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雷尔卓德的孤狼 第508章

作者:薄荷小匠

足以在皮尔特沃夫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买下十条街。

但雒卅看着这枚水晶的目光没有一丝贪念,反而有些厌恶。

他更多地是看着躺在手术台上的这个年轻女子,她很美,即使现在是这幅

样子,身上也有一种不可磨灭的贵族气质。

女人的身体内部很多都被机械化改造了,光是那颗海克斯心脏就足以说明

女人现在已经很难称得上“生物”了,她会拥有几乎无限的寿命,即使哪天这颗

心脏出现问题,对她来说也只不过是换颗心脏的事情而已。

女人的纤美和机械的冰冷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精美得仿佛一件精心雕琢的

艺术品。

雒卅所创造的造艺术品。

雒卅十分细心地将女子胸前的开口缝合好,涂抹上特制的愈合药膏,这场

手术过后女子甚至不会留疤,仿佛她生来就是个半机械人一样。

雒卅转身,打开一个箱子,里面放着厚厚一撂图纸,上面画着的是那个女

子未来改造方案,比如将十指改造成蝴蝶刀,比如将双眼改造成高能激光喷射

装置,比如将双腿改造成锐利的剃刀等等,每一个方案都被雒卅写得尽善尽

美,只需要女子选择自己喜欢的就好。

不过这后面的改造手术,雒卅就不会亲自操刀了,他已经完成了最重要的

一环——为女子替换心脏——只要有了那颗海克斯动力心脏,女子就可以拥有

源源不断的能量,并且能承担任何改造实验的风险,把这些图纸留在这里后,

就不需要雒卅再操心了。

?

第七百八十二章 离去

“永别了,卡蜜儿。”雒卅轻轻摸着女子的脸颊,“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愉快,但你既然选择了留在你的家族,我也尊重你的决定,只是以后……我们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卡蜜儿睁着眼睛,但她现在什么也看不到,呼吸都几乎停止,真如同人偶一般一动不动。

雒卅最后,轻轻地在卡蜜儿嘴唇上一吻,然后转身就要走出无菌手术室。

雒卅的脚步只走到一半就停了下来,他没有走出门,因为门外有一些不速之客。

“斯蒂万的手下……”雒卅迅速判断出这些人是谁,“卡蜜儿,你的弟弟还真是一点都不像你,为了技术和力量甚至不惜利用你把我留下……”

雒卅叹了口气:“算了,本来想安安静静地走的,不过既然斯蒂万要给我找麻烦,我就把他的手下打残废,然后再去把斯蒂万揍一顿吧……哎,毕竟是卡蜜儿的亲弟弟,下不得死手……”

雒卅正要走出手术室,突然感觉到一阵微风吹拂在他脸上。

无菌实验室完全密封,根本不可能有风吹得进来,但雒卅却并不感到意外,他无奈地摇摇头:“算了算了,就知道你会阻止我这么干,好了,我不揍他们,你把我带出去吧。”

微风直接裹上了雒卅的全身,他闭上眼睛,只听见风将他快速地吹走,撞开了手术室的门,把外面全副武装的特工给撞得七零八落,雒卅感觉自己似乎在天空翱翔,然后又极速下落。

最后,当他睁开眼时,他看到了一个绝美的女子。

天青色的长发,尖尖的耳朵,整个人悬浮在空中,身上穿的是轻薄的织物,美不胜收,那是凡人无法拥有的超凡脱俗的美,女子毫无疑问是一位女神。

只是这位女神所在的地方跟她实在太不搭了,那是一片充满废气的肮脏都市,浑浊的毒雾在空气里飘散,混乱嘈杂的声音从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发出。

“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选择住在这种地方。”雒卅站到女神边上,“祖安跟你一点也不搭,迦娜。”

风之女神迦娜微微一笑:“这里的人需要我,所以我就呆在这里了。”

“每天把废气吹走有意义吗?祖安人还是会建更多的工厂和实验室继续毒害他们自己的城市。”

“我不会干涉他们的选择,我存在的意义,是让他们有可以选择的机会。”

迦娜轻声道。

雒卅没再说什么了,只是静静地和迦娜一起看着这座城市。

“已经决定好要走了?”迦娜问道。

“嗯。”

“真的不考虑留下?你明明找到了新的爱情,你可以和卡蜜儿一起度过幸福的一生的。”

“你知道我不是那种性格,我很偏执。”雒卅双手捏住面前的铁栏杆,“我一定要找到答案,麦伊莎究竟想做什么,虚空到底又是什么,巨神们在酝酿什么阴谋,我一定要知道。”

迦娜表情沉重而无力,她看着雒卅手中的铁栏杆被他给握扁压弯:“知道了,你又打算做什么呢?”

