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会抄袭还真就对不起了 第201章

作者:魄落流浪汉

下了车,几个人随便说了几声招呼,也就分道扬镳了。

一听明天去雾之山唐元申还挺兴奋的,嚷嚷着要带他一起,结果大小姐翻了翻白眼走在前面,自己一个人进了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本来是用来偷懒的,结果立夏难得正色了一回,将那个在屋子里撒泼打滚的程七七撵到隔壁房间排练去了。

“你很吵哎,我还要写歌,你先去找华哥他们。”

程七七盘腿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刚想撕开的薯片,顿时一脸震惊的表情。

其实看到立夏原先一路上的态度多少也能够明白,对方也是不怎么重视的样子了,她是觉得,这场比赛也只是顺带旅行过来涨涨见识的而已。

其实她自己也不怎么重视,毕竟有那一份工资也就足够抵饱了。

而且说实在的,出道这种事实在太过虚无缥缈了一些,好的经纪公司他们肯定是没有的,名声威望自然也是免谈。而歌曲质量,虽然这也是他们梦来乐队唯一还能有点信心的方面,但是说实话,没有良好的宣传,酒香也怕巷子深啊。

“那好,你慢慢写,我出去逛逛。”

然而在大小姐心情不好的情况下,程七七也只能选择妥协。

完了收拾收拾背包,逃也似的出了门。

原本还以为立夏这抹子心理作怪的小情绪,会在晚饭前得到化解。

结果晚上回来一看,大小姐不但心情没有编号,还有种渐渐朝着痴呆的方向发展了。

也不知道是歌词创作的不顺利还是脑子里管不住思绪,在想些别的东西。

总之就是吃饭的时候,如果没人帮忙看着,那勺子都快揣到鼻孔里了。

“喂喂喂,你在干嘛?”程七七终于忍不住了,扯了扯她的衣袖。

大小姐这才回过神来,蔚然一叹,显得特没精神。

“怎么了这是?”随行的梦来乐队几个成员互相望了望,尽皆不能理解。

吃完晚饭,自然就是回房休息了。

其实梦来乐队这次也算是兴师动众了,除了主唱程七七以外,作为吉他手的仁华,还有三角铁的小田,接下来的,就是一名贝斯手与鼓手拢共五人。

分房的话人数上还有点冲突,之前为了节约开支选了两间房,双人大床的,但入驻了才发现似乎还多出一个人没处去。

毕竟大小姐跟程七七独占了一间房,让个大男人跟女生去挤,总归有点不太合适。

而且那小田也是一本正经的站了出来,说不能拿两个姑娘的清白开玩笑,坚决要用自己的工资独开一间房,搞的两人还挺有些感动,明明当初就是小田最不待见她俩的才是。

结果晚上莫名其妙的隔壁房就是一阵骚乱,还夹杂了一丝丝陌生女人的尖叫,然后梦来乐队的成员们,就看到小田被警察带走了。

几个人顿时就惊呆了。

————

五一小长假,说是小长假,其实对于这一世的人们来说,却是已经变了味道了。

之前还是潇潇洒洒的七天,结果上面发来一同申明,假期改革,正好在今年改成了轰轰烈烈的三天,立马就是一阵怨声载道。

这也是难怪,毕竟玩物丧志嘛。

不过拉动内需还是很有必要的。

就比如现如今的雾之山周边,即便只有短暂的两三天假期而已,依然人山人海人头攒动,其声势不必当初要弱。

甚至因为缩短假期的缘故,那些及时行乐的游客们更是隐隐约约有些屡创新高的趋势。

山脚下倒是跟后世一样的红火,各种小店都有,卖什么的都见过了,也不稀奇,就是贵,比如那矿泉水,七八块一瓶,你问他究竟是什么来头竟然能这么贵,那小店老板还会理直气壮的跟你指点。

“就外面五毛钱的那种啊。”

简直无奈。

老唐竟然还真千里迢迢地跟了过来,按道理玲姐那小屋子距离雾之山还是很远的,就是不清楚老唐究竟有没有在那里面过夜。说起来,这俩人,看起来还是有点情况的啊?

