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级混血种被迫屠龙 第93章

作者:收手吧阿咸

康斯坦丁敢将七宗罪交给罗隐,就是笃定他根本破解不了这种神话般的技术。但小小龙王,怎能想象出他罗隐有多努力!

“第一次铸造,使用了四种偏重不同性质的材料,用了70根极细的金属条,但距离原版傲慢还差得远。

诺顿怕不是用金属丝铸造的,莫名有点纳米科技的感觉......”

9月,系统冷却时间一到,罗隐又借走了康斯坦丁手里的贪婪。除了这把汉八方,只有贪婪是典型的剑形。至于亚特坎长刀这种缝合怪,不符合他的审美。

等他完成学会两把七宗罪,四舍五入就是半个青铜与火之王,谁还敢说他罗老爷不会铸剑!

“我得承认,你的才能出乎我的预料了。”

康斯坦丁看到正在用不同直径的金属丝仿制贪婪的罗隐,就意识到这个人类已经了解了哥哥铸造技术的窍门。

“康指导,快来给点技术意见,这个月给你的拨款加两倍。”

死宅龙王磨蹭了下,不情不愿地开口道:

“刀剑,注定是生命的死敌,这是它们的宿命。铸造七宗罪的出发点,就是杀死不同的敌人。

比如铸造傲慢的初衷,是为了针对言灵和炼金的领域。为剑增加多个棱面,使之难以折断,再附加无视领域之领域,用于弑杀精神力量强悍的对手。

而贪婪针对的是海洋与水的族裔,他们大多躯体强悍,再生能力出众,吸噬生命的效果能有效克制他们。

至于色欲......它的功能是偷袭。”

“啊?”

“色欲可以随身携带不被发现,锋锐程度能突破初代种的防御,同时拥有堪比纯粹精神元素的毒性。

七把刀剑在威能上是有差距的,但各自的功能无法被轻易取代。”

康斯坦丁蹲下身来,将几根金属丝凝结编织,化为极细的金属真空管,递给罗隐。

“这是铸造贪婪的关键。以金属丝管铸造核心,才能实现吸噬生命的效果。”

“谢了。最近撬猎人网墙角的行动,挺顺利的,快到收网的时候了。”

康斯坦丁摆摆手。他脑中的假想敌只有奥丁,他注定要亲手复仇。

“其实,我在一项技术上已经超过了你们。你可以试试那边的样品。”

龙王一听就不信了,抄起身旁的a货傲慢,毫无反应。又继续注入龙血,注入精神,还是没反应。

康斯坦丁:?

“看到没?我给它上锁了,只认我和苏茜。铸造绝世名剑还不上锁,这不迟早要招贼吗。”

人类,果然无法明白龙族的骄傲。

刀剑是独立的存在,手持刀剑者便掌控权力,而不应由权力者将刀剑束缚。

康斯坦丁回忆着哥哥的教导,但越想越不对味。加把锁,好像确实保险些。

“所以,你为什么想要铸剑?人类现代的武器也挺好用吧,多花钱就行。”

“好剑配美人,好剑斩恶人啊。

杀某些人,用枪,就有那么点不对味。”

罗隐将炼金阵搭建完毕,工作台加热到400度,手里提起一把合金铸造锤。但愿网上看的教程靠谱点。

开炉,铸剑!

第五十九章 无名之人Ⅱ(上)

“先生,您需要毛毯吗?”

“帮我拿一条吧,谢谢。”

老人头发灰白整齐,灰色的眼睛并不显得苍老。他开口却是带着些河南口音的普通话,让空乘小姐有些意外。

林凤隆换下了在北京时常穿的竹布衬衫,穿着笔直的黑色西裤,衬衫外披着深棕色的长风衣,样式有些像旧时的猎装。

他本在搜寻那两位的踪迹,却没想到有不知敬畏的小人物跳上了台面,让他临时改变了路线,来美国一趟。猎人网是关键的布置之一,不能被干扰。

林凤隆买的是飞佛罗里达的机票,使用假名,到后再乘车转移。秘党中只有加图索家知道他的行动踪迹。

这世界上毕竟还有人记得他,想找到弗里德里希·冯·隆,再用最残忍的方式杀了他。

今天是9月23日,2010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林凤隆微笑着接过空姐递过的空调毯,极深的皱纹下仍然留存着一分年轻时的潇洒张扬。

冰冷的灰色瞳孔透过飞机舷窗望着逐渐缩小、消失不见的古老国度,思绪又回到了一百多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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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德国汉堡,隆氏家族庄园。

