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X番男主 第262章

作者:叫我骑士君

“妾身咬死你个制杖人渣!!”

两人的再次相见,没有催人泪下的催泪弹,只有像往常一样的互相吐槽打闹,仿佛凛从来没有离开过一般。

而就是这样,才让彼此有一种融洽和熟络的安心感。

……

忽略掉凛自己作死作了半个小时,两人在反间内打打闹闹卿卿我我羡煞旁人,一直到晚上才磨磨蹭蹭的出来吃饭。

饭后,辉夜急匆匆的回房间玩游戏,一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模样,凛本来要帮着两位老人收拾桌子,却被竹取翁叫出了房间。

站在门口的竹林间,竹取翁犹豫再三,还是问道:“不知道凛大人你是否还愿意娶小女?辉夜她孤苦伶仃的,你每天和她朝夕相处,这样传出去对她的名声并不好,如果不想娶,还希望不要耽误辉夜。”

“老丈人不用担心,我这次回来就是准备像辉夜求婚的。”

他虽然态度不好,其实也是为了辉夜好,凛自然不会置气,点了点头语气诚恳。

竹取翁松了口气,刚想再说点什么,小道上几人围着车辇朝这边走来。

“是阿部御主人来了。”

凛微微眯起了眼睛,一溜烟钻进了辉夜的房间,将房门拉上。

不多时,门口传来声音,阿部御主人站在门口,语态真诚饱含热情:“辉夜小姐,我费劲千辛万苦终于获得火鼠裘,还望辉夜小姐笑纳,麻烦竹取翁替我转交。”

竹取翁接过他递出的箱子,看着光是箱子都华美无比,对于此宝物的真实相信了几分,有点担心起自己女儿的婚嫁。

拉开房门,辉夜接过了箱子,微微撇嘴:“真当妾身那么好糊弄么?”

“你啊,不要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世间还是有真诚的人的,万一人家带来的就是真正的宝物呢?”

瞧辉夜对其他人或多或少带着点偏见,竹取翁连忙出声劝慰,却让身边的凛翻了翻白眼。

很显然,这位老人对他一走就是两年,将辉夜丢下还是很介意的。

而此时,门口的阿部御主人再次开口:“这等珍宝辉夜小姐可曾满意?说实话,我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又花费了将近两年之久,才有幸得到它,希望辉夜小姐念我诚心一片……”

“热恋情如火,不能烧此裘。经年双袖湿,今日泪方收。”

辉夜嗤笑一声,将写着情诗的纸随手丢给凛,朝竹取翁微微欠身:“既然火鼠裘烧不坏,放进火力还能光洁重生,那么只需要丢到火里一试真假就行了。”

竹取翁也觉得有理,转身来到门口,向阿部御主人转达。

他稍稍有些犹豫,不过想想这件裘衣色泽之美平生罕见,应当是真货无异,便自信的点了点头:“来人,架个火盆。”

随从们利索的生起火,竹取翁将宝箱打开,看着艳丽无比的火鼠裘呆了呆,摇了摇头将它丢进了火盆中。

不多时,空气中传来了糊味,裘衣上火势凶猛,火焰越来越大,最后将好好的一件裘衣烧成了一堆黑灰。

阿部御主人的脸垮了下来,难以置信的后退两步,有种赔了钱财还折了夫人的沮丧。

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被自己所谓的好友给骗了,而是想到了自己下决心赢取辉夜后休掉的夫人和小妾,瞬间感受到了耻笑。

此时,辉夜的声音从里屋传了出来:“假裘经火炙,立刻化灰尘。似此凡庸物,何劳枉费心!大人还是回去吧。”

他恼羞成怒的跺脚,转身上了车辇,悄然无声的离开。

这在民间中闹出什么笑话就不提了,在他走之后,辉夜一脸无趣的继续拿起了手机:“好烦啊!明明也没二两墨水,非要写什么诗,不知道妾身读着很尴尬么?回的更尴尬啊!”

