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提瓦特不是为了赚钱养我吗? 第270章

作者:白玉楼主人

甘雨沉默,合上书本。

“最后一个问题,”甘雨躺上自己的木榻,“我不觉得罗莎琳和这次任务有什么关系,她的考试本来不该这么危险。”

“你真的觉得那个让艾莉丝都收为学生的女孩是个普通人吗?错了,罗莎琳·克鲁兹西卡·洛厄法特,她身体里藏着远比神之眼更强的火焰,须弥教令院发掘不出她的潜能才委托我们,身为教育者,我们自然有不同的方式让学生走向伟大的未来。况且,让她的去的其二原因是凉公主喜欢她,她去了,凉儿不可能不去。”

“喜欢?她?”甘雨微微皱眉。

“这么久你也看出来了吧,凉儿身上有一股男孩子的气势,尽管他在女孩里也是最漂亮的那个,但他总会让别的女生不由自主的接近他。”留云说,“伐难如是,你如是,罗莎琳也如是,不过你们也许都不觉得自己会喜欢上女孩子。只不过你们可以用长久的时间来确认自己的心意,罗莎琳可没有,她心里还觉得她应该和鲁斯坦谈婚论嫁,甚至对这种想法有负罪感。”

看了眼甘雨,她笑道:“我想给她一个机会,这次出行她可以和凉儿单独相处很久,确认确认自己的想法。也许只是为了有趣吧,你不觉得看那孩子纠结于喜欢男孩还是喜欢女孩很有趣吗?”

甘雨心说真君你怎么也沾染了凉儿的恶习啊,做事也看有不有趣了吗?但她忽然一怔,意识到刚刚留云说的女生里,居然包括她。

她猛的抬起头。

“新的连体丝袜很不错,下次记得让凉儿也给我做一套。”留云轻笑,“我的身材数据之后再给你,都让我的弟子心甘情愿穿他的手工内衣了,不得孝敬孝敬我这个师父?”

甘雨赶紧把被子拉上了,遮住下半边红扑扑的小脸。

——————————————————

蒙德,西风大教堂。

这座古老的花岗岩建筑已经有千年历史,是典型的哥特建筑,有着漂亮的尖肋拱顶和凸出的扶壁。从外面看,到处都是繁复的碎花窗,来来往往的人都是虔诚的风神信徒。

而西风教堂周边云集了蒙德城各种超一流的建筑,最好的酒店、最好的私人会所以至于最好的商行及拍卖行,自然,也有根据蒙德人的信仰构成的必须的——婚礼事务所。

西风教堂的牧师每个小时都在奔波举行婚礼,教堂里有专门的礼拜堂用来给蒙德市民们干这个事,宣读誓词、交换戒指、互相亲吻,再切下蛋糕分发出去,顺便把新娘的腿环也摘掉扔出去,抢到腿环的人必定能在三年内结婚。

千篇一律,但是这其实是最幸福的工作。每个祈礼牧师都会经历很多这样的事情但并不烦躁,因为这份工作相当于每天都在见证幸福的诞生。看那些穿着白纱长裙的美丽姑娘小脸兴奋的通红,快要哭出来的模样接过爱人跪地给她戴上的戒指,再厌恶工作的牧师都会心中感到快慰。

而西风教堂面对普通人和贵族自然有两种婚姻体系。

普通人自然是上述所说的那一层,在礼拜堂里完成这些程序就可以让新郎抱着新娘转圈圈然后放礼炮离开了,从头到尾需要花的钱只有租借一个礼拜堂的钱,经济实惠而且丝毫不落面子。

但是对于贵族来说,他们的婚礼往往不在乎需要花多少钱,所以也不可能去一个小小的礼拜堂。当然,包下整个教堂对大部分贵族来说不现实,相比起在教堂结婚他们倒是更喜欢去看教堂新婚的姑娘再想办法弄到手,玩腻了再还给新郎官。只可惜在几百年前劳伦斯家统治时期这种事司空见惯,而如今西风骑士团统治时期,便不再有这个可能了。

大部分贵族更喜欢在自己的城堡或者庄园举办婚礼,将最好的牧师带到自己家来,当然,其他的也要选最好的,比方说婚礼怎么设计这种专业的内容,也得让事务所的牧师们出谋划策。

今天的客户就属于典型的贵族,而且在贵族里也是相当有名的那一个。

牧师打量着那个正在观察一件件穿在模特身上婚纱的英俊男人,他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身材高大笔挺,虽然是个沉默的人但彬彬有礼,对所有模特保持着谦逊的笑容。

