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跟风者1
所以现在,阳太面对的就是一个选择问题。
哪怕吞吞果实能力者的承载能力远远超出常人,也不可能承载太多强力的血脉能力,尤其是氪星人血脉能力实在是强的惊人,想要融入阳太的身体更是困难重重。
“也就是说,必须要抛弃一些血脉能力,才可以融入氪星人的血脉了?”
“而且氪星人的血脉可不是像海贼世界那样可以直接通过身体结构的改变来修改的,这是从最基本的基因就完全不同,只能靠外界吸收血肉。”
海贼世界之所以可以通过身体结构来增加自身的力量,那是因为海贼世界的所有人都属于人类,至少在基因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内部的身体结构不同罢了。
而人类和氪星人之间的基因差别可就大得太狠了。阳太如今的吞吞果实,可没有开发到能连自身基因都改变了程度。
要是能开发到那种程度了,阳太完全不需要什么氪星人的血脉了,随随便便改造一下基因,他自身就是人间之神了。
说起来他收集到的那些氪星人的身体组织,就算是全部吸收了,也顶多变成个1/4氪星人。
换句话说,最多最多也就是神奇女侠的那个程度。比真正的氪星人可要差远了。
当然,哪怕是神奇女侠的那种水平,在纯粹的力量和速度上也比阳太强多了。
尤其在反应速度上,火影和海贼世界的人,虽然反应速度也可以随着锻炼而不断提高,但想要达到真正的光速反应,那绝对是不可能的。甚至连音速水平,就已经称得上是两个世界的顶尖了。
别看黄猿天天在那喊,你有没有被光速踢过?实际上,黄猿所谓的光速踢,是将自己的腿部整个元素化之后的光速能量攻击,完全可以理解为一个激光炮。
他的反应速度和肉身速度要是真有光速的话,那么就凭他一个人便可以在几秒钟内揍趴下整个海贼世界的海贼。
就像闪电侠在神速力发动时,几乎可以在一秒钟内将一个城市的人都移动出去一样,那才是真正的光速能力。
而在DC漫画中,无论超人还是神奇女侠,设定的其最强反应速度,绝对要远远超越了光速。正常状态下也绝对不亚于光速。
哪怕是在比较拉垮的电影世界,超人也可以近千倍音速的战斗中游刃有余的反应过来,神奇女侠或许差一些,反应速度也是在百多倍音速左右。
至于阳太,他出拳的时候或许可以达到百倍音速,但让他在百倍音速中反应过来?那就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现在的阳太顶多能够适应十几倍音速的高速战斗,靠着见闻色霸气和一双轮回转生眼的动态视力,在和神奇女侠这种强者的战斗中,至少他还可以反应过来。面对超人这种级别,基本上是看到一个影子的同时,自己就已经挨了不知道多少拳了。
想到这里,阳太心中也做出了选择,开始逐渐的剔除自己在火影世界里得到的血迹限界。
除了最为罕见的时空间能力神威之外,其他的各种衍生出来的童术,仙人体等各项能力,都已经被阳太给彻底抛弃了。只保留了大筒木血脉单纯的血迹网罗,也就是强大的查克拉能量和对查克拉的控制力。
虽然理论上无论是写轮眼,仙人体血继限界还是尸骨脉都属于大筒木一族衍生出来的下层能力,然而实际上,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发展,这些能力已经和原始的大筒木一族能力有了很大的区别。
不说其他的,原始大筒木一族可从来没有过须左能乎,也没见他们用过木遁,仙人体虽然和大筒木一族的肉身是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可也没见大筒木一族当场学会仙术。
因此,这些特殊能力实际上还是占据了阳太肉身的一定承载能力的,尤其是并不像大筒木一族的血继网络一样属于一种血脉,所以加起来占据的承载能力反而比原始大筒木一族的血脉要更多一些。
“威装须左能乎和别天神不能使用了,不过也没什么关系。身体力量上涨完全可以弥补这点损失,至于别天神也可以用一般的幻术代替。”
别天神的催眠能力虽然强悍,然而毕竟只是属于万花筒写轮眼衍生出来的能力,哪怕阳太的基础提高让别天神的威力也水涨船高,可实际上面对同级别的强者,甚至是比阳太稍弱一些的强者,都已经没什么效果了。
而如果是操纵一些普通人之类的人物的话,以阳太现在的幻术水平,轻而易举就可以做到。
最终,阳太只保留了大筒木一族的基础血迹网罗,以及轮回转生眼的操纵引力、斥力的能力,剩下的关于身体方面异化的血迹能力,通通被他剃除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也终于可以吸收氪星人的一些血脉了。
“奇怪的,怎么没什么感觉?”