她这一句抱怨,让本来正打算挖空心思效仿古人写一首情诗的凛尴尬的挠了挠头:“那啥,这是传统啊……违背了传统不太好吧?再说我看你回的不是挺快的。”

“那是因为妾身学富五车才思敏捷。”

“rua!”

“蛐蛐工口凛又在挑衅妾身,妾身不嫁啦!”

打闹的这会功夫,凛回忆了一下自己大致浏览过的竹取物语的故事,还是无法判断出剩下的两人到底什么时候献宝,只知道貌似中间还隔着一段时间。

趁此机会,凛又可以和辉夜裹着没羞没臊的同居生活,顺便巩固一下自己目前的修为。

“说起来,西行寺他们一家是不是也已经搬过来了?过两天有时间抽空看看,还有妹红,也不知道现在修行到什么进度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永琳,背后放冷箭算什么医生

早上一大早,凛就去藤原宅找妹红,站在墙头上,喵了半天也没见妹红出来。

按照平时这个点她已经在后院修炼了,而且妹红的性格可不是怠慢的家伙,转念一想可能去老地点,转身轻跳,刹那之间消失在空中。

在曾经一起修炼的山谷中找了半天没找到,又往更早之前的竹林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人。

凛心下有些奇怪,准备回藤原宅找人问问。

回到藤原宅,跳进了后院,顺着门廊抓了个随从逼问了一番,才知道妹红在他走后没两个月,想要出门修行,和家里产生了争执。

毕竟这个时候的女子除非是巫女、阴阳师法师这种地位很高不能当做普通人看待的女子以外,就没有说是要出门远行的,当时藤原不比等二话不说就给驳回了。

就这样一来二去请求的次数多了,干脆就把妹红关了起来,妹红脾气也很倔,没几天就跑出去踏上独行侠的道路。

得知消息的凛不免担心,妹红虽然天赋很高,也就只能对付那些小妖怪,这满天下的厉害妖怪多得是,特别是这个年代可以算得上群魔乱舞。

即便妹红身上带着他给的各种道具,即便稍微厉害点的妖怪对吃人没兴趣只对搞基和抢男人感兴趣……好吧,貌似还真没什么担心的,唯一担心的就是被喜欢百合的女妖怪死缠烂打罢了。

咳咳,他倒是听说过,百合妖人家讲究的是正儿八经的先爱后X,自恃品味很高,是做不出强抢民女的事情的。

既然妹红已经走了,就连11区这么大找个人也不亚于大海捞针,何况说不准人家已经远离这个国家也未曾可知。

凛想了想,打开手机空间,找到河童给他的类似无线电台装置的通讯器。

通讯器可以用雷电充电也可以灌输妖力,灵气等各种方式催动,据河城荷取自己说,至少支持二十多种不同的力量和能源,绝对实用,也是未来的量产计划之一。

按照自己自己记在备忘录里的操作说明,催动“气”在感应装置上,打开了电台,调到了河童专用频道。

“喂喂,这里是神宫凛,收到请回答。”

吼了十来遍,那边滴了一声后传来了河城荷取的声音,其中还夹杂着剧烈喘息:“哎呀,收到了!刚才忙着拆解零件!”

“最近生意怎么样?”

“哎,虽然靠凛大人上次的钱和货物,后期又研发出了几批武器,可惜不管是妖怪和人类都没什么眼光……不过还好前两天遇到几个歪星人买走了,这样落后的时代是我们河童的不幸啊!”

凛神色古怪张开嘴就想吐槽,想了想又觉得没什么地方好吐槽,咳不出来咽不下去感觉浑身难受。

过了半分钟,才干咳一声继续说道:“那么……股东的事?”

“哇!差点忘了,上次回来我就和其他族人商量过了,大家一致认为你的投资还是很不错的,可以占到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咱们河童重工也正式成立,之前一致没联系到你我也就忘了说,嗯,有时间来上次见面的老地方签约吧,上一批武器售卖的分红还给你留着。”

感觉莫名占了单纯善良的河童天大的便宜,凛梢梢有些羞愧,所以决定这几天抽空去约见河城荷取,多掏点东西收购,成为河童重工最大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