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太懒人
“怪物。”
……
余辉喘息了片刻,四处捡起长刀碎片,将它们放在地面一一拼凑。
【强化】
若有若无的荧光温和的漫布在长刀表面。
断口被修复,长刀完好无损的出现在余辉面前。
余辉举起刀,仔细端详。
“要不还是学学剑术吧。”
事情结束,当余辉离开古堡,迎接余辉的是一道刺眼的阳光。
余辉抬头,伸手遮住阳光。
树影婆娑。
一位白发红瞳的美丽女性背着一把大剑和余辉擦肩而过。
她戴着一顶古怪的帽子,长发一直垂至脚边,裤子开了个裆。
余辉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盯着绝对领域。
发现白发红瞳的女性同样回头看着余辉。
“你身上,有味道。”她说,“它们的味道。”
“是指一只巨大的绿色的,还断了一只手的怪物?”余辉恍然,“那是你的猎物?”
白发女性点点头。
“我刚和那家伙打了一架,把它弄死了。”余辉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能吃亏,“这应该算是你自己放走的,不算抢怪吧?考虑到你也伤了它,报酬我们两个分了怎么样?”
白发女性摇头,“这份职责是没有报酬的,这是……一场诅咒。”
“……切。”余辉悄悄咂舌。
就是不想分钱呗。
……
两人再次踏向彼此的道路。
余辉交完任务,顺手举报了委托人。
拥挤在吵吵嚷嚷的人群中,他打了个哈欠。
“啊……不想干了啊……”
第九章 叫我余……
老人艰难地弯腰,匍匐致死地上往桌子底下看去,起身时放能看清他身上沾满灰尘,金毛大犬跟在老人后头,伸出狗头也想一探究竟,但被老人推走了,它无奈四肢并拢蹲坐下来,恹恹地看了余辉一眼。
“又是你!”老人不悦的皱起眉,“我不是说了不卖吗!不要来烦我!”
“……哈,”余辉发出无意义的声音,“我想您大概是……误会什么了?”
“能有什么误会!今天一个明天一个,每天换个人来烦我!现在的年轻人没一个去找个正经工作的!净干些不三不四的活!”
“所以最近想找个正经事做了,不过好像没什么人愿意要我的样子。”
此乃谎言,余辉确实在考虑转行,但从没考虑去帮人打工……除非老板给的够多工作够轻松。
“瞧你那副不成体统的样子,还带着刀,简直野蛮!”老人听见余辉的话,语气和悦了不少,用说教的口吻道,“你们萨卡兹就是因为都是这幅模样才让人讨厌!”
余辉还是挺中意自己的装束的,简单实用,耐热耐磨,方便行动。
他看了看自己腰间的长刀。
一看就知道身经百战。
嗯。
很能给人威慑。
在野外行走没有武器可不行。
很完美。
不过老人说对了一点,萨卡兹人通常会随身携带武器,而且会讲武器放在十分显眼的位置。
这是卡兹戴尔给人的毒打所带来的经验。
余辉不想再服装上和人过多掰扯。
“……我们还是来回归上一个问题吧。”余辉说,“我想您大概把我和什么人搞混了,我没有询问您这家店买不买地想法。”
“那你上次叫住我是为什么?”
“您忘关门了。”余辉冲一旁的金毛大犬仰起下巴,“后来是它关的。”
“……”老人沉默了片刻,颤颤巍巍的扶了扶镜框。
“那么,再见。”
“等等,”老人叫住余辉,“你有没有在这附近见过一块怀表?”