高富帅,三个字就能形容他的人设。牧师都能看到那些模特们几乎都要忍不住贴上去用自己低胸婚纱的高峰去撞人家坚实的胸肌了,不过牧师也知道这样年少有为的新贵族对女生的吸引力,这种男人哪怕长到三十多岁也是女性杀手,二十多岁就结婚根本不符合蒙德浪荡贵族们的习性啊。

幼狼骑士,鲁斯坦。

平民出身,身家清白,甚至说不定还是处男。半个蒙德的年轻贵族都在想谁能把他拿下,这种才二十多岁已经靠武艺成就副团长的绝世奇才,哪怕是平民也极有价值。只需要付出一个女儿就能把他招揽到自己家去,而他的未来大概率能是整个西风骑士团!

可他今天却在选婚纱。

“鲁斯坦先生,您看这一件如何,新娘穿着的不是现如今流行的长款拖地裙,而是改装下摆的猎人装,这是高塔孤王时期蒙德人的古典婚礼装扮。您试想一下这个画面,在午后正好的庄园里,绿草如茵,您骑着高头的白马穿着利落的骑士装来接穿着小猎裙的新娘,宾客们在庄园的草地上露天摆酒,孩子们围着您的马抛洒羽球,您再跳下马,单膝跪地,从盒子里取出来自璃月的夜泊石制造的夜明戒指求婚。”

鲁斯坦站住,他露出微微神往的表情。

“还不错。”

“当然,这种具有浓郁的古典乡村风格的婚礼您要是喜欢,我们还有更多选择。例如说把猎人装和骑士装这种干练的换成燕尾服和大红色的露背礼服裙,这种服饰很新潮,这样从马上下来就有一种古典和现代结合的抽象美感,至少比那些在马上穿婚纱的同行要美感的多!”

“她可能不喜欢礼服,或者婚纱……至少现在的她还是最喜欢学士服那种普通人穿着也不奇怪的东西。”

“普通人?”牧师一愣。

他隐约记起来了什么,曾经城里贵族圈子有个传言说鲁斯坦平民出身,所以他其实有喜欢的人,是个和他一起在底层就相识的歌女。如果现在想来是真的,那这歌女也很容易猜到,应该就是被鲁斯坦一直帮扶着上了学的,在蒙德城的各种酒馆都很有名的小美人罗莎琳。

那个金发的小歌女的确人气甚高,每逢她驻场的酒馆都能让业绩翻个番。但是鲁斯坦帮扶了许多平民上了学甚至留学,罗莎琳只是其中之一,倒也不能确定。

“如果,鲁斯坦先生喜欢的那个姑娘审美更倾向于平民……”牧师斟酌着说,“那其实更适合去找一些下城的事务所,那个别误会,我们不是说对您审美有任何贬低的意思。只是我们这边平日接的婚礼单独策划都是贵族的单,平民通常都在教堂里走个半小时过场,我们没有这种相关经验!对,如果鲁斯坦先生需要那种风格的婚礼,下城的事务所明显更熟手,您看您将来想邀请的朋友亲人大概都是平民,可我们甚至连平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

鲁斯坦表情微微沉默,眼里闪着不知名的光,良久后,他把捏紧的拳头放松下来,看着有些尴尬的祈礼牧师,“没事的,我也差不多忘了。”

“哈哈哈哈……”牧师有些不知所谓的笑。

“那就选这一件吧,大红色的落地礼服裙,这是火焰的颜色,尊贵华丽,很适合她。我会告诉她这是我精心选择的,她就该如此高贵。”鲁斯坦体贴的做出了选择,笑着说,“就是身材要修一修,您可能不知道,她虽然还是少女年纪,但已经棒极了,这种程度的抹胸可是会走光的。”

祈礼牧师看着他陷入神往的视线,不由得也露出了笑容,能让幼狼骑士如此心许的“平民”,肯定是棒的无法言表啊。虽然有些遗憾这么有未来的骑士却不能迎娶贵族少女少奋斗许多年,但他既然决定一切都靠自己,不是更酷了吗?

