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只大水怪
林峰倒是无所谓,坑不着柯南他就找毛利大叔喝酒呗,反正跟谁喝不是喝?只要不是一个人喝闷酒就行。
柯南看林峰这副样子,顿时又迷惑了,难道说刚刚林峰不是来坑自己的?
看林峰半天没有跟自己搭话的意思,柯南这才小心翼翼地凑了过去,朝林峰打听道:“林叔叔,那天在图书馆,你是怎么知道津川馆长把那些美式草药藏在书本里的啊?”
他从那天晚上回到家就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林峰明明没有碰过那堆进口书,是怎么发现那些书里面有问题的?总不能真是弘树嗅觉灵敏,闻到美式草药的味道吧?
其实这个问题林峰早就回答过了,奈何柯南就是不信,居然还在问,他索性就转移话题让柯南自己脑补:“那家伙跟月影岛那帮人有联系,你不知道么?”
还真别说,柯南听后还真就脑补起来,思索片刻后看向林峰:“所以,你早就盯上津川馆长了?”
在柯南的认知中,林峰应该是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获知津川馆长和月影岛那几个面粉贩子有联系,这才盯上对方。这么一来,林峰知道对方藏D的手段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事实上林峰也是几个小时以前才知道这位津川馆长跟月影岛那几个面粉贩子有联系的,另外这事也不是他自己侦查出来的,而是目暮警官在下午打电话告诉他的。
虽然林峰不知道柯南会怎么脑补,不过越是聪明的人,心思就越好猜,因为他们会自然而然把缺失的信息以一种合理的逻辑来完善,所以林峰这时候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朝柯南耸耸肩膀,仿佛默认了柯南的说法,然后拿着酒杯去找一旁的毛利小五郎搭话。
毛利小五郎虽然看着很能喝,但实际上的酒量并不大,更何况他在林峰家里喝的还是林峰珍藏的威士忌,几杯下肚早已开始“真情流露”,丝毫不顾及在场还有晚辈,搭着林峰的肩膀就吐槽起来:“阿峰,你说这高尔夫练习场都炸了,这阵子我去哪练球啊!”
米花町位于东京中心地带,本就是个住宅区与商业区为主的行政区块,像健身馆这样的地方都不多,高尔夫练习场更是仅有一个,今天还被炸了,他想练球的话,还得跑港区那边去,属实有点不方便。
关键是他那个球技,不去多练练还真的不行,毕竟自己可是跟电视台吹嘘过自己十分擅长高尔夫来着,但今天早上的“训练”结果表明,他到时候可能连挥杆击球都做不到。
过几天可就要比赛了,电视台还要现场直播,到时候自己怎么办啊?感觉会很丢人。
“这种事情除了勤加练习以外也没啥别的办法,不过要是学长出行不便的话,我这还有台车闲置,你先拿去用吧。”林峰朝毛利小五郎耸耸肩。说实话,对这种事情,他也没什么办法。
理论上Animus确实可以把技巧和肌肉记忆刻写到个体身上,但前提也得林峰有那么一个擅长打高尔夫的个体基因才能读取吧?
再说了,他跟毛利小五郎还没到这种可以推心置腹交换秘密的关系,Animus这种容易暴露自身秘密的东西,他自然没打算给毛利小五郎借用。
毛利小五郎听林峰愿意借车给他用,心情总算没之前那么忧郁,不过他还是面带好奇朝林峰问道:“阿峰,你会不会打高尔夫?”