安德里亚斯·冯·隆在客厅中大发雷霆。他刚刚卖出了父亲拉尔夫在世时购置的一套中国瓷器,却只拿到了400马克,庄园的开销仍然难以维持。

拉尔夫,他的父亲,在30年前的丹麦战争中依靠自身的勇武,以出众的功勋受封男爵。自此他终于能在名字中间加上“von”的中间名。

von几乎没有实际含义,却又好像意味着一切。

他的崛起,源自于自身的血脉。在相当一部分贵族圈子中,大家都知晓某种“高贵血脉”的存在,比如声名显赫的卡塞尔伯爵。

但安德里亚斯并没能继承这份血脉,他唯一的儿子弗里德里希也不具有那高贵的金色瞳孔。

拉尔夫是个极度爱慕虚荣的人。短短几年里,他就像那些大贵族一样,置办庄园,购买奴仆,用廉价的红酒填充新建的酒窖。

因为儿子没有继承他的血脉,在母亲死后,拉尔夫就彻底无视了家人的存在,整日流连于“上流社会”的酒会、舞会。

1884年,弗里德里希刚刚12岁时,拉尔夫死于一场莫名其妙的绅士间的决斗,脑袋被猎枪弹开了个大洞,高贵的血脉也没能救得了他。

“隆”这个新生的贵族,似乎仅仅20年后就迎来了末日。偌大的庄园、招募的仆从,都只意味着更大的开销。

等到他不得不处理掉庄园时,那个高贵的中间名,就将变成不得不携带的耻辱。

安德里亚斯从小患有肺病,二十多年来一直病弱。拉尔夫死后,妻子就抛弃了他。他无力重振这个衰败的庄园,而他的儿子弗里德里希,更是个废物。

他很讨厌与人交流,对贵族之间流行的狩猎、乐器、舞蹈丝毫没有兴趣,而是醉心于历史和古玩。

爷爷拉尔夫富有的时候购入的来自中国的古董、古书,尤其让他着迷。弗里德里希和仆人亚历山大之间的交流,都远多过与父亲之间的。

“亚历山大,帮我誊抄一下第11页的文本。”

安德里亚斯在客厅中发怒,接着由于肺病开始喘息,剧烈地咳嗽。而弗里德里希已经习以为常,只是在书房中让亚历山大帮忙,整理和翻译古籍。

“好的先生。”

亚历山大身材很高大,面容方正严肃。弗里德里希青睐于这个家仆,因为他受过几年教育,会书写、擅长模仿,而且手腕非常稳。

亚历山大小心翻开桌上的古籍,发现似乎是中国的方块字符。弗里德里希是个相当有才能的人,他通过书籍自学了拉丁文和希腊语的书写,最近又转向学习汉字。

“亚历山大,不久前你收留的那个年轻中国人怎么样了?”

一个月前,他在汉堡港外的路边发现了一个满身脏污的旅客,身体状况很差。

亚历山大在少爷的授意下收留了他。二十岁出头的年轻模样,男人面容俊美,只是他乌黑的眼瞳缺了些神采。

因为语言不通,很久后才明白他来自中国,因种种变故漂泊了很久才来到这里。

“李休息好后就离开了。他学习德语的速度很快,姓氏是‘李’。他不会汉字书写,不能来帮忙。

他临走前留下了这个,他一直随身携带的东西,要送给少爷。”

