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柚袖幽幽
“看样子,我们需要在晚上分别住进不同的村民家,然后凭运气撞鬼,要是连续2天都碰不到一次的话,我们就只能顶着风险出门找鬼了。”
“无论是运气太好碰不到诡异,还是运气太差被诡异杀死,都不是什么好结局。”
说到这里,叶炳文的语气有些无奈:“看来梅尔维尔小姐说的确实有道理,运气确实是一项重要成分。”
听到他的话后,梅尔维尔不禁莞尔一笑:“看来我是得到叶教授的承认了,真是非常荣幸啊。”
“但您说的也对,好运不会一直眷顾着同一个人,希望幸运女神依然在注视着我们。”
第七十一章崭新的旧衣裳3K
“唔……”
柔和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了西卧室的地板上,在一阵嘹亮的鸡鸣声中酣睡着的黑发少女缓缓睁开了眼睛,望着熟悉而又陌生的天花板,呆萌的眨了眨眼睛。
哦,原来是第二天了。
她掀起被子坐起了身,现在的她只穿着一件蓝色的小背心以及一件纯白色的胖次,和昨天早上的厚实装束大相庭径,如果能掀开她的背心的话,还能看到微微发红的后背。
什么,你问她为什么要脱掉衣物睡觉?
这左瞳就有话要说了。
但凡谁在一个被烧到40°的火炕上睡一晚,都不会把那么厚的衣服套在身上,她昨晚没有选择裸睡已经是对随时可能入侵的诡异们最大的尊重了。
现在她整个人被烤的脑子发晕,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要去做什么,缓了好半天才回过了神。
“今天要去见玩家来着……”
“对了,早上7点去村口,现在是几点了。”
想到自己今天的任务,左瞳连忙抬起头看向了门上挂着的石英钟,上面的时间指着的正是6点10分,距离七点钟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唔,那就不急了,再睡一会。
打了个哈欠,少女一头栽进了枕头里,试图重返梦乡。
尽管她也忘了自己做了些什么梦,但睡觉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她很喜欢。
“嘎吱——”
就在她半睡半醒的时候,卧室的门发出了一阵声响,左瞳迷迷糊糊的抬起了头,和穿着一身绵白色睡衣的郁水墨对上了视线。
“小丛,该起床了。”
不要啊,我还想再睡一会……
这种时候,哪怕被窝里能把人热出汗来,少女也不想脱离被子的怀抱,只想躺在里面多眯一会。
左瞳承认,她现在似乎受原主的影响变得懒惰了,郁水墨仿佛有一种能把人养成废人的魔力,总会让她忘记这是一个布满了危机的游戏世界。
不情不愿的从舒适区爬出来,左瞳脱下了蓝色背心将其规整的叠好放在了一边,就在她打算重新穿上昨天的那身卫衣时,郁水墨似乎想起了什么忽然伸手制止了她。
“对了,你今天别穿这身了,稍等一下我去给你取衣服去。”
说完,她便转身走回了客厅,左瞳也以鸭子坐的姿态老实等待着,大概过了2分钟后,郁水墨抱着一身鲜红的丝绸嫁衣走了回来,让期待已久的少女大受震撼。
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她穿这个?
左瞳狐疑的盯着郁水墨怀里的衣服,心中猜测着可能的原因。
“咳咳。”
仿佛看穿了她心中的想法,郁水墨立刻开口解释道:“放心,小丛,不是要让你嫁人的意思,这是我以前穿过的灵衣。”
“灵衣?”
听到郁水墨的话后,左瞳想起了什么
,连忙问道:“就是和你经常穿的那身一样的吗?”
她想到了郁水墨出门必穿的那身暗黄边的黑袍,郁水墨曾和原主说过关于衣服所蕴含灵性的事情,那身黑衣就是她专属的灵衣,但对方可没说过她还有第二件。
不过……嫁衣,难道这是母亲当年嫁过来时所穿的衣服吗?
左瞳对此非常疑惑,原主的记忆中没有任何相关的记忆,因为郁水墨从未提及过她的婚姻……
“一样,但也不一样。”郁水墨将嫁衣递给了左瞳,怅然道:“这;?;是一件崭新的旧衣裳,我从未穿过它一次,但这不妨碍它是一件灵衣。”
“啊?”
从来未穿过?
那这件衣裳是怎么沾染灵性,成为灵衣的呢?
