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二两奶茶
“李奥瑞克!”布洛泽站在他面前,神情激动。
“什么事情?”
“那个人是塔戈瑟斯对吧?”
布洛泽眼睛通红,声音哽咽,
“那是两百年前的旧王之魂魄,对吧?”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然后点了点头。
接着,布洛泽肃然说道:“我能听懂一些高原人的古代语言,我听到他说的话了……”
李奥瑞克一惊,立刻说道:“停!”
布洛泽心领神会,他将那句话语憋在心里,然后行了一个普通的军礼。
“李奥瑞克……大人。”他嘴唇颤抖着,尽量压着声音说道,“我愿用余生为您效忠,请您给我这个机会吧。”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当然了,团长,以后用你的地方还多着呢。”
春风轻拂这片土地,驱散了一丝血腥;看着满地的尸体,胜者心中没有太多喜悦,败者心里也无悲伤,只剩下对生命的敬畏,庆幸自己还活着。精灵们重整部队,蛮兵们不知所措,高原人望着北方的荒野浮想联翩……
一只乌鸦落在乌鸦王的尸体上,啄食起了他那暗淡的眼睛。
李奥瑞了大声说道:“好了,打扫战场,救治伤员,这些不用我教你们怎么做吧?”
“是,大人!”
……
野狼城大战结束十天后,大沼泽,绿野平原,望北城——
望北城是沼泽地的首都,也是现在高原人的主要聚集地。其城市的繁华虽然比不上富饶的中土,但在沼泽地里也算是一颗泥水中的明珠,也是一个“七彩的漩涡”。
七彩的漩涡——这个词是沼泽居民的典故,说是在沼泽的池塘上,总能看到彩色的漩涡。不懂事的渔民就会被那美丽所吸引,撑着竹筏过去一探究竟,然后那漩涡里就会出现双头的巨蟒,或是长角的蛟龙,将人一口吞噬。
七彩的漩涡,那是魔兽捕猎动物的陷阱,后来也被用来形容那些美丽的、充满了吸引力的、却又十分致命的事物。
望北城便是如此,它吸引着周边的一切事物,也贪婪的吞噬着一切。农民扛着满满的稻米、糖和麻布走进来,带着酸痛的肩膀和几个铜板走出去;年轻的劳工带着一身力气走进来,出去的时候却拄着拐杖,瘦得只剩骨头;美丽的姑娘到这里来寻找自己的王子,却只能得到私生子,而且还不知道父亲是谁。
好人进来,弄丢一身良善;坏人进来,如鱼得水。穷人来了,敲骨吸髓;富人来了,享尽奢华,还能潇洒离去。
大富赚小富的钱,小富吸平民的血,平民瞧不起穷人,穷人对着“卑劣种族”吐痰,骂道:“呸!哪来的杂种,滚出我们的城!”
虽然每一座城市都存在“地位金字塔”,但像是望北城这样赤裸裸的,也实属罕见了。
凌晨五点,有个独眼的报童在街上边跑边喊。
“捷报,捷报!前线捷报!”
报童是个独目人,个子瘦小,皮肤灰绿,只有一只眼睛竖着长在额头上。传说独目人是独眼巨人的后代,然而贫瘠的沼泽地养活不了强壮的独眼巨人,加上独眼巨人中的一些堕落个体竟然与地精苟合,就诞生了这种生物。
独目人的地位在“卑劣种族”里属于下等,但还不是最差,因此还能做诸如报童这样的“体面差事”。
他每卖出五份报纸,就能有一个铜角,十铜角就是一铜板(铜币),几个铜币能吃一顿有肉有酒的好饭。报童一天要是卖得好,能赚上三个铜币,在同龄人来说,这份工作已经算是肥差。
不过,五点卖报也实在是太早了。越是繁华的地方,夜生活就越多,人们起的就越晚。
报童的嗓子尖锐刺耳,就像个被捅了一刀却没死的鸡一样,扑腾着膀子,发出刺耳的声音。他从大街跑到小巷,又从小巷跑上楼梯,他窜过桥梁、广场和刚刚开张的集市,不停地吆喝着。
突然他头顶的窗户开了,然后一盆凉水泼了下来。报童连忙捂住他唯一的眼睛。
一个粗略的酒保探出头来,挥着长满黑色硬毛的胳膊骂道:“叫你妈的丧呢?你这小瘪三!这还不到五点钟,鸡都嫌你闹腾!你今天晚上就瞎眼!今晚就瞎!”
