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树大招凤
并且……
低着头,看着碗里白米饭的樱,眼神中蕴含着幽怨。
虽然才七岁,但在人心不古的社会,一些风气还是不免要有的。
就比如,‘以瘦为美’。
别的事情,樱还是能依哥哥的,但是在这件事情上。
小小樱也有自己的想法。
那就是,绝对,绝对,绝对不能够长胖,绝对不能够变丑!
她还记得自己以前与妈妈、姐姐一起春游的时候,自己想要买些路边零食吃,妈妈说的话。
“小樱啊,这么贪吃的话,是没有男孩子喜欢的哦。”
只是怕女儿吃坏肚子的远坂葵,轻笑着吓唬樱。
“啊!为什么呀妈妈?”
“因为贪吃东西的话就会长胖,胖了的话就不好看了哦。”
远坂葵看着调皮的小女儿露出害怕的表情,开心的笑着。
殊不知,她当时恐吓樱的话,被樱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吃多了=胖,胖=不被男孩子喜欢,不被男孩子喜欢=被哥哥讨厌!’
‘所以不能够多吃!’
恶狠狠的盯着碗里的白米饭,小小樱就像是在盯着自己的仇人!
然后,
一大块带有肥肉的五花肉,就被放进了她的碗里,在白米饭的上面散发着肉的味道。
“谁!”
小小樱猛的抬头,视线凌厉而凶狠。
如此的视线,让间桐剑臣愣住了。
发现自己盯着的人是哥哥后,樱迅速的低下头,心中满是后悔。
‘啊啊啊啊啊——!’
‘自己在做什么啊!怎么能那样子看哥哥!’
‘哥哥会不会误会樱,樱会不会被哥哥讨厌,这种事情,这种事情……’
想着想着,眼角就已经湿润起来,白白的米饭马上就要变成咸咸的稀饭了。
这时,
一双比樱大不了多少的手掌,放在了她的头上。
“不喜欢吃肉吗?”
抚摸着樱的头发,间桐剑臣有些内疚:
“对不起哦樱,哥哥只是想让樱多吃些东西,能够健康的成长。这样的做法让樱为难了吗?”
温柔愧疚的声音,压过了樱心中的胆怯。
她抬起头,用力地摇头否认:“不是的!不是的!不是哥哥的原因,樱,樱只是……”
声音由高到低,直至最后的沉默。
在害怕哥哥误会上,小小樱浑身是胆,勇气十足。
在关于自己的小心思上,小小樱胆怯如鼠,躲在洞穴里不敢出来。
“和哥哥也不能说吗?”
间桐剑臣好奇,所以他故意做出失望、悲伤、难过的样子,声音很是消沉。
果不其然的,
还不知道可恶成年人套路的小小樱,直接就上了当。
“不是的。只是,只是……”
“果然,樱是不喜欢哥哥了吗,我知道了,樱不用再说了,我不……”
“不是!”
座椅被推开与跺地声同时响起。
樱跑到了间桐剑臣身前,紧紧地抱住他,“樱只是,只是不想让哥哥讨厌!”
说完后,哽咽声出现。
间桐剑臣面色一僵。“玩砸啦!”
“我,我…”
一顿一顿的不时抽噎两声,樱很伤心。
间桐剑臣心乱如麻,恨不得将绑在身上的赤霄剑拔出,砍自己几剑,给樱出出气。
“没事的,没事的樱,是哥哥的错,哥哥没有误会樱,哥哥只是想知道樱的想法故意骗樱的,哥哥无论如何都最喜欢樱了,哥哥……”
搂着樱,间桐剑臣能感受得到樱的颤抖。
更能体会到樱害怕与担忧的心。
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畜生,连间桐脏砚都不如的畜生,比间桐雁夜在感情上还要失败的失败者。
自己,
竟然让樱这么伤心。
心里苦涩,但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咎由自取的间桐剑臣,只能一边内疚,一边安慰着埋在自己胸膛的樱。
“我,我……”
抽噎了好久,樱才继续解释:
“樱不是讨厌哥哥,樱,樱只是不想变胖,不想被哥哥讨厌,哥哥,哥哥你不要抛弃樱,你要樱吃什么樱就吃什么,你要樱做什么樱就去做什么,不要抛弃樱。”
环抱自己身体的力量越来越紧,间桐剑臣却觉得还是太轻。
他抱住樱,紧紧的抱住,让樱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放心吧樱,哥哥是不会抛弃樱的,永远都不会,还有,哥哥最喜欢的就是樱了,比喜欢凛还要喜欢哦。”
“真,真的吗?”
