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光速退役的不算英雄 第39章

作者:合雪丶

  “你的头发都打湿了诶,而且身上有一点点酒味。”

  “你的鼻子好灵,属小狗的吗?”

  “你才是小狗呢。”许挽月站起身,拿起毛巾给他擦起了头发,“有伞还怎么会打湿头发?”

  “想淋淋雨嘛。”

  “又不是小孩子了。”许挽月的声音好像有那么一丢丢的埋怨,林澄无言,乖巧的坐在那让她擦起了头发,等她擦好了,她抓着林澄的手把他给拉起来,然后按在了梳妆镜前,拿起吹风机给他吹气了头发。

  林澄乖乖的坐在那,许挽月轻声说,“你头发好长,我给你扎个小辫子吧?”

  “你好无聊。”林澄转头,朝着她眨眼,“我今晚可以留在这吗?”

  许挽月一下子又紧张起来,手轻轻攥着裙边,“诶?”

  “明天刚好一起出发,反正你家离你妹妹住的医院也近,外面下大雨呢,你真的真的忍心要赶我走吗?”

  “……我可以把伞借给你,下次我到你家拿就行,不用你跑来还我。”

  “我自杀了,真的要自杀了!”

  “好啦好啦……那你去洗澡吧,我先外卖给你买套睡衣。”许挽月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接着就把他给推到了浴室里。

  ………………………………

  等林澄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时候,许挽月把睡衣递给他,林澄乖乖回浴室换好,再走出来,许挽月已经在床上躺好了,她侧着身子,整个人都蜷缩在被子里,就连脑袋都没抬出来,是听到脚步,才悄悄探出一个小脑袋,“你睡左边我睡右边,不许越过抱枕,不然……”

  说到不然的时候她又忽然僵住了,林澄笑着追问,“不然什么?”

  “不然我会生气的。”许挽月努力板起脸,让自己的话看上去像是那么一回事,就是眸子怯怯的,林澄掀开被子躺在了左边,两个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电视就在前方,打开就恰好能看到,许挽月探出脑袋,打开了电视,里面恰好在播放假面骑士。

  “你之前还说幼稚。”

  “无聊找不到东西看嘛……”许挽月心虚的回答,林澄好奇的侧过头看她,“你袜子脱了没?”

  “还没呢,一会儿睡的时候再脱,为什么关心这种事情?”

  林澄朝着她眨眼,“要不我帮你脱吧?”

  “不要不要。”

  许挽月悄悄掀开她那边的被子,坐起来,弯腰脱起了腿上的白丝,林澄的眸子就一眨不眨的盯着她看,看着她将袜子小心翼翼的卷好,裙摆下雪腻又修长的双腿肌肤一点点露出来,在灯光下瓷白如玉。

  纤细修长白白软软的漫画腿,得想个办法枕着睡大觉。

  很快许挽月脱掉了袜子,白嫩嫩的足背上青筋的脉络清晰可见,像是瓷器上的青花,她很快就用被子重新盖住了双腿,然后转过头,伸出手在林澄的额头戳了一下。

  “你一点都不乖。”

  “如果我乖的话,你就会喜欢我吗?”

  “不行不行,你不会变乖的。”

  “我可以因为你变乖。”

  “才不信呢,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许挽月坐起来几分,拽了拽被子把自己盖住,眸子望向面前的电视荧幕,“乖乖看电视,不许再说话。”

  “你的枕头好硬,靠着不舒服。”

  “太软的枕头会对脖子不好啦。”许挽月伸出后摸摸他蓬松的头发,“听话。”

  “那我可以躺到你怀里吗?”

  “不可以,你好烦诶。”

  又被鄙视了。

  为什么总有种在她面前臊皮被嫌弃以后会有种暗爽的感觉?难道其实她是超级腹黑天才美少女?已经不知不觉被她调教好了?

  林澄一直都没有越过那个抱枕线,所有的行动都只是限于嘴上说说而已,可许挽月看了一会儿电视,把中间的抱枕给拿起来抱在了怀里,她竟然真的看的津津有味!

  “你宁愿抱抱枕都不愿意抱我!”

  “抱枕很软啦,抱起来很舒服的。”

  许挽月小声回答,侧头看林澄那委屈的样子,又伸出手揉揉他脑袋,“乖乖睡觉吧。”

  “枕头太硬,睡不着。”

  “你要求好多……”许挽月幽幽的看着他,犹豫了好一会儿以后,把抱枕放到了一边,然后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腹,“来睡吧。”

  “嗯?”这回换成林澄奇怪的看着她了。

  可许挽月的眸子却无比的纯粹,林澄缓缓挪了挪身子,这回真的把脑袋枕在了她的小腹上,她是坐着的,这样的姿势倒是也差不多,好在她的床很大,就算林澄歪斜着身子也没什么关系。

  好软,而且香香的。

  “这样可以乖乖睡觉了吧?”