青梅竹马后来变成商场上的下属什么的,这剧情,啧啧啧。

立夏不怀好意的想着。

当然唐元申确实有点意思,不然也不可能有事没事从老家跑过来探望,不过回想起玲姐嘴巴里那位男性朋友时的表情,那幸福而又满足的笑容,看来啊,老唐的路,还有很长一段需要走呢。

“怎么了?”老唐颇为诧异的摸了摸脑袋。“笑得这么幸灾乐祸。”

大小姐不说话,拍了拍他的肩膀。“小伙子,任重而道远啊。”

整的对方都有点莫名其妙。

随便逛了两圈才发现地盘实在有些大,按照之前启明星给出的信息来看,那舞台应该就在山脚下才对,可找了半天也就看到后脑勺了,实在分不清哪对哪。

正好就在这个时候,悬在广场上的喇叭倒是提醒了众人:“请各位报名参赛的乐队赶紧来后门集合了,比赛马上就要开始,请各位速来后场换取场次表。”

“我去后台准备一下。”华哥笑了笑,然后带着几个乐队成员先行离开了。

他们是负责内场的,说白了就是保姆,需要先将手头的乐器安置好,再去抽签决定上场顺序。这一点程七七就比较轻松了,作为主唱,她只需要等在椅子上等待着叫号就可以了。

当然了,场中也不乏乐队主唱又当爹又当妈存在,很多没有经费请的起经纪人的组织想要发展起来,也只能如此这般的凑合凑合了。

大小姐点了点头,跟着程七七一个人从正门走了进去。

主要还是想看看周围场地的安排,抽签的事情交给华哥应该就能办妥。说起来,她上辈子出差倒是没怎么来过这里,通常都是往周边的公司跑业务的,今天能有机会来传说中的雾之山看看,也算千载难逢的机会了。

舞台设置在内场,进门还需要买票,这一点其实挺不人道的,而且门票特贵。游客们竟然还一脸不在意的表情,最多也就是抱怨两句,最后还是会一咬牙掏下腰包。

还别说挺受用的,即便价格再昂贵,也抵挡不住节假日里人名群众的热情,此时此刻排队队伍已经绕出了场外一圈,看上去格外的壮观。

两个人有些无奈,自己身上没有什么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自然是没办法从后场进入的。

早知道刚才跟华哥他们一起去就好了。

结果就在这个时候,队伍里倒是传来了一声有些陌生的女孩子尖叫的声音。

“七七?”

“小瑶?”小学姐很显然是认识对方的样子,打了声招呼,也显得有些惊喜,“你不是去上北深造了嘛,怎么今天在这碰见了?”

“你们今天是来玩的?”那小姑娘兴高采烈的招呼道,兴许是赶时间,也不打算多说什么:”对了对了,要不要来后门坐坐?”

“后门?”程七七有些奇怪,四处望了望,”干嘛,怎么在这种地方看到你啊?”

“当然是来参加比赛啊?”小姑娘笑道,然后不由分说的拉起七七的手,朝着远处跑了起来。

“刚才喇叭都有播报呢,你没听到?今天我们乐队刚好参加启明星的选歌大赛,正好你们也来了,我喊刘叔安排安排,咱们一起去后场,到时候你给我加油,好不好?”