亚历山大将一块长方形的银制牌子递给少年,弗里德里希很是惊喜。这应该是一件古物,银牌子上刻着两列方块字符。

少年刚开始学汉字不久,否则他就会发现,这两列字符其实是道教的法咒。

亚历山大静静看着埋头研究的少年,眼瞳中生出淡淡的金色光芒。书房中的两人都在学习,少年学习的是语言,而祂学习的是人类。

一个月前。

祂再度睁开眼睛时,大脑中的浑浑噩噩感终于消散了不少。

祂或许是又被封印了,眼前的世界已经过去了不知多少年,而祂依然没找到主人的踪迹。

一个人类在祂眼前晃了晃手,令人恶心的人类气味。并不是黑发黑瞳,周边的人大多也不是。

祂心中一沉,再度苏醒时竟然是在异国。

亚历山大背后的年轻人打量着祂,对这罕见的异国容貌十分好奇。这个人类在主人的指令下背起了祂,要送祂去什么地方。

祂本能地开启了言灵·镜瞳,这是祂最熟悉也最喜爱的言灵。度过漫长的岁月之后,祂已经知晓,这已经不再是龙族的时代了。

要想找到、救出主人,祂必须先隐藏好自己,善于学习模仿人类的行动。

大多数时间里,祂都一言不发,装作普通的青年模样,配合言灵仔细观察着亚历山大,并了解当前的时代。

学习,模仿。主人曾赞赏过,除了尊贵的尘世巨蟒,祂在这方面的才能是最出众的。

终于,一周前,亚历山大喊他到港口帮忙搬东西,黄昏时分的码头飘着晦暗的雨。

仆人小心地抬着装着香料和熏肉的木箱子,对于老爷家里来说,这也是高档货。

走到离庄园不远的巷道,亚历山大回头招呼着李姓的青年,锋锐之极的骨刺刺穿了他的喉咙。

青年凝视着倒在雨水中,呜咽着无法发声的亚历山大。祂的头发和眼瞳开始改变颜色,身体变得高大,慢慢塑形为亚历山大的样子。

祂穿上亚历山大的衣服,吐出流利的德语、模仿着他的口音,回忆着他的动作习惯。最后将这个人类撕碎,甩进下水道。

从今天起,祂就是亚历山大了。这种外貌,比原先的异乡人模样更容易融入人类的社会。但还不够。

书房里,亚历山大用镜瞳收集着弗里德里希的信息。混血种小贵族的后代,讨厌交际,喜爱考古和历史。这个身份很好用。

两周后的深夜,客厅中的安德里亚斯阅读着报纸,喝着温养肺部的热茶。

报纸封面右侧是个俊美挺拔的年轻人,20岁不到的伯爵,梅涅克·卡塞尔。

黑白照片中的他神采飞扬,作为优秀的年轻贵族和即将前往各国的年轻使节,觐见威廉二世。

真让人羡慕啊。

安德里亚斯突然开始剧烈咳嗽,茶水溅落。他咳得停不下来,直到血珠飞溅,喉咙像被刀割一样痛苦。

“弗里德!亚历山大!”

轰隆的雷声中,他不知道有没有人听到他的呼救。

静谧的书房中,明亮的电灯不时明灭,那些古籍时而明亮时而阴森。

弗里德里希无力地趴在书桌上,双眼中毫无神采。他的颈椎神经被切断了,后脑也有一个极细的穿刺孔洞。

血在桌面缓缓蜿蜒,流上那面古老的银制牌子。

祂又获得了新的名字。

第六十章 无名之人Ⅱ(中)

一次长眠,又是三百载的岁月。

八百多年前,主人化名李雾月与皇室合作,而祂隐身幕后,共同辅佐西夏皇帝,灭杀中原混血种势力。

按照西方公元纪年的算法,那是在11世纪初。

数年之间,西夏在与大宋的军队中连战连胜。然而,夏辽河曲之战后,祂突遭那些贱种的埋伏,现在回想起来,那或许是皇帝默许的结果。

中原自命屠龙者的世家深知纯血龙族的特性,知晓祂茧化重生的能力,死伤数十人后用炼金物品强行将祂封入了棺材。祂没有机会召唤死侍军团,也无从得知李雾月是否同样受到埋伏。

当祂从半生半死中醒来时,竟是名为大明的时代,西夏已亡国三百余年,“李雾月”也未能留下多少痕迹。

那时祂还不懂得隐藏自身的道理,为了寻找主人“李雾月”不顾一切。因自恃身为纯血龙族的强大,潜入了人类的都城。

在那里,祂没有找到李雾月的下落,却意外发现了大地与山之王的痕迹。但仅仅一年后,他就因为行事不够隐蔽再次暴露了龙类身份,被伪装在锦衣卫中的混血种集群击杀。。

从茧中苏醒时,说来可笑,还留存在祂身上的东西,只剩下1044年人类贱种用来封印祂时使用的“法器”。那块刻录“五雷猛将”法咒的银牌子。

“弗里德里希”回忆着自己漫长的生命,不禁出神。这次醒来,他亲眼目睹了枪炮、轮船、火车,时代已经快要抛弃他们了,他必须加快速度,他必须成功。

在这场战争中,祂不过是个小卒子,甚至主人李雾月在命运的大潮中也无法决定自己的结局。

卡塞尔庄园中,周围的宾客都离他远远的,因为隆爵士是个有名的怪人。

仅仅是男爵之后的他挂着“冯”的中间名显得有些厚脸皮,更何况这个白痴在父亲死后,还变卖了大部分家产,遣散仆人,进入慕尼黑大学读历史系,完全沉醉于考古。

弗里德里希选择历史系,是为了通过人类的视角迅速了解这个世界,并从蛛丝马迹中追寻李雾月的下落。

受邀前来这场特殊的聚会,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在慕尼黑大学,他故意在一些贱种面前暴露自己“高贵的血统”,装出血之哀的样子,混入了德国混血种的圈子。

从大二开始,弗里德里希就在“无意间”展现自己对发掘龙族文明的浓厚兴趣,将脑中一些粗浅的知识转换形式作为研究成果抛出去,终于接触到了这片土地的屠龙者,欧洲秘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