接着酒馆的老板也挤出个脑袋来,吼道:“你个脑门开眼的小杂种,头顶生疮屁眼拉虫的晦气脓包,老子正在梦里日魔族的大妞,刚脱了裤子,就让你喊醒了,你他妈怎么赔我啊?”
那独眼的报童被泼了水还挨了骂,反而觉得幸运,毕竟那不是开水或者粪水,挨骂也好过挨打。
他抖了抖身上的水滴,然后从防水的包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报纸来,说:
“捷报!看看吧,新鲜热乎的报纸,先生们连夜写出来的!”
那个酒保揉了揉猩红湿润的眼睛,问道:“节豹?什么意思?什么叫‘节豹’?”
报童喊道:“捷报!就是捷报,是前线打了胜仗的捷报!李奥瑞克,阿卡德还有希雅!”
“哦,是李奥瑞克的报纸啊!”酒保一听这话,顿时眼睛就亮了起来。
酒保兴奋的说道:“哦,是他们的?哈哈哈哈,那还不快拿上来,我的小兄弟!快快快,我要买三份!”
“两铜角一份!多谢惠顾!”
报童说着走近了酒馆的后门。
过了一会报童从正门出来了,拿着六个铜子,还端着一杯啤酒——这是老板请他的,酒馆的老板是个血统纯正的高原人,在卑劣种族眼里就和贵族无异。纯血的高原人最喜欢听前线的捷报,一听到这消息,他们就会如生了儿子一般高兴。即使是最吝啬的铁公鸡,也会赏赐小厮们几个铜角,或是一杯啤的。
独眼的报童也喜欢“捷报”,甚至比那个高原人更开心。
虽然报童不知道是谁在和谁打仗,也不知道李奥瑞克、阿卡德还有希雅都是何许人也,更不知道战场发生的地方,但他知道一件事情——人们喜欢“捷报”,只要他喊“捷报”,今天就能卖出三倍、五倍、甚至是十倍的报纸!
报童将那昨晚酒客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然后将杯子放回门口到桌子上。
此时东边的太阳已经升起,报童用那独眼望着美丽的朝阳。他清了清嗓子,就像是乞雨的巫师一样,大声喊道:
“捷报,捷报!前线的捷报!”
ps:这章也将近五千字,今天总共更了14000字。
我真的一滴都没有了。
明天必须歇歇,要整理一下后面的思路。
谢谢各位的支持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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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这座城我是一刻也不想待了!
北伐军大胜蛮族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望北城的大街小巷,时至中午,几乎大半个望北城就都知道了这件事情。那几个名字在街头巷尾的对话中反复出现,尤其是以李奥瑞克的最多。人们乐意谈论英雄,尤其是乐意描述英雄的壮举——哪怕是没亲眼见到,他们也乐意描述。而且有口才的人会将其描述的活灵活现,让听众身临其境。
他们愿意讲,也有人愿意听,这一刻他们能够在无形中与英雄拉近距离,就仿佛自己也是英雄,或者是英雄身边那个牵马的侍从。望北城里不乏精明人,有人捕捉到了这个商机,就请来吟游诗人为大家讲故事,然后自己赚门票钱。吟游诗人更是早就准备好了新的曲子来配这伟大的故事,只要把词填了,就是一首新鲜热乎的英雄史诗。
于是北伐军的捷报先是养活了报社和报童,然后又养活了吟游诗人。不同种族的吟游诗人操控着不同的乐器,却讲述着一样的故事。
有个高原人的诗人操着精致的风琴,在最上等的会所里唱歌,他们唱着李奥瑞克的故事,讲述他如何夜袭敌营,又如何赢取了女孩们的芳心。他讲得最文雅,收费最高,但宾客寥寥。
沼泽人的诗人吹着长笛或短笛,游走在酒馆、剧院小厅还有沼泽神庙。他们半说半唱,讲述阴谋诡计,勾心斗角,还有最致命的战斗。他们的故事高潮迭起,唱词抑扬顿挫,凡是有钱的人都愿意买一张票坐下来听。
兽人的诗人最为狂野,也最热闹,他们在广场上表演、在集市里跳舞,或者干脆以街头为舞台。他们四人一组,一个说,一个打鼓,还有两个跳舞,他们只讲最精彩的战斗,用技巧高超的饶舌和狂暴的语速来描述那些刺激的画面,说到激烈的时候,舞者就会扮演起李奥瑞克和乌鸦王,两个人真刀真枪的打起来。他们不要门票,但听众最多,不少人自愿打赏,缺口的破碗里堆满了钱币。
但无论是谁,都在用独特的方式,传颂着那个男人的名字。
男人们听了,眼睛里都闪烁起光芒,兴奋地询问哪里能够报名参军?
