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弹剑听禅
在他们面前还放着一个小木盒,看着就像是卖唱的。
洋人见三个孩子长得还算可爱,唱得还是天主教的赞歌,发音甚至比唱诗班的孩子的发音还标准,觉得这三个孩子十分顺眼,纷纷掏出钱,丢在木盒子中。
洋人都是大款,丢下的一张张钞票,即便是最低额度的,也能够换一块大洋呢!
这一块大洋,能买好动东西了!
贾满仓看到木盒子中的钱,眼睛都红了,唱得更加大声了。
唱完《赞美主》,他们又唱了好几首其他赞歌,这才抱着木盒子,满意地离去。
不是没有人眼红这些钱。
但三个孩子唱得是外文歌,看起来跟洋人似乎有关系。
没有人敢得罪洋人,也不敢抢劫这三个似乎跟洋人有关系的小孩儿,任他们带着巨款离开。
真的是「巨款」,这些钱加在一起,相当于贾二子一年的收入了。
结果,却是三个孩子一天的收入。
贾二子和张春妮以及两个姐姐都惊住了。
「只是唱歌,便能够赚到这么多钱?」
二姐贾冬梅眼睛亮闪闪地问。
唱歌能赚钱,那她是不是也可以去唱歌呢?
贾满屯撇嘴:「你得会唱洋文歌才行。」
贾满屯跟贾冬梅的关系不好,贾冬梅个性太强势,不像大姐贾秋菊总是照顾让着弟弟,她会跟弟弟抢东西,特别是抢食物,导致两个弟弟都不喜欢她。
当然,她也不喜欢讨债鬼弟弟,她喜欢可爱的小弟弟。
贾冬梅直接对贾环道:「小弟,教我唱洋文歌。」
贾环点头。
贾冬梅抱起贾环就亲上了他的小脸。
「小弟是世界上最好的弟弟。」
「姐姐,不要亲了,男女授受不亲。」
贾环用力去推贾冬梅,即便是亲姐姐,他也不习惯与人这么亲密。
贾秋菊抱过贾环,对贾冬梅道:「好了,不要闹小弟了。」
贾环转头将脑袋埋进贾秋菊的怀中,还是大姐姐最好了。
贾秋菊是贾家孩子中最大的一个,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到了该说亲的年纪了。
只是,因为家穷,连嫁妆都没有,因此即便长得不错,却没有多少人家愿意娶这么个儿媳妇。
现在好了。
张春妮从一堆钱中拿出了五分之一,道:「这部分钱给大丫准备嫁妆。」
贾秋菊感激又感动,推辞道:「娘,不用了,还是用来改善家里的条件吧。天气越来越冷了,还是用这些钱买几件厚实的棉袄吧。」
张春妮:「钱还是跟你留着置办嫁妆。我和你爹能挨冻,今年就不置办棉袄了。剩下的钱,给你们五个一人买一件。」
贾秋菊摇头:「还是给爹娘买棉袄先。」
两母女推来推去,贾满仓看不下去了。
「娘,大姐,你们不要推来推去了,先给爹娘买棉袄。明天我和弟弟再去港口唱歌,赚了钱给大姐做嫁妆。」
张春妮一拍大腿:「我怎么就忘了呢,这卖唱又不是一锤子买卖,还可以继续的啊!」
贾秋菊闻言愣了一下,也笑了。
「那我就先谢谢弟弟们为了准备嫁妆钱了。」
「不用谢。」贾满仓和贾满屯抬头挺胸。
贾环也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
贾二子一锤定音:「孩子娘,你明天一早就带秋菊去当铺,买七件棉袄回来,要那种厚实的,新一些的。今年,咱们都穿一回新衣服。」
张春妮连连点头,道:「明天我再买一刀肉一条鱼,给你们做点儿好的。」
几个孩子与贾二子都开始吞咽口水。
肉啊!他们好久都没有吃了。
贾满屯记得自己吃肉还是前年过年的时候,只吃了指甲盖大小的一块肉。
那味道,真是绝了啊!
太美味了!
好想,好想再吃肉!
