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现实剪辑成电影 第19章

作者:老坛里面没有酸菜

挂断和蒂法的电话后,罗蒙调整一下情绪,开始拍摄他的‘觉醒’镜头:

——蒂法温柔而安神的歌声,平和飘荡在空旷安静的地下室内。

直到被一声刺耳的敲砸声所覆盖。

哐!哐!哐!

地下室内,罗蒙不断挥舞着铁锤,将地下室的水泥地板一点点砸碎。

开始时,这敲砸声尖锐刺耳,就像是两块金属蛮横相撞。

但是随着水泥地面不断被敲碎,敲砸声也就慢慢从高亢转为低沉,最后变为噗噗的,类似拍土的声音。

咣当一声。

随手扔掉铁锤,罗蒙跪趴在地上。

这时,安静下来的地下室内,再次被蒂法温和的歌声所覆盖。

“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When the blazing sun is gone……”

罗蒙沾满血与泥的手,在歌声中微微颤抖,但是慢慢地,这份颤抖平静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往无前的坚决。

一点点将面前碎裂成块的水泥用手拨开,罗蒙面前的坑洞内,出现一个偏平的大号铁箱。

转动箱子上的机械密码锁,罗蒙将这个尘封在水泥地板下的神秘铁箱打开,里面是满满当当的各式枪械,以及一身纯黑色的防弹西服。

这时,镜头翻转至浴室。

罗蒙撕掉身上沾着血迹的白色体恤,露出里面肌肉虬结的健硕身躯。

冰冷的水流,从花洒的孔洞中争相喷出,将罗蒙身上覆盖的血污,一点点冲刷干净。

随后,他就着地下室仅剩半面的镜子(另一半在房屋爆炸中震碎了),将自己的防弹西装一点点穿好。

黑色衬衣,黑色马甲,黑色外套,最后束紧黑色领带。

罗蒙将一切穿戴整齐,那个因为妻子亡故,每日浑浑噩噩的约翰·威克不见了,取代他的——是Boogeyman(夜魔)。

还是为了贴近原著的吧,罗蒙这次就没给自己饰演的主角,添加额外的黑客属性。

所以为了让‘约翰·威克’知道,是谁把自己狗杀了,房炸了,罗蒙还得去演一场收集情报的戏码。

不过旧金山最不缺的,就是各种愿意为了钞票,出卖秘密的人,只要去趟田德隆区,花不了几杯酒钱,罗蒙就能从那里的混混口中,得‘知’黑帮大少威特的下落。

往日之影酒吧。

推开酒吧厚重的玻璃门,酒吧内部喧闹的音乐,立刻就占据了罗蒙的五感,让他倍感怀疑自己是进了酒吧,还是进了迪厅。

“这位朋友,看着有点面生啊,第一次来?”

罗蒙刚落坐在吧台处,就有一位笑容热情的酒保主动靠前问道:“要喝点什么?”

“波本,波本威士忌加冰。”

罗蒙还没开口,一位坐在他身边的,长相上有点印第安血统的小哥先开口了。

“波本?”罗蒙转过头,看着小哥问道:“波本酒在这里有什么特殊含义吗?比如每个第一次来酒吧的人,都要喝这杯酒。”

“不,没那些复杂的意思。”小哥摇摇头:“我就是想着,如果你能请我喝一杯酒,我会点一杯波本酒。”

“两杯波本威士忌加冰。”

罗蒙没在废话,直接给这位印第安小哥点了一杯。

“Fuck god,朋友,你的慷慨连上帝都自愧不如。”

看着酒保推到面前的酒杯,小哥哈哈一笑,对着罗蒙举起酒杯自我介绍到:“奥奈达·南蒂科克,或者你也可以叫我仓鼠。”

“约翰·威克。”

罗蒙同样端起酒杯和仓鼠小哥碰了一下,然后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问道:“仓鼠,这绰号很怎么说呢……很个性?里面有什么深意吗?”

“因为我就像冬天的仓鼠会储存食物过冬一样,我也在我的脑子里,存放了很多值钱的秘密。”

“差不多得了。”酒保打断道:“仓鼠,你又打算用你那道听途说的假消息骗钱?人家好歹请你喝了杯酒,做人有点底线行不行?”

“谁说是骗人。”

就像是被踩到了尾巴……好吧,仓鼠没有尾巴,那就像是被踢到了屁股,仓鼠小哥直接从卡座上跳起,指着酒保反驳道:“我那些消息,全都是我辛辛苦苦收集到的,怎么能说是骗人,最多算是和实际情况有所出入!”