姑娘们听了,都叽叽喳喳的议论李奥瑞克是否结婚?或者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老人们听了,都感叹岁月无情,若是再年轻二十岁,也要到野狼城去杀几个蛮子。
孩子们听了,也玩起打仗的游戏,最霸道的小鬼要扮演李奥瑞克,不受欢迎的男孩就只好演乌鸦王,被他拿树枝追着打。也有些少年会在心中立下志愿,等他长大,也要成为李奥瑞克那样的人。
这一天,望北城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然而,官方其实还没有下通知,国王没有露面,公主也没讲话,祭祀、牧师还有宣传长官也都没有参与到这场狂欢派对之中。
蒂薇丝公主站在城堡窗边,广场上的喧闹声也能传到这里来,其实哪怕不看外面,就是城堡内部也能听见人们的议论声。
情报大臣站在他身后,眼观鼻鼻观心,表情像个入定老僧。
公主说道:“城里都闹翻天了,怎么情报处还没有文件递上来呢?”
大臣还是那副表情,说:“我们的人正在统计数字……”
公主问道:“我们情报处的效率还不如卖报纸的老头?”
大臣抬起头来,看着蒂薇丝公主的背影——华美的衣,繁复的手势,还有涂到脖子上的“女人粉”,男人们大多不晓得那些化妆品叫什么名字,他们也不关心,即一律称之为“女人粉”——此时大臣不禁露出了轻蔑的表情。老国王年老体衰,只能由这个还没长毛的……哦,失礼了,只能由这位还未经人事的公主来执政,那么王权的衰落就成了既定事实。
王权衰落,对于大臣们来说不一定是坏事。
此时,礼仪大臣想了想,说:“您要知道,情报处将严谨放在第一位,绝不能像是外面的野鸡报社一样。哦,而且他们经费有限,还很缺人,啊,但最重要的是缺钱,因为有了钱就不会缺人了……
说到这里,情报大臣转动着狡诈的小眼珠子,像只惦记着粮食的老鼠。
蒂薇丝回头瞪了他一眼,说:“你叫米勒,对吧?”
“呃,是的,殿下。”
“你走吧。”蒂薇丝说着独自往前走去。情报大臣愣在原地,旋即冷笑了一声,便转身离开了。
“米勒,米勒,米勒……”蒂薇丝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在掌心拼写米勒的名字。
蒂薇丝几乎记得每一个大臣的名字,财务大臣、礼仪大臣、农务大臣、大法官、大祭司……她都记得。蒂薇丝并不是天生有这么好的记性,她博闻强记的本领一大半是后天训练而成的。
她有两张清单,一黑一白,上面已经写满了名字。这些名字有的是父王告诉她的,有的是她自己添加上去的,将来都会有用。
大约下午的时候,情报处的报告终于姗姗来迟。
好饭不怕晚,蒂薇丝十分期待的接过报告,一目十行的浏览下来。然而看了没几秒钟,她就皱起了眉头。
“这些家伙拿我当傻子糊弄!”她愤怒的将报告团成了一团。
这份报告较为详细的描写了北伐军战胜乌鸦王的过程,然而只要是涉及到李奥瑞克等人的功绩,言辞就变得极为克制、保守;描述敌人的时候,则会尽量贬低,仿佛四大蛮王之一的乌鸦王,只不过是率领着乌合之众的土匪强盗。
情报部的“详细报告”看下来,仿佛野狼城保卫战就成了“懦夫对白痴的战斗”。他们不留余力的贬低北伐军的所做的一切,他们数据造假,歪曲事实,避重就轻,回避矛盾……那羽毛笔下的功夫要是用在战场上,少说也能杀三千个蛮子。
这份情报的真实性,完全不如民间报社撰写的报道,甚至不如吟游诗人当天编出来的歌谣。
然而公主手上也没有真实的数据用来质疑他们——民间的情报夸大了李奥瑞克的功绩和武勇,而情报大臣搞来的数据又回避了北伐军做出的贡献,哪个都不客观。
情报大臣,以及其他那些依附于贵族势力的大臣们,都不喜欢北伐军,更不喜欢李奥瑞克。
如今高原人贵族分为两派,保皇派和贵族派,也可以说是皇族和两位公爵的矛盾。
北伐军代表着皇族,如果北伐军打胜仗,那么对于公爵们的打击会非常大。
这次北伐是高原人皇室的垂死挣扎,赌的就是阿卡德将军还能如年轻时候那样力挽狂澜,打下一座城来。
只要北伐军胜利了,就能为皇族续命少说二十年,就能证明高原人的皇族以及保皇派仍有压倒性的实力,蒂薇丝也能平稳的完成权力交接,并且借着北伐军的余威,扫清一些障碍。
所以,高原人的许多贵族们非常不愿意看到北伐军胜利。
天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湿热,蒂薇丝回到房间里,她叫仆人打开窗户,拿起冷饮喝了起来。就在公主打算小憩一会的时候,外面的阉人侍卫敲响了房门。
嬷嬷没有开门,她隔着门洞问道:“什么事?”
