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正在吃瓜的饕餮
天空中的三颗太阳,正散发着迷人的日光,这样看着心情也变得不错起来。
按照小屁孩的说法。
东南边的部族主要是库吉人,只有几个大部落。
他们就像一群野狗一样,过着游牧生活,什么地方有水有牧场,他们就哪个地方。
闲暇时打劫商队或向外经商。
有时候会组织大规模部队向南方袭击,抢劫南方人类王国的边境村庄。
东边部族就没有正经地打到南方王国内部,只是在外面吃那些弱小的村庄活像一条野狗。
“不过,这种与南方农耕国度战斗的,应该会受到影响,就是不知道工艺怎么样。”
那个家伙原本是商人的孩子。
虽然不怎么富裕,却也有那么一点见识。
这让大伟可以搞明白世界的最为基础的格局。
草原的东边是暗精灵帝国非常强大,西边是瓦里人的,南边是人类。
再往外他就什么也不知道。
大伟的脚踩踏在地面上。
此处并不柔软,触感也不像是普通草地,硬邦邦的,好像埋藏了什么东西。
脑子不怎么好使的大伟没有丝毫犹豫。
用弯刀挖了挖地,很快一个黑红色的颅骨就被大伟刨出。
很怪异,只是看着就觉得猪脑过载,大伟打开水袋往嘴中灌了一口血与毒。
血腥味充满口腔,迟钝的大脑快速运转。
“体积比正常颅骨大上三倍。”
将颅骨的翻过,大伟可以看到这玩意有三个眼眶,面部与正常骷髅头差不多。
上面还有未腐烂的肉与软组织,味道扑鼻相当恶心。
“一个比人类大上不少的头颅…巨人吗?”
他不会步入巨人的领地吧?东边有这种怪物吗?
重新将颅骨埋回去,大伟牵着马继续向前。
血液给予他极大的灵敏性,让他快速意识到这片土地的不正常之处。
短短三秒,大伟就一个巴掌胡在自己的脑门上。
“我TM真是个弱智!”
拥有太阳的异世界,比现实世界更加容易分辨方向。
大伟仅仅只是看上一眼再记算一下,就弄明白了自己走的不是东边,而是西北方向。
也就是说。
他在弱智时期,没有辨别方向,走错了路。
“呱!玩我呢!”
因为愤怒,大伟甚至说出了奇怪的词语,好在他很快就冷静下来。
并开始对自己还是小屁孩的身体感到悲哀。
太容易被情绪影响,将来达到青春期估计会更加严重。
算了,现在更加应该去思考接下来要怎么走,往后回去是不可能了,那太浪费时间了。
还可能被暗精灵追上。
还未等他想出解决方法。
天空当中就闪过熟悉的黑影,巨大的尸体从天而降,直直落在大伟不远处。
那响声吓得蓝马乱窜,好在被大伟拉住没有直接开溜。
当大伟定睛一看后,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精彩。
此刻的他看起来就像是星期天那天买了新内裤,正打算穿发现买错号,内裤太小,又被老板打电话说今天需要去工作一样。
“啊!……呼。”
怒吼还未出口,大伟就平复了自己的心情。
他将水袋里的血液涂抹在鼻子附近,用比较理智的方式观看着面前的东西。
在他还在进行狩猎工作时。
一直都会遇到突发状况。
有比较善良的人帮助猎物逃跑,也有媚的人直接举报他们非法狩猎,更有人在旁边飚垃圾话吸引仇恨。
如果不能保持理性直接殴打那些人,他们会赔钱赔到死的。
“暗精灵呀。”
被怪鹰扔下来的尸体有两具。
一具是穿着鱼鳞甲的暗精灵,一具是巨大的沙漠蜥蜴。
暗精灵的尸体没有什么可看的,很新鲜没有变质,整个脖子被撕开一大截。
装备他穿不了,但身上的长矛短弓都很适合他。
暗精灵的坐骑是体长四点五米,肩高一米五的壮硕蜥蜴,这玩意的身体长满了坚硬鳞片,脑袋上也生长着巨角。
颜色为黄色在草地上非常明显。
“这算是好消息,只不过我要被追了。”
这样看来只能往西跑了,希望魔族没有白痴专门过来找我麻烦。
轻轻呼气。
大伟直接拿走暗精灵的骑枪和弓箭,经过摸索,大伟还从暗精灵那里获得两个酒袋。
里面的酒水是度数不高,是葡萄酒,可以用来当水喝。
用弯刀切开蜥蜴的喉咙,将它的血液灌入空的水袋里。
剩下的东西也没有丝毫浪费。
那头暗精灵的靴子,裤子,衣服还有鱼鳞甲都被拿走,蜥蜴也被切了几袋肉和脂肪。
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把所有能用上的通通拿走后,大伟骑上蓝马就走了。
第二十四章又走错了
茫茫草原,想找到人实在是太麻烦了。
除非有法师……哦现在草原殖民地里面唯一可以寻找东西的法师已经扑街。
死的干净利落。
想靠肉眼进行跟踪也不可能。
这玩意的速度快的一批,只是眨眼睛就从一边飞到另一边。
综上所述,她们什么方法都没有,只能开出金币,去悬赏。
可这样十几天过去了,也依旧没有冒险者来接。
毕竟去陌生的草原找人,实在是太危险了,这鬼地方可是人烟稀少,怪物繁多的地界。
而就在暗精灵即将失去耐心时。
有一名冒险者站了出来。
“你是?”
