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从接手西凉铁骑开始 第153章

作者:起个笔名真难

“无论这个声音是对我有利也好,有害也罢,无论我喜不喜欢,它只要存在,想要抹去就必须得有一个说法。”

“如今这些汉臣已经不成气候,没必要再去为了他们而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如果没有必要,想要除掉他们,就得先等他们真的触犯了朝廷律法。”

“只是想做一个权臣的话,确实可以不择手段,排除异己。”

“但想要执掌一国,就得能容得下各种声音。”

“今天我可以不择手段,除掉这些汉臣,抹去所有敢跟我有不同意见的人。”

“但之后呢......之后只会让人不敢在忤逆我,只会让人想尽办法来奉承我,迎合我。”

“你二人都是聪慧通透的女子,想必也很清楚这么做的后果会有多么严重。”

“以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我的一举一动,都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若是我失去了对律法的敬畏之心,焉知手底下的那些人日后不会有样学样?”

“偏离了法治,权谋和手段固然会让事情变的简单,也容易见效,但同时也会埋下动荡的种子,后患无穷。”

“所以说啊,人还是不能被权势冲昏了头脑,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还是得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还有一句话李暹并没有说出口,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不会在乎手段,他会有一个杀一个,他会想做什么做什么,肆无忌惮。

但这种话却不适合对张菖蒲和谢道韫二人,又或是对别人来说,他要的,只是在外人的面前树立起一个高大伟岸的形象就可以了,有些话,哪怕是张菖蒲和谢道韫这种枕边的人,也不能说,没必要说。

对律法确实要有敬畏之心,治国也确实要依法治国,但那只是对别人而言,若是走到了他这个位置,还不能想做什么做什么的话,那要这权势又有何用,他就是个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的普通人,有着自己的私心。

有私心归有私心,哪怕自己说的这些话自己都嗤之以鼻,不当回事,但表面上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的。

话说的虽然好听,但如果他真的想做什么了,以他今日的权势,才不会去管什么律法,他会心安理得的凌驾于法律之上。

什么权谋和手段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如果需要,他可不管这些,他会不择手段。

不动这些汉臣,只是因为没必要,没必要因为一些如今已经不足为虑的货色,让他去用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来对付他们,简单来说就是,这些人现在已经不配了。

李暹是个率性而为的性子,他要是真想做什么事,才不会去考虑那么多,既然没兴趣对付这些不入流的货色,又为何不把话说的漂亮一些呢。

当婊子还要立牌坊的这种行径,虽然令人不齿,但在这个时代,身处在这个位置,无疑是一个必须会的技能。

听了李暹的一番话,张菖蒲和谢道韫两人陷入了沉思,同时对于李暹的野心,也暗暗有些心惊。

这一番话,虽然引人深思,却并没能让她们两人忽略了李暹其中的一句话。

如果只是想要做一个权臣,可以不择手段的排除异己,这句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李暹并不满足于只做一个权臣。

正在这时,一个侍女匆匆的小跑了过来。

“禀丞相,郭军师求见。”

郭嘉?李暹轻抚额头,长叹一声,还真是事情不断,连点休息的时间都没有,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带他过来吧。”

郭嘉可是个稀客,没什么事不会往丞相府跑,见李暹有正事要处理,张菖蒲和谢道韫两人很懂事的起身离去。

“主公倒是好兴致啊,臣郭嘉,拜见丞相。”来到荷塘边的郭嘉躬身一礼。

“行了行了,这些虚礼就免了吧。”

李暹摆了摆手,端起了茶盏,浅酌了一口,指了指一旁的椅子。

郭嘉道了声谢,入座后也不废话,面色有些沉重,道:“南镇抚司传来消息,有一支我大汉的商队在大宛被劫,整个商队两百余人尽数被杀,无一生还。”

“臣查了下,这支商队主要是由来自徐州和荆州的几家经营香料的商贾组成,其中有一家还是出资修驰道的那些商贾中的一家,丞相当初在丞相府接见那些商贾之中,就有遇害的这一家。”

叮当一声,盏盖从李暹的手中滑落,落在了茶盏之上,发出了一声清脆的轻响。

李暹的脸色渐渐的沉了下来,重新捏起盏盖,轻轻的拨弄着茶盏中漂浮着的茶叶,喃喃道:“大宛啊......好像还挺远的来着,与凉州之间隔着多少个国家来着?”