第14章 14,两个人的差距

进了内场才发现,跟外面排队的人潮攒动比起来,内场的人数,才能称得上真正的人山人海。

确实是人多,不少地方都挤满了前来游玩的游客,甚至连角落某些靠不近脚的地方都能塞下一两个,这样的架势,即便是后世某些重要大型场所,也依然没能来得如此汹涌。

上辈子的雾之山名气也很大,主要还是风景好看,位于九赣省境内,其地理位置上占尽优势,更是国家旅游业大力发展对象,这一点,即便是得天独厚的下周红叶山庄,也无可彼及。

东偎潘阳湖,南陵滕王阁,西靠京九铁路大通脉。单从地段上来讲,已经可以说是壮丽无比了。

其主峰更是以雄、奇、险、秀,出名,怪石嶙峋。素有‘匡雾奇秀甲天下’之美誉。

嘛,总之很正点就是了。

而现如今的雾之山也确实如此,但得起这一美称,只不过此时此刻的场景,更往世那人山人海的阶梯索道上的人群做比较的话,还是台下的大会场人数更加繁复一些。

看来相比较来雾之山游玩的旅客来说,还是场下的选歌大赛更有诱惑一些,估计也是图个新奇,毕竟哪年都可以游山玩水,而小说改编歌曲的大型选秀节目,还真是头一次遇见。

说是大会场,其实也就是零时搭建起来的一个小礼堂,似乎是临近工期才竣工的缘故,装饰的有些仓促了,不过好歹装修还算完善,各种各样的灯光炫彩夺目,远远地从观众席那里看过去,就感觉特别的宏伟壮观。

以前大小姐偶尔来过这里出差,依稀记得这里的位置应该只是个公公售票处才对。

看来那启明星最近倒真是发达了啊。

这艘礼堂估计也是赞助商斥资建造的,不过既然主办方是启明星, 那肯定在资金上占着大头。

那个嘴巴里被程七七喊做是小瑶的女孩子倒是热情好客,一路上拉着程七七的手走在前面,还帮着大小姐指引着方向,一步三回头,似乎是生怕身后这个矮个子的姑娘淹没在人堆里,那就糟糕了。

“从这里拐出去就是后场了,待会记得回来要从旁边走,厕所就在不远处,喏,很近的。” 小瑶很是贴心的叮嘱着。“一定要记得位置啊,这个地方还是挺复杂的,找不到后场说不定就迷路了。”

殊不知大小姐跟程七七的手机上早就发来了关于整个会场的结构图,这还是启明星主办方特意提醒参赛选手的,就是生怕有人找不到路口。

只不过两个人先前忙着排队实在有点焦头烂额,一直没怎么注意看手机。

“人好多啊。”程七七之前还挺大大咧咧的,结果真看到这么多人,一联想到自己待会就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唱歌,整个人还是有点小紧张。

毕竟她也算是第一次了,之前在酒吧哪里唱歌,其实由于客源与地形偏僻的原因经常就没遇见几个人,跟眼下的场景自然有着天差地别的差距。

小瑶笑了笑,伸出手安慰了一下,“没事的,之前我跟刘叔经常去比赛,这点小场面,洒洒水啦。”

几个人找好了位置坐了下来。

其实主办方也是第一次举办这种大型选秀,所以很多方面也没办法做到面面俱到,就比如后台休息室的空间实在太小,根本就容纳不下那么多报名参赛的选手,而台下又没有给出相对的位置,导致了不少参赛选手还得抱着乐器蹲在一旁等候节目的开始。

最后还是小瑶帮着几位找到的位置,听她嘴巴里的那个刘叔似乎跟启明星还有一定的关联,大小姐跟程七七屁股下面坐着的那张简陋的半搭木椅,还是她千辛万苦走后门来的结果。

之前还因为各种原因忙忙碌碌,这会儿好不容易安稳了下来,看着那人山人海的人潮,小瑶终于想起了跟面前这位打声招呼:“这位是?”

“她是立夏,我的舍友。”程七七帮着抢答。

“久仰久仰。”小瑶就笑了笑,明明根本就没停过立夏是哪个边角旮旯里放出来的屁,还是很谦逊的握了握手。

笑容里颇有一种社会人的风范。

程七七嘴巴里的那位小瑶全名叫做周瑶,原先也是笼统人,属于土生土长的南浙人。

学习成绩不错,也很热爱流行乐,跟程七七一样都有不错的音乐才能。性格也挺好,是之前三淮一中的校友,也是程七七的同班同学。

只不过与七七某些不相同的是,周瑶的家境算得上相当殷实,父母也很有眼光,简而言之就是开明、放得开。在得知了女儿的梦想之后,立马就将其送到了上北深造。

还别说颇有成效,本来也是打算即便真的荒废了学业,就用赞助费敲开大学的大门,却没想到这才短短两年下来,周瑶所在的皇族乐队,确实是惊人的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名气自然不用多说,比梦来乐队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两三首自创歌曲甚至冲上过当月榜单前十名的位置,虽然跟那些老牌音乐人没法比较,但是在新一代的年轻新生力量之中,也是处于凤毛麟角的位置了。

