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糖柚子皮s
企鹅人深深地盯着奥基尔维看了一眼,后者所说没有明显的漏洞。
而且拉克确实多次表示过对奥基尔维不屑一顾,奥基尔维的担心不无道理。
“哼!看来所有人都快忘记哥谭是谁的城市了,竟然有人敢破坏我的生意……”
企鹅人冷哼一声,当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发出悬赏,谁能杀死怪盗基德,就能获得五十万美元!”
五十万听着少,但对于哥谭的杀手们来说,这绝对是笔难得一遇的大单子。
不为别的,就因为哥谭这地方人命太不值钱了。
杀掉一个成年男性只需一万美元,一个成年女性两万,未成年人三万,这还是职业杀手的普遍价格,有的职业杀手为了多揽生意,报价比这个还低。
在路边随便找个流浪汉递给他二十美元,你就能让他去捅死街上的任何人。
第36章 蝙蝠少女
与此同时,韦恩庄园地下,蝙蝠洞。
迪克提着一个手提包与阿尔弗雷德通过秘密入口走进来,却突然发现已经有人在蝙蝠洞里了。
不过,这个人并不高大,甚至都不是个男性。
很显然,不是蝙蝠侠回来了。
只见一名头戴蝙蝠头盔,身穿黑色紧身制服胸口上画着蝙蝠标志,身材凹凸有致的红发少女正坐在巨大的蝙蝠电脑前查询着某些资料。
从某种程度上看,比起通体红绿黄配色的罗宾,这位少女更像是蝙蝠侠的伙伴。
她就是几个月前才在哥谭崭露头角的新任街头英雄,蝙蝠家族的第四号人物,蝙蝠少女。
事实上,她本人最开始不是很喜欢这个绰号,比起蝙蝠少女(batgirl),她更希望自己被称为蝙蝠女侠(batwoman),尽管她两个月前才刚满十八岁。
但不知道为什么,当她第一次出现在报纸上时,媒体描述她的称呼就是蝙蝠少女。
“嗨!阿尔弗雷德,还有小精灵靴,你们回来了。”
见阿尔弗雷德和迪克回来了,蝙蝠少女向两人打招呼道。
“嘿!我们说好了别再叫我‘精灵靴’的。”
迪克对蝙蝠少女的称呼很是不满,撇了撇嘴道。
“是吗?我可不记得有跟谁‘说好’过,也许等你什么时候换掉那双孩子气的绿色靴子,我就会考虑考虑。”
蝙蝠少女两手摊开,揶揄的笑道。
“马戏团里的人都穿这种靴子,我才不会把它换掉……好吧,那形状是有点滑稽,但那才是它的优点。”
迪克挑了挑眉头道。
“见到你很高兴,戈登小姐。”
阿尔弗雷德微笑着对蝙蝠少女说道。
如果让GCPD听到了这声称呼,一定会仔仔细细地审视一遍蝙蝠少女,因为他们敬爱的局长就姓戈登。
而且戈登还有一个刚满十八岁不久的女儿,与蝙蝠少女的年龄一致。
没错,蝙蝠少女的真实身份就是GCPD的局长千金——芭芭拉·戈登。
“看样子,伱们两个今天都很忙,想要吃点宵夜吗?”
看着蝙蝠少女面前的蝙蝠电脑中那密密麻麻的档案记录,明显还要工作很长一段时间,于是阿尔弗雷德便提议道。
“那真是太感谢了,阿福,就因为某个混蛋,我连晚餐都没时间吃,现在都快饿死了。”
蝙蝠少女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感激道。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阿尔弗雷德转身向厨房走去,为蝙蝠少女和迪克准备一些餐点还有咖啡。
迪克则是把手提包拿到角落里的一面墙,一个巨大的柜子靠着墙摆在这里,柜子上分出了上百个小匣子,每个匣子都由超高强度的玻璃挡着。
柜子里有一大半存放着物品,全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比如双面人的硬币、谜语人的手杖、杀手鳄的牙齿、稻草人的面具、哈莉·奎茵的棒球棍……
这些都是蝙蝠侠与罗宾从各种敌人那里收集到的战利品,其中大部分是因为某种不可言说的收集癖,也有小部分特殊物品因为比较危险,放在GCPD的证物室里蝙蝠侠不放心于是自己拿回来保存。
只见迪克从手提包里面拿出一条白色的披风,然后将其放进柜子里的一个空匣子里。
蝙蝠少女注意到他的动作,好奇地问道:“听说你最近跟那个风头正盛的怪盗小子打得火热,这是他的披风吗?”
