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龙与法神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想要改造这个世界的魔法体系,就从每一个魔法开始吧。
第6章第一次创造法术
教课书上记载的第一个魔咒是魔杖照明咒!
作为最简单的一种发光咒,魔杖照明咒可以让魔杖头发出亮光,使人能在黑暗中看清事物。使用这种魔咒时需要专心,否则可能将魔杖点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你学习了魔杖照明咒,你通晓奥术魔法,明悟了照明咒的核心理念,并且作出了升级】
【你的照明咒升级为舞光咒】
【舞光咒:你可以在魔杖尖端点燃一点亮光,最高照亮30米范围,你可以操控这点亮光在一定范围内任意出了洁白的光芒,闪烁不定。
“不错,施法难度和原版几乎无二,消耗也差不多,升级并没有影响魔法的环数。”莱文掏出一个笔记本,用笔记录着。
“看上去比电影里亮得多,完全能替代白炽灯。”
他心念一动,微微调整魔力输出,光芒瞬间黯淡,从白炽灯变为手电筒,又从手电筒变为萤火虫。
这下有电影里那味了。
但这还不够。
“接下来测试一下新能力。”
随着他心思转变,这抹亮光居然脱离杖间,绕着莱文旋转起来,宛如一只复杂,先是简单的0,然后是8字,最后甚至用轨迹画出了莱文的签名。
“操控起来没什么难度,甚至能够简单的设定成自动环绕。”
他想了想,又微微调暗了小光球的亮度,然后打开窗,操控着光球现孤儿院二楼的异常。
就算有人不小心看到,由于莱文把光球调的特别暗,多半会把这当成一只萤火虫。
“那么,飞吧,让我看看你能飞多远。”
莱文站在窗口,目送着光球不断远去。
5米,
10米,
15米,
终于,在大约飞到20米开外后光球由于供能不济,终于熄灭。
“嗯,第一次用的话,最多能飞到魔杖20米开外,但是如果多加练习,也许能更远。”
“总之,这个【舞光术】,在没有增加施法难度的情况下,无论是功能性还是可操控性都远超原版【照明术】。”
“第一次发明法术就大获成功。”
“我果然是个天才!”
接下来,莱文又不断的对【舞光术】进行练习,测试。
几十次用下来,莱文对【舞光术】的掌握已经完全熟练了,最远甚至能明【舞光术】,可谓是收获满满。
带着对魔法的无限期待,莱文带着疲惫入睡了。
第二天一早,莱文告别了依依不舍的院长大婶,踏上了前往伦敦的公交车。
作为与伦敦毗邻的区域,萨里郡离伦敦并不远。
只坐了一个小时,莱文就来到了破釜酒吧的门口。
哪怕是一大早,这里依然是那么的昏暗,
让刚刚学习了【舞光术】的莱文恨不得在这里恒定几十个【舞光术】
除了魔法本身外,哈利·波特世界的炼金术,魔法物品制造等行业也同样不成体系,
制造魔法物品,
本质上就是通过镶嵌魔法宝石,篆刻魔纹等方式,将魔法恒定在物品上。
在哈利·波特世界,这方面的知识也十分散乱,并非所有法术都能恒定,恒定法术的方式与代价也各有不同,学习起来尤为麻烦。
但啊奥术魔法的体系中,只要是魔法,基本都能恒定。
而恒定的代价基本也只与魔法环术有关。
恒定高环法术代价非常大,而恒定个0环舞光术这种事,稍微受过相关训练的法师就能办到。
至于哈利·波特世界里,【魔杖照明术】无法恒定,唯一相关的魔法物品是“古卜莱仙火”。
是一种被施了魔法、能够永远燃烧的火焰,由于施法难度太高,没几个巫师能够制造。
但在照明效果上嘛……
舞光术可是冷光源,
而仙火毕竟是火,弄得烟熏火燎的谁能受得了?
特别是在室内。
如果能学会制造魔法物品,通过恒定【舞光术】制造魔法灯,肯定能赚大钱。
只一瞬间,莱文脑海里就生出了一系列的赚钱计划。
不过现在的他不过只是个新生,想通过这个赚钱还早得很呢。
来到柜台前,酒吧老板立刻就认出了他。
“哦,你是昨天的新生,你叫什么来着?莱文……格林,对吗?”对于眼前这个黄皮肤小帅哥,汤姆印象深刻。
“是的,汤姆先生,叫我莱文就行。”莱文点点头,彬彬有礼道,“汤姆先生,是这样的,我需要在这里住到开学,但是经济并不宽裕,能请问你这里最便宜的房间多少钱吗?”
“顺带一提,如果方便的话……您需要一个兼职的服务生吗?”
“嗯……我暂时没考虑过服务生的问题……哦不,但是……”
看着男孩身上的旧衣服,以及可怜巴巴的神情,汤姆顿时感觉自拒绝了对方的自己简直罪大恶极,于是内心拼命想着如何找补:
“哦,有了!我的小酒馆里还有个比较空的杂物间,你可以住在那里——不,不用付钱,你只需要每天下班后或者上班前帮我打扫一遍卫生,早上我还能提供一个大号咸肉三明治当早餐,你看怎么样?”
