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坛里面没有酸菜
好啊,李宰仲,你做事竟然能做到这么绝,算我这么多年忠心都忠到狗肚子里去了!
“呵呵,大哥的安排,我哪里敢说不啊,不然我要是惹了大哥不开心,岂不是要被沉到阿肯色河里?”
一声冷笑,金相哲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便低下头,不在说话。
西八,这混蛋什么狗屁态度?
看着金相哲竟然如此不懂事,李宰仲的心情也立刻暗沉下来,他用力抿一抿嘴,不悦道:“相哲,你是有什么想法吗?”
“呵呵呵,我哪敢有什么想法啊,我这不都听大哥的吗?”
金相哲看着李宰仲脸上的厌恶,心里愈发感到凄凉,他‘哎’的一声重重叹口气,挑明道:“行了,我也有话就直说吧。”
“大哥,我不服气,我跟了您这么多年,就算没立下过什么惊天大功劳,我该有的苦劳还是有的吧?凭什么这么一个新来的,就能取代我这么多年的辛苦付出?”
“当然,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大哥您给我的,您想把它拿走,或者把它给什么人,那都是您的自由。”
“但是,在您动手拿走这一切的时候,能不能考虑一下我们这些老人的心思?我们也是会心寒的!”
看着站立起身,张开双臂,慷慨激昂诉说心中不满的金相哲,作为领导的李宰仲非但没有任何愧疚和反思,反而开始真正恨上了金相哲的反叛。
好啊!
真是一条好白眼狼!
竟然敢拿自己的老人身份压我!
行,今天敢用自己的老人身份压我,明天是不是就要纠集和你熟知的老人,把我沉进阿肯色河,然后坐上我的位置了?
不满一旦出现,就会越陷越深。
眼看着烤肉店里,所有手下都开始迷茫的看向自己,李宰仲更不可能在此刻低头。
他冷冷的哼一声,冰漠开口道:“任人唯贤,而不是任人为老,这是我一项的原则和信念。”
“金相哲,你应该最清楚我的态度,因为你不是所有跟着我的兄弟当中最老的,但你却是我真正的二把手!”
白一眼金相哲,李宰仲高声道:“现在,我在当着所有兄弟的面重复一次,在我李宰仲这里,从来没有什么老人与新人的分别,只有能人与废物的分别!”
“只要是有能力的,都能在我这里得到重用,反观,要是有一些人想着倚老卖老,我绝对严惩不贷!”
其实李宰仲心里很清楚,他这时候也做出这种宣言,只会激化他和金相哲的矛盾,还会顺带寒了剩下三个老组长的心。
但是被架在这里了,李宰仲也别无选择,如果他此刻不维护自己的威严,那么以后不听话的人只会越来越多。
这种现象说科学点叫破窗效应,说的通俗点叫人善被人欺。
就像是一个老师,如果他不在班级里主动维持纪律,批评刺头学生的话,那整个班级的纪律只会越来越乱。
现在,李宰仲一声呵斥,算是勉强拿回了场面上的主动权,但是金相哲的问题还摆在哪里,需要他着手解决。
“相哲,我理解你现在的内心,肯定是非常不服气,所以我决定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
“你和仁勇比一场吧,比赛内容你来确定,只要你能赢,我便对今天的事既往不咎,如果你输了,那么你就从一组的位置上退下来,把组长给仁勇坐。”
“你觉得我这个决定如何?还是说,你连自己定比赛的勇气都没有?”
既然用好好说话,没法让今天矛盾顺利解决,那么李宰仲就用比赛来终结矛盾。
哪怕这场比赛不管最终的结局如何,他都将和金相哲产生难以弥合的间隙,但至少这场比赛,能把今天的危机顺利度过去。
不然他就要被金相哲架在火上一直烤了。
同样的想法,也出现在金相哲心里,他也十分清楚,这场赌局就是他和李宰仲分道扬镳的开始。
但至少,他金相哲要证明自己,证明自己是最优秀的,证明李宰仲是个瞎子,是个蠢货,是个混乱不清,认人不淑的脑残!
心中的怒火越来越沸腾,金相哲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他看着李宰仲,想到了在荒山上,李宰仲对自己说的那句话——像你这种小人,比起在我这里,你更应该去同样喜欢暗地里搞事的马守基那里!
行,李宰仲,你不是希望我去马守基那边吗,那我就去他那边!
感情越深,背叛的时候就会越彻底。
金相哲盯着李宰仲沉默了有半分多钟,才声音冷淡的开口道:
“印第安土著!我就和朴仁勇比,谁能说服那群顽固的印第安土著,让教会的赌场在塔尔萨成功开业!”