左瞳接过鲜红嫁衣后摸索了一番,布料相当丝滑柔顺,无论是看起来还是摸起来都是相当崭新鲜亮的,如果不是郁水墨提醒,她毫无疑问会认为这是一件新衣裳。
“把它换上吧,小丛。”郁水墨双手抱胸倚在门框旁,期待着女儿换上这身衣裳的模样。
她没有说谎,这身嫁衣她确实一次也没有穿过,它的的的确确是一件灵衣,可以轻松的抵御来自外界的邪祟干扰,之所以不穿它的原因只有一个——嫁衣没办法在夜晚穿出去。
要知道,她的灵媒工作有接近一半的时间都是夜里开展的,那身黑色的灵衣可以帮助她在黑夜中隐藏自己,无论是从人的角度还是从邪祟的角度看都很难发现她,这样大大提高了安全性。
除此之外,以她大祭司在郁泉村中的名望,如果整天穿着嫁衣势必会产生大量的流言蜚语,还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这些年里不止一个男人想当郁丛的父亲,哦,也不止一个女人想过当郁丛的第二个母亲……真要是让她天天穿这身走,怕不是要被那些没事闲着整天想着求偶的家伙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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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她没有穿上的衣服,如今可以传给她的女儿了。
“不会穿吗,我来帮你吧。”
走向了正努力将嫁衣穿戴好的左瞳,郁水墨耐心的伸手帮助她换上了这身自己心仪已久却始终未能穿上的衣裳,不禁有些失神。
此刻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位有着墨色及腰长发的青涩少女,细长的睫毛下是一双顾盼流离的灵动双眸,她正新奇的打量着自己身上的这身鸾凤嫁衣,它以鲜艳红色为底色,在醒目的地方绣着数只灿金色的鸾凤装饰,在裙端还系着数条金色丝带,整体做工极为精细。
“对哦。”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少女连忙挪下炕,踩着拖鞋就跑到了梳妆台前,对着镜子好好的欣赏了一番自己,心情相当激动。
别的不说,她穿上这身是真的好看!
简直就是为原主量身定做的……啊,差点忘了这是曾经为郁水墨定制的来着,不过也没什么区别了就是,毕竟现在的原主和年轻时候的郁水墨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漂亮姑娘。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看。”郁水墨也走到了左瞳的身后,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头,并用一根发带将左瞳凌乱的长发束在了一起,轻声问道:“喜不喜欢这件礼物?”
“嗯!”左瞳没有丝毫犹豫的回答道:“喜欢。”
哪怕这身衣服不是什么灵衣,她也不想脱下它了,管他什么嫁衣不嫁衣的,好看就完事了。
“喜欢就好,不过,穿这身衣服有几项禁忌。”郁水墨语气一变,稍微严肃了起来,俨然道:“一定不要在夜里穿着它到处走动,哪怕它是灵衣也一样。”
左瞳点了点头,她是知道这个禁忌的,在夜里不要随意穿红衣服出行,很容易吸引一些脏东西,尤其是在这危险重重的郁泉村,夜晚穿红衣简直就像是站在大街上喊“看我看齐,看我看我”一样引人注目。
“第二点。”郁水墨朝着炕上的黑袍努了努嘴,说道:“还是要在外面套上那个,否则会引来很多麻烦。”
“妈妈就经常遭遇这些困扰,如果想要避免这些麻烦最好还是在外面穿一层黑袍。”
听完郁水墨的话后,左瞳回忆起了原主记忆中某些尴尬的场面。
现在看起来也确实离谱。
当年是真的有人当面问郁丛需不需要一个爸爸的,虽然他最后的结局依然是被郁水墨给训斥走了,但这个遭遇还是给原主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但这是原主的记忆,关左瞳什么事,她怕什么,谁敢在她面前发癫她肯定不会给好脸色。
“我知道了。”左瞳点了
点头,回到炕边披上了黑袍,再次将大半个身体笼罩在了里面,虽然罩不住她穿的这身鲜红裙装,但也没什么关系了。
以此同时,郁水墨也回到客厅换上了她那身常年不变的黑衣银帽,领着同样穿戴整齐的左瞳匆匆离开了家门。
……
“六点五十,时间差不多了。”
满是裂痕的水泥路上,左瞳拿着郁水墨借给她的手机独自朝着村口行走着。
毕竟两个人的目的地不一样,郁水墨要去的地方是后月山,而她要去的地方是村口,因为用不到手机同时也是为了方便左瞳联系惊悚乐队,郁水墨将手机借给了她,上面还有着对方主唱的电话号码,这是郁水墨在昨天从郁统那里要来的。
“喂?”左瞳把手机放到耳边,接通了对方打来的电话,电话的那边传来的声音儒雅随和,是一位健谈的男性,从他的话语中左瞳得知了他们在半个小时前就已经抵达了村子,现在正在村口的早餐馆中等待她呢。
“原来不是郁水墨小姐吗?哦好的,嗯,我知道了。”一处布局简陋的小早点铺里,叶炳文放下了手机按下了挂断键,能看出他的心情似乎很不错,这让他身旁的马南·威尔几人也好奇了起来。
为了防止那些npc听到,所以叶炳文没有开免提,虽然这并没有太大的必要,但既然他们已经进了村子,那么一切事情都要采取最谨慎的最稳妥的解决办法。
“怎么了,接电话的是谁?”邱东看向了他,开口问道:“她都说了什么?”