这样的一份简介,即使是想要进入那些音乐院校,姑且都是异常不错的敲门砖。

毕竟还能有哪些孩子能在十七八岁的年纪就成为乐队的一员呢?

这还只是发展了四五年的结果,往后的路皇朝乐队究竟会怎么走,焕发出多么绚烂夺目的光芒,或许还得他们自己去见证。

“啊,那是皎然乐队的李浩然,哎等等?那不是迅捷乐团的啊宏?”

几个人坐的位置距离舞台后方并不算太远,四周也看的相对清晰,视野范围很大,这比舞台最末尾只能看别人后脑勺的边角旮旯确实要强上很多。

很明显不是一般的游客能够轻易拿下的地界。

这会儿也是看到了陆陆续续从后台走入后场准备抽签的乐队代表们,周瑶用手指点了点,一点一个准,颇为老道熟练的样子。“七七你看看是不是他们,居然都来了?”

相比于走遍五湖四海的周瑶来说,程七七还真就有点井底之蛙的趋势了,只在邺城的她自然履历没可能比过自家小同学丰富,而很显然那周瑶已经在两年内迅速搭建起了与兄弟乐队的友谊,不少主唱与相对红火的名人更是有过一面之缘。

大小姐不怎么在意,反而是程七七猛的坐了起来,眼睛里都快冒出星星了:“竟然是他们!?”

立夏是不怎么爱追星的,不过程七七倒是相反,估计也是经常接触流行乐的缘故,不知不觉便是粉上了。

依稀记得那几个乐团的名字似乎上辈子不怎么出名,或者是这一世本土产生的乐团,反正大小姐没怎么印象,连乐队全名基本都叫不出,就更别提他们的歌曲了。

只是看程七七那个反应,应该在乐坛里也算是泰斗级别的人物才是。

“待会我去后台准备准备,你们在这里坐着,这里人多路不好找,想上厕所等我回来领你们去,千万别走丢了。”那周瑶一本正经的招呼道,似乎是看到七七的表情实在太过期冀,顿了顿,才继续说道。

“对了,待会可能会遇见啊宏,七七你应该挺喜欢他的吧?要不,我帮你要个签名?”

“哎?你能要到。”程七七顿时愣住了。

“那有什么难的?”周瑶闻言,就自豪的笑了笑,一脸无所谓的态度,“之前跟啊宏合作过演出,我跟他也算是老交情了,要个签名什么的自然不成问题咧。”

第15章 顺便解释一波封面!

新封面下来了,确实感觉美美哒,画师大大的技术很棒啊,就是那个脸上的红晕让我有点小尴尬其实= =(因为原先提交要求的时候并没有说要加上红晕,让你们产生了一些遐想实在是不好意思)

当然来解释一波了,右边的女孩子姑且就是大小姐的人设,这个毋庸置疑,还是挺漂亮的吧?

至于左边那个男生……

有童鞋猜测是不是老王?是不是老周?其实,应该不是的=。=

不知道有没有同学看过四月新番《老子是魔法少女》

反正这张封面当初做的时候,我的想法是,跟里面的转场插画差不多。

没错,也就是说,左边的男声,其实,是上辈子的大小姐!

(当然了想要看成老王老周啥的其实我当初没有考虑过,不过看你们评论了一下反而思索思索,发现也挺恰如其分的……咳,反正各位同学们喜欢的话,其实想成啥都可以啊。)

嘛,总之很感谢各位的支持,关于结局,大概还有五十万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