“怀表?没有。”
余辉说完转身就走。
“……等等!”余辉走出一段距离后,老人再次出声。
余辉驻足,面无表情的看着老人。
“你是……赏金猎人吧?”老人晦涩的开口。
“……嘛,目前是。”
“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余辉闻言,嘴角扯出一道机械般的笑,“这可不是怎么正经工作哦。”
老人脸色难看,他再次扶了扶镜框。
“咳咳……我会给你满意的报酬。”
余辉眼睑低垂,漆黑的眼珠转动了几下,金毛打大犬警觉的起身站在主人身边。
“商量看看。”
老人咳嗽了一声,“你跟我来。”
他径直向前走去,完全忘记了还敞开大门的杂货店。
“门。”余辉提醒道。
但还没等老人有反应,金毛大犬就迅速钻到店内,按下开关,卷帘门在咔咔的响动中缓缓落下。
余辉与狗对视,有一瞬间,想养这么一条狗,一只宠物。
但这想法很快就被掐灭了,余辉明白,终究只是想想而已,实现不了,就不要想太多。
他不适合养宠物。
老人的屋子在一片老旧的城区,不远,但也要走一段时间。地面是用小石子铺垫成的,很干净,青苔在缝隙间冒出了头,深幽的道路两旁似乎没什么人,但走进一看,到处都是生活的痕迹。
他在途中,不到一半便开始喘息,额头渗出汗水,速度也慢了下来,余辉没有言语,默默放慢了脚步,金毛大犬哈漓着舌头,一晃一晃。
老人拿来一本很厚的相册,翻来覆去,找出一张照片。
“你看。”
余辉接过后诧异的摸了摸,材质不对,不是照片。像油纸,边缘不平整——是从杂志上剪下来的。
一块怀表。
不是什么名牌货,但也绝非轻轻松松能买的起的。似乎是年少时,一无所有的时候,少年对于某样事物的崇敬,当它实现并留了下来,在老年时就变得格外珍贵。
“所以任务是……找怀表?”
老疼点点头。
找东西,这是最麻烦的事了。没人知道这块怀表会在什么地方,会被什么人捡去,卖掉或收藏。
无异于大海捞针。
“为什么不找警察?”余辉问道。
“立案要达到一定金额,一块怀表……达不到立案要求,他们是不会理会这事的。”老人解释道。
“大概是找不到了。”余辉说,他想拒绝掉了。
“如果你能找到,我会给出让你满意的报酬。”老人重点提到报酬两字。
“什么都可以?”
“什么都行。”
“……那我要那家店。”
“你不是说没有想法吗?”
“现在有了。”余辉淡淡说道。
老人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看来这条件的取舍对老人来说过于庞大艰难,这也正是余辉要的。提出一个无法割舍的理由让人知难而退,那家店对于老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余辉不知道,但不妨碍余辉拿它来“挟天子以令诸侯”。
出乎意料的是,老人最后依旧点了头。
“反正留着也没用了,能用来换回来也好,我也一直烦她去开这家店……”
他絮絮叨叨,像是在努力说服自己。
麻烦。
话已说出口,余辉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但找东西这件事就如余辉所想,麻烦的很。
而且完全没有头绪。
只能一遍有一遍再老人可能会去的地方找来找去,余辉有些头大,询问路人无果,甚至有些人张口直接大叫着跑掉,被逼的开始翻垃圾桶了。
找了几天,一无所获。
余辉回到了让他熟悉的长椅。
不是余辉对这长椅情有独钟或者有什么特殊癖好,而是出来吃个饭总被四周各种各样的目光盯着看,防备、警惕、害怕、鄙视,搞得余辉不能好好吃放,于是稍微学聪明了点直接打包带走。
维多利亚对萨卡兹人有一股固执的偏见。
余辉到地方时,雌雄莫辨的花店老板正在喂猫。
这次时一袋小鱼干,用普通的塑料带装着,样子像是自己烤的。
ta如上次所见,不敢碰猫,猫一凑上来,ta就如受到惊吓的兔子迅速缩手。
ta见余辉走来,轻微颔首,眼眉柔顺,低头专心喂猫,短发恰好遮住了白皙的侧脸。
“你很喜欢猫?”
花店老板十分沉得住气,倒不如是ta的性子就是十分淡漠,那怕知道余辉再盯着ta看,ta也没有任何反应,一心一意喂猫,眼神温柔。
“嗯——喜欢?是什么?”ta迟疑地问道。
“……我也说不明白。”余辉将体重依托在长椅上,他想起某个白发鲁珀族。
喜欢,喜欢——这是两辈子唯一一个对余辉说出这个词的人。
可喜欢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是种什么样的心情?
他对拉普兰德又是怎么看待的?
余辉回想他与拉普兰德相处的点点滴滴,烦人的地方,让人心疼的地方……平时任性随性,这个人一点都不可爱。
余辉认为自己应该是喜欢温顺温柔的短发姑娘,拉普兰德无论哪点都不搭边,她甚至不会做饭……哦,她会做千层酥啊,那没事了。
但偏偏,余辉对拉普兰德很在意,这个“渣女”把余辉吃的死死的。
如果这就是是喜欢,那么就当这是喜欢吧。
“emmmm……喜欢……大概就和你对猫一样?”
“……”ta歪头,诡异的理解了余辉的胡言胡语,“那,我是喜欢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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