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奢望永恒
但,他没想到居然会是过往的岛之王,那面向不列颠王的敬意也随之冒出——
狮心王,理查一世。
他是中世纪大不列~颠的伟大国王之一。
因为作战永远都是一马当先,如同狮子一般勇猛而被冠以“狮心王”的称号-。
虽然在位期间只有短短十年。
但,在这短短十年里,理查一世却创造了数不尽的传说。
人们说,他的一生都是在马背上度过的。
为了对抗要从信仰上入侵大不列颠的圣堂教会,以及人理方的介入。
当初的理查决定遵循先王莫兰的教诲,给予教会沉重的打击。
理查常将自己誉为初代先王的后裔。
从登基开始,理查便把他那狮子般的雄心壮志展现了出来。为了征服圣地.耶路撒冷,他率领军队参与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
他还替逝去的先王完成了未尽之事。
理查统帅着不列颠的神秘。
给予了圣堂教会难以忘却的打击,就保卫不列颠这点来讲,他是功在千秋的君王。
避免了大不列颠遭受教会的信仰入侵。
两千多年以来,不列颠的岛之王数不胜数,可要让当今的不列颠人给喜欢的君王投票的话,理查已一世定然能名列其中。
时至今日,他的传说也流传于不列颠。
说句家喻户晓都是不过分的。
除去开国君王莫兰和骑士王亚瑟,他就是那几位最为耀眼的不列颠王之一。
“您居然是.....那位狮心王.....!”
肯尼斯不仅握紧手心。
连同眼瞳都在一瞬间微缩。
本来他以为召唤出圆桌骑士都是运气爆表,现在看来,这何止是运气爆表!
简直就是起飞了!
居然能召唤出过往的伟大君王。
有那么一瞬间,肯尼斯无比的确信,这场圣杯战争的胜方已经无需质疑了。
同一时刻,警察局。
奥兰多也看到了新闻报道,以及警员上报的一则莫名其妙的逮捕报告。
其实,早在事发之前。
奥兰多就派出了二十八人的怪物。
只可惜,在他的部队到达前,歌剧院周围巡逻的警察先一步进到了场内。
“弗兰切斯卡说,她提供的圣遗物是统一王朝时期亚瑟王的棺椁。那个男人,应该是亚瑟王或莫兰王才对......不过他,刚刚却说向莫兰.潘德拉贡宣誓吧?”
“是的,警官们是这么报告的。”
“既然如此,那自己向自己发誓实在很奇怪。有可能是与亚瑟王有关的英雄......也可能是圆桌骑士的其中一人......但无论他是出身何处的英灵,既然是以“剑兵”为对手,就不可能毫发无伤地打倒他。”
奥兰多透过百叶窗看向楼下。
那被警察给押送到大厦内的肯尼斯和理查,他的脑中正在掀起思考风暴。
历史上,有人说莫兰王和亚瑟王。
两人很可能是同为一人。
但,这点连不列颠人都没证据,统一王朝时期遗留下来的东西太少了。
他们只知道这两位王的关系很深。
有说是兄弟,有说是父子。
不然,也不会被后人认为是二位一体,真相如何只有那个年代的人知道。
但,奥兰多绝不希望被召唤出的是莫兰王。
——那位不列颠的开国君王。
他的存在地位在不列颠是绝对的。
直到现在,这位王在不列颠创建的魔术,依然还在维持着不列颠的神代。
可以说,他几乎是相当于神灵级的存在。
早就跳脱出王的位阶了。
若被召唤出的英灵是亚瑟王,那奥兰多还觉得可以打,但要是莫兰王的话........
那奥兰多觉得这几乎和神灵为敌没差了。
古老神代的最后一位王者。
想想就让这位警长觉得头皮发麻。
最糟糕的是,当前雪原市可能有两位不列颠王。
一位是不明身份被押送到警局内部的男子,另一名则是被不列颠选中的新王。
刹那间,奥兰多想到新王的名字。
也同样是叫做莫兰。
“不会吧......那怎么可能......”