“我来挑婚纱的事情,别对外人说。”鲁斯坦忽然道,“您明白的。”

“明白,当然明白!我们的职业素养您可以相信,我们隶属于西风教会,和骑士团更亲近,已经不属于贵族的社交圈了。”祈礼牧师笑,鲁斯坦当然不能暴露自己结婚了,哪怕他真结婚了,那个平民妻子也决然不能暴露。

单身的鲁斯坦才是各大家族眼里的香饽饽,是最值得拉拢的俊杰。但他如果结婚了,这个吸引力就大大下降。牧师也能明白这一点,他还挺欣赏这个从底层奋斗上来的年轻人的,能帮一点算一点……想必他的那位平民妻子也会理解的,毕竟一介平民已经成为头婚的妻子了,这份照顾还不够吗?

“对了,您的确切结婚时间是?”祈礼牧师想起这一茬,“就算您要布置隐秘的婚礼,不大张旗鼓,但是至少我们得提前知道时间。”

“稷宫六月底放假……”鲁斯坦心算了一会,“大约七月初,我已经租赁了团长的庄园作为婚礼现场,这段时间你们先规划好,我会在璃月求婚,把她从璃月带回来的那一天就是婚礼。”

“您很着急啊。”牧师从男人眼里的对幸福的憧憬都能看出来他对那个女人的爱慕,每个牧师都喜欢看这样的一幕,年轻人们对婚姻的憧憬比什么都让人感到幸福。

“是啊,我毕竟都没牵过她的手呢。”鲁斯坦推开门离去。

第八十六章 你这是违法行为!

晚间时分,宿舍小院灯火通明。

“这是什么?”甘雨好奇的问,她看见罗莎琳和艾莉丝正在从小推车上卸货,然后带到客厅里。似乎那些东西都是艾莉丝的实验室造物,各种滴管试剂酒精灯还有各种被箱子密封的玩意,林林总总摆满地面。

她问的是一个小酒壶,容量大概有一斤出头,但似乎这里没有人爱酒。艾莉丝也不怎么喜欢喝,大家都是女孩子,哪怕沈凉喜欢但大家一般不允许他喝太多,更不会让他带个酒壶。

“干冰制备炸弹,我的小发明,我管它叫‘冻冻果’,里面被灌注了浓缩后的冰元素,只需要火系原神持有,稍微一催动——呼!”

艾莉丝打开酒壶盖子,横过去面对窗户,按下隐藏按钮,一瞬间超过十几米长的急冻冰雾喷涌而出,在窗户两边的墙壁上凝结出厚厚的霜花,室温也一下子降低了两三度。

“当然,不能和甘雨小姐你的冰元素掌控力比,但也很不错了。”艾莉丝说,“灌满元素刚才这种攻击能使用五次,威力并不低,试过了,甚至能短暂在河流上冻结出能让人行走的冰层。”

“艾莉丝老师不是说这是炸弹吗?”

“对于火系原神是喷冰器,对于不会精准控火的普通人来说,直接扔出去就行,威力更大,爆破范围半径十米,急冻范围半径三十五米,相当好用。”

“三十五米的话,有些人扔不出去怎么办……”甘雨迟疑。

“那先喝一半再扔,里面的冰元素不激发情况下对人体无害,是货真价实的冷藏好酒。”

然后是其他东西。

“千岩军制式的明光铠,能防飞箭和劈砍伤,工艺已经很完备了我找不到什么优化空间,于是我给铠甲外层涂了秘制炸药。刀剑砍上去就能引发爆炸然后毁掉对方的武器,而且不会伤到自己。必要时可以拔下铠甲的鳞片当做炸弹投掷出去。”

“给凉儿准备的毛绒玩偶,是个小棺材,名字是‘大棺撂’。玩偶里面装的也是我的秘制炸药,随便撂在一个地方,拉上引线,被触碰到了就能爆炸,或者时间到了也能爆炸。我做了很多,凉儿好像很喜欢,称赞我起名方式颇有他家学之风。”

甘雨一路看过去,迟疑良久,“艾莉丝老师准备携带到战场上去的,都是炸弹吗?”

“我就是这个专业的啊,别的我也不会啊。”

甘雨看向她和罗莎琳一起制作的一把折叠短棍,她捡起来,“那这把武器也是炸弹?还是说它折叠的每一个部位都能当成炸弹扔出去?”

但她刚握住棍身,忽然感觉触感有些柔软,还有些熟悉,好像不太对,再一看,这根棍子被折成五叠,每一叠的外观都有些……橡胶质感?