刚刚吸收完了一部分氪星人的血脉,阳太并没有感觉到自身能力有什么增长,看到如今一片漆黑的夜空,阳太这才想到:“对了,氪星人的能力是需要黄色太阳的阳光,才可以发挥出来的。”
躺在床上,阳太反正也睡不着,就在那里闭上眼睛,浏览着从水晶那里传递给他的各项科技。
当第二天清晨,第一道阳光照到他的身上的时候,阳太几乎在瞬间,便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内,开始如泉眼般潺潺地涌出力量,并渐渐的充斥在自己的四肢百骸当中。
“真是不可思议,才仅仅1/4的氪星血统,力量就有了这么快的提升!”
“从现在力量提升的速度来看,仅仅一天的功夫,恐怕就可以提升我一倍的力量和速度。”
“照这么说,一年下来,岂不是能够提升我300多倍的力量速度?”
当然,阳太也很清楚,事情不是这么算的。
原本电影中左德将军来到地球之后,也就是晒了很短时间的太阳,就几乎追上了晒了20年太阳的大超实力,难道说两者之间的天赋差了几百上千倍?
显然,晒到黄太阳阳光之后,氪星人的实力会在短时间内有一个急速增长期,达到一定程度后才会进入平稳期,就像一开始阳光只是在向水塘里灌水,直到后期才开始加深水塘。
..
第三百一十四章 哥谭
阳太的阳光浴一直进行了小半个月,才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素质增长放缓了下来。
而这段时间里,他的身体素质已经增长了接近十倍,算上霸气,果实能力,忍术等各种技能,至少他敢保证,整个地球上除了大超,应该没人是他的对手了。
不过嘛,除了身体素质,也就是纯粹的力量、体质、反应速度、身体强度,大脑运算能力等方面有所增加,其他的像什么热视线啦,冷呼吸啦,飞行能力啦,超级听力,超级视力等方面,可以说是完全没有任何觉醒的征兆。
或者说,他这么一个1/4氪星血统的残废超人,根本就不可能觉醒这些能力。
不过对这些,阳太也不怎么在乎了。光是查克拉体系和恶魔果实能力,他的手段和花样就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超人了。
也就在今天,他仍然在晒太阳的时候,听到了咕噜咕噜的电话虫的声音。
“嗯!?我记得我好像只送出去了三个电话虫吧。”阳太有些惊讶的掏出了电话虫,看着眼前蝙蝠形状的电话虫,顿时知道打电话的人是谁了。
“喂,蝙蝠侠吗?是不是来询问怎么解除诅咒的?”阳太大大咧咧的开口问道。
“什么诅咒?”蝙蝠侠布鲁斯奇怪的说了一声,随后又想到了什么:“变成蝙蝠是一种诅咒?接着下去会有什么后果?整个人完全变成蝙蝠吗?”
“呃,”阳太愣了一下,“泼上冷水就变成蝙蝠,难道就不算什么诅咒了吗?”
听蝙蝠侠的意思,似乎并不觉得被泼上冷水就变成蝙蝠是什么坏事?
不过仔细想了一下,其实乱马1/2里也不是所有人都对泼上冷水变成动物,有什么反感的。
且不说某位裤头太郎甚至觉得泼上冷水变身,算得上是一件好事,像是早乙女玄马或者是珊瑚这样的,对变成动物无所谓的也是大有人在。
美漫又不是什么搞笑漫画,蝙蝠侠不可能像是乱马那样的,跑到哪里都能遇到冷水,相反,多了一个蝙蝠变身的能力,对蝙蝠侠的各种行动,说不定还会有不少好处。
听了阳太的话,蝙蝠侠冷哼了一声:“那就不需要你来管了,没有什么后遗症就行。”
“我现在找你,是有其他的事情要问!”