侍卫说:“公主的亲卫骑士说有事报告。”
“候着。”戒尺嬷嬷回头和公主说:“殿下,是您的骑士来了。”
公主叹了口气,她让女仆帮她整理好衣服,又把桌子收拾了,这才说道:“让他进来。”
“让他进来!”嬷嬷说道。
公主的骑士走了进来,行了一礼,说:
“殿下,城镇警卫队正在抓捕吟游诗人,还给报社贴了封条,我们要管吗?”
“荒唐!”蒂薇丝顿时气得冷笑起来,“这群鼠辈真是下作,就看不得自己国家有一点好。”
骑士行了一礼,说:“亲卫队的兄弟们正在待命,殿下。”
公主说:“小伙子,你们都是好样的,你们是国家的栋梁。”她走上前去,像个将军似得,重重的拍了下骑士的肩头。公主本就高挑,穿着高跟鞋之后,比那骑士还高出小半头,若她现在穿的是盔甲,那和真的将军也差不多了。
“殿下过奖。”骑士敬礼。
接着,蒂薇丝公主脸上泛起苦色,她移开目光,不敢看那士兵热忱的眼睛。
“但是警卫团不归我管。”她说,“警卫队的队长是贝恩伯爵的儿子,治安大臣也是贝恩伯爵表弟,整个望北城的治安维护都是贝恩家在掌控。而贝恩家族又是尼古拉斯家族的爪牙……”
蒂薇丝注意到那位骑士脸上露出了茫然的表情——这些骑士只懂得三件事:正义,战斗,忠诚。政治斗争对他们来说太陌生、太复杂也太令人恶心。
蒂薇丝说道:“总之,我就算下命令了,他们也有办法周旋,到头来折腾几天,这件事情就会不了了之。”
“那我们就把他们都杀了不好吗!”骑士愤怒的喊道。
那位年轻的骑士长着棕红色的头发,还有凸起的额头和一双炯炯圆目,一看就是个暴脾气的人。
骑士喊完之后自己也愣了,他呆了两秒,连忙跪下来说道:“恕罪!殿下。”
公主摇头,说:“我没怪你,年轻的骑士。”其实公主比那骑士还小两岁,“我也曾想过,一刀把那些乱臣贼子都杀了,但是呢,我们做不到。因为我的骑士还是太少了,乱臣贼子们如果联合起来,他们的土地、财富、人口都比我多上太多了,而我手下只有你们几个。换句话说,如果见血就要开战,那我们能战胜他们吗?想必是不能的。”
公主这话将那骑士镇住了,他说:“我们只是杀几个嚣张的警卫而已。”
公主说:“他们代表着贵族势力,而你代表着我,战争都是从局部流血开始的。”她说着叹了口气,道:“再等等,士兵,再等等吧,我正在想办法,这种局面不会一直持续下去的。”这话蒂薇丝自己说出来都觉得寡淡无味,她已经说过太多次了。
士兵无奈的点了点头,然后便离开了。
窗外湿热的暖风飘了进来,蒂薇丝公主被那宽大的衣裹着,感觉汗水从毛孔里滋滋的外冒。公主的衣服还保留着古代高原人贵族的款式,虽然经过了一些改良,但也仍像是冬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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