“接电话的是她的女儿,她母亲把手机借给了她。”回答完他的问题后,叶炳文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随后扭头望向了早点铺的门口。
“有什么话,我们直接当面和她说吧。”
“她应该快到了。”
第七十二章身份的交错3K
话音落下,门帘便被一名披着黑袍的女孩伸手捋开,瞬间吸引了玩家们的目光。
同样,左瞳在走进门后第一眼便从游客群中直接找到了玩家们所在的位置。
并非什么心有灵犀,而是因为他们就坐在门口,身旁还放着一堆乐器,想猜不出来都难。
“请问你们就是惊悚派对的成员吗?”左瞳装作不知道他们的身份,试探般的轻声问道。
“是的。”为首的叶炳文点了点头,露出了一个和蔼亲善的笑容:“我是这个乐队的副吉他手,叶炳文。”
“请问我们该怎么称呼你呢?”
直接称呼其名是最简单的方法,但叶炳文不想那样做,毕竟他们是打算和这个小灵媒拉进关系的,万一对方不喜欢被直接喊名字的话,直呼其名很容易招致反感。
对于素未相见的人来说,第一印象是极为重要的东西,这很有可能决定了其他人对你所采取的应对态度。
在不了解对方喜好的情况下,适当的让对方透露出她想要的答案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做法。
“嗯……”
左瞳思考了一会,缓缓开口道:“直接叫我的名字【郁丛】就行。”
她最终还是放弃了和这几名玩家互通身份的打算,而是选择了以现在npc的身份与其沟通。
在路上考虑了许久,左瞳忽然意识到了一种可能。
那就是,她这个npc并不一定是站在玩家的一方的,甚至,有可能站在他们对立的一面。
她回想起了个人终端上描述的信息,上面要求的是让她完成自己的职责,而非是去协助玩家赢得游戏。
如果她的目的是为了让往日祭的生祭顺利进行的话……
“郁丛,嗯,那我们就这样称呼你了。”
叶炳文的话将她从思考中唤醒,这名戴着黑色方框眼镜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伸手为她介绍起了其余的几人。
“他是我们乐队的键盘手马南·威尔,哦,他的键盘在外面的马车里。”
顺着他的目光,左瞳看向了一旁穿着警服的黑人,心中冒出了几个问号。
不是,你们玩家装成乐队我理解,但你们能不能装的像一点?
称呼这个警服还没脱的人为键盘手,我是该信你的话还是不该信?
“……”
感受到了左瞳诧异的目光,马南·威尔意识到了是他身上的衣服出现了问题,连忙解释道:“啊,我们乐队……”
“我们乐队和其他乐队有些特殊,马南先生的键盘手职业其实是他的爱好,而他本人是一名嫉恶如仇的警察。”还没等马南·威尔说完,叶炳文就打断了他并立刻接过了话茬:“不过在这里他只是一名普通的音乐爱好者,和我们几人一样。”
“嗯……”左瞳呆愣愣的看着他们演戏
,心情有些复杂。
如果她没有提前加入游戏的话,估计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了。
她回忆起了在芬顿酒庄时的经历,也许在当时的沙弗林面前,他们八个人的演技也是拙劣无比的。
因为从后期沙弗林的表现来看,他对游戏的进程安排是心知肚明的,哪怕玩家们和他摊牌了他也依然和以前一样,堪称是尽职尽责的npc了。
所以,她肯定不会没事闲的去揭穿他们的谎言,她现在只想看看这支由玩家临时组成的乐队在这个副本中究竟会做些什么,能否比她更先寻得往日祭的秘密。
“好,那么接下来是梅尔维尔·康斯坦丁小姐。”见这个小失误被他们顺利的蒙混了过去,紧张的马南·威尔顿时松了口气,而一旁的叶炳文也继续为左瞳介绍起了其他几人。
“她是我们的主唱小姐,一位有着夜莺般歌声的歌唱家。”
听到了叶炳文的夸赞,这位穿着一袭酒红色礼裙的髪国女人的嘴角不禁勾出了一抹微笑,伸手和望着她的左瞳打了个招呼:“嗨,姑娘,早上好。”
“早上好……”
“等下。”左瞳上下的打量了一番梅尔维尔后,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疑惑,开口问道:“我记得你们的主唱不是她,梅尔维尔小姐不是吉他手吗?”
昨晚在帖子上她见到过这个名字,但她肯定不是主唱,左瞳记得很清楚,唯二的女性梅尔维尔和久远寺梨沙貌似都是吉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