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之下:一人往矣 第14章

作者:英雄骑士

  异人之所以在热武器时代落幕,退出时代舞台。

  无非就是因为异人相对于全世界大多数普通人而言,人口基数少,其次,火器的成建制化,飞速发展,直接抹除掉了异人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

  正面战场上,面对荷枪实弹的军队,异人只有败亡和逃走两个选择。

  虽然也确实有修为高深的异人能玩单人冲阵,但那是建立在兵多枪少,部队没超过一个阈值。

  很不凑巧,他那个上司曹瑛虽然兵过万,也有枪,但大多数是汉阳造,小部分毛瑟步枪,再配上五挺轻机枪,十门迫击炮。

  这样的配置打一场小规模战斗没啥问题,但用来对付王一一个人,就是高射炮打蚊子,偏偏这只蚊子却能叮死人!

  只是王一不想将这场普城危机演变成由他这个名叫王一的异人行侠仗义故事,这样是下下策,没有一点作用,才会有今夜这一行。

  这个想法,王一不会表现出来,他只能通过迂回,策反张亦的方式来间接达成自己的目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张亦也不是什么不识趣的主,而且,王一的话也确实说动了自己。

  如果能换个活法,不被老百姓戳脊梁骨活着,有什么不好?

  而且,他真的怕自己有朝一日,变成他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这种煎熬的日子,他受够了!

  习武之人就是这点好,想好了就做,不带一丝拖拉。

  “好,那就请王少侠教我,告诉我,该如何换个活法!”

  听到张亦给出的回答,王一笑了。

  这事,成一半了!

第二十五章 狗军阀曹瑛

  “这样写可以了吗?”

  军营里,当张亦在王一半是诱惑半是威胁的话语下,终于做出了选择,背刺曹瑛,把曹瑛这个隶属北洋一系的小军阀做投名状,去投南方正在筹划北伐的北伐军。

  而要让南方这边的北伐军相信自己,他自然得派出可靠的人,将代表自己身份的印信和此刻为何要选择背刺曹瑛的原因写明白。

  军营里的兵自然不可信,唯一能帮自己将这份信件送到的,就只有自己的师弟马锋。

  言简意赅将曹瑛的兵力部署,武器装备还有他即将要血洗普城这件事说明后,张亦也把这封信的内容给王一过目。

  毕竟这整件事都是以王一这家伙为主导,自己师弟马锋太实诚,玩不来这些。

  “意思表达清楚就行,不过马锋大哥此去还差点东西做点缀,你这样子,到了也见不到想见的人,张上校,你这边有军装吗?”

  闻言,张亦也将代表曹瑛这支部队的军装取出,丢给马锋,顺带还把自己的配枪也交给自己师弟马锋。

  而看着这一身刚好合适的军装,王一和马锋也就知道,这位张亦心里一直惦记着马锋这个师弟,连军装什么的都替他备好了,实在是用心良苦。

  “现在先别穿,到了地方再穿。”

  “好,不过王小哥,我到了那个叫黄埔的地方后,我应该找谁?”

  马锋也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这个问题也把王一给问住了。

  能找谁?总不能直接找先生和总理吧?那也不是马锋这咖位说见就能见到的啊。

  思来想去,在王一脑海中也蹦出一个名字。

  “你到了那里,就找一位姓蒋,字湘耘的将士,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军校里,大概就比我大个四五岁的样子。马锋大哥,记住,你这一趟一来一回,只有七天的时间,成了是七天,不成也是七天,这也算我委托您的一趟镖吧,至于镖钱。”

  王一摸索了下全身,也将那把从曹少璘手里缴获的镀金手枪拿了出来。

  “虽然不是纯金,但壳子是金的,还是能卖个好价钱的。”

  “镖钱,王小哥已经给过了,让我和师兄冰释前嫌,给我师兄指了一条明路,就这两个,这趟镖我马锋一定替你送到!”

  马锋这也明白为啥之前王一会在自己入军营前,给他卖了个关子,说自己接下来没啥时间跟自家师兄叙旧了。

  黄埔在羊城,而他们现在所在的普城在闽系一带,两地相隔数百里,在这道路交通极为不便的民国,没个十天半月是不可能到的。但现在时不我待,他必须连夜出发,中间甚至还要换马,乘坐火车,由不得他在这跟张亦彻夜畅聊。

  对着王一抱拳一礼,马锋快步走出大营,朝着营寨外奔去。

  大营里,就剩下王一和张亦两人。

  “王少侠,我还是不太理解你刚才对师弟说的话。”目送着自己师弟为自己前程奔波,张亦收回心神,也给王一抛出问题。

  “就别叫我少侠了,这世道,大侠真的不顶啥用,就跟马锋大哥一样,叫我一声小哥吧。”

  “那好,王小哥,为什么你刚才说成与不成,马锋都得七天之内回来?”