在他的认知里,林峰属于那种运动神经极其发达的人,网球、斯诺克、棒球水平都很不错,想来再会个高尔夫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他这么问主要还是希望给自己找个免费的教练,毕竟高尔夫陪练和球童的时薪都老高了,他还真舍不得花那么多钱去客串一场比赛。
林峰何许人也?跟毛利小五郎认识这么久,哪能不明白这货心里在想啥。他是会打高尔夫没错,但他可没兴趣给毛利小五郎当陪练,于是便随口说道:“这个我还真不太擅长,不过球类运动嘛,多练练就好了。学长你也别太担心,既然邀请你是过去表演的,那你只要练习一下怎么把球打远一点就可以了,没人指望一个特邀嘉宾打出老鹰球的。”
“哎,也只能这样了。”毛利小五郎听到这话只能默默点头,其实他不怕丢人,但这次是在自己偶像冲野洋子面前。这要是丢人丢大发的话,他还是有点无法接受。
不过林峰刚刚提到的办法也是一个思路,反正他只挥一杆而已。就连职业高尔夫选手一辈子职业生涯都不一定能打出一杆老鹰球,谁会指望他一杆进洞啊?自己只要保证能击中球,并且还是势大力沉的一击,球飞到什么地方那都不是他需要操心的。
想明白以后,毛利小五郎扭头看着一旁还在嘎嘎猛吃的柯南和小兰两人:“明天早上你们继续陪我去练高尔夫吧!刚刚阿峰答应借车给我用,等练完球我再送你们上学!”
柯南和小兰闻言都愣住了,不是吧?怎么还来啊?早起一天也就算了,照大叔(爸爸)这么个练法,岂不是这几天早上都得六点不到就起床?
您老行行好行吗?您是无所谓,咱们两个还在长身体呢!不多睡会,以后发育不好怎么办?
可惜,两人的抗议注定是无效的,第二天一早,毛利大叔就再次带着小兰和柯南两人,开车林峰的私家车前往隔壁区的高尔夫练习场认真练习起来,而柯南则是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瘫坐在椅子上,看着毛利大叔在眼前一而再再而三地挥杆却打不中地上的高尔夫球,心里别提多郁闷了。
就连小兰此时也是喝着咖啡打着哈欠,因为今天早上他们起床时间比昨天还要早,不到五点就被自己老爸给叫醒,这会不喝点咖啡她都觉得睁不开眼睛。
与此同时,柯南还想到了一个问题。他发现他们这完全就是被林峰给坑了,要不是林峰劝毛利大叔多联系,并且还把车借给毛利大叔,毛利大叔也不会一大早带着自己跑来港区这边练高尔夫不是?
想到这几天早上自己估计都得陪着毛利大叔起早练球,柯南心里不禁埋怨起林峰来。要不是林峰多嘴,自己这时候还能在家里呼呼大睡呢!
这家伙倒好,自己不来跟毛利大叔练球,反手还坑自己一把!想想都觉得不甘心!
事实上林峰倒没有柯南想的那么懒惰,不到6点他也起床了。这一方面是要给全家人做早餐,另一方面他今天还得出趟远门。
他可不是白给会津兄弟会优化资产的,接管会津兄弟会的财政同时,他也成为了会津兄弟会的新一代导师。正好柴裕子原本也有卸任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而林峰也因此获得了一个在樱花本地经营数百年的情报系统。
比较可惜的是,会津兄弟会主要的势力范围还是在樱花南部、南九州、四国以及冲绳等地,因此中部、西部、北部以及北海道地区还需要花井亚希子那边加把劲。
但不管怎么说,手底下有个几千号人,外加百来位训练有素的刺客,很多事情他也不再需要亲力亲为了。就好比前阵子柯南被他爹妈“绑架”的事情,如果当时手下有这么一帮人,他还哪需要自己去追踪?
就这样,时间又过去了几天。这天林峰刚收编完会津兄弟会回来,本想着回家吃饭,结果文雯带着弘树两人出去打牙祭,林峰一个人又懒得弄,索性也出去找个餐厅凑合一顿。
不知不觉间林峰就走到毛利侦探事务所所在的三丁目,想着这几天好像也没去毛利家串过门,索性就买了几个小菜,提着一袋啤酒去找毛利大叔。
毛利大叔看林峰提溜着啤酒和小菜过来,心里那叫一个开心,连忙把林峰邀请进家门,在听说林峰还没吃晚饭的时候,甚至还让小兰给林峰弄点主食啥的。
两人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吃着小菜,喝着喝着毛利大叔像是想起了什么,朝着林峰问道:“对了阿峰,你周六有没有事?我们打算去山里看樱花,你要是没事的话把就一起吧,把雯雯和弘树也喊上。”
“去山里看樱花?”林峰闻言先是一愣,此时一旁的小兰则是欢快地点点头:“对啊,山里成片成片的樱花可好看了!我本来还想着明天跟雯雯说的,峰叔你要是没事的话就带着雯雯跟我们一起出发吧?”