  “那你怎么睡?”林澄的眸子试图盯着她的脸看,但被胸脯遮挡惹。

  “等你一会儿睡的迷迷糊糊了我再把你放下来,困了以后你要求就不会那么多了。”

  “你真聪明。”

  “哼哼。”许挽月仿佛还颇有几分小得意,她的手在林澄的脸上轻轻捏了捏,“睡吧睡吧,我关灯了。”

  “明明刚才还很害怕我的样子,怎么现在又不怕了?”

  “刚才是害怕你喝多了发酒疯啦,你没喝多的话,不会做坏事的。”

  “我喝多了也不会,我从不发酒疯。”

  “好好好。”许挽月温柔的回答着,纤细的指尖又触碰到了他的锁骨,稍稍有些痒,却又很舒服,她轻声说,“明天还要拜托你帮我看看妹妹呢,所以……好像对你好一点也没关系。”

  “赫赫,原来是这样,你甚至都不愿意说点好听的哄我一下。”

  “我不擅长说谎啦。”许挽月轻声说着,“但是你真的好多时候都好像小孩子一样诶。”

  “我才不是。”

  “只是很像啦,就好像想要疼爱,想要糖果的小孩一样,只要不给你就会无理取闹,可如果顺着你的话,你又会变得很乖很听话,会对人很好。”

  “好的,其实我就是心理年龄三岁的小孩子,妈妈,我要吃奈奈。”

  许挽月伸出手在林澄的胸口掐了一下,掐的位置恰好就是他刚才嘴贱说要吃的位置,林澄痛的眼泪都要掉出来了,许挽月低头,凑近,眸子一眨不眨的认真盯着他看,像是在训诫小孩,“以后还要吃奈奈吗?”

  “不吃了不吃了。”

  林澄瑟瑟发抖。

上架感言

  

  第十二本书上架了。

  这本书的成绩对我来说蛮重要的,如果喜欢这个故事的话,求求点点订阅,您的订阅就是对作者最大的支持。

  上架更新12章,今晚十二点准时放送。

  上本书上架感言没想说什么废话,看到有人说想看,那再聊点好玩的吧……以下是杂谈环节,可以跳过。

  …………………………

  事实证明我真的是一个矫情敏感的有些过分的人。

  这篇上架感言我差不多来来回回写了有三四千字,下面这段话又纠结好久删删改改,从六千字删到两千多一点点,自己想想忽然觉得这件事好像很幽默。

  果然一个人不管多么努力,都无法彻底抛弃所谓“希望得到他人接纳”的认同感。

  写书的过程其实很孤单,想要被人认同则成了下意识的渴望,哦但我保证,这一次不是无病呻吟。

  只是一些关于写书时候想法的杂谈。

  不知不觉我都写了一千万字了。

  我其实不算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之前有很多书成绩都挺好,小师弟大师兄,英雄,成绩都很不错,也都能还继续写,但是实在写腻了,就不太想写了,反倒是江小离那本,挖的坑太多必须填完,就写到了一百五十万字,其实道侣成绩不怎么好来着,而且道侣还有被我遗落的坑没填完,新书稳定了以后会抽空以番外的方式填完,以免费章节的形式。

  我坚信我是对我的每一本作品都很负责任的作者,那是我创造的世界,我希望它能完整,这是对笔下的人物负责,我喜欢我笔下的人物。

  我的写法是写人物大于写剧情,用有趣的角色来自然而然的产生剧情,而非把人物放到剧情里牵线般行走。

  这也是我的书其实绝大多数都是日常剧情的原因,每一本书都是这样,实际上的剧情并不多,更多的是女角色与主角之间的情感互动,情感的升温对我来说就是剧情的进度,我每本书都是如此,就好像目前的这本也是,这五十五章里实际讲了什么很多的故事吗?并没有,更多的是角色间的互动,情感的升温,我觉得这是些温馨的,有趣的画面,它没有那么多的跌宕起伏,紧张刺激,但我觉得很温暖。

  而故事的内核本身,其实就是一些幻想。

  幻觉是美的,我们需要幻觉来欺骗自己,这是我从小到大都爱看小说的原因,我讨厌枯燥无聊的现实生活,所以我喜欢有趣的故事带来的幻觉,渐渐找不到觉得有趣的故事了,就开始自己动笔写。

  谁没有过幻想呢?幻想被很多漂亮女孩爱着,幻想功成名就,兜里塞满钞票,幻想拯救世界,天下无敌,幻想的意义是给无聊的生活带来慰藉,生活已经很痛苦了,所以我很多书每本书开始其实都想写个什么悲剧结尾,最后都会被神秘力量催动着写个圆满结局。

  对我而言,幻觉与爱更像是一种希望。

  社会福利的逐渐进步让温饱不再是奢求,规则被制定好的世界难免会让人在某个瞬间觉得无聊,精神也难免变得愈来愈空虚,而幻想的故事存在的意义就在这里,它赋予我们片刻自由。

