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恐龙大王
当然,也有一些至死不渝的爱情在这天上演,传闻,曾有一对爱人的爱情感动过一位神灵,【神临日】当天,那对感动了神灵的情侣得到了神灵的赐福。
他们一生无病无灾,相扶到老,又在生命尽头那一天同时死去,传闻,在他们死去那天,一道神光从天而降,将他们的灵魂带到了神界。
雷蒙打了一个哆嗦,众神光辉倾洒在世间那一天宣誓成为艾德琳的守护骑士?
乖乖,这不是【神临日】吗?
在【神临日】宣誓成为艾德琳的守护骑士,那他想有一个老婆,好多情人的美梦不就破碎了吗?
老婆只要一个,但情人....两个...不!三个过分吗?
第117章 雷蒙,你为什么这么爱财?
在【神临日】当着众神的面宣誓成为艾德琳的守护骑士,说实话,雷蒙有点怂,倒不是抗拒成为艾德琳的守护骑士,他是怕以后违背宣誓内容,被众神惩罚。
艾德琳是侍奉众神的圣女,是众神在世间的代言人,在这众神时不时就彰显一下神迹的世界,雷蒙相信,欺骗艾德琳,众神一定会让他好看。
雷蒙讪笑,“艾德琳,你想让我在【神临日】宣誓成为你的守护骑士?”
艾德琳点头,“嗯,【神临日】当天,天潢贵胄,各大教廷神殿的圣子圣女都会前来神庭祈祷,在这个神圣的日子宣誓成为我的守护骑士,具有特别的意义。”
“这样啊,如果你希望如此的话,我这边没有问题,只是,神庭教皇会同意我成为你的守护骑士吗?”
听雷蒙提到安德森,艾德琳脸上的神色瞬间变得古怪起来,“他不会反对,毕竟,你和他可是一起当过绅士的朋友,说不定你成为我的守护骑士后,你们还会成为朋友。”
雷蒙有些懵,和神庭教皇成为朋友?这有可能吗?高高在上的教皇怎么可能会和他成为朋友?
他和安德森那个老爷子能成为朋友,但....神庭教皇的话,还是算了吧。
“艾德琳你今天来找我,不会就是为了【神临日】让我前往神庭宣誓成为你守护骑士一事吧?”
艾德琳笑着摇头,“不是,今日来找你,是想问你,你有没有兴趣成为神庭圣骑士?你是平民,不是王国士兵或骑士,也不是王国贵族,所以,就算你成为神庭骑士,也不算是叛国。”
王国律法规定,在职士兵和贵族不得成为神庭骑士,否则以叛国罪论。
这也是各大王国压制神权的一种手段,允许神权存在,但绝不允许神权凌驾于王权之上。
雷蒙对菲欧烈王国律法只是一知半解,艾德琳最后一句叛国,吓了他一跳,士兵和贵族成为神庭骑士居然会被当做叛国,这也太可怕了吧?
“王国竟然还有这种律法,如果你不说,我都不知道,还好我不是王国贵....”
说到一半,戛然而止,雷蒙忽然想到了他老爹,他老爹成为紫荆花伯爵府的男主人,那他还算是平民吗?这些年,虽说他一直呆在波尔多镇,但如果他老爹以权谋私,花钱给他买了一个子爵或是男爵爵位,那他加入神庭,成为神庭圣骑士,岂不是成了叛国贼?
好险,差一点就触犯了王国律法。
“艾德琳,成为神庭骑士这件事,我现在不能给你答复,忘记告诉你了,我父亲是紫荆花伯爵府的男主人,万一他以权谋私,暗中给我买了一个子爵或是男爵爵位,那我加入神庭,不就成了叛国贼?”