奥兰多心里浮现出可怕猜想。
但,他很快就觉得那想法太不切实际,于是就立马将其定义为胡思乱想。
不列颠名叫做莫兰的人起码有几十万个。
估计,这只是一个巧合。
“这里面也有弗兰切斯卡搞鬼的可能......
审查的警员里,派出一个不知情的去试探一下。不过,态度尽量友善些,不要与之为敌。
无论如何,像是吉尔伽美什这样规格的敌人越多,我们能够从夹缝中夺得胜利的概率就越大。多一个保险总是好的。”
奥兰多深深地吐出口浊气,吩咐道。
他感受到了在巨兽脚下求生的蝼蚁感受。
每步棋都得要精打细算,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当前,最让人头疼的是新王,对方没有得到作为御主的令咒。
但是,他却一点都没有离开雪原市的打算,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闯入到舞台上。
当前奥兰多的优势之一是。
不列颠对他这边似乎没有敌意,而他也正好不打算与不列颠为敌。
弗兰切斯卡和法迪乌斯。
两人虽然是奥兰多的合作伙伴,但奥兰多清楚,这两人能轻而易举的背叛自己。
前者只需要有个乐子。
不出五秒就能够立即背叛。
法迪乌斯虽然比弗兰切斯卡值得信任,但他是受合众国高层意向影响的人,只要上头一个命令,也同样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奥兰多。
所以,奥兰多得要找除这之外的保险。
这圣杯战争究竟会走向何方?
实在是让人猜不透上。。
第五百五十六章 妳们是莫兰的弟子?【求订阅!求鲜花!】
斯诺菲尔德,雪原市,水晶之丘。
在看到电视播报中的肯尼斯和理查之后,莫兰就打算前往警局一趟。
这次,他打算单独行动。
因为有些东西不好让众女看到。
出发前,凛和小樱居然还问他能不能去赌场玩,莫兰觉得这没啥问题。
但,在他后脚离开没多久。
就有另一人来到了水晶之丘赌场。
那人正是吉尔伽美什,以及他的御主蒂娜。
“全都押红。”
吉尔伽美什随口说道。
随即,就将那小山般的筹码推出。
不到片刻,他就成了赌场里的一道靓丽风景线,赢得那是一个盆满钵满。
其气场比起赌客,更像是赌场老板。
“........嗯?”
吉尔伽美什忽然扭头看向窗外。
一瞬间,他像是感知到了熟悉的气息。
但,那气息却转瞬即逝。
吉尔伽美什在这稍微留了个心眼。
“怎么样,杂种小丫头,没人能看到妳吧?”
吉尔伽美什拿着酒品尝了一口。
此刻,蒂娜回避着走来的路人,这些路人都像是没看到她的存在一样。
她手上带着吉尔伽美什赠予的戒指。
只有从者和足够水平的魔术师才能看到她,除此之外,她就是如同空气一样。
“是的,多亏了吉尔伽美什大人的戒指,真的非常美妙。”
蒂妮很是感谢的说道。
吉尔伽美什在和恩奇都大战完后,就直接对蒂妮说:“让我见识一下,这座城市有着最多人和财富来往的地点。”
思索片刻,蒂妮就带吉尔伽美什来到了这。
这水晶之丘也确实是符合这话。
“嗯?这酒还不错......”
吉尔伽美什打量着杯中美酒。
他品到了熟悉的味道。
是曾经乌鲁克那别具一格的风味。
没想到,在现代还能喝到。
这确实是让吉尔伽美什有些惊讶,他看待这赌场的视线里多出一丝欣赏赞叹。
“这里的老板是谁?品味还算不错........看来这无用杂种过度增生的时代之中,还有那么几个是值得本王夸赞的。”
“这个......”
当蒂娜想要回答的时候。
不远处走来两名和她年龄相仿的少女。
“请问,你们就是吉尔伽美什先生和蒂娜.切尔克小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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