“至少我不能让恕瑞玛亡得不明不白。我不能……让瑟塔卡死得毫无意义。”

迦娜幽幽一叹:“我知道了,虽然这次我无法再陪你一起,但我会祝福你的。”

“你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雒卅诚恳地道,“没有你,我早就消失在艾卡西亚的虚空泥沼中了。”

“你也救赎了我……没什么好谢的。”迦娜微微一笑,“真要谢,就去谢她吧。”

“对,我走之前还要跟她说一声?她在哪?”

“我在这。”一个声音在两人身后响起。

是一个斗篷人,她来得悄无声息,手中杵着一根长长的月牙法杖,上面挂满了各种草药布包,看起来像是个游医。

“你好。”雒卅和迦娜同时对斗篷人微微欠身行礼,似乎这个人十分值得他们尊敬。

“我不是说了不用多礼吗?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斗篷人把兜帽取下,露出了一张奇特的女人面容。

头上长着一只独角,一头白色长发简易地扎好,皮肤是某种梦幻的淡紫色,乍一看似乎是某种瓦斯塔亚种群的半兽人。

但是细看女人的双眼,却方法能从其中看到群星闪耀,让人难以离开视线,陷进她温柔的目光之中。

“不管怎样,谢谢你,索拉卡。”雒卅叫出了女人的名字。

她是一位神,和迦娜不同,不是诞生于符文之地的本土神明,而是一个来自天外的神。

巨神。

洛萨和迦娜不清楚这位巨神为何要下凡,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变成一个瓦斯塔亚人的样子,但他们都知道一件事——索拉卡是个好人,一个和迦娜一样,把别人的痛苦看得比自己还重要的好人。

雒卅的身体,就是索拉卡治好的。

“你终于要去往巨神峰。”索拉卡走过来,用手指在雒卅额头上轻轻画了一个标记,“这能帮得上你,祝你一路平安,找到你想找到的东西。”

“我知道了,谢谢。”雒卅诚心地感激着,索拉卡确实帮了他很多很多。

索拉卡微笑着点头:“我也差不多要离开祖安了,这里有迦娜照看着,我放心,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受苦受难的人等着我去救,希望下次见面时,我们都达成了我们的目标。”

雒卅点头:“希望你能最后帮我检查一次身体。”

“我帮你修复了身体,自然会帮到底。”索拉卡道,“脱吧。”

雒卅脱去全身衣物,他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是活生生的血肉。

除了一个部位。

雒卅的阳物,是海克斯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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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有一位紫色皮肤的游医。

她游历在世间,为善良的人们治病疗伤。

她的医术是如此高超,哪怕浑身只剩一根手指,她也能将其救活。

那不似世间拥有的医术,犹如神迹。

——说书人

第七百八十三章 小石头

雒卅选择的,是步行前往巨神峰。

他本可以让迦娜用风直接把他送到那里去,但雒卅还是选择了用自己的双脚横穿恕瑞玛大陆,前往巨神峰。

因为他想看看现在的恕瑞玛。

但他看到的,只有衰落。

“恕瑞玛帝国陨落……飞升者们堕落成暗裔,开启暗裔战争……这番轮下来,恕瑞玛还能昌盛才是奇怪。”雒卅咬着一块干酪饼,作旅人打扮,独自在恕瑞玛大陆上行走,“几千年过去了……物是人非……希沙她估计也已经死了吧……”

雒卅看到一对恕瑞玛民兵从大街上跑过去,心道:“王朝已经颠覆,现在恕瑞玛只有不成气候的军阀而已……北方瓦洛兰大陆的军国诺克萨斯也要染指这片土地……”

雒卅心里一阵烦闷,这片土地曾经是那样的辉煌,现在却沦落到如此模样:“果然……世界上没有永远升起的太阳……瑟塔卡,你的努力都白费了……”

雒卅避开民兵的视线,他不怕麻烦,但他现在没有心情,只想自己一个人静静。

“以前的恕瑞玛那是那何等的辉煌!”雒卅听到有人在大肆放话。

他不禁走了过去,原来是个皮包骨头的说书人,他正眉飞色舞地讲述着恕瑞玛的故事,旁边围着一堆年轻人,还有许多小孩子。

“我才不信有黄金做的宫殿!”一个小孩子和说书人争论起来,“我爸爸挖好久才能挖到一点点金子!我见过!好小好小的!”