“嗯!?什么事情?”阳太微微一愣,心说莫非是对付卢瑟的事情,被蝙蝠侠知道了?
不对啊?自己早就知道以蝙蝠侠的性格,肯定会调查自己,因此早就使用分身伪装好了不在场证明,之后的所有事情也都是利用幻术抹消了知情人的记忆,这种情况下,蝙蝠侠也能知道自己干了什么?
“在哥谭这里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生物,你可以过来看看,”蝙蝠侠最后说道。
“奇怪的生物?那是什么玩意儿?”阳太挠了挠脑袋,也没有听懂蝙蝠侠到底发现了什么。
“你怎么跑过来叫我的?超人和神奇女侠呢?”
“他们俩联系不到,就算是电话虫也没有办法联系。”
“嗯!?怎么会这样,难道他们都出事了?”阳太心中暗暗吃惊,蝙蝠侠却回答道:“不……神奇女侠到底是因为什么,我不大清楚。但是超人应该是已经离开了地球。”
“离开地球?怎么可能?”阳太有些惊讶的说了一声。
一边说着,阳太用出了他的时空间感应能力,果然没有感觉到那两个飞雷神苦无,顿时有些懵了。
要知道,超人现在可是有老婆的,他就这么把露易丝给甩开,自己跑了?
“他似乎是在地球的附近,建立了一个叫做孤独堡垒的外太空空间站,可能是因为上一次毁灭日的事情,让他不想在大都会那儿呆了吧?”
“这件事情早就已经上了电视新闻了。你难道还不知道吗?”
“原来是这样。”阳太这才松了一口气,超人不是直接离开地球就好。
至于电视新闻,这段时间一直忙着实验,学习,晒太阳的阳太可没时间去看。
“所以你找不到人了的情况下,才来找我吗?”阳太翻了翻眼睛,开口说道。不过他也知道,相比较一直做好事的超人,和至少一切行动都有迹可查的神奇女侠。自己的信任程度肯定是排在最后的。
“你到底来不来?”
“放心吧,我马上就到!”
说是马上到,阳太毕竟不是超人,可以瞬间前往地球的任何地方,他还是花了十几分钟时间,这才来到了鼎鼎大名的哥谭。
所谓的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杰地灵阿卡姆,哪怕是大白天的,走进这里,都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
天空中总是一大堆阴云,哥特型的建筑也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仅仅是在这座城市中,就让人的心情不愉快了起来。
实际上,哥谭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地位上,在这个世界的阿美都称得上是举足轻重。
一开始的哥谭市在蝙蝠侠的个人漫画中,甚至本来对应的就是纽约,虽然后来因为超级英雄太多,世界观的融合让哥谭成为了独立的城市,却也并没有减少它的繁华。
只不过哥谭的繁华嘛,完全可以理解为黑道社会的繁华,或者可以说,整个阿美无论是走私,军火,渎品,这些玩意儿可以说全都是从哥谭这个城市进入的。
这也难怪,蝙蝠侠花了半辈子的时间,也没办法把哥谭给清理干净了,人家就是靠着这些黑道业务来提高整个城市的GDP呢。
把那群黑道老大送到了监狱里的结果,就是整个哥谭群魔乱舞,你方唱罢我登场,完全变成了一个混乱的世界。
毕竟老大没了,其他小弟自然想上位,结果小弟上位不久,就被蝙蝠侠送进监狱了。
什么罗马人,什么红头套,那真是此起彼伏,按下葫芦起了瓢,一个接一个地冒了出来。
所谓你凝视深渊,深渊也在看着你,又有一句话叫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总之,因为蝙蝠侠打乱了黑道的秩序,导致了哥谭的混乱,又吸引或者说是制造一大批的神经病。
于是经过了十几年的努力之后,蝙蝠侠终于将所谓的黑道城市治理成了着名的疯子城市。
第三百一十五章 类魔
“说到底,还是那群编剧的锅……”阳太暗暗叹了口气,基本上,越是有名气的超级英雄守护的城市,出来的反派人物就越多。
毕竟在编剧眼里头,这都是摇钱树,当然不能让你歇着,所以超级英雄打完了一个反派,然后又跑出来了另一个,简直就是没完没了了。
蝙蝠侠人气这么高,自然他的粉丝团也是最多的。
一边想着,阳太一边看着哥谭市,怎么说也算是一个大城市,因此白天的哥谭还不像晚上那么群魔乱舞,看起来似乎也和普通的城市没什么两样。
“哒哒哒哒哒哒!”