“太感谢您了,汤姆先生,您确实是一个绅士。”
莱文立刻嘴甜的夸赞起来。
毕竟对于巫师来说,打扫卫生什么的实在是太容易了,只需要动动魔杖就行,这点工作量完全不是打工,而是汤姆在帮助他。
【魅惑人类】确实好用啊。
配合上自己天生的高魅力,一般人第一次见就会有一个不错的初始好感度,
接下来只要嘴甜点,想要办什么事都能成。
杂物间不大,放下一张床垫,一张桌子之后几乎就塞满了,
但此时的莱文也不能奢求更多。
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然后莱文就换上二手巫师袍,拿着魔杖来到了后院。
学着麦格教授的样子,莱文轻轻的敲了敲那块砖,步入了拱门,走进对角巷。
解决住宿问题,是时候考虑打工了。
第7章外表看似小孩,名侦探莱文
对一位还未入学的小巫师而言,如何在对角巷找到一个好工作呢?
首先排除古灵阁。
当然了,以这个世界巫师们焚书坑儒般的逻辑水平,
莱文前世理工男的数学已经能秒杀95%以上的巫师。
这种水平在古灵阁当个会计出纳什么的绰绰有余。
然而这也要古灵阁的妖精们相信才行。
其次,类似帕特奇坩埚店、魁地奇精品店等也不合适。
这些店铺商品都是大件货,
不是坩埚就是飞天扫帚,里面的工作一看就是力气活,他小胳膊小腿的根本没办法。
做完了排除法后,可选的店铺就多了去了:
售卖各种材料药剂的药剂店、售卖猫头鹰的咿啦猫头鹰商店、之前买二手书的丽痕书店、最受小巫师欢迎的福洛林·福斯科冰淇淋店、定制校服的摩金夫人长袍专卖店、出售各种文具的对角巷文具用品店……
这之中,首选当然是丽痕书店,
因为能白嫖看书。
当然了,以上只是莱文单方面的选择,
现实却是,他选择了店铺,店铺却不选择他!
说什么他太小了,没到打工年龄!
哇,你们巫师这么遵纪守法的吗?
明明社会水平还相当于麻瓜的100年前,
那在招工方面何不套用一下大阴帝国一百年前的规矩呢?
莱文的求职之路,就此陷入深深的困境,直到他来到神奇动物商店前,
此时的神奇动物店门口围着一大圈人,里面吵吵嚷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刚好莱文找不到工作,穷极无聊的他三两下钻了进去,
然后他就看到,店里的女店员正站在一个大笼子前,手忙脚乱的试图抓住里面的嗅嗅。
在他身旁,一位身穿考究西装,带着高礼帽的男人双手抱胸,不耐烦的看着她。
嗅嗅是一种长着长鼻吻且全身覆盖着黑色绒毛的生物,就好像鸭嘴兽与鼹鼠的结合体。
他们性格温和,善于挖掘,最爱的便是亮闪闪的宝藏,会把找到的宝藏放在腹部的袋子里,能为了寻找闪闪发光的物品而破坏周围的一切,
因此嗅嗅通常会被寻宝者当成最好的帮手。
女店员忙乱中的骂声:
“你们这群该死的小家伙,到底是谁?谁偷了穆尔的怀表,给我站出来!”
莱文能看到,大笼子中有着至少六只嗅嗅,正慌乱的从女店员手中逃窜,
她好不容易逮住一只,将其倒吊着不断甩来甩去,
“别抓我,别抓我,好晕啊!”
通过动物交谈能力,莱文能听到小家伙的抱怨。
店员甩了老半天,只从它的腹袋中甩出可怜兮兮的一枚银西可。
“该死的,不是这只!”
她试图把这只嗅嗅放进另一只笼子,但恼羞成怒的嗅嗅奋力抬起嘴巴咬了店员一口,
店员吃痛松了手,于是嗅嗅又掉进了它的同伴中间。
最糟糕的是,这些嗅嗅长得太像了,店员根本无法分清它们,
呕吼,刚才的努力全不木大了。
眼看这位店员无能狂怒的模样,
莱文突露出了微笑。
这倒不是他幸灾乐祸,
而是他发现,诶,打工的机会这不就来了嘛。
他立刻上前一步,拽了拽女店员的衣摆。
“这位姐姐,你好,我是莱文·格林,或许我能解决你的烦恼。”
女店员正为如何找到顾客的怀表心急火燎,突然被人叫住,正想发火呢,
回头一看,叫他的是一位可爱的小男孩,
不知为何,火气立马低了大半,耐着性子挤出一个微笑:
“咳咳,你好,格林先生,很高兴为你服务,但你看,我现在有事要忙,能等一会儿再招待你吗?”
但莱文摇摇头,坚持道:“你误会了,我来这并不是寻求服务的,相反,我是来帮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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