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这次不后悔
时间无法完成,人体受力也无法完成。
公生用笔在黑板上记录下简单的触犯,实际数值连八秒都不到,七点几秒。
迅速的拿出一张图纸,是云霄飞车的机构图,其中有详细黑暗隧道区域的结构,中间并不是平整的直行道,而是一个上下颠覆的环形测斜跑道,也就是说当时云霄飞车是跑圆形,并且车身是竖直的方式前进,类似刀片超车的状态。
“这是黑暗隧道区域的图,根据报告上阐述,死者在离开黑暗隧道之后死亡,而瞳子女士则是从位置上站起来,而后进行杀害。”
“可是此刻看到结构图,这段车道根本没有任何直行的区域,甚至于人会不断承受离心力失衡的状态,更加无法完成行凶。”
如果不是帝丹理事会还需要金丝雀,否则公生可以在现场就直接驳斥掉工藤新一。
而不是等到现在,麻烦的出庭,还要被警视厅所制衡。
他的推理就像是小学数学课本,上面写着一句摩擦力为零......
牛顿的棺材板压不住工藤新一!
“最后,是行凶的行为,根绝报告,瞳子女子是卡主身体,用钢琴线与钩子完成行凶,可是在后续的证物中,却没有找到任何钢琴线与钩子的证物。”
原着,是有的。
但是一场雨落下,所有的一切都被遗失,警视厅也没有搜索证物,连首部都没有收回,就直接收队返回。
这是公生此刻的一个武器。
“警视厅方公检,你方是否能够拿出行凶证物?”
检察长看向公检方向。
“回复检查长,报告中记录,行凶物品似乎被人拿走,导致无法追回。”
公检按照报告上的内容回答。
凶手的证物都没有追回,这个案件就已经盖棺定论,如果不是被人翻出来,恐怕就直接石沉大海。
“好的,诉讼方,你们可以继续发言。”
检察长重新转向面前的男孩,等待他的证据继续拿出。
证据越多越充足,大家的面子越好过。
“收到,检察长。”
这是第一阶段,公生需要证明自己的委托人没有行凶的能力。
第二步,则是要推翻工藤新一的推理。
“第二件事,关于报告上面提到的协助侦探,工藤新一,我非针对,仅仅是询问公检,按照事实回答,请问检察长是否可以?”
公生再次转向审判台上的审判长,询问对方的意见。
“可以。”
点头,审判长对于男孩的礼貌没有任何反感。
得到应许,公生面向公检,先微微鞠躬,表示并非针对对方的行为以及敬意。
“工藤新一是本次案件的嫌疑人之一,位置在死者的第二排,是否?”
“是的。”
公检照实回答。
这就是本案最为奇怪的特点,按照凶案现场的规矩,嫌疑人必须分开接受询问,而不是主导案件,嫌疑人主导案件这件事本就有失案件的偏颇。
“那么工藤新一的推理,实际上可以理解为嫌疑人的证词,是否?”
“是的。”
公生的第一个目的达到,工藤新一的推理现在已经不具备法庭上的公信度。
其实,真正坏了规矩的是工藤新一。
但是因为所有人都下意识认为他是平成福尔摩斯,可是就算是福尔摩斯本人深陷监狱,也是按照规矩,并未出格。
后续再委托华生或者是雷斯垂德,用正规手法取保,进入现场探查真相。
“工藤新一作为协助侦探,本人是否获得侦探从业证件,或者是公证机构的委托函?”
“没有。”
公检按照事实回答这个问题。
这就是公生与新一的不同,新一不具备从业资格,并且没有公证机构的委托函,作为警视厅协助侦探的身份本就不合规矩。
除非警视厅给与新一一份公证机构的委托函,认可工藤新一的一切行为,而承担责任为警视厅。
这是只有部分公证的法学院给予法学生,律师事务所给予尚未获得律师执照实习生的委托函,而承担责任的则是公证机构。
公生手上的就是帝丹学院的委托函,现在还多出警视厅的法律援助委托函。
双份公证机构的委托函。
第十四章.云霄飞车案件审理
“工藤新一是否按照正规流程,将知晓的案件信息汇报给警视厅,并且记录在人证证词上,得到公证,是否?”
“没有。”
作为嫌疑人没有记录证词。
“工藤新一是否按照正规流程,将发现的物证找寻,并且交付给警视厅,后续还在物证检查中得到公证,是否?”
“没有。”
作为侦探却没有拿出物证。
“工藤新一是否按照正规流程,向警视厅申请协同办案,之后获得取保,再作为协同着参与案件,是否?”
“没有。”
没有取保就直接从嫌疑人成为了警视厅的侦探。
“工藤新一是否按照正规流程,在案件结束之后,服从警视厅的管理,进行证人证词的记录,是否?”
“没有。”
最后直接把人放掉,根本没有记录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