罗莎琳不经意的一瞥,惊得差点叫起来,而这时罗莎琳也注意到了,一下子就蹦起来就把折叠棍夺走,紧张兮兮的抱在怀里盯着甘雨看。

甘雨一下子愣住了,心说这又是什么危险的玩意,你们这边的玩意加起来能把这栋小楼炸飞十次还在意这个?

倒是艾莉丝犹豫了一会,看了眼脸色微微有些发红的罗莎琳,挣扎了一会,还是按下了折叠棍的某个开关。

甘雨惊讶的发现那根棍子震动起来,被拆成五根短棍也一样,每根短棍都快速颤动,发出“嘤——”的声音。

“这个怎么爆炸?”甘雨问。

“不,这个不是炸药,这个……只是单纯的橡胶折叠棍,平时给我和罗莎琳……放松用的。”艾莉丝避开竖起耳朵想听什么罗莎琳,小声对甘雨说,“稍微特殊的点嘛……甘雨小姐你自己也能看出来吧。”

甘雨一愣,低下头捏了捏那被拆下来的一截橡胶短棍,忽然间她领悟到了什么,小脸腾红,“艾莉丝老师!你这是……这是违法的行为!”

“能看出来倒模的是谁,就说明甘雨小姐你也是吧!我们大姐不说二姐好吗!”艾莉丝低声道,“别跟罗莎琳说!”

“你!下流……下流!甘雨不能和你继续交流了,太……太过分了!甘……我去楼上找凉儿了!”甘雨实在羞恼难当,低着头急急的跑上楼提,又发现自己手里还有一截那玩意,赶紧扔下去。那截橡胶短棍在地上啪啪的弹跳几下,落在艾莉丝脚边。

艾莉丝捡起来,不在意的撇撇嘴:“反应这么大……真货都见过了,还装的清雅纯良的雪莲花一样。”

然后这位金发的大魔女把橡胶短棍抬到眼前,凝视了许久。

“那只母狐狸画的守宫砂……方术这玩意,真是麻烦啊……”

————————————————————

甘雨按惯例敲了敲门,报上名字,等男孩的声音传出来后,她才礼貌的打开门进去。

男孩靠在床上翻看关于“僵尸”的璃月相关典籍,床上摆满了书本。他身上的被子只盖过腰身,从被檐能看见某只小人偶紫色散开的长发。

甘雨微微一叹。

“凉君,至少避一下。”

沈凉不理解的从书里抬起头。

“如果进来的不是甘雨,那么你们的关系就……”

“不需要哥哥费心思,正是因为进来的是你,此身才毫不避讳。”将军掀开被子起身,仰起素白的脖子,喉头微微滚动,然后她平静的下了床,当着甘雨的面穿上衣裙,“若是外人,此身和神子自然会注意。”

“这么对凉君,他会一直习惯于这种非常人的三观的。”

“那是稻妻的问题,和璃月人无关。”将军淡淡的说。

甘雨不再争执这个问题,她其实也知道没法争执,一定程度上,她自己也是沈凉没有常识的受益方。

她从神之眼里取出一排手编书。

“甘雨姐姐很守约。”沈凉揉了揉又凑回他怀里当个无声的抱枕的将军,轻快的打量甘雨一眼,“这些就是稷宫的不传之秘?”

“这些东西对人类无用,是仙家修行法门。在璃月,没有特殊仙家血脉的人只能修行方术,修行不了神通,因为本质上仙家和凡人是两个种族。”甘雨把手编书放在他的床上,主要是小卧室里本来就住着沈凉将军神子三个人,也没什么地方能放了,“这里面是我幼年时期手抄的拓本,详细讲述了各类仙家修行神通的方式,但这些都是不传之秘,凉君看了,绝不能外传。”

沈凉看了眼手编书,泛黄甚至有些发脆的纸张,说明时间久远。但这不意味着甘雨保存的不好,而是甘雨至今岁数已有三千余年,她幼年时期的书本能保持这样已然难得。

“外传了会怎么样?”

“仙家修行之术一旦外传,必然会有无数人尝试,可没有仙家血脉的生物尝试只会让自己走向灭亡。”甘雨轻声说,“我们不是敝帚自珍,而是这本身就不适用于所有人,所谓‘三眼五显仙人’是种族,而不是仅仅是身份。稻妻的妖族与我们仙家的本质相似,所以真姐姐才把这份修行之术抄走,改造成阴阳术,最后让妖族也有了开化之道。但仙妖相似,人却不行。”

“无论仙家、妖族、百鬼还是最高位的魔神,说到底都是天生便能感知元素的生物,和人类不同。”沈凉抚摸着书卷,“但也说不定,魔神里也有我这种天生感应不了元素的存在。”

“诶?”甘雨一愣,“凉君的雷霆已经强大到能以‘权能’代称的地步了啊。”

沈凉没解释,“我要的东西,这里也有?”