安沙尔歪了歪脑袋,打量起面前的存在。
身高不足一米三,皮肤又绿又油,整张脸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磕到一样看起来又猥琐又恶心。
身上穿着平滑的锁子甲配甲衣,带着一张恶心的鸡巴旗。
这个猥琐的家伙是个很典型的戈萨斯人。
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挺着大肚子不断展现着自己种族自认的魅力。
“嗨,指挥官!我就是那个接任务的冒险者!老子名叫比萨丁.努安,如果你觉得名字发音太难记的话,可以直接喊我老公!”
旁边的女副官听着猥琐哥布林对自己长官的冒犯感到生气。
“哥布林,我听说你有能力追杀到那个奴隶,但现在看来,你也只是一个猥琐的痞子。”
用词很不当。
在他们的国度如果有雌性敢这样和男人说话,他绝对会拔出武器给她来一击狠的。
但这里是外国。
旅行多年的他已经学会了收敛自己的脾气。
“哦,我再怎么猥琐也比你这个没有护住主子的狗强呀!”
女副官被哥布林的话气得要死,她刚想说什么就被安沙尔拦下。
“比萨丁是吧,这次的委托是前往草原追杀逃跑的奴隶,你确定自己能在大草原上找到目标吗?”
“这个老子自有办法,哥布林自有妙计。”
说到这里,他脸上的笑容变得极其恶心,似乎这个计划痕让他兴奋。
“对方可是能与十三个草原枪骑兵战斗而不落下风的存在,又有一头可以空袭的魔兽。”
“你确定自己可以战胜他吗?”
“哈,别小看我老子可是哥布林!”
虽然描写的很厉害,但再怎么厉害也只不过是个草原人类而已。
不会魔法,没有巫术,也没有强劲的力量。
如果他连人类都打不过,又怎么可以在暗精灵这里大开后宫呀!
“是吗?那祝你成功……”
尽管这头哥布林的脸上满是贪婪与色欲,但安沙尔并不在乎,只要可以搞死那个人类。
让这些一直喊什么雄鹰之子的人类安静下来,她就可以忍耐。
那个时候出现的怪鹰,带给许多奴隶全新的勇气。
尽管那些选择屈服的马穆鲁克没有大喊大叫,但其余奴隶却在不停反抗。
不搞死那个家伙,她们的收获会减少的更多。
………………
风呼啸而过,带来凉爽与血的气味。
乌罕握着骑枪与一个“人”对持。
那个人骑着蓝色的六足俊马,握着四米多长的骑枪,如草原雄鹰打量猎物一样打量着他。
锐利的目光几乎要将他刺穿。
凶悍的脸上满是风霜与彪悍,尽管没有留胡子,却在第一眼就看出他是个男人,黑色的头发被扎了个马尾。
不笑时威严凶恶,好似恶神。
草原人的骑兵扎甲配上狼皮披肩,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一名骑马强盗。
这个人的武器异常精良,闪烁寒光的弯刀让他感到害怕。
他的身上充满威慑力,即使隔的很远,他也依旧充满压迫感。
蓝色的马他见过。
是冰心半马人与马杂种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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