林峰倒是不急着答应,拿出手机拨通文雯的电话,打算问一问她跟弘树的意见,殊不知文雯得知是这么档子事后忙不迭地回答道:“去去去!我还没去山里看过樱花呢!”
其实对于林峰来说,去不去都无所谓,但既然文雯这么感兴趣,他也就没拒绝,点头答应了下来。
“到时候我租一辆大点的车带你们一起去,你的车就不好开了,山里不好走。”毛利大叔灌了一口啤酒后缓缓说道。这次他不打算借林峰的车,一方面是因为林峰的车坐不下他们两家人,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轿车不好走山路,他打算租一台越野性能好一点的。
对此林峰也没什么意见,于是酒饱饭足后他便回到家中,到了周六这天,他一大早就背着登山包带着文雯和弘树前往毛利侦探事务所。
等众人来到毛利侦探事务所的门口时,毛利大叔已经把租来的越野车给开到事务所楼下了。几人七手八脚把行李都放到后备箱中,这才坐稳出发,此时林峰才发现,文雯背着的小背包似乎并没有放到后备箱当中,于是便有些纳闷:“你这包里装了啥易碎品么?需要这一路抱着?”
按理说以这个书包体积的大小,塞进文雯的手链当中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所以林峰是百思不得其解,然而文雯却一脸警惕朝林峰看来:“这都是我的储备粮!”
话说到这份上,林峰自然知道那都是文雯精心准备的小零食,但他还是有些纳闷,于是轻声问道:“你手链里面放不下吗?”
“那点地方哪够用!”说着文雯又用心电感应跟林峰私聊:“手链里都放着各种宠物食品呢!只有这书包里才是我吃的!我可警告你,里面有多少东西我都是有账目的!你可别想偷吃!”
“我才没那么无聊。”说实话,林峰原本还真想找机会尝尝文雯精心准备的小零食,不过俗话也说,君子不夺人所好。文雯都把话说这份上了,他没必要故意去惹文雯不是?但他还是有点想不通:“你手链里是宠物零食,背包里是你的零食,那你的换洗衣服和睡衣呢?”
要知道他们今天去山里赏樱,晚上还得在附近的旅馆过夜呢!文雯光带了吃的,衣服怎么办?
殊不知文雯却一脸不在意地说道:“弘树帮我背着呢!”
林峰闻言先是一愣,随后便给弘树投去一个同情的眼神。
弘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不过谁让他摊上这么一个“姐姐”呢!有时候他真的挺羡慕柯南的,跟小兰姐姐相比,自己家这个文雯姐姐简直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
第169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大概开了两个半小时,感觉都已经到中午了,林峰等人才终于来到东京郊区的一座山上。
下车后林峰四下打量了一番,感受这山中的寂静,不禁感叹道:“这还真是个好地方啊!”
小兰此时刚好从车里下来,听到林峰的感叹,嘴上挂着开心的笑容附和:“是啊,没有城市的喧嚣,是一个......”
“毁尸灭迹的好地方!”不等小兰把话说完,林峰就继续补充自己刚刚的感叹。
“啊这......”小兰这后半句话瞬间被咽了回去,脸上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她原本还以为林峰跟自己一样,来到远离城市的山林中,被四周大自然的风景所吸引,谁知道人家感叹的事物跟自己心中所想根本不是同一个事!
这地方适合毁尸灭迹吗?好吧,看着荒无人烟确实挺合适的,但你是怎么面对这么美丽的风景以及清新的空气,说出这么残忍的话来的?难道你脑子里天天就想着杀完人怎么毁尸灭迹吗?