“远好啊,挺好的......不错......”

“这么远的距离,中间又隔着这么多的国家,完全没有必要把我说过的话当回事嘛。”

本章完

李暹低着头,漫不经心的拨弄着茶盏中漂浮的茶叶,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嘴角微微扬起,似乎根本没把此事当回事。

对李暹性格有些了解的郭嘉,知道自家主公这是动了真怒,开口道:“大宛地处天山以西,人口约三十余万,拥兵数万,与我大汉之间又隔了十余国。”

“以我们如今的势力,还不足以征讨大宛,还望主公三思。”

郭嘉言辞恳切,甚至连称呼都变成了主公,只是希望能够说服自家主公能暂时先忍下这口气,此时劳师远征大宛,即便是功成,也得不偿失。

李暹眯着眼睛靠在躺椅上,手指无意识的在扶手上轻轻的敲击着,思索着该如何处理此事。

西域各国中,许多小国总人口也不过都在一万上下徘徊,小点的总人口甚至只有数千人,只相当于大汉的一个小县城,有着三十多万人口,拥兵数万的大宛,勉强也算是西域强国之一了。

大宛这样的国家,要是在大汉的境内,李暹弹指间就能把它给灭了,可这国家太远了,想要起兵征讨大宛,得先出了祁连山,向西穿过塔克拉玛干沙漠,然后再翻过天山,才能进入大宛的境内。

汉武帝时期,李广利第一次讨伐大宛,数万大军一路抢过去,到了大宛的时候也不过只剩下了数千人,这个时候举兵讨伐大宛,国力根本扛不住。

实力不济,先忍下这口气对他李暹来说不难,个人的情绪这种问题,控制下就好了。

可丝绸之路才刚重启没多久,他李暹要是今天忍下了这口气,那些西域小国就会觉得他李暹软弱可欺,以后还会接二连三的发生这种事情,原先为了重启丝绸之路所耗费的心血,将会彻底付诸东流,这是李暹所不能忍的。

这已经不是关乎个人尊严的事情了,砸钱砸粮,抓俘虏修驰道,投资了这么多,到头来却一无所获,他图的什么?

为了这丝绸之路,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岂能容忍一个西域小国去毁了他的心血。

“三不三思的暂且先不提,说说看,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李暹提起茶壶,笑意盈盈的斟了一杯茶水,递到了郭嘉的面前。

郭嘉连忙双手接过,道:“据南镇抚司传来的消息来看,此事并非是大宛国所为,而是活跃在大宛境内的山匪流寇见财起意,下手劫了这支商队。”

“大宛国王也已经下令彻查此事,并且也已经传召了在西域的糜家的人,并让糜家的人代大宛国王向丞相表示歉意。”

“臣以为,无论这大宛国王所说是真是假,无论这支商队是否真为流寇所劫,现在我们都无力征讨大宛,或许那大宛国正是看清楚了这点,才敢做出这种事情。”

李暹点了点头,郭嘉说的没错,现在的他确实无力远征大宛,但不代表此事他会就这么算了。

“谁干的不重要,只要知道这支商队是在大宛境内出的事就可以了,我总不能连远在万里之外的一些流寇都要管吧。”

“我曾经说过,如果我大汉的商队在西域被劫,我会让他们的国王亲自来长安赔罪。”

“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商队被劫的问题了,还死了两百多个人,他大宛国王就打算让别人代他表示一些歉意就够了?”

“你给我拟一道文书出来,送给那大宛国王,就说我对做出这桩事情的人没什么兴趣,我也没兴趣知道是什么人截杀的我的商队。”

“我这个人素来通情达理,也不为难他,就劳烦他亲自来长安走一趟好了。”

“对了,来的时候记得让他给我带上两万奴隶过来。”

“我大汉的商队死了两百多人,问他要两万奴隶应该不算过分吧,毕竟能够万里迢迢前往西域经商的,可都是万中挑一的人才,让他用两万奴隶来赔偿,我觉得他还是占便宜了的。”

郭嘉失笑道:“主公这个条件,大宛王不可能会答应的,难不成主公还真的打算起兵征讨大宛?”

