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座之剑 第23章

作者:冬眠的龙凰

不过色孽眼下是救不了莫里斯的,虽然色孽口口声声说“只有一分钟也很厉害了”,但在二十五倍加速下,他很难说自己能在色孽手下撑过一分钟。

如果不是手而是别的部位,恐怕三十秒都够呛。

至于恐虐嘛,血神会觉得时间加速很好啊,以后你的颅骨就按二十五倍的标准来交吧。

在黑暗诸神眼中,凡人根本不能算人,高高在上的伟大存在并不会尊重卑微的凡夫俗子。

纳垢除外,慈父纳垢真心爱着每一个信徒,甚至连非信徒他也爱。

他的爱是无私的,是一视同仁的,无论是你王侯将相,还是一介草民,都有资格从慈父的锅里舀上一勺。

莫里斯就决定舀上一勺。

84.诸神不在乎

莫里斯的胸口,有一枚忠诚印记。

那里本是一处剑伤,动力剑的分解力场在胸腔中烧出个前后通透的血肉窟窿。

只不过在穿越时,在不知名力量的作用下,这个窟窿重新堵上了,让人联想到地球联邦靠延后退休年龄堵上社保基金的缺口一样。

鱼唇的地球人,你们每延后一年退休,往火星跑的移民就多加三个百分点呀。

用甲状腺想想都知道,这个窟窿肯定不是神皇堵上的,因为伤口长完之后,翻卷的肉芽组织形成了一个八芒星。

背后?

背后也是八芒星,只不过莫里斯嫌伤疤影响搓背,用一个小手术去掉了,不同于胸口的忠诚印记,去掉会重新复原,背后的八芒星并没有复发。

天晓得是不是真的不复发,莫里斯为了保险起见,让医疗伺服颅骨替自己纹了个精忠报国上去。

这两天已经快纹好了,已经纹到“马蹄南去,人北望”了,伺服颅骨问他要不要纹副歌,莫里斯说有点疼,还是先缓缓。

他也怀疑过所谓的系统是不是奸奇的阴谋,但不像,奸奇固然坑,但它只会光明正大的坑人,哪怕是阴谋,也会有相关的预兆,而莫里斯并没有遇到一头万变之主跳出来,问他“你要和真理之神签订契约,成为混沌神选吗?”之类。

我肯定没和奸奇签什么奇怪的文件啊,唯一要说哪里有可能被骗的话,大概就是上周买了最新发售的《星区总督3》吧。

为什么黄金王座这样的垃圾公司还没倒闭呢,因为有我这样的垃圾玩家第一时间预购。

我没被骗!预售版送一个混沌八芒星/帝国天鹰的亚克力立牌!

“其实是被骗了吧。”

莫里斯很失落。

他的状态栏里,四神的标记逐个亮起。

恐虐印记,这是他主动向血神献祭基因窃取者头颅时点亮的。

色孽印记,也是主动用药渍混沌卵取悦色孽时,欢愉王子给的。

奸奇印记虽然源自知识与智慧之神的赐予,但子弹时间的确是一种强大的赐福。

而那个纳垢印记,源于他那声“爹”。

代表亚空间本质的混沌无分印记,大概是复活时留下的。

“你的确是被骗了吧。”

神秘的声音在他的听小骨中震荡。

“来吧,向真神跪拜,那具腐尸不值得你的忠诚……”

“你主动拥抱了混沌的力量,踏上了天堂之路,却对沿途的风景视而不见。”

莫里斯只觉得莫名其妙:“你是谁。”

“我就是你啊,莫里斯?提比略。”

呵呵,你就是歌姬吧。

首先,我姓莫,叫里斯。

家慈曾言,本以为是个女儿,预备唤作“莉丝”,没成想生了个要预备婚房、彩礼的赔钱货,懒得再另想别名,索性取谐音,叫里斯了。

他已经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

在穿越之初,莫里斯的状态栏里就有一个“身心失调”的负面效果,而那个效果通常出现于恶魔附体,争夺肉身的情况。

原本莫里斯还以为自己就是那个恶魔,但现在看来,是这位百战老兵死后,被亚空间恶魔侵蚀了身体。

然后自己的灵魂上线,把刚打完身体争夺战,虚弱至极的恶魔挤走,只留下了身心失调的后遗症。咏梅没想你梅空你林在在没呢......

混沌恶魔直接在现实世界中现身,都需要消耗自身的力量,无论是包月套餐还是计时付费,耗费都极为厉害。

因此混沌恶魔想离开亚空间,要么是靠信徒献祭大量的灵魂和鲜血,用巫术仪式将其召唤出来,要么附身在武器、尸体上,通过凭依在这些绑定物上,来收割凡世间的灵魂。

莫里斯的情况显然是后者,恶魔附身时,肉体的强度直接影响到恶魔能发挥多少实力,而阿斯塔特的尸体肯定比凡人要好用得多。

有时恶魔也会附身活人,如果不明就里,很多受害者会把恶魔的低语当成自己心理的阴暗面,不加以防范,毕竟心魔嘛,说到底也是自己的一部分,要怎么防备?