  “成了,那就是北伐军与张上校你内外夹击,诛杀曹瑛,让普城提前进入北伐军的庇护之下。不成的话,就是我一人独创敌营,将曹氏父子毙于掌下,但之后普城这数万百姓就不好在这地界生活了,还得仰仗你收拢旧部,带着马锋大哥还有普城地方保安团,将这一城百姓护送到北伐军所在的范围里啊。”

  说到这里,张亦哪还不明白,打从一开始,王一就没打算杀了自己。

  无论自己最后答不答应,他都会给自己留一条活路,送自己一个锦绣前程。

  自己在赌,王一何尝不是在赌,他在赌自己到底是不是良心未泯。

  想到这里,张亦也只能对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了几乎一轮的年轻人,拱手深深一拜。

  “这种俗礼就算了,马锋大哥这边在做事了,张上校,你这边还得配合一下我呢。”

  “但说无妨!”

  王一扭头,对着张亦朗声一笑。

  “借你营中的枪给我耍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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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在夜深人静的普城街道上,突然的,一阵重物落地,伴随着金属碰撞的声音在普城街道上响起,将入睡的普城县民和地方保安团都给惊醒了。

  披上衣服出来的地方保安团团长杨克难和一众团员走出大门,就看到在街道上密密麻麻洒满了枪支弹药,借着火光大致一数,足有千来把。

  “这···这是怎么回事?!”

  杨克难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反应过来,能在这普城中做到这种事的,只有王一这个年轻人。

  他也听说过,在道门之中有一种叫做五鬼搬运的手段,以自身真炁滋养精灵,让其帮助施术者将货物转送到百里之外。可王一练的不是倒转八方吗?倒转八方里有这手段?

  那自然是没有的,这里的千百来条枪和弹药,全是王一自己一个人从十里外的军营处搬来,空投到普城的街道上。

  “杨团长,就像你看到的这样,曹瑛既然要血洗普城,总得让普城的老百姓有那么一点自保之力吧。”

  王一略带气喘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杨克难循声望去,也看到王一脸色带着苍白,汗水打湿了衣服。

  千百来条枪,再加上弹药,加起来接近五吨的重量,自己一个人从十里外的军营一路搬运过来,空投到这里,着实消耗了自己不少力气。

  虽说自己主修倒转八方,辅修逆生三重,二者都在王一手里成了性命双修的功法,可说到底,王一今年才二十岁。再怎么天赋异禀,金手指再怎么给力,也得讲究个基本法。

  这一趟五吨重的枪支搬运,好悬没把他的腰累断。

  更别说,异人本质上就是玻璃大炮,后世强如百岁高龄的老天师都能被陆瑾破防,更别提王一这个小年轻了。

  原来你也会累啊。

  看着王一此时的虚弱模样,杨克难心中不免升起这个想法,王一此时的虚弱,让他才意识到,眼前这个年轻人只是个二十左右的小伙子罢了。

  “可你把枪扔到街上又如何?他们没玩过枪,怎么敢反抗曹瑛的军队?”

  “杨团长,他们是没拿过枪,但他们见过人开枪杀人,就算不敢开枪,壮壮胆也是极好的。夜深了,杨团长,我先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没有再回应杨克难这位保安团团长的疑惑,王一运转功法,人体磁场作用自身,开始调息自己此时的状态。

  转身,就回到客房中歇息。

  而杨克难也只能看着满地的枪支弹药,无奈叹了口气,招呼众人回屋。

  一夜时间过去,正如王一说的那样,这些从军营那边搬运过来的枪支弹药早已不见踪影,全都成了普城百姓手中的一杆枪。

  专门起个大早起来的杨克难,看着空空如也的街道,一时也不知道该说王一弄出的这档子事是对是错,主导权早已不在自己手中了。

  而经过一夜的调息和休息,换了一身衣服的王一状态已经恢复完毕。

  照例去牢房看了一眼被自己打掉一只耳朵的军阀之子曹少璘,这个以嗜好杀人,给自己冠上少帅名头的家伙,现在看到王一犹如见到了鬼。只会蜷缩在牢房角落,不断用我爹是曹瑛这样的无力话语来威胁王一。

  王一没再去看这个小丑,走出保安团的大院,看着空荡荡的街道,笑了,胜算六成了。

  在王一发枪给百姓之后,日子突然又归于平静了。

  普城老百姓拿了枪,也没有大声喧哗,继续过着自己的日子,而王一也跟个没事人一样,没事就去铁牛面馆里吃面,仿佛那晚洒落在普城街道上的枪支弹药只是一场幻觉。

  而在这样的流逝中,王一定下的七天就过去了两天,远在几十里外石头城驻扎的狗军阀曹瑛,也终于将大军开到了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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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

  军营内,马鞭破空的声音响起,狠狠打在半跪在地的张亦背上。

  “他妈的废物,我养你们是干嘛用的!连我儿子都照顾不好,丢了只耳朵也就算了,还丢了一千多条枪!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枪毙你!”