自家主公还真是狮子大开口,不仅要别人国王亲自来长安请罪,还要别人送上两万奴隶,别说是远在万里之外的大宛了,就是近在咫尺的一些小国,怕也不会接受这样的条件。

“不同意啊,那也没关系啊,我不是说了嘛,我这个人向来不喜欢为难别人,他要是觉得为难,不想来,那就别来呗。”

李暹将盏中已经冷了的茶水一点点你的倒在了地上,缓缓的开口道:“让彻里吉陈兵阿尔金山,另以天子的名义诏令楼兰、若羌、小宛、且末、车师、精绝、莎车、疏勒等国出兵组建联军。”

“任命成公英为扬武将军,担任联军统帅,若是大宛国王不肯来长安,那就让成公英率联军去请他。”

“此番征讨大宛所得,包括大宛的领土,我大汉分毫不取,由组建联军的各国自行分配。”

大宛太远,威慑不了你大宛,还威慑不了阿尔金山附近的西域各国吗。

让彻里吉跋山涉水穿越大漠去讨伐大宛,彻里吉肯定不愿意,但让他陈兵阿尔金山,威慑附近的这些小国,他还是没理由拒绝的。

今天这联军这些小国组也得组,不组也得组,不组老子现在打不到大宛却能打到你们。

要么你们今天组建联军,沿途提供补给跟着老子去征讨大宛,要么老子就让彻里吉屠了你们的城。

郭嘉目瞪口呆,显然他已经明白了李暹的意思,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家主公做起事来是这么的没有下限。

是大宛惹的你,跟这些小国有什么关系,就因为你打不到大宛,就来恐吓他们,要他们去帮你打大宛?

“主公......英明。”

郭嘉脸色复杂至极,怕是那些蛮夷都做不出这么毫无下限的事情,这种做法固然有效,但大汉礼仪之邦,天朝上国的形象怕是会从此烂的稀碎。

似乎知道郭嘉心中所想,李暹笑道:“西域各国历来首鼠两端,这些个蛮夷,畏威而不怀德,跟他们打交道,就得用他们能听得懂的方式。”

“武帝时期,我大汉对这些西域小国难道不够好吗,送钱送粮,甚至还送公主联姻,可他们呢,在我大汉远征西域之时,让他们提供个粮草都不愿意。”

“反倒是有事没事就跑他们的土地上烧杀抢掠的匈奴人,让他们干嘛他们干嘛。”

“今天我就要告诉这些蛮夷,虽然我大汉境内如今山河破碎,烽烟四起,但也不是他们能够惹得起的。”

“大宛是远,我现在是无力亲征没错,但他要是惹了我,别说它只是在天山脚下了,就是远在天边,我也会让他自己乖乖的爬来长安,臣服在我的脚下。”

本章完

天子命西域各国组建联军讨伐大宛的诏书很快传遍了西域各国,起初之时,西域各国并没有把这封诏书当回事。

在大汉兵力最强盛的武帝时期,西域诸国都敢在匈奴和大汉之间左右横跳,如今这个日落西山的大汉,竟然还想以所谓的天子诏令让他们组建联军讨伐大宛,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然而这个笑话似乎并不是很好笑,没过多久,西羌王彻里吉率十万大军出祁连山,逼近阿尔金山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西域。

临近河西走廊的楼兰和车师,扼守大汉通往西域咽喉要道的两国第一个抗不主压力,表示愿意起兵追随大汉,征讨大宛。

历史上的楼兰可谓是命运多舛,起初铁了心的追随匈奴,经常干一些截杀汉朝使臣的勾当,而且还是在有穷兵黩武嫌疑的汉武帝时期,这不是头铁找揍吗。

汉武帝当即派兵攻陷了楼兰王都,抓了楼兰王,楼兰王立马就很硬气的跪在地上表示愿意归顺大汉,当大汉的狗。

楼兰降汉的消息很快就传到匈奴,一听自己的狗投靠死对头了,匈奴那暴脾气哪能忍,当即就要派兵攻打楼兰。

楼兰王表示这事好办,不用争了,我给你们两个当狗,你们都是我的主人,随即就把自己的两个儿子,一个送到了长安当质子,一个送去匈奴当质子。

谁知道没多少年,老楼兰王就挂了,老国王挂了自然得找一个继承人来继承楼兰王的位置,起初楼兰国中的大臣们想的是把长安的质子接回来继任王位,并且还为此向汉朝派出了讨要回质子的使臣。