也有些人会把恶魔当成随身老爷爷和魔宠,比如千子战团在一万年前人手一只的“守护灵”,那东西其实就是一种小型恶魔,反噬主人是迟早的事。

“哦,你就是我。”

莫里斯悄悄施展了信念护甲。

“是的,你在数十年的服役中,已经认识到了帝国的腐朽,又看到了真神的伟力,那些邪教徒的禁忌典籍你也在销毁前偷看过……”

85.是你小子把好处都私吞了

“你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莫里斯耐着性子继续听。

嫌疑犯莫里斯?提比略则进一步供述:“此番起事,原本未请慈父,你只会成为三神共选,如今四位真神齐聚,又能献上一千亿条灵魂作为祭品,怕是要升格为四神共选,较之阿巴顿、比拉克也不遑多让呢。”

“诸神耗费心力,就为了这么一颗行星?”咏梅没有咏林空你林在在没呢......

莫里斯小心地斟酌着字句,他发现恶魔只知道他是“星际战士老兵莫里斯?提比略”,而非“火星共和国公民莫里斯”。

作为穿越者,要是自爆身份,那就离死不远了。

为什么?莫里斯也不知道为什么。

但是前世的新闻里,有钱人炫示财富——死,当权者夸耀权力——死,知识分子卖弄学识——死,社会性死亡,政治性死亡,物理性死亡,总有一款适合你。

或许是莫里斯身上的东亚血脉,和社区的集体主义熏陶,让他潜意识中认为不能过于与众不同,枪打出头鸟。

交代穿越者身份又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犯不着把自己暴露在不必要的风险之下。

尽管他这些天来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一名百年老兵的知识范围,也不符合阿斯塔特的一贯作风,至少忠诚的星际战士不可能留下混种基因窃取者给自己当船员。

甚至投身混沌的阿斯塔特中,人类沙文主义也是一种常见思想,拜混沌和杀异形并不冲突,曹贼篡夺汉室江山,热爱固然为英雄好汉所不耻,但降匈奴,败乌桓,却是于中原百姓有益的。

同理,凯撒虽然篡夺罗马独裁官的大权,但他通过对高卢人的教化和经济支援,积累为罗马帝国的基石。

内战归内战,野蛮人打进来时终究要共同外御其侮的。

然而莫里斯居然养了两万名夷丁,这摆明了是有不臣之心呐!

然而恶魔认为这是好事,说明亚空间的伟力复活莫里斯之后,食古不化的阿斯塔特已经开始“灵活爱国”了。

更何况从时间线上来说,如今马库拉格之战尚未爆发,帝国并不知道泰伦虫族和基因窃取者是什么东西,而自大的人类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利用某种异形造物乃至外星种族,其实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至于莫里斯施展的那些亚空间仪式……

实际上亚空间仪式遍地都是,黑暗诸神常常以光盘、录像带、羊皮纸等形式函授,运气好点的可以通过梦境和启示上网课。

有些幸运儿甚至能遇到线下补习班,直接参加《混沌之力高级工程师6周进阶培训课程》,讲师都是从千疮之子、怀言者战团聘请的客座教授,无论理论体系还是实践经验都无可挑剔,这些培训班毕业之后还包分配。

在黑暗诸神眼中,他就是个有些特立独行的星际战士老兵而已,血战于群星之中的阿斯塔特多达一百万,像他这样的人多了去了。

恶魔以某种阴森森的声线说道:“神明可以同时和几万个人交流,甚至是……那些不在这个银河的人。”

这倒是实话,实际上灵魂之海同时存在于过去未来,甚至是多条时间线上,在官方设定中,其实不同的服务器之间就是平行宇宙的关系。

白昼服到了中后期基本是一家独大,有的服务器混沌杀得帝国玩家被堵在神圣泰拉出不来,有的服务器太空死灵复国成功,墓穴舰队在全银河系耀武扬威,在这种情况下,新玩家是不可能在这种服务器选别的阵营的,久而久之这种服务器也就成鬼服了。

所以才有“跨服作战”,让各位战帅、死灵霸主、虫巢暴君们能远征平行宇宙,而不至于无聊到天天去警戒星杀小号玩。

堂堂四神永世神选,恐惧之眼大公,混沌战帅,熬夜看九周年直播的老屁股玩家,居然要去守一帮改造手术还没做完,卡在新手任务的小号,是不是说明游戏已经到生命末期了?