“你那是什么奇怪的用词?”
迪克忍不住吐槽道。
“我只是听阿尔弗雷德说,你对怪盗基德的观感似乎蛮不错的样子,你就不怕蝙蝠侠知道了生气吗?”
蝙蝠少女耸了耸肩,“你知道他向来不喜欢我们以个人情感去评价犯罪者。”
“哈!”迪克发出一声怪笑,道:“在了解到他跟猫女的故事前,我还对这句话深信不疑呢。”
听到这话,蝙蝠少女也乐了,“你知道吗?我十分认同你的观点,但是——”
蝙蝠少女话锋一转道,“我其实很能理解布鲁斯为什么总是会对猫女心软,尤其是当我见过一次她本人之后,哇哦,那可是个超级火辣的大美女!至于怪盗基德……”
迪克越听越觉得不对劲,板起脸道:“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在想,如果我跟你在泰坦塔的女朋友说起这件事,她会不会相信呢?”
蝙蝠少女嘿嘿一笑,说的话让迪克眼皮狂跳。
“开个玩笑而已,别那么认真。”
蝙蝠少女对迪克脸上的表情很满意,冲着他摆了摆手道。
“话说回来,你今天碰上什么麻烦人物了,需要我帮忙吗?”
迪克忽然问道。
“不用了,我自己搞得定,真要说起来,我还担心你需不需要我帮你对付怪盗基德呢。”
蝙蝠少女扭头看向蝙蝠电脑,背对着迪克说道。
“你已经见过他两次了,就连一点有用的情报都没得到,他的真名、年龄、长相、工作、人生经历,全部都是空白,蝙蝠电脑的罪犯档案里有一份这样的已经够多了,不需要第二份。”
“那是因为你没有亲自跟怪盗基德交手过!如果你有,你就会知道那家伙有多难对付。”
迪克双手抱胸,脸色严肃,道:“他很聪明,也许他的智慧没有谜语人那么可怕,但他同样没有谜语人喜欢给敌人留线索的强迫症,很难摸清怪盗基德的行动计划。”
“而且怪盗基德的易容术非常高明,如果不是因为亲眼见到他撕掉灰勒塔德·伊森的易容面具,我甚至认为他一定有泥脸那样改变外貌的超能力。”
“但怪盗基德的演技远比泥脸要厉害,除非熟悉到任何一个小细节都能看出破绽,否则根本不可能直接辨认出他的伪装。”
“怪盗基德非常谨慎,对警方的布置和监控系统了如指掌,没有留下任何的踪迹,他甚至能避开周边所有的监控。”
“唯一的线索,就是怪盗基德的真实身份可能是一名魔术师,但哥谭的魔术师实在太多了,我们连怪盗基德的年龄都不清楚,根本没法锁定目标。”
说到这里,迪克不禁摇头苦笑,“我曾问过一名专业人士,希望能通过魔术造诣去排查怪盗基德的嫌疑人,然后得到了二十个人选,但我挨个调查过后发现他们都不可能是怪盗基德。”
蝙蝠少女听着迪克的描述,逐渐来了兴趣。
“这个怪盗基德真有你说的那么难对付?”
第37章 图书馆偶遇
“相信我,如果你见过一次怪盗基德的话,就会知道我不是在夸大其词。”
迪克一脸认真地对蝙蝠少女说道。
“你确定……你一个人搞定的了?不需要我帮忙?”
蝙蝠少女用探询的眼神看着迪克问道。
“我说了不用伱帮忙,能不能先别管怪盗基德了,你现在到底在查什么?”
迪克开始转移话题,他走到蝙蝠少女旁边,望向蝙蝠电脑的巨大显示屏。
“让我看看,加菲尔德·林恩……萤火虫?”
看到蝙蝠档案中显示的名字,迪克有些诧异地问道。
“是啊,还记得他上次跟那个蠢飞蛾杀手一块点燃了GCPD的总部大楼吗?就是明明打败他们两个的人是我,最后报纸上却说是你和蝙蝠侠做的那次。”
闻言,迪克尴尬地笑了笑,道:“呃……你知道干我们这行的,不应该贪图名声和功劳,只要坏人失败了,是谁做得都一样,没错吧?”