一阵混乱的机枪声打断了阳太的思绪,扭过头来,他就看到几个悍匪正在抢劫银行。
抬头看了看天空,好吧,这的确是大白天,看来是我少见多怪了,白天也不见得好到哪去。
然而,让阳太没想到的是,还没等那些悍匪上车呢,从路边便冲出来了一辆动力十足的越野肌肉车,车上一个手持机枪的家伙对着那群悍匪哒哒哒的一阵横扫,直接将那群人全部干掉了。
“哼!想钱想疯了吗?连黑帮银行的钱都敢抢?又是一群从外面来的傻子劫匪!”越野车上的枪手呸了一声,吐了口吐沫,然后把枪一收,整个人便开车离开了。
银行遭到打击。保护银行的居然不是警察,而是另一帮犯罪分子?
看着银行的那些工作人员重新将抢截出来的钞票入库。阳太顿时有种魔幻一般的感觉。
这就是哥谭市吗?虽然明明是在阿美这种全球最发达的国家,硬生生的让阳太有种自己来到了战区的感觉。
这还是在大白天,到了晚上,这里估计更是群魔乱舞了。
来到了布鲁斯韦恩的庄园,阳太还没有按门铃呢,就看见整个大门打开,布鲁斯韦恩正坐在车上,跟他招了招手。
“上车!”
阳太也不多说,直接坐到了后面,随后,这辆轿车直接开了接近十分钟,这才来到了布鲁斯韦恩所住的小洋楼。
“好吧,我现在知道什么叫做庄园里头都得开车了,”阳太轻轻地吐槽了一声。
“你说的怪物呢?究竟在哪里?”
“跟我来!”蝙蝠侠直接带着阳太推开了一个暗门,随后就坐着电梯下去了,阳太左右看了两眼,也没有看到那位管家侠阿福出来。
电梯打开之后,出现的是一处看起来有着不少高科技的山洞,中间是一个手术台,躺着一个黑乎乎的古怪身影。
看起来有些像骷髅,身材高大,背后有一双干巴巴的翅膀。
不过这玩意儿早就已经死了,浑身上下有着大量的切割伤和枪伤,切割伤的伤口面看起来极为光滑。
“这是什么东西?这就是你说的怪物吗?”阳太有些惊讶地走了上去,拨弄了一下这玩意儿的脑袋。
“看起来似乎不怎么样,是谁干掉了他?”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阳太知道蝙蝠侠并不会用枪,并且从这些怪物身上的伤痕来看,显然干掉他的人用的都是一些厉害的兵器,至少阳太就分辨出来了电击伤,切割伤,以及某些毒药的成分。
更不用说它那一身窟窿眼的枪伤了。
“具体应该算是谁干掉的,我也不大清楚。”蝙蝠侠沉声说道:“这玩意儿出现在了阿卡姆,导致整个疯人院都出现了骚乱,逃走了不少人……等我过去的时候,就发现了好几个这东西的尸体。”
“好几个这东西的尸体?”阳太有些惊讶的说了一声,随后看向了蝙蝠侠:“话说,不会是又有人在阿卡姆疯人院搞什么生化实验吧?这玩意儿怎么看都像是那些所谓的生化兵器之类的东西。”
至于这东西会被阿卡姆疯人院的人干掉,那简直是太正常不过了,毕竟那可是人杰地灵的地方。
上一篇:诸天降临现实
下一篇:人在灵异东京可穿越二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