“既然凉君答应了前去战场,留云真君说到做到,不会有半点推脱。关于‘僵尸’这种特殊的仙家,一切养成方式都在里面。你还记得七七吗,她其实原本是一个采药人,只是因为在魔神战争时期被余波影响而死,因为强大的生存执念才被其他仙家们注意到,从而踏上复苏之路,所以这大概是人类走上仙途的目前唯一方式。”

“死了才能成为异族啊,这种异族本来也不是人类了吧。”

“僵尸这样的尸解仙,已经是仙家了,的确与人不能相提并论。当然也有区别,普通的仙家可以留续血脉,繁衍后代,但是从死亡回来的人,肉身已经失去机能了,品尝不出味道,嗅不出气味,也自然不可能繁衍后代。”甘雨眼里流露些许难过,“这是最悲哀的仙人之道,毕竟是从死向活,与天争命。”

与天争命啊。

沈凉不由得看向放在床铺旁边的大棺材,心中同样难以言说。

“……三眼五显仙人需要从幼年时期,无论人形亦或兽形,都要开始进修。仙家不同凡人,天生能感悟元素力,需时刻内视自身,不得放松半步,直至神通大成,将元素力如臂指使,不需一念也可动用,此时,体内将结‘内眼’。三眼五显仙人由此得名,内眼,便是仙家掌握元素力,强化仙法方术的源泉。”

沈凉看到这开篇语,便有所明悟,仙家并非靠元素力使用法术,法术本身就是仙家后天学习的手段,所以这些法术凡人也可以学习。但是仙家“感悟元素力”这个天赋是与生俱来的神通,通过修行后大成后便是“三眼五显仙人”,这带来的元素力远超凡人,也是仙家和凡人同样使用法术,仙家远强于凡人的道理。

但仙家生来就能感悟元素力,元素力造诣远强于凡人,这应该也不是绝对的吧。

世界这么大,总会有天赋异禀的凡人,强大到元素力能和仙家相提并论。况且元素力,也不是强大的本源,元素力也只是一种力量的运行方式而已。

沈凉并没有意识到他的思维和这个世界大多数人已经有了天然的鸿沟,这世界所有人都认为元素是构成世界的本源,生物的一切力量都可以看成和元素力有关。火枪开火不需要考虑炸药填充,考虑的是如何填充火元素力;刀剑劈出剑气不需要考虑力气多大技巧多好,而是如何凝聚元素力在刀刃上;传音入密的法术也不是单纯的结界,而是用元素力形成小规模真空隔断发声区域。

但实际上,提瓦特不止有元素力,不需要火元素力也能制备炸药,普通人也能劈出剑气,传音入密也可以靠唇语。

只是元素力的发展,让所有人压根没有想过除了驱动元素之外的……生活方式。

“……仙家化形成人,内眼便可凝聚为‘神之眼’,作为人形态的外置魔力器官。故而‘仙人’皆有神之眼,无需造化,只需竭诚修行。”

沈凉不再看,剩下的关于僵尸养成之类的技术,还得看许久,他收起书本看向甘雨,拍拍自己旁边的座位。

“不休息一下吗?”

甘雨迟疑了一会,看向他怀里眼神盯着她,但仍然古井无波的将军。

“不了。”

“为什么?”沈凉明显露出迷惘的表情来,“我做错什么了吗?”

小麒麟看着这个长相分明人畜无害到根本就是一只白毛萝莉的男孩,心说就算不考虑你身边这只小人偶我也不能过去啊,待会我还得回去复命的,咱们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让我坐你床上?

“凉君。”甘雨沉吟了许久,还是轻轻的开口问出她一直想问的问题,“我见证你自幼年长大到如今,我们……也算是熟识了,你还记得……你长成后,我们第一次相识吗?”

沈凉一愣。

他和甘雨的确是熟识,从很小很小,据说还没有记忆的时期,他就被小麒麟抱在襁褓里,宽衣哺育。

虽然什么也哺育不出来,最后据说还是以血代奶。但即便如此,他也曾经是甘雨的血供养长大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