  狗军阀曹瑛是个貌不惊人的中年男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在民国这个年代,也算得上高大。但光从面相上看,真的不像是一个嗜好杀人立威的军阀,对此,也只能评价一句咬人的狗不叫。

  “大帅息怒,这件事委实怪不得张上校,那个叫王一的异人手段我们领教过了,那根本就不是人!虽然张上校看护不力,丢了枪,但那些枪再怎么样他一个人也用不完,只会落到普城那帮贱民手中,大帅,还请想想,就那些一辈子没摸过枪的贱民,他们拿到了枪又如何?

  若是拿钱,那还能理解,那是贪,拿枪,是反,他们没这个胆啊大帅。还请大帅看在张上校劳苦功高的份上,让他戴罪立功吧。”

  曹瑛身旁,被张亦早早叫走去给曹瑛送信的异人也赶紧上前为张亦说情。

  倒不是他跟张亦很熟,他和那个被王一捏死的异人雷悦一直跟张亦不对付,但说到底都是在曹瑛手下混饭吃。

  现在死了一个,唇亡齿寒下,他不得不出来保张亦,不然到时候倒霉的就是自己了。

  “大帅息怒,是属下无能!”

  张亦也深知曹瑛的脾气,半句推诿的话都没说,就是在那说自己没用。

  看着张亦这识趣的模样,曹瑛也是哼了一声,没有在这方面多追究。

  他虽然嗜杀成性,但也不傻。

  也不是没见过在孙大帅身边的异人高手,比起自己收的这三个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也知道有些异人确实可以无视子弹,但他确实没想到自己儿子这么不好彩,出来杀个人就撞见了一个。

  大马金刀坐在椅子上,曹瑛沉吟了片刻,反而问道。

  “你说这个叫王一的,我能不能收服?他要什么,钱,权,还是女人?都可以给他,有他在,即便是在孙大帅那里,我也能更进一步。”

  没想到曹瑛还有这一出想法的张亦和另一名异人对视了一眼,面色都很尴尬。

  要真是这么简单,他们至于现在这么麻烦吗?

  看着身旁这个异人不敢说话,张亦也决定给曹瑛这个狗军阀添上一把火。

  “大帅,他要你和少帅死。”

  “他找死!”

  闻言,曹瑛顿时怒了,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

  “传令,兵发普城,张亦,你打前锋,我倒要看看这个异人王一,他能挡得住多少子弹,多少炮!”

第二十六章 独挡万军

  民国十四年,五月十四,普城。

  地点,普城,一座在闽系一带的小县城。

  事件:军阀曹瑛将血洗普城!

  普城内,王一照常去那家在县城城门附近的铁牛面馆打卡,原因无他,老板铁牛做的铁牛牛肉面确实好吃。

  而对于这位救了自己一命,救了表妹和一帮学生一命的王一,老板铁牛也以最大诚意回报着。

  每每都会在店里靠窗给王一留一张桌,每次王一来吃饭,总是给王一加足料,加大份量,但却只收王一普通份量的钱。

  如果可以,他连钱都不想收王一的,但王一却坚持给,他也没办法。毕竟以王一的手段,他可以把钱送到自己身上任何一个地方。

  相对于老板铁牛的无奈,被他收留的表妹还有所带的一行学生,倒是很欢迎王一。对于这些小小年纪就遭遇兵灾的学生而言,王一就像话本里写的,说书先生里说的大侠那样,行侠仗义,手段高超,子弹都能接得住,对于这些孩子而言,那就是神话。

  看着这些朝气蓬勃的孩子,王一也很开心。

  ‘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归根结底,终将是你们的。’

  孩子们朝气蓬勃,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的眼神,缠在自己身边唧唧咋咋的问着很多天方夜谭的问题,让王一越是明白这句话的份量,明白这句话中对年轻人抱有多大的期待。

  想到这些,看着这些孩子的眼神,王一就知道自己来到这个时代是有意义的。

  ‘咻!’

  破空声打破略显热闹的白天,接着就是两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震住了普城中的百姓。

  在爆炸声过去不到一会,反应过来的普城百姓也开始四散奔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