听到哥哥喜欢自己,竟然超过了姐姐,樱慌乱的心都平稳了不少。
间桐剑臣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一点,悲伤都消散了许多。
这一对姐妹,真是什么地方都较着劲呢。
尤其是樱,因为父母在那个选择上,选择了姐姐,她一直都对姐姐抱有很奇特的感情。
喜欢、向往之中,夹杂着嫉妒与不甘。
这种心情,
无论如何都怪不到樱的身上,如果有人敢这么说,间桐剑臣绝对不会犹豫,他会抽出赤霄,将那个人砍成一百零八段喂狗。
——这一切都是时辰的错。
“是的,哥哥最喜欢的人就是樱了。”
稍一愣神,间桐剑臣浑身一激灵,急忙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真的吗?”樱再次问。
“真的”
“真的……,我相信哥哥。”
似乎知道不应该再问,又似乎是害怕听到不愿意听到的答案。
樱没有再问。
间桐剑臣也仿佛是看穿了樱的心思,不过他并没有追问,
而是抚摸着樱的头发,
十分认真的说道:
“十年后,如果樱还是这样的话,哥哥就送樱一份礼物,这份礼物会告诉伱我的心意。”
“樱记住了,哥哥要是忘记了的话,樱是会生气的!”
“绝对不会忘记的。”
第68章 汉高祖: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看着在床上睡着,眼角还带着泪痕的樱。
间桐剑臣呼了口气,走出了房间。
从早上醒来,
间桐剑臣与自己的妹妹,就开始了种树,吃早饭,泡温泉。
此时已快到上午,赤红的太阳高高挂起。
间桐剑臣抬头,阳光十分的刺目,他伸出手,微眯起眼,就是要看那凡人不可直视的太阳。
那些模拟器里打倒他的,只会使他更加强大!
现实里……
那是不可能的,间桐剑臣拒绝那种现实。
所以,为了‘苟全性命于乱世’,间桐剑臣走进了密室,不出所料的见到了,将密室当作书房的刘大爷。
刘大爷手里拿着的实体书,也令他侧目。
书名曰:《汉兴:从吕后到汉文帝》
刘大爷看的那叫一个津津有味,不是抠抠臭脚,就是用扣完臭脚的手指挖挖鼻孔,再用挖完鼻孔的手握起茶杯,美美的喝上一口热茶。
“……”间桐剑臣看的瞠目。
这就是汉朝的开国皇帝?
这就是出身平平无奇,在咸阳纵观,看到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汉高祖?
这就是将近知天命的年纪,八年平定乱世的高皇帝?
等等,
间桐剑臣发现了盲点。
知天命的年纪,知天命!
马萨卡!
刘大爷是真的知天命了?
虽然知道自己的想法实在是过于扯淡,但间桐剑臣却觉得很有可能。
不然,很难去想象刘大爷那传奇的一生。
写小说的人,也只敢写,不学书,学剑也不成,说:“书足以记名记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的项籍,夺得天下了吧。
人们不愿意相信一个人民喜迎的沛公,是汉朝的开国皇帝。
人们更愿意相信一个打败项籍,知天命的年纪,成就千古无二伟业的男人,是一个流氓地痞。
响午,阳光浓烈。
窗户完全封闭,仍有光芒穿过窗纸,映射在刘大爷的身上。
刘大爷懒洋洋的,毫无形象可言,但一股子势,却是让间桐剑臣不能移目。
他一个激灵,摇起头来:
“什么妖魔鬼怪,是人是龙的,不还是自己的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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