门来找你的,你这些天啥情况啊,怎么都不去找我们玩了?”
光字片同龄的人虽然有很多,但并不是谁跟谁都能玩到一起的,在这一片,他们三个是最铁的。
周辰道:“这不是天比较冷吗,我就在家看看书,打发打发时间,你两来找我,肯定不仅仅是来找我玩的把?”
孙赶超道:“秉昆,我们俩今天过来,是来告诉你,我和国庆被分配到了木材厂,听说木材厂还有空缺,你要不也去街道商量商量,跟我们一起去木材厂上班?”
“木材厂啊。”
电视剧里的周秉昆,第一份工作就是在木材厂,不过到底是什么时候进去的,剧情没有细说。
其实这些天,他并不仅仅只是在看书,也在思考着自己以后的出路。
在这个全是国企的年代,他的那套商业手段肯定是派不上用场,最起码近十年派不上用场。
考大学的话,那也要等到77年,所以在77年之前,他必须要找一份工作。
在很多人眼里,木材厂是国企,但周辰清楚,木材厂是没前途的,去了也只是当苦力。
他的身体素质很优秀,可年纪轻轻就去当苦力,这不是他期望的,他也没必要按照原剧情按部就班的去木材厂当工人。
他是工人家庭出身,有一次分配工作的机会,但也仅有一次,若是他不服从分配的话,以后就不会再有机会分配。
所以对他来说,第一个单位是非常重要的,比起去当苦力,他当然更愿意去当脑力劳动者。
肖国庆高兴的说道:“对啊,我们去木材厂工作,一个月最少能拿十几二十块,多少人打破头都进不去呢。”
国企厂,还有编制,这的确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工人家庭出身的优先,城市户口优先,至于那些没户口的,家庭有问题的,想都别想。
孙赶超带:“昆儿,叔是八级工,又是支援大三线的优秀工人,婶儿还是街道的积极分子,若是你想去木材厂的话,肯定没问题,我们三个一起去,到时候我和国庆还能罩着你。”
三人之中,周辰是最小的,肖国庆大两岁,孙赶超大一岁,即便是工厂上班,抱团肯定有好处。
“这个,我要好好的想想。”
周辰没有当场答应,他也知道这两个发小是好心好意,但他不是以前的周秉昆了,他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
肖国庆和孙赶超跟周辰聊了很久才离开,在他们离开后,周辰就在思考自己的出路。
在这个年代,工人无疑是最安全,最铁的饭碗,可绝大多数工人都是卖苦力。
虽然周辰有着丰富的知识和底蕴,但他现在毕竟只有十七岁,在排资论辈的工厂里,不熬个几年根本不可能出头。
去工厂上班,在他看来,并不是上策,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可除了工人之外,还有什么好的工作可以选择呢?
因为对这个年代的陌生,周辰只能通过这部电视剧的剧情来分析。
苦思冥想了许久,周辰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就是剧情里,对周秉昆有提携之恩的,《金土地》杂志的主编,邵敬文。
邵敬文在电视剧里的出场不算多,但却是一个非常好的长辈,为人有情有意。
为了能帮周秉昆弄到出版社的编制,费心费力,在周秉昆落难的时候,不远千里的去找周秉义,想要求他帮忙。
这种品质真的是十分难得。
除了品质,邵敬文能在这个年代,稳坐出版社一刊杂志的主编,没有受到波及,也可以看得出他为人很精明,懂得趋吉避凶。
若是能搭上邵敬文,去出版社工作的话,绝对要比去工厂更好。
当然了,若是去了出版社,用笔头工作,在这个年代,也是比较有风险的,冯化成就是一个例子。
思来想去,周辰还是觉得可以试一试,不过他不喜欢打没把握的仗,所以在去找邵敬文之前,他必须要做一些准备。
(本章完)
第551章 郑娟,邵敬文
在这个年代,人的平均生命都很短,十七八岁就参加工作的人很普遍,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十八岁之后才会参加工作。
进入工厂,大多数都是干的体力活,在这个工人积极向上的年代,大家都以努力工作为荣。
只不过年纪太小的话,干活肯定不如成年人,所以大多数工厂,除非是特殊情况,一般都是招成年的工人。
周辰现如今才刚过十七周岁,所以他待在家里,李素华也没有说什么。
男人走了,大儿子和女儿都走了,现在家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人,再加上周辰这段时间都是认真看书,李素华自然不会说什么,反而是觉得自己的老疙瘩真的是懂事了。
光字片真的是太落后了,一到下雨天,周辰根本不愿意出门,那道路,那淤泥,真的是无处下脚。
肖国庆和孙赶超又来找周辰玩了几次,不过前段时间两人都去木材厂上班了,这段时间也就没有再来。
这个年代,娱乐活动匮乏,再加上光字片又是个穷地方,那就更没有什么娱乐的地方。
周辰观察了一个多月,发现这个年代的人是真的勤快,除了小孩子,大人仿佛有做不完的事情一样,每天都在忙碌着,不像几十年后,各种宅男宅女无数。
虽说待了一个多月,已经慢慢的适应了,可有些地方还是无法适应。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吃。
这个时期的物资实在是匮乏,反正周辰这一个多月,就吃过一次肉,还是过年时剩下的。
平时都是玉米面,馒头,加点炒酸菜,咸菜,有时候一天就吃两顿,还都是一样的。
这一个多月下来,周辰感觉自己的嘴都淡出个鸟来了,有时候看到老鼠,都特么有种想要吃掉它的冲动。
这还是他活了那么多年,第一次觉得吃饭,是如此艰难的事情。
即便是当初他在欢乐颂世界,身在孤儿院,吃食方面也比在这里强了无数倍。
“妈,我出去转转啊。”
周辰从屋里走出来,对着炕上正在织毛衣的李素华说道。
“去吧,去吧,早点回来啊,别在外面瞎胡闹。”
李素华头都没抬,最近一段时间,小儿子的懂事让她很欣慰,不瞎玩了,还整天待在家里看书。
“知道了,妈,我走了。”
光字片说大不大,但说小也绝对不小,现如今估计有大几百户人家住在这里,违章违建现在已经初现端倪。
没办法,现在哪家不是好几个孩子,孩子多了,自然就需要住的地方,可地方就那么大,住不下,就只能在房子周围再盖,哪怕是土坯房,也比没地方住要好。
走着走着,就到了太平胡同。
如果说光字片算是比较乱的话,那太平胡同就是乱上加乱,房子是左一个右一个,隔几米就要转个弯。
即便是周辰记忆力很好,可第一次来,也是绕的有点晕,根本找不到郑娟的家在那里。
绕了一圈,周辰无奈的离开了,他今天过来,也只是打探打探,并没想着去问人。
太平胡同没有找到郑娟,周辰准备去电影院那边试试。
现在冬天还没有过去,郑娟他们家应该是在卖糖葫芦,电影院人流量是不错,但恐怕也赚不到几个钱。
电影院是属于标志性的地方,所以周辰根本不费劲的就找到了电影院。
电影院门口,不止一个人摆摊,但周辰很快就锁定了目标。
那是一辆手推车,推车上放着很多鲜红色的糖葫芦,现在的糖葫芦当然没有几十年后那样种类繁多,就是最简单的山楂球串起来,卖相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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