其实这事不能算是迪克和蝙蝠侠抢了蝙蝠少女的功劳,虽说他们赶到的时候,杀手蛾和萤火虫已经被蝙蝠少女制服,但当时蝙蝠少女自己的状况也没好到哪里去,于是将杀手蛾跟萤火虫押送到警方手上的任务就落到蝙蝠侠两人身上。
由于整个战斗场地和过程都没有旁人存在,在警方和媒体眼里,他们只看到了蝙蝠侠和罗宾,压根就不知道蝙蝠少女出过力的事情,以蝙蝠侠的性格,他也不可能去特地告诉别人其实罪犯是那个谁抓到的。
“随你说了算。”蝙蝠少女无所谓道。
“咳咳,”迪克咳嗽了两声,奇怪地问道:“那次事件过后,萤火虫不是和杀手蛾一起被关进阿卡姆疯人院了吗,你为什么又开始翻起旧档案了?”
“几周前有位地检官提出要重新审理那起GCPD纵火案,他认为萤火虫和杀手蛾的精神病症状较轻,甚至并不明朗,有伪造精神鉴定的嫌疑,于是准备把他们两个转移到黑门监狱服刑。”
蝙蝠少女说明道。
“这听起来似乎不是件坏事。”
“我一开始跟你想的一样,直到昨天得知了一个坏到不能再坏的消息——萤火虫越狱了!”
迪克紧紧皱起眉头,“他是怎么越狱的?杀手蛾呢?”
“谁知道呢?一个狱警早上巡视的时候发现萤火虫突然不见了,没有人发现任何预兆,也没有在监控里留下记录,至于杀手蛾,他倒是还在监狱里,也许萤火虫跟他闹掰了。”
蝙蝠少女两手摊开,无奈道。
“我在听说这件事后就一直在追查萤火虫,我黑进了哥谭全城的监控系统,发现了三十多个位置出现过他的身影,今天一整天我都在排查这些地点,结果路上的劫匪小偷打了不少,就是没找到萤火虫。”
“所以我打算回来查查蝙蝠档案,看能不能从萤火虫过去的经历中推断出他最可能会去的地点,你要知道,蝙蝠电脑里的资料比GCPD的数据库可要详细多了。”
迪克点了点头,提议道:“我可以帮你分担一些……”
“事实上,您不能,理查德少爷。”
这时,阿尔弗雷德端着两盘鸡肉三明治跟两杯咖啡走了过来,打断道。
“请恕我不得不提醒您,您今天的课业还没完成呢。”
“阿福说得对,还在上学的小男孩就应该去乖乖完成作业,不然小心布鲁斯回来打你的屁股。”
蝙蝠少女狡黠一笑道。
“要是遇上不会做的难题就来找我。”
迪克白了她一眼,没有做出反驳,因为他知道在学习方面自己还真比不过眼前这个少女。
十六岁的迪克还在哥谭高中读四年级,等着去考今年的ACT或是SAT,而十八岁的蝙蝠少女早在半年前就从哥谭大学毕业,获得了图书馆管理学的博士学位。
抓起一个三明治塞进嘴里,迪克自顾自地跑到一边去完成课业,而蝙蝠少女也在继续自己的任务。
良久,蝙蝠少女看完了全部的档案记录,伸了个懒腰从椅子上站起来,转身向蝙蝠洞的车库走去。
“我现在要回去了,明天见,阿福还有小精灵靴。”
蝙蝠少女骑上一辆蝙蝠摩托,跟阿尔弗雷德和迪克说了再见,离开了蝙蝠洞。
一夜无话。
第二天,周日。
哥谭伯恩利区,萨斯顿宅邸。
当迪恩睡醒从床上起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九点半。
洗漱过后,简单吃一顿早餐就出门了。
迪恩今天有个十分甚至九分重要的计划需要完成,所以他准备去一趟哥谭市立图书馆。
当然,不是为了做作业去那里查资料。
虽说迪恩也有跟迪克一样的课业,并且他现在一字未动,但他心中丝毫不慌。
想当年在前世上学,他一个人一支笔,只需一个晚上,连暑假作业都能补完,这区区周末课业,迪恩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他之所以要去图书馆,其实是为了新预告函做准备。
必须得说,写这个预告函实在是太烧脑,解开不能太直白,要弯弯绕绕一点,但也不能过于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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