“仓鼠,真的,听我一句劝,回去找个正经工作干吧,混帮派真的不适合你,你现在是装的像一个万事通,每天在酒吧里懵酒喝,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真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你的下场会怎样?”

酒保擦着酒杯,提到一个让罗蒙为之一振的名字:“汤普森,北区分局的指挥官,比你仓鼠牛逼一百倍吧,但就是这么一个警局指挥官,前段时间就在咱们田德隆区失踪了。”

“无声无息,无影无踪,所有人都能猜到他下场很惨,但就是没人能发现他的尸体在哪,警局前前后后来了好几次人,但每次调查就能查出一个结论:人来田德隆失踪了。”

“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仓鼠,我还是那句话,田德隆不适合你这种毛头小子,你还太嫩了。”

酒保劝告着仓鼠,别走上‘进狱系’道路,罗蒙却开口打断他:“酒保先生,听您说话,我知道您是一个博学的人,所以我能向你打听一个人吗?”

“您问。”酒保点点头:“只要我知道,我一定告诉您。”

“威特·塔拉索夫。”罗蒙声音低沉:“这个人,你听说过吗?”

“威特·塔拉索夫?”酒保还没反应,仓鼠先叫了起来:“姓塔拉索夫,名字还叫威特,如果我没猜测,兄弟你是不是找碎石帮的大少爷。”

“你知道他?”

罗蒙这个问题,让刚刚被教育到有些发蔫的仓鼠,重新神气起来:“塔拉索夫家的饭桶嘛,十天有九天泡在梦耀夜总会醉生梦死,说句难听的,要是我和他身份互换,我早就带着碎石帮称霸全美国了。”

仓鼠满脸挥斥方遒的自豪:“别说小塔拉索夫了,就算老塔拉索夫,碎石帮的大BOSS,我也了解的门清儿,甚至连他的私人电话我都知道。”

“告诉我!”

第027章 酒吧、铅笔、 John Wick

“哈?你说什么?”

仓鼠愣了一下。

“你不是知道碎石帮BOSS的电话吗,告诉我,我可以花钱买。”

罗蒙说着,从兜里摸出一沓美元,仓鼠只是大概扫一眼,溜圆的两只眼睛就僵住了:

好家伙,这得好几千,上万美元了吧。

我今天要发!

把美元在仓鼠变成$-$的瞳孔前晃一晃,罗蒙继续说道:“告诉我电话,这些钱就全是你的了。”

“415-254-3845。”

在金钱的诱惑下,仓鼠嘴巴和眼睛直线连接在一起,看着钱,就把碎石帮BOSS的电话讲给了罗蒙。

说完,他也不等罗蒙同意,就把钱迅速抓到手中,然后满脸嘚瑟的看向酒保,那意思很明显:

刚刚你不是还嘚嘚嘚的数落我不行吗?现在哥们大几千美金攥手里,到底谁不行啊,细狗。

面对仓鼠欠打的挑衅眼神,酒保倒也不生气,只是微摇着头,轻叹一句年轻,便不再多言。

仓鼠可以初生牛犊不怕虎,但他酒保在田德隆混了这么多年,知道少说少听才是活下去的圣经。

而且看着罗蒙把手机掏起来,这酒保也坏,只是疯狂朝仓鼠飞眼儿,但就是不开口说话。

搞得仓鼠反应半天,才反应过来酒保在说罗蒙,然而等他转过头来,罗蒙已经按照他说的号码,把电话打出去了。

“大哥,你真她妈敢打啊?”

仓鼠傻眼了:“现在可她妈是半夜十二点!现在给老塔拉索夫打电话,你是找死吗?”

通讯电波,不会被仓鼠的叫嚷所打断。

两声很短促的忙音过后,电话就被接了起来,在电话另一端,传来一道低沉的声音。

“加内特·塔拉索夫,你是哪位?”

“你的儿子,杀了我的狗,炸了我的车,烧了我的房子。”

罗蒙的声音,低沉中,带着挥之不去的压抑与愤怒,不过这种声音,老塔拉索夫在他辉煌而罪恶的一生中,已经听过太多次了,并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甚至能开口嘲笑:

“就这?这就是你半夜给我打电话,影响我睡觉的理由?”

“小子,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能活着给我打电话,就是我儿子对你的宽容了,你要学会感激!”

