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拉教父沃里克 第101章

作者:来碗韭菜花

而画面中的陈sir捏着那张龙门市中心医院开的肾衰竭病危通知单,整个人愣住了。

舅舅,要死了?

陈sir一直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她虽然曾经无数次想过,魏彦吾去世的时候,自己会是什么样。

可是。

真到了这一刻,她的脑子反而是空白的。

曾经那个把两岁的自己抱在怀里,会用一夜时间逗自己睡觉的人,要离开自己了?

抬起头看着文月,陈sir很想问,这是不是真的。

但是看着文月泪如雨下肝肠寸断的模样,陈sir不敢开口了。

良久,文月停住了哭泣。

“孩子,别怪你舅舅,有事就怪我。

你舅舅本来是不打算把手里的事情交给你的,但是,我一直告诉他,你会明白的,他才肯把这些东西交给你处理。”

文月拉住陈sir的手,演技高超的就和奥斯卡小金人亲自跳下来演一样。

“你舅舅和我说过。

他知道,你的洞察力和执行能力上,都是与生俱来的强,他不担心你在战斗中会吃亏。

可是,想要带好近卫局,不是那么容易的。

在决策能力,和成员协作能力上,诗怀雅家的那孩子领先你太多了,她能和警员们达成合作,不需要和你一样依靠武力威慑,紧紧依靠无人机指挥战场,就可以完成每一次作战任务。

而在沟通能力上,你又比星熊差太多了。星熊是和你一起出任务没错,但是星熊自己有自己的信息渠道,就在你昏迷的时候,她已经去自己寻找解决事情的办法了。

雨霞那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不得不说,虽然你对于舸瑞始终抱有敌意,但是他确实比你那个不着四六的舅舅强多了。

雨霞那孩子什么都会一点,所以八面玲珑,而且是范老弟的干女儿,就凭她这个身份,就够她横着走了。

她们都是你的助力,是你舅舅留给你的团队,而你一直都在忙着和你的舅舅对着干,孩子啊,你究竟要傻到什么时候啊。”

陈晖洁坐在床上。

如果是以前的她,即使这些话是文月说的,她也会以公务为由,离开这里。

但是现在,她却无法离开。

甚至,站起身来都成了一种奢望。

她的浑身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坐在床上,她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支撑着她了。

“今天之后,你就不用再代理龙门近卫局的事务了,我会处理。”

擦了擦眼泪,文月脸色一变,又变回了那个高贵的市长夫人,如果不是眼角的泪痕,谁也无法想象到,她刚才哭的跟一个涕泪横流的普通妇女一样。

“晖洁,你有意见吗。”

陈sir看着舅妈。

她感觉嗓子里像是灌了一把沙子,喝两口水就能吐出两块毛胚砖一样。

干涩,疼痛。

良久。

“没有。”

陈sir摇了摇头。

“这段时间,你好好歇歇吧。

近卫局的工作,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也不少。”

文月站起身来。

“不用太过悲伤,孩子,老范他们陪着你舅舅去找办法了,放心,老范不是一般人,会有…会有…”

说着,文月脸上的表情崩溃了。

将一个自己已经痛苦到了极致,却不得不强打精神给自己孩子鼓励安慰的家长演绎的淋漓尽致。

狼人甚至想给嫂子鼓个掌了。

这么好的电视剧情节,放在地球,肯定爆款啊!

要不怎么说政客都是绝佳的戏子呢。

演的又好又无情无义的。

文月颤抖着嘴唇,看着陈sir,嘴里的声音越来越无力。

最后,刚刚止住的泪水,喷涌而出。

“我说老哥,你说嫂子这么哭会不会脱水啊。”

狼人有些纳闷了。

这女人哪来的那么多眼泪?

老魏淡然的叼着烟袋锅看着,接受了自己已经时日无多的设定后,他觉得自己已经无敌了。

“没事。”

当初对线的时候,水比这个还多她也没见出什么事,床垫都透了。

“孩子…你说,你说你舅舅怎么就这么狠心啊…他,他连个孩子都没留给我,就走了啊…

你说他能回来还好。要是回不来,咱们娘俩可怎么活…”

经典的电视剧情节。

但是也是真的好使啊。

陈sir抱住姨妈颤抖的双臂,深吸一口气。

她的眼睛,也开始酸胀起来。

是心痛吗?

自己会为他感到心痛?