不只是小兰,其实刚停好车熄完火从车上走下来的毛利大叔也被林峰这“发自肺腑”的感叹给打败了,看着林峰没好气地吐槽起来:“我说阿峰,你小子平时就不能想点快乐的事情?”
“实话实说罢了,你看这四下无人的黄山,周围都是树林,在这地方杀人抛尸,没人报警估计十天半个月都不会被发现,等看到的时候说不定都已经是一具骷髅了。”林峰本来就对看樱花这种事没啥兴趣,所以脑子里自然下意识想些跟风景无关的内容。
说实话,来之前他还以为这地方就像是那种旅游景区之类的,正想着今天没准能在这邂逅一位美女聊聊人生,结果来了以后才发现,这里四下无人连只鸟......好吧,算文雯面前有一只。
但这种地方,他还邂逅个鸡毛?反正他现在是有点后悔答应跟毛利一家过来了,而一旁的文雯此时也有点后悔,不过她倒不是因为这里遇不上帅哥美女之类的问题,而是:“我现在只想知道,中午该吃些什么,这山里面怎么看都不像有什么饭店之类的地方。”
“你不是还有那么多零食么?这还不够你吃?”林峰看向那个一直被文雯护犊子一样护着的书包,嘴角不由撇了撇,后者听后更是一副警惕的样子看向林峰:“你别打我零食的主意!那都是我的精神寄托!零食是零食,主食是主食!不能混为一谈!”
“好好好,我就随口一说,你急什么?我又不是非得吃饭的咯。”林峰懒得跟文雯掰扯这事,不过一旁的毛利大叔并没有听见两人的对话,走到林峰身边后一脸无奈地说道:“阿峰,不是我说你,你没事能不能别想些那么危险的事情?什么毁尸灭迹,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哪来那么多命案啊?”
林峰不置可否,笑着摆手道:“学长你别激动嘛,我就是开个玩笑活跃活跃气氛......对了,你还没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呢!”
毛利大叔本来并没有想着隐瞒,不过联想到刚刚林峰的发现,他总觉得林峰问具体位置是想以后把这里当成什么命案现场一样。
看毛利大叔这么一副怀疑的面孔,林峰不再解释,直接转移话题:“其实我现在有个挺重要的问题来着......”
“林叔叔你该不会真想以后把人拐到这里毁尸灭迹吧?”不等林峰把话说完,柯南就推了推自己的眼镜问道,不过林峰并没有搭理,而是继续自说自话:“学长,咱们中午吃什么啊?”
这个问题一下子把毛利大叔给问住了,柯南也变成了豆豆眼。还真别说,确实该吃中午饭了啊,所以......中午吃什么呢?
不等两人回过神来,一旁的小兰便笑着说道:“放心好啦!我昨晚就准备好了便当,够我们6个人吃的!”
小兰做事还是很有条理的,她可不像自己老爸那样,找到一个景点就啥也不管了。自从知道要来山里后,小兰便提前准备好了一份特大便当,此时正放在车的后备箱里呢!解决个午饭肯定是足够的。
“小兰,这家没你还真得散啊!”一听这话,林峰当即感叹起来。虽然他确实不需要进食也能维持生命体征,但是有吃的干嘛不吃?而且小兰做了那么多吃的,自己不吃岂不是对不起人家的一片辛苦?
小兰倒没觉得自己有多辛苦,毕竟她在家也得做一家三口的饭菜,现在无非是多做林峰一家三口的份量,这又不是什么大事,林峰对自己一家也多有关照不是?