照常理来说,人家国王都没了,也没理由再扣留别人的继承人,再者,把一直呆在长安,深受汉文化熏陶的王子送回去接任王位,无论是对楼兰来说,还是对大汉来说,都是好事。

至少这个深深了解大汉有多么强大的王子接任王位之后,在大汉和匈奴之间,他会自然而然的亲汉。

可要怪只能怪送到长安的这位王子不争气,定力不行,在长安做质子的时候犯事了,被汉朝处以宫刑。

这事闹的就尴尬了,人都给阉了,还怎么送回去接任王位,在楼兰国使臣来要人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说天子很喜欢这位王子,然后强行把人给留了下来。

可想而知,当时的大汉天子恐怕都想吐血,老楼兰王早不死晚不死,偏偏等把你儿子阉了之后你死了,你这不是摆明了要让匈奴那边的那位质子回去接手楼兰国吗。

大汉这边不放人,楼兰那边又不能没有继承人,匈奴那边听到后立马把质子送回了楼兰,接手了楼兰国。

质押在匈奴的质子安归回国接手楼兰国之后,果然不出人所料,刚上任就杀汉使,楼兰又彻底倒向了匈奴,成了汉朝的心腹之患。

汉朝一看,这怎么能行,又派使臣傅介子以送礼为名,在宴席上当场砍死了安归,立尉屠耆为王,并且把楼兰的国名都给改了,改成了鄯善。

这就是小国的悲哀,后世某人口中的什么不在乎大国崛起,只在乎小民尊严,没有大国崛起,人家当着你文武百官的面砍死你的国王,然后随便指个人说以后他就是你们的国王了,顺便把你国家的名字都给改了。

你却连吭都不敢吭一声,你尊严个篮子。

一口一个小民尊严的时候,怎么不去问问隔壁被人家拿烟花当街调戏的女警小姐姐有没有尊严,怎么不去问问隔壁女学生被强行拖走睡了你的法律都管不了人家的那些人,他们有没有尊严。

历史上的楼兰在西汉时期就被改名为鄯善,这个世界为什么还叫楼兰,那就不知道了,可能后来别人又改回来了。

楼兰和车师两国紧邻凉州,其中楼兰更是在阿尔金山山脉脚下,陈兵阿尔金山的彻里吉大军几乎已经等同于兵临这两国城下了。

楼兰总人口不到两万,全国兵马不到三千,车师的情况和楼兰相当,两国所拥有的兵马加起来都不到一万,可想而知彻里吉的十万大军给这两国带来了多大的压力。

楼兰和车师都表态了,周边的什么若羌、且末、小宛、精绝等这种建立在绿洲之上,总人口多的也就几千人,少的只有几百人的小国更是纷纷表态愿意追随大汉。

这些国家都表态愿意组建联军了,再往西的于阗、莎车、疏勒等这种和楼兰相当的国家也只能跟着表态。

彻里吉虽然不会去打莎车和疏勒等国,但楼兰这些已经表态的小国组建起来的联军就能灭了莎车这种国家,与其等着别人来灭了自己来掠夺自己,倒不如跟着一起去打大宛,去掠夺大宛。

短短的时间内,近三十个西域小国组建起了一支六万余人的联军,在成公英的率领之下,浩浩荡荡的直奔天山而来。

大宛国都,贵山城大殿之上,大宛王毋寡指着其弟蝉封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痛骂。

“我跟你说过,那些汉人商队的主意你不要去打,你偏不听。”

“现在好了,你给我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你告诉我,现在该怎么解决?”

在一众西域小国之中,拥有三十多万人口的大宛勉强也能称得上是一个强国了,但其全国上下也不过就六万多的兵马,北边还有相较于大宛来说,更为强大的乌孙。

若是真跟这些小国所组建起来的联军打了起来,胜负先抛开不论,就算是胜了,也会是惨胜,到那时,他拿什么来跟拥有六七十万人口,十余万兵马的乌孙抗衡。

只要打起来,无论胜负,大宛都会有面临被灭国的风险。

蝉封耷拉个脑袋,委屈的道:“我也不知道那李暹会如此的卑鄙,竟然会逼迫那些小国组成联军来攻打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