明明,他在拉着自己离开的时候,任由自己哭喊,吵闹,他都一动不动的像是一座雕像…

这么多年来,自己一直认为的坚持自己,原来,仅仅是为了和他赌气吗?

陈sir微微闭上眼睛,伸手在舅妈的后背上抚动。

泪水,滑落脸颊。

终于,发泄了一顿的文月擦擦眼泪,吸吸通红的鼻子。

“行了,回去吧孩子。好好睡个觉。”

拍拍陈sir的头,文月转过身,走了出去。

她的步子很慢,像是被风一吹就能吹倒,但是,又像是一座高山一样巍峨。

而刚走出房门,虽然步伐没变,但是文月的脸上已经快笑开花了。

耶!

赶紧去找小雪看录像带!

等将来晖洁有孩子了。好带着她回忆往事!

屑姨妈脚下生风,很快就没影了。

而屋里的陈sir想了很久,开始脱衣服。

四个老逼登和之前文月给她换衣服一样,转过身去。

换好了衣服,陈sir站起身来,推门离开。

随着房门的关闭,陈sir的视线中,小楼越来越远。

重新穿好衣服的陈sir漫步在路上,她觉得,自己像是行尸走肉。

魏彦吾马上要死了。

她开心吗?

绝对是不开心的。

但是,也说不上痛苦,复杂的情绪就像是万年黑铁的奇怪出装一样层出不穷。

脑海中,舅妈说的那番话振聋发聩。

她始终没有真正的按照自己的想法做过,一切都只是为了向世界复仇。

那么…不如今天,我就按照自己的想法走一次吧。

她抬头看看即将放晴的天,索性不再束缚自己。

她漫无目的,自顾自的走着。

她不知道去哪,但是,她想做一回自己。

不是陈sir。

不是魏彦吾的侄女。

不是近卫局的高级警司。

她想做一回陈晖洁。

直是陈晖洁。

第三十四章 氰化钾

龙门作为刚刚经历过大变革的城市,苏醒的都很早。

买早餐的,往往是要比太阳出来的还要早。

摆出蒸笼,揭开盖布,叉烧包特有的甜蜜味道从包子的十字口中传出,香气四溢。

摇着毛巾,虽然是冷的都让人哆嗦的天,但是干这种活计的,都是一脑袋汗。

(我这里不得不吐槽一下鹰小姐的离谱设定,乌萨斯在北方,明确了,是寒冷的主基调,可和乌萨斯相邻最近的龙门居然用的是广港地区做原型,你也不想想,零下二十多度穿裤衩和人字拖怕不是被冻成人棍。)

任由揭去了帽子的汗水在头上冒出热气,老板把碗泡进滚开的热水里煮上,等待着吃早餐的人。

冬天的早上,吃早餐如果是吃带汤的还好,不带汤的,就要用热碗,防止里面的东西凉的太快了。

老板弯着腰,露出脖子后的源石结晶,一只一只的把碗码整齐。

他也不用抬头看,在贫民窟的,这个点能出来吃早饭的人,就那么几个,都是熟人了。

“两个叉烧包。”

乍一听陌生却又似乎经常入耳的女声传来,用的龙门话十分正宗。

老板头也没抬,一只手麻利的拿过油纸包了两个。

“谢谢。”

掏出通讯器,扫码买了叉烧包,陈sir转身离去。

“以前,似乎很少仔细观察过这里人的生存情况。”

叼着叉烧猫,啊不是,叉烧包,陈sir大口的撕咬着白色的面皮。

或许是因为两块一个的原因,叉烧包里真正肉的部分不多,十之七八都是叉烧芡汁,但是因为馅儿本身也不大,厚重的面皮反而将其浓郁的走着过头的汁芡吸收了。

挑了挑眉,陈sir意外的觉得,这只叉烧包似乎比近卫局附近那家茶楼更好吃的样子。

一只叉烧包不是很大,两只一起吃,也没有塞满陈sir饥饿了一夜的肚子。

之前在文月家喝的那碗香味浓郁的乌鸡汤,那股鲜甜正好使她的味觉被打开了。

再加上她又得到了充足的深度睡眠,所以现在的陈sir很能吃。

幸好,贫民窟的早餐街很长。

龙门繁华的内城里,大家都在忙于生计,无论是非感染者,还是有内城许可证的感染者,大家都在茶餐厅就解决了。

火腿蛋治加败家仔的组合经久不衰,速度快,味道过得去,塞进嘴里噎得半死的时候,把一大杯饮料全吞下去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