莫里斯:“哦,别的没了?”

恶魔只觉得莫名其妙:“什么没了?”

“四神来之前,就没交代你别的事儿?”

“还有什么事?”

莫里斯破口大骂:“刚刚诡变之主可都和我说了!只要投了混沌,就让我坐黄金王座,你小子是不是把真神答应我的好处,都给私吞了!”

86.魔影幢幢

意念经由黑色甲壳和动力甲内衬上的神经触点,传入背包之中。

命令:点火,启动。

冰冷的柴油机吸入空气,与雾化重油混合,共同注入气缸。

突突突——

动力装甲发出了拖拉机被启动的声音。

烈?超究武神三蹦子!

一直以来,莫里斯都仗着自己力量惊人,完全凭蛮力来带动沉重的装甲。

对于凡人来说,动力甲相当沉重,如果没有动力辅助,几乎就是一座陶钢打造的牢笼,但对于阿斯塔特,这座牢笼就是纸糊的。

毕竟这东西算上那些装饰和附加装甲板,其实也不过两百多公斤重,而两百公斤负重对阿斯塔特来说算轻载。

而激发超究武神三蹦子形态会大量消耗动力背包中的燃油,只能维持两小时左右的巅峰状态。

然而这样做是值得的,莫里斯感受到源源不断的力量涌入体内,这一刻,他就像是骑士跨上了宝驹烈马,剑客抽出了神兵利刃,氪佬捞到了卡池大保底。

第二头恶魔从传送门中迈出,那是一抹全身通红的身影,瘦长的人形提着一把大到不成比例的剑,锯齿大剑不断滴落鲜血。

放血鬼,这是莫里斯再熟悉不过的恶魔了,别看这些家伙表面瘦骨嶙峋,实际上一个个都是近战高手。

长长的舌头从放血鬼利齿间探出,舔拭着剑格上的恐虐圣徽,莫里斯则打量着对方向上弯曲的双角,放血鬼会用魔角和加长版的地狱刃来彰显自身的功绩和地位。

莫里斯很喜欢放血鬼,恐虐魔军的吉祥物就是一头放血鬼,很受欢迎,因为它的声音听着像阿澄佳奈。

放血鬼见阿斯塔特满脸不屑,不由得愤怒咆哮起来,当然,声音肯定不是阿澄佳奈,所以莫里斯也没有半点怜香惜玉,抄起动力剑,摆出犁式。

阿斯塔特侧身站立,双脚成前后排布,右腿在后,脚掌相互垂直,出于对义肢质量的不信任,他的剑持在左手中,握于腰间,剑尖则向上方虚点,遥指放血鬼的双目中心。

摆出理查德纳尔流的常用起手式后,莫里斯向放血鬼微微点头。

作为一名阿斯塔特,他唾弃混沌恶魔,但作为一名战士,一名剑客,向对手表达敬意是基本礼节。

放血鬼有些吃惊,没想到莫里斯居然如此上路,于是它也以长剑剑脊轻敲额头,向他还礼。

下一秒,莫里斯的右手举起等离子手枪,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炽烈的等离子火球瞬间蒸发了放血鬼。

提示:经验值+3

提示:你获得成就“大人,时代变了”咏梅没呢在你空你林在在没呢......

抱歉,我练的其实不是欧洲传武,而是庶人剑。

呼——

莫里斯吹散枪口的白烟,把等离子手枪挂回枪套中,等待散热。

如果忽略这玩意会自爆的话,等离子手枪简直是神器,然而在高烈度战斗中,等离子武器过于不稳定,只能玩开幕雷击战术,之后要经历漫长的散热过程。

叮当一声,原本握在放血鬼手中的利刃掉落在地。

然而莫里斯并没有去捡,而是等了十五秒,任凭其消融为烟雾,返回亚空间。

放血鬼的地狱之刃都是好东西,但它有个特性,就是装备后无法取下。

想取也不是不行,用一把品质更好的地狱之刃来换。

此外,就只能把手砍了。

从硬件上来说,莫里斯完全可以用右手去装备那把地狱之刃,平时把手拆下来,换上备用义肢就行,但这剑很邪门,所有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恐虐的剑。

对敌我识别系统将是个巨大考验,像是战斗修女、审判庭这些友邻单位可能会把自己错当成叛徒。

臣对陛下可是忠心耿耿的!将来史官哪怕不写《真理之杖世家》,也得专门开一篇《莫里斯列传》吧,要是被当成奸臣,那不是太冤枉了吗?

为了自己的名节,莫里斯只能忍痛放弃地上的神兵。

他将右手搭在动力剑的配重球上,轻轻握住,调整着兵刃的重心,摆出牛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