  就如同我在差点成了英雄的完结感言里说过的话,我希望故事可以成为生活里温暖里的一束微光,能够让你抱有希望,开心的生活下去。

  熟悉的读者都知道我经常化身玉玉小子,比起拯救世界,我更希望下一秒世界毁灭,连同你我的所有人全都死光光,但世界不会下一秒毁灭掉,也不需要谁来拯救。

  我没法说出我热爱这个世界对生活每天都充满希望这种话,但我确实想写出有趣的故事,不管是让人看到感到难过还是开心,都好过什么都没有的一片虚无。

  其实很多很多想说的话,都已经写在书里,我希望我的故事能让阅读的你感到开心,哪怕是一瞬间,哪怕你迟早会忘记,忘记我不重要,忘记这个故事也不重要,可我希望能带给人某个瞬间,产生“幻觉是美的”这样的念头,这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可能这就是某种意义上,对我而言的“被人所接纳,被人所认同。”

  …………………………………………

  回到这本书的故事本身。

  新书对于林澄的性格塑造上,我选择的是一个很轻松的定位。

  他是曾经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也是好涩胆小幼稚的玉玉青年,会自以为是,会骄傲,会贪婪,会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打滚,因为我觉得这样很有趣。

  他不是什么智者,不是什么坚守正义的英雄,不是圣人,而是一个很真诚的普通人,他也不是林染,不是姜辰,没有对世界那么大的绝望,所以敢爱也敢恨,他是遭受了厄运的普通人,却恰好因为机缘巧合而获得了拯救世界的力量,因为对世界抱有希望,所以选择拯救世界。

  不完美的角色才是更加真实的,这个世界上没有所谓的完美,如若真正完美到了极点,就不再是人,而是神灵,我不需要一个无趣的神灵来成为我故事里的主角,也不想成为无趣空洞的神灵。

  所以我更喜欢写都市一类的书,是因为都市的氛围环境里,可以塑造更加真实的人。

  有趣才是故事最重要的目的,和可爱女角色的互动,再顺便拯救一下世界,这些幻想的过程很有趣,我喜欢这样故事,我喜欢浪漫的幻想,喜欢故事里时断时续的雨,讨论正义的价值,存在的意义,爱与被爱,这些东西说起 来确切很羞耻,但它真的很有趣,用故事来表达它们,它们将不再空洞,而是一幕幕有趣的画面。

  我不是特别害怕成绩会很差,但我很害怕有天我写的故事我自己都觉得无聊透顶,如果有天我写出来的故事自己都觉得无聊透顶,那就不会再写了。

  我并没有办法向你保证上架后的故事对你而言有多么紧张刺激有趣,我能保证的是我会把我认为最有趣的故事呈现到你的面前。

  每一本书的每一段剧情我都很认真思考斟酌,并一直在努力学习,希望能够掌握更多的技巧来更贴切表达想要讲述的故事。

  这是我的诚意。

  ……而且我确实是一条涩狗。

  ……………………………………

  OK!着重感谢一下我的新编辑,晓鹿!

  我是个在写东西上很自以为是的人,不喜欢别人教我写东西,他不是我,所以没法代表我的正确,能教我的前提,要么对方写的字数比我多,要么你和我写同题材你成绩是我两倍以上,要么,你说出来的话能让我诚心诚意感到信服。

  鹿哥和我讨论了很多关于本书的一些剧情点,确切的让我感到信服,能够让这个故事变得更加完善,有趣。

  书名还是鹿哥起的,我是起名废,一般起不出什么好活书名,这书名还挺有意思的。

  能遇到这么一位编辑是我的幸运。

  ……………………………………

  还有一些放在最后的话。

  该是感谢读者的话,可却又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合适。

  这一两年我说的越来越少,很多时候都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过去写书总会活跃在评论区和吐槽区,回复一些关于书里剧情的东西,这一两年就很少很少了,更多时候都是看到感觉苗头不对的评论,直接先拉黑再说,以后看不见就不会伤害到我。

  以前喜欢和人吵架,争论,现在争不动了也吵不动了,真理不会越辩越明,但朋友会越辩越少。

  我一直认为读者和作者是双向选择,如果你喜欢这个故事愿意为故事买单,这是作者的荣幸,而作者写怎样的故事,也是在选择怎样的读者。

  我把热情都留在了故事里,可有时也难免因为观念不同而被误解。

  但我真诚的,热衷的想感谢在喜欢这个故事的你,真诚似乎总是很难用话语表达,毕竟每个人都生活在充斥着谎言与虚假的世界里,但对于这本书的支持真的很确切成为了我写书的动力,我的动力一方面来源于我对有趣故事的执着,一方面来源于,在故事写出来以后我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和我的想法一样,也喜欢这些我觉得有趣的东西。”

  这真的太酷了兄弟。

  可感谢话听起来总是很苍白,好像很轻描淡写,所以不知所言,那给大伙磕个头吧,砰砰砰。

  写书好久好久,好多熟悉的读者id我都悄悄记得,记得好多好多,谢谢你理解并喜欢这个故事,我希望这个故事能传递给你有趣,欢乐的情绪。

  四五年了,新朋友老朋友来来散散,春去秋来花开花落,谢谢你陪我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