说完,老塔拉索夫就挂断了电话,完全没兴趣再听罗蒙说第二句话。

因为在他的想象中,罗蒙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底层小人物,旧金山万千普通民众中的一员,根本不值得他过多关注。

电话听筒里的声音,重新被盲音所替代。

仓鼠看看手机,又看看罗蒙阴沉的脸,沉默片刻后安慰道:

“约翰老哥,碎石帮家大业大,一直以来都这么霸道,所以我劝你也别太介意,把这茬放过去,从新迎接新的人生比较好。”

“不然你真给他们惹急了,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毕竟你又不是那位强尼·银手,不光能在监狱里杀了碎石帮头目,还能成功越狱,消失的无影无踪。”

虽然在媒体上,罗蒙作为越狱犯被低调处理了,但是在旧金山黑帮圈,他化名的强尼·银手,可是实实在在的成了道上的活传奇。

特别是仓鼠这种崇拜黑道,想要混迹帮派的进狱系青年,对于罗蒙的崇拜,就更是无以复加了。

估计每天晚上睡觉,都得梦到几次自己在监狱里大杀四方,然后潇洒离场的帅气情节。

就在仓鼠眉飞色舞讲述强尼·银手光辉事迹的时候,碰巧在往日之影酒吧喝酒的三位碎石帮混混,出现在仓鼠身后。

走在中间,最壮硕的一位,拎着仓鼠的后衣襟,就将仓鼠拎了起来:“小子,刚刚就是你卖的我们BOSS的电话,害他睡觉途中被打扰吧。”

“我我我我我我。”

就像猫咪被拎住后脖颈会僵住,仓鼠被抓住后衣襟,人也会吓得不敢动,他哆哆嗦嗦的嘴唇,再也没有刚刚的健谈,只有不断发出类似电报一样的单一声音。

“你们是碎石帮的?”看着三人,罗蒙发出疑问。

“没错小子,爷几个就是碎石帮的。”咧开嘴,露出一口大黄牙,身形最壮的混混狞笑道:“看在你小子,家没了,车没了,狗也没了的份儿上,饶你一条狗命。”

“把你身上的钱全部留下,然后满怀感激之情的滚蛋吧,十秒钟后,如果我还能看到你,你今天就没法四肢健全的离开了!”

说完,几个碎石帮混混抬头大笑起来,那张狂之极的笑声,连酒吧里喧嚣的音乐都盖过去了。

“十秒?”

罗蒙摇摇头:“不用等十秒,因为你活不到了。”

说完,罗蒙抄起桌上的空酒杯,就朝为首的混混脸上扔去。

啪!

酒杯与面骨相撞,应声而碎。

飞溅的玻璃渣,不光伤到了挨砸的混混,连他左右的两个兄弟,也被不少玻璃渣子划到了脸。

一瞬间,哀嚎声四起。

罗蒙则是趁他们失神的瞬间,抄起吧台上用来记账的铅笔,就朝三人扑去,挑中离吧台最近的那个混混,摁着他的脑袋,就将他侧脸狠狠拍在吧台上。

然后对准他朝上的耳朵,将手里的铅笔插了进去。

“啊!!!!!”

耳朵被洞穿,小混混发出悲恸的惨叫,但他真正的噩梦,从现在才开始。

罗蒙一手死死握住铅笔,另一只手化掌为锤,像钉钉子似的,将铅笔一点点钉进混混的颅骨。

“怀特!”

看着自己的兄弟被杀,剩下俩混混眼睛都红了,其中一人冲上来,双臂裸绞,死死勒住罗蒙的脖子,另一人则是掏出匕首,朝着罗蒙的心口就扎了上去。

“滚!”

强大的腿部力量瞬间爆发,罗蒙前蹬后靠,不光踢飞了持刀首冲向自己的混混,还顺便带着身后的混混一同倒在地上。

不过碎石帮的混混,到底是受过一些专业训练,虽然猝不及防吃了个铁山靠摔倒在地,但死绞在罗蒙脖子上的双臂,并没有因此松开。

直到。

罗蒙把手中带着血水与碎肉的铅笔,插进他的右眼孔里,并进一步施压,穿透他的大脑。

两个。

用铅笔连杀两人之后,罗蒙从地上爬起,瞄准最后一个目标。

在接连失去两个同伴后,独剩一人的碎石帮混混,已经不再被愤怒控制大脑,转而是深入骨髓的恐惧,开始侵占他的思绪,催促着他赶紧逃跑。

“怪物!她妈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