话又说回来,现在也差不多该吃午饭了,正好这里的风景挺不错的,小兰便说道:“要不我们就在这野餐吧?我去车里拿便当。”
“也行,我跟你一起去吧。”林峰听小兰要去拿便当后当即开口说道,只不过小兰却笑着摆摆手:“不用啦,便当又不重,我一个人足够啦。”
小兰的体质那可是从小就出了名的好,想当初跟园子以及班里的男生玩捉迷藏时,她都能靠双手挂在房顶上待一整天,6人份的外卖充其量也就十来斤重,对她来说就是小儿科而已。
“阿峰,你就让小兰自己去就行,反正也不远。”山里没什么停车位,毛利大叔刚刚是先把车子停在了山林里面,然后几人再徒步到人工栈桥这边,因此他们目前所在的位置距离停车的地方自然有一小段距离,只不过充其量也就几百米的山路,毛利大叔也不担心。
然而林峰却不敢掉以轻心,反而语重心长地解释道:“我不是怕小兰拿不动,只是怕她迷路而已。”
小兰这路痴属性他已经领教多次了,在百货商场这种地方都能迷路,更何况现在是在一个没有深度开发的山林里面?虽然只有几百米路,但结合周遭这环境,他是真怕小兰走丢了。
哪怕那样没有什么生命危险,但好不容易出来玩两天,他也不愿意漫山遍野找一下午人。
“啊这......”小兰本想反驳什么,但又发现自己好像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明,反观毛利大叔在听完林峰的解释后也觉得林峰的担心很有必要,于是一脸严肃地朝林峰说道:“那就拜托你了,阿峰!钥匙给你,你看着点小兰。”
很显然,毛利大叔也不想自己好不容易出来玩两天,浪费一天在漫山遍野找闺女上。
还好,这一路上无惊无险,吃过午饭后毛利大叔又带着林峰和自己那一家子在山里转悠了一圈,好好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最后林峰还给众人表演了他两千多年来掌握的野外求生技巧,愣是在山里抓到一只穿山甲和两只野兔,把毛利大叔看得目瞪口呆。
眼看天色开始昏黄,林峰便建议毛利大叔先回山下酒店休息,后者看了一眼手表后也点点头,领着众人回到车子旁,拿起地图开始确认下山路线:“我记得前面不远处应该有一条近路,我们就走那一条路好了,这样太阳下山前应该能下山。”
林峰倒是没啥意见,毕竟这又不是一座孤山,山路都是土路,抄不抄近道都得颠着回去。既然这样,能少颠一会也是好的,只不过小兰听完却露出一脸不信任:“爸爸你没问题吧?一会不要迷路哦!”
林峰不知道,毛利大叔这也是有前科的。跟小兰的路痴不同,毛利大叔是那种走路不迷路,开车就容易丧失方向感的类型,之前都多少次因为开车走错路导致不能按时回家了,她可不想晚上在荒山野岭的车子里过夜。
毛利大叔却浑然不在意,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表示自己没有问题。小兰自然是不信的,但这毕竟有林峰几人在,她这个乖乖女也不好当着亲朋的面不给自己老爸面子。
一旁的文雯此时却抓着小兰来调侃:“小兰,你自己换一个路痴就不要随便质疑别人啦!”
小兰听后掐死文雯的心都有了,自己路痴怎么了?路痴难道就没有提出自己意见的权利吗?亏你还是我闺蜜呢!就知道打击自己!
不过毛利大叔却是颇为认同文雯的言论,同样吐槽起自家闺女:“小雯说得没错,你自己一个超级大路痴还担心我迷路?行了,别打扰我开车,出发咯!”
只不过毛利大叔在山里开了一个小时,眼看着太阳都下山了也没走出山林,只得把车停在林子当中,这下小兰就有些好奇了:“怎么啦爸爸?”
“没什么,我只是想再看看地图而已。”说着毛利大叔翻出之前那张地图,一边打量一边面露难色。柯南见状当即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想到此前的种种遭遇,忙不迭地问道:“叔叔你该不会......迷路了吧?”
他早该想到的,之前跟毛利大叔出远门,已经不止一次开车迷路了。只能说毛利大叔真不愧是小兰的亲爹,两人在迷路这一件事情上的表现可谓如出一辙,特别是迷路之前那副信心十足的模样。
小兰此时也感到不对劲了,看自己老爸一脸犹豫不决的样子,忍不住抱怨起来:“真是的,之前明明说知道路怎么走来着,现在怎么办啊!我可不想晚上在车子里过夜......”