“是真的!”说书人也是满脸涨红地反驳,“以前的恕瑞玛帝国强大至极!别说黄金做的宫殿,连皇城的大街都是用金子铺的!”

雒卅在旁围观了一下争论的双方,说书人是沉湎于过去恕瑞玛辉煌的人,但他也没亲眼见过几千年前的恕瑞玛帝国,所说的内容都竭尽所能地夸大,而小孩子明显是不信这些东西的,他似乎更憧憬诺克萨斯那些披甲的士兵,说他长大了一定要当诺克萨斯人。

“飞升女皇是最伟大的皇帝!”说书人怒道。

“诺克萨斯的达克维尔陛下才是!他打下了好多地方!”小孩子理直气壮。

“时代变了……”雒卅转身,打算不再听这无意义的争论,就此离开。“霸王!恕瑞玛还有霸王!”说书人激动地站起来,“霸王还在!”

雒卅停下了脚步。

“霸王?”小孩子们面面相觑,“霸王不是死了吗?”

“只是失踪了而已!”说书人信心满满地道,“霸王没有举行国葬!他也没有死去!”

“切,都那么多年了,肯定早死了。”年轻人们道。

“你们懂个屁!”说书人嘴很硬,“霸王可是创造奇迹之人!他原本是努力,

最后坐上了恕瑞玛的王座!他肯定没死!肯定会继承飞升女皇的遗志复兴恕瑞玛!到时候你们就后悔去吧!”

年轻人们哄笑,不断讥讽着说书人,有的还拿石头打他。

雒卅转身,他走向街道旁的一个水缸,低头看去,水面上映出一张人脸——一张有着太阳烙印的脸。

雒卅一脚踹碎了水缸。

动静惊到了人群,他们同时朝雒卅这边看来,小孩子们看到雒卅脸上的太阳烙印,只觉得很酷,但又不敢上前招惹这个突然发神经的疯子,纷纷散去。

“这个烙印的意义,都已经被世人遗忘了吗……”雒卅摸着自己的脸。

这个曾经让他痛恨不已的奴隶印,却成了他唯一和过去联系在一起的回忆。

“那个……先生你没事吧?”那个说书人小心翼翼地走过来,“那个水缸是我的……”

雒卅扔给说书人一贯钱,足够他买十个水缸,说书人立刻喜笑颜开:“先生您真大方!您是外地人吧,要不要听听我的当地的传说故事,比如《飞升女皇宫廷秘史》?那可带劲了,或者您可以听听霸王的故事,保证您听得热血沸腾……”

“走了……”雒卅直接打断了说书人的话,大步离去,“霸王已经死了。”

说书人愣住,看着雒卅离去的背影,小声嘀咕:“我也知道啊……但……就不能给人点儿希望吗……”

……

巨神峰。

雒卅花了几年的时间,终于走到了这里。

“真高啊。”雒卅仰头看着那高峰,虽然在恕瑞玛大陆的每一个地方都能遥望到这座高峰,但真当雒卅走到山脚下,才真正体会到它有多高。

已经不是直插云霄的水平了,雒卅感觉这座山峰甚至捅穿了天空。

“该不会真的能在山顶能摸到星星吧……”雒卅响起那个金发异瞳的星灵女孩,她老是说巨神峰的山巅能触碰到星星,“麦伊莎……”

雒卅继续向前走,他希望能找到巨神峰的居民聚落休息一晚。

雒卅调查了很久,巨神峰是住着名叫“拉阔尔人”的高山民族的,据说这个民族和恕瑞玛人一样信奉太阳,认为巨神峰是圣山,过着放牧的生活。

但雒卅走了很久,直到走到脚酸痛无比都没有在巨神峰山脚看到半个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