第71章 流年3
第二天,贾环一早就被贾冬梅从被窝中挖了起来,让他教授自己唱洋文歌。
只可惜,贾冬梅没有两个弟弟那样的语言天赋,即便贾环一句一句地教授她,她也唱得磕磕巴巴,发音不准。
最终,贾冬梅自己放弃了。
「算了,我是华夏人,学什么洋文歌?要学就学本地的唱法。」贾冬梅的眼神闪啊闪,对贾环道,「小弟,你会帮姐姐的吧?」
贾环疑惑地眨眨眼睛,点头:「嗯啊!」
贾冬梅:「那你赚了钱,能够借给二姐吗?放心,二姐会还你的。」
贾环:「二姐,你要做什么?」
贾冬梅:「我要去学时调。」
贾冬梅目光灼灼:「好些茶楼中都有时调表演,看着是赚钱的样子。我若是学会了唱时调,以后也能够赚大钱了。到时候姐姐养你。」
贾环看贾冬梅这副样子,便知道她早就有了想法。
只不过,以前家中没有钱,她无法去学习唱时调罢了。
现在弟弟能赚钱了,她便将主意打到了「最好骗」跟她关系最好的小弟弟身上。
贾环想明白以后也没有拒绝。
贾冬梅想要前程,他不会阻止,还会支持。
相比于贾秋菊这样的传统女性性格,贾冬梅很有些现代女强人的闯劲儿。
对此,贾环是欣赏的。
他一口答应了贾冬梅的请求。
贾冬梅要求贾环先不要将她要去学习时调的事情告诉父母和兄姐,她怕贾二子夫妻不让她去学,她想要先斩后奏。
贾环依旧答应了。
中午饭非常丰盛,当然,这是相对于这一家人来说。
相比起贾环在其他世界吃的饭菜,这一顿其实非常寒碜的。
张春妮买了一条鲤鱼红烧了,用油渣和白菜炖了一锅,又炒了一盘子萝卜丝炒肉。
孩子们吃得异常满足。
贾秋菊火速地吃完饭,便急匆匆去码头给贾二子送午饭去了。
贾满仓和贾满屯吃完饭后,将自己仔仔细细地收拾一番,牵着贾环的手,前往港口。
昨天唱的是赞歌,大多是信教的洋人给的钱。
但他们只会给第一次,第二次就不会再给了。
毕竟,要听赞歌,他们每个周末去教堂就可以听到。
第一天只觉得本地小孩儿唱赞歌新鲜,第二天新鲜劲儿一过,便没有人会再听再给钱了。
这一切,早在贾环的预料之中。
所以,今天他先带着两个唱了一遍《赞美主》后,便唱了一首新歌。
「I「DavidyedaheLord……jah,Hallelujah……」
(我听说曾有一个神秘的和弦,是大卫王为取悦主所奏……饱受煎熬的国王写下了赞美之歌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这首赞歌,现在可还没有出现过,要过个百年,才会出现在世上。
因此,没有听过这首曲子的洋人们都被吸引了。
好听的曲调,从来没有过的福音曲子……
不但信教的洋人掏出了钱包,便是不信教的洋人也驻足倾听,然后掏出了钱包。
一曲唱罢,一个身穿面料考究的西装的男人站在了三人面前,用英文询问三人。
「孩子们,这首歌是谁教你们的?」
贾环抬起头,用英文回答:「先生,没有人教我们,是我听一位金发的女士歌唱一遍,然后学到的。」
男人问道:「那金发女士呢?」
贾环:「我不知道,但离开了吧,我听说她要乘船回国。」
「是吗?那实在逃不巧了。」男人十分遗憾。
他以为这首福音歌曲是那位金发女士创作的,很想见见人,因为他也是个音乐家,更是个教徒。
只可惜,人已经离开了。
男人掏出一张纸币,塞进贾环的衣兜里,并伸手摸了摸贾环的小脑袋。
「孩子,你有很不错的音乐天赋,可不要浪费了啊!」
说完,男人便迈开大长腿离开了。
其他洋人此时也纷纷掏钱,丢到了贾环他们准备的木碗中。
今天又是大丰收的一天。
因为贾环与男人用英文对话,暗中窥视的那些打着抢钱主意的人又缩了回去。
昨天他们调查了三个孩子的资料,发现他们只不过是一户贫穷人家的孩子,那被按下去的觊觎之心又升了起来。
他们本打算几天抢劫三个孩子的钱,哪里发现这个最小的孩子竟然懂得洋文,还能够跟洋人顺畅交流。
不对劲儿。
这三个孩子不止是穷人家的孩子那么简单,他们肯定跟洋人有关系!
这就不好办了啊!
不能得罪洋人,只能眼睁睁看着肥肉飞走。
心好痛!
算了,眼不见为净。
那些暗中的人呢掉头就走,不想再看到贾家兄弟三人。
贾环带着贾满仓和贾满屯又唱了一遍《哈利路亚》后,便跟两个哥哥带着钱回家了。
今天比昨天唱歌的时间还要短,但赚到的钱比昨天赚到的最多不少。
两个哥哥高兴坏了。
他们嘴巴都合不拢了。
「明天还能够吃肉吧?」贾满屯问。
贾满仓:「能吃到。咱们今天赚了这么多钱,娘一定会买肉犒劳我们的。」
贾满屯:「我还想吃油渣。」
贾满仓:「没出息,要吃就吃红烧肉。」
贾满屯:「红烧肉是什么?」
他长这么大就没有吃过几次肉,更不用说红烧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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