“烦人!我不是已经在看地图了吗?”毛利大叔一边看着地图一边没好气地把自己闺女怼了回去,不过坐在副驾上的林峰此时却问道:“学长,你知道我们现在在哪吗?”
此话一出,毛利大叔瞬间哑巴了。是啊,自己现在在哪啊?这四周都是树林子,根本没有什么标志性的建筑物,他没法判断位置啊!
要知道地图这玩意可不带什么GPS,除了上北下南左西右东这些基本常识以外,它上面就只有地形和地标,想要找到出路,现在确定自己的大概位置,否则这地图看不看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毛利大叔也不知道自己开到啥地方来了,毕竟这所谓的近路都没标注在地图上面。
“要不我们就一直往南开?没记错的话我们上山是往北开的,一直往南应该走出去才对!”此时文雯提出一个自认为很聪明的建议,殊不知林峰和毛利大叔都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如果从理论上来看,这确实没啥问题,但这是山林,他们在地面上开车,不是在开直升机,怎么可能一路向南?前面有树挡着怎么办?
再说了,他们现在可是在东京都近郊,一直往南说不定先看到的是大海而不是道路好吧?这越野车也不可能游泳,总不能咱们自己跳海游回去吧?
“向往着这个方向开吧,这里附近有轮胎印,说明最近应该有车来过,超前开说不定就能看到人烟了。”林峰简单观察周围环境后,指出一个方向。事实上他刚刚还开启鹰眼观察过,大约在这个方向五公里外正好有一个居民区,到时候确定位置也不难。
毛利大叔闻言当即扔下手中的地图,一脚油门朝着林峰指示的方向开去,但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毛利大叔开出去还不到一公里呢,这租来的越野车就爆胎了。
无奈之下大叔只好下车检查轮胎,最后回到车上告诉大家一个悲催的消息——这车子没有备胎。
小兰这下再也坐不住了,看着自己老爸,脸上满是怨气:“我就早说了嘛!你还说没问题没问题,现在好了?不但迷路了,车子还爆胎,难得出来玩一次,好心情都被破坏了!”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呢!罗里吧嗦的!”毛利大叔其实也觉得憋屈,这又不是自己想的,谁能想到这车开着开着爆胎啊!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人倒霉了喝水都能塞牙!
林峰看了一眼远处的住宅区,虽然直线距离只有四公里多点,但考虑到山路,说不定得走上10公里。他自己倒是没问题,但毛利大叔一家就不好说了,况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文雯也不好变身成小鸟。
第170章 好一个世俗之人不该来的寺庙
小兰也不是那种只会抱怨的人,发泄完心中的郁闷后她便开始担忧起来。
“这怎么办啊?”
“我也没办法,荒山野岭的估计多半不会有人住,看样子今天晚上只能在车里将就一下了。”毛利大叔回到车上一脸无奈地摊摊手,此时的小兰还没反应过来,一旁的弘树却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哥哥,要不我们先搭建一个避难所吧?”
自从练出一身好身手以后,弘树就一直幻想着哪天像林峰曾经一样,体验一下原始社会的生活,可惜一直没找到机会,这下好不容易有机会送上门,他自然想要把握住。
“也不是不行,来,我先教你怎么起篝火,不过这天估计要下雨,我们先得找个山洞,顺便捡一些地上的干柴。”说着一大一小的两人直接翻身下车,把文雯都给看傻了。
不是,怎么赏樱变成荒野求生了?你们这转变也太快了吧?还有你们两个是怎么回事!野外求生不带上自己是吧?
事实上林峰并不是不打算带车上的几人,关键是带着他们也没用啊。这群人又没有弘树那样的身手,在山林里面抓只野兔都抓不到,指望他们从土壤湿度以及风向寻找水源和山洞,那不是做梦么?
当然,文雯是有这种本事的,但现在的文雯又不好变成小鸟,侦查能力直接丧失一大半,还不如现在车里待着,等他们找到庇护所和水源,再把众人带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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