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夜叉之最强犬神 第555章

作者:南宫寒五

只见炎珠率先行动起来,手臂上缠绕起火焰,然后冲射到凶骨的近前便轰轰轰在他身上一连轰击了数十拳,然后紧接着又将凶骨那巨大的身体一脚踹到了空中。

“该我了!”

嘴角扬起妖艳而又嗜血的弧度,逆发结罗迅速地推出双掌。

一道道难以被看见的发丝瞬间便缠绕住空中的凶骨,限制住他的行动让他难以再动作。

“放开我!放开我!”

心下升起了不妙的感觉,凶骨拼命地挣扎着。

不过逆发结罗操控的头发又岂是轻易地就能挣脱,随着力量的提升,逆发结罗的能力自然也变得愈发强大。

尤其是在妖力的强化下,她所操控的头发绝对比真正的钢索都还要坚韧!

“结束了,邪恶的亡灵啊!”

闪跃到空中,菖蒲的声音响起。

只见少女一脸的冷酷,召唤出自己的武器五雷指,然后挥出一记狂暴的雷电便向着凶骨袭去。

双眼的瞳孔急剧收缩,即使凶骨也不由得骇然。

要被杀掉了!要被杀掉了!要被杀掉了!

可恶啊,明明他才刚刚复活,他都还没有活够啊!

“可恶!可恶!!!”

“啊啊啊啊啊!!!!!”

虽然非常的怨恨不甘,然而一切都已经没有意义。

在一阵凄烈的惨叫声下,凶骨的身体被狂暴的雷电吞噬淹没,整个身体都不断崩溃,直到化作一片飞灰消失。

至此为止,战斗结束。

菖蒲轻哼一声,从空中落回了地面,然后接住了一块四魂之玉的碎片。

这块四魂之玉的碎片正是凶骨体内的那块,让早就已经死掉的凶骨作为亡灵复活,还让他拥有着怪物般不死不灭的身体。

要不是使用五雷指的力量一瞬间就将凶骨彻底的消灭,还真会有些麻烦。

即使菖蒲也有些惊叹四魂之玉的力量,也不怪有那么多的人类和妖怪都为了这么一块小小的碎片不断争夺。

不过,就像她们的陛下和主人一样,真正的强者也不需要这种东西吧!

第426章 圣地白灵山

“陛下,这是那个凶骨身上的四魂之玉碎片。”

回到了漠寒的身边,菖蒲将四魂之玉的碎片递给了漠寒。

“做得不错,菖蒲,炎珠,还有结罗。”

接过了四魂之玉的碎片,漠寒表扬了少女们一句。

虽然打败凶骨那种程度的敌人根本就不算什么,但作为她们的主人,多表扬表扬和鼓励鼓励自己的侍女们总是没错的。

果不其然,受到漠寒表扬的少女们都露出了开心的神情。

不过,就在漠寒又准备说什么时,突然一阵嗡嗡嗡好似蜜蜂的声音响起,只见几只最猛胜出现在不远处的空中,正虎视耽耽地盯着漠寒他们这边的方向。

“复活了凶恶的七人队,果然是奈落那个家伙干的好事吗。”

“怎么,你们想要夺回这块四魂之玉的碎片?”

看向了空中的几只最猛胜,漠寒微笑着说道。

几只最猛胜冰冷地注视着漠寒,不过似乎出于忌惮,并没有多余的动作,最终竟转身便准备撤离。

“陛下,那些家伙是?”

还是第一次见到那种毒虫一般的妖怪,菖蒲问道。

“是奈落饲养的毒虫,被我们夺走了一块四魂之玉的碎片,估计是想回去给它们的主人通风报信吧。”

漠寒简单地向菖蒲解释了一下。

之前一直都在万妖之国修行,作为漠寒的侍女跟随着一起旅行也是最近这段时间,所以菖蒲还并不是很清楚关于奈落的情报。

不过不清楚也没关系,她只需要知道那是他们的敌人就行了。

既然是敌人,那么就不能让那些最猛胜轻易地逃走!

覆上自己的妖力,菖蒲射出几片树叶便将空中几只还未逃远的最猛胜射杀。

抚了抚菖蒲的额头,漠寒也没去理会几只顺带被干掉的小杂鱼,而是再次打量起手中的四魂之玉碎片。

这块四魂之玉的碎片显然是来自于奈落那里,几只最猛胜的出现便是最好的证明,只见整个碎片都已经被邪气侵蚀,散发着一种污秽而又邪异的光芒。

虽然这种程度的污秽根本就无法对漠寒造成任何的影响,但果然还是让人感觉有些不舒服。

想了想,漠寒便将自己的一丝神力输入其中,只见四魂之玉碎片上的污秽很快便被净化掉,散发的光芒也变得纯粹而且圣洁。

四魂之玉是在偶然之下所诞生的神奇之物,以翠子的心脏为载体,同时融合了翠子与无数妖怪的灵魂。

其中翠子的灵魂是代表着圣洁与光明的直灵,妖怪们的灵魂则是代表着黑暗与邪恶的曲灵,而且玉中的直灵和曲灵一直都在战斗。

当直灵处于上风时,四魂之玉就会表现出圣洁璀璨,而当曲灵占据上风时,四魂之玉就会变得污秽邪恶。

桔梗和戈薇她们这些巫女可以用自己的灵力驱除邪恶的力量,从而起到净化四魂之玉的效果,但是漠寒的做法却是有些不同。

漠寒可没有什么净化的力量,所以他直接将自己的力量注入到翠子的那部分灵魂中,让玉中的直灵变强压制住了曲灵。

虽然与戈薇她们这些巫女的做法完全不同,但却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下就顺眼多了……”

满意地点了点头,漠寒将四魂之玉的碎片收了起来。

虽然这些四魂之玉的碎片最终都会给奈落,但奈落那家伙既然把它拿出来搞事,还是暂时由自己为他保管着吧,等下次见到戈薇她们后再交给戈薇。

“走了,我的小可爱们。”

伸了伸懒腰,漠寒说道。

这次遇到凶骨完全只是个意外,既然凶骨已经被干掉了,那么他们也没有继续停留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