“艾德琳,你的好意,我怕是要暂时拒绝了,等我弄清楚我是不是贵族再说这件事吧。”
雷蒙歉然一笑,拒绝了艾德琳的好意,他没有接受过菲欧王国王室的册封,但他不敢保证他老爹不会花钱给他买个爵位,还有那位后母,那位后母待他也极好。
老爹要是有这个想法,那位后母只会举双手双脚赞成,不会拒绝,所以,雷蒙真不保证他现在的身份还是平民。
艾德琳闻言愣住了,雷蒙不说,她都快忘记雷蒙还有一位父亲了,雷蒙父亲的资料,她看过,紫荆花伯爵府男主人,以他的为人和对雷蒙的感情,他的确有可能为雷蒙争取到一个子爵或是男爵的爵位。
以紫荆花伯爵府的力量,这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是她失算了,这些天她心里只有雷蒙,都忘记雷蒙还有一位父亲,也忘记雷蒙父亲是紫荆花伯爵府男主人这件事。
艾德琳精致白皙的脸蛋上露出歉意,“抱歉,是我的失误,忘记了我们还有一位父亲,你说的不错,以父亲的为人,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我们的父亲....”雷蒙脸皮抽了一下,艾德琳这改口的速度...还真是快到让他无法适应啊,直接略过叔叔,喊起了父亲。
“怎么了?难道我对父亲的称呼有什么不对吗?”艾德琳看着雷蒙,脸上露出疑惑之色,以她和雷蒙的关系,她称呼父亲有错吗?
“额...好像没什么问题,你高兴就好,那么,神庭圣骑士这件事....”
“等我消息吧,我让人去紫荆花伯爵府走一趟,看看父亲有没有为你安排一个爵位。”
“嗯,可以,那....还有什么要和我说的吗?”
“我们边走边说吧。”
“好。”
雷蒙和艾德琳两人离开了风纪委员活动室,下楼的时候,雷蒙和艾德琳两人碰到一位神色冷酷,长相俊美的少年,他黑发黑瞳,身穿黑色风衣,路过雷蒙和艾德琳两人身边时,他连瞧都没瞧雷蒙一眼,只是看了一眼艾德琳,旋即错身而过。
下楼梯的雷蒙止住了脚步,他转身往了一眼消失在楼梯口的少年,那个少年....很冷.....他的冷是从骨子里的散发出来的,眼神,气质,都冷。
还身穿风衣,这一看就知道是问题儿童。
如果不是艾德琳在这,他会去找这位学生好好谈谈。
“怎么了雷蒙?”
“没事,看到一名有趣的学生。”雷蒙转身,对艾德琳笑道。
“是刚才那名俊美的少年?”
“你怎么知道?”
“他的气质很特殊,人也很冷。”艾德琳也注意到了刚才那名少年,整个人冷的像一块冰,这样的人太少见了。
“和我看法一致,是个问题少年,看来,风纪委员老师这个职位,没有我想象中那么轻松啊。”
艾德琳笑笑,不说话。
两人离开教学楼,在圣格尔学院树荫小道下漫步闲聊,两人聊了很多,聊得最多的还是和雷蒙自身有关的问题。
艾德琳问雷蒙为什么这么喜欢钱,雷蒙笑着给艾德琳讲了一个故事。
听完雷蒙的故事,艾德琳沉默不语,同时,她也明白雷蒙为什么喜欢金钱了。
因为某人小时候有一位至友因为没钱治病,被家人抛弃,某人知道这件事后,在几十公里外的一个偏僻村庄找到了他的至友,他笑着对他至友说,他会挣到足够的钱,治好至友身上的病。
于是,从那天开始,小小年纪的某人便开始进山打柴狩猎,赚取钱币为至友治病,除了打柴狩猎,某人还经常进入城市打工,某人的至友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中。
然后,某一天,他的至友留下一封绝笔信,就此消失没了踪迹,某人的钱给他至友的钱,他至友没有拿走分毫。
从那一天开始,某人再也没有见过他至友,他找了整整一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也是从那时开始,某人开始变的爱财起来。
故事中的某人是谁,不言而喻,只是,让艾德琳好奇的是,某人的至友是男是女?
可惜,这个问题并不适合问。
艾德琳走了,带着一个疑问离开了圣格尔学院,而雷蒙,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位身材瘦弱的孩子,和一双清澈明亮爱笑的眼睛。
“雷蒙!不要招惹它!它是魔狼!坏了!雷蒙,它怒了!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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