说服印第安土著,在他们的保留地上开赌场,这是圣一教会在塔尔萨以来追求的核心目标之一,也是李宰仲和马守基之间的核心争斗场。
毕竟那可是赌场啊,谁掌握在手里,就相当于谁手里掌握了一颗茂盛的摇钱树,李宰仲和马守业都不可能放过这颗摇钱树。
而金相哲呢,作为李宰仲曾经最忠实的小弟,自然也是在印第安土著的身上下了不少功夫。
本来,这份辛苦换得的情报都应该属于李宰仲,但是现在嘛,金相哲只想带着自己的情报投奔马守基,到时候他手里的情报加上马守基手里的情报,搞定印第安土著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金相哲觉得自己的赌约胜券在握,另一边罗蒙也是听着他的赌约,心里咯噔一下:
哎呦!
真人不露相啊!
我原本还觉得,这位小金同学就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路人群演,在电影里就负责走个过场,但是没想他人微心大,还知道主动为电影剧情添砖加瓦,主动把土著赌场的这步棋,喂到我面前来。
看着金相哲竟然主动把赌约放到赌场,罗蒙只能在心里赞扬这位老哥的贴心懂事。
不过并不是每个人的心态,都像罗蒙是导演心态,面对金相哲提出来的赌场之约,李宰仲就只闻到了背叛的气息:
好啊!
原来你这个混蛋在这儿等着我呢!
我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你这小子脑后有反骨呢,你怕不是早就被马守基那混蛋收买了吧!
李宰仲不是傻子,他一听金相哲说以赌场开业为赌注,就知道这小子是奔着马守基那边去的,因为只凭借金相哲自己能力,是不可能搞定那群顽固土著的。
远不只是恨意,现在李宰仲看着金相哲的眼神中,涌动着无限的杀意。
他感觉自己被背叛了,而且是很早之前就被背叛了,甚至连今天的战争,李宰仲都开始怀疑是金相哲搞的鬼。
“金相哲,很好,你小子做的很好!”
“大哥,你别这样横眉冷目的看着我,我是按你说的提出赌约,怎么你反而先生气了。”金相哲不肯退让,直面李宰仲投来的冰冷目光。
“呼~~~~~”
疲惫的,将肺中浑浊的空气全部吐出。
现在轮到李宰仲这边感到棘手了。
本来他是想着,无论金相哲提出什么赌约,他都暗中给罗蒙一点帮助,让罗蒙把赌约漂漂亮亮的赢下来。
但是唯独在印第安土著这件事上,李宰仲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帮助,他只能依靠罗蒙自己努力,不,这事儿努力也啥屁用,这事只能依靠罗蒙创造奇迹。
哪怕这个奇迹,李宰仲连妄想都不敢妄想。
“仁勇,没事的,我知道你才刚来美国,即便在某些特定的项目中输了,也没关系,我可以理解。”
李宰仲开口,即是给罗蒙打一针安慰剂,也算是替他应下了赌约。
毕竟这时候罗蒙要是一犹豫,一迟疑,他李宰仲可就被里外搞得不是人了。
“宰仲哥,我知道,这时候我说让您放心,您肯定也放心不了,所以我只能保证,我绝对会竭尽全力,去说服那群美洲土著!”
罗蒙做出保证,哪怕只是一句很空洞的保证,也让刚刚经历金相哲背叛的李宰仲心里暖暖的。
“仁勇,放开手,好好干,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说就好。”
捏着罗蒙的肩膀,李宰仲对这位可能是整间烤肉店里最‘忠心’的手下,投去最诚挚的目光。
“宰仲哥,我明白。”
“好了,我有点累了,仁勇,就由你来开车送我回去吧。”
除非是有特殊任务,否则李宰仲的司机职务,一直都有金相哲担当,但是从今天开始,这个位置被罗蒙取代了。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金相哲深棕色的眼眸简直复杂到了极点。
里面有失望,有不舍,有怨恨,有愤怒,有不甘,有痛心,但最多的还是悲哀。
他在为自己悲哀,悲哀自己十几年的忠心耿耿,任劳任怨,拼死累活,最后就换来这么一张无情的赌约。
十几年的兄弟感情,十几年的出生入死,就这么一天时间便烟消云散。
金相哲气,但更悲,他一杯一杯不停往嘴里灌着酒,但依然赶不上眼角两侧泪珠滚落的速度。
滴答。
眼泪顺着面庞滑落,滴在李宰仲昂贵的阿玛尼西裤上,留下一个深色的痕迹。
看着车窗外,不断向后划去的塔尔萨夜色,李宰仲的脑海中,全是十几年来和金相哲的点点滴滴。
别的不去想,就像现在这般寂静的夜晚,在空荡的马路上开车。
李宰仲不知道和金相哲经历过多少次。
而每在这时,他们二人都会聊一些教会里的琐事,或者干脆讲一些低俗但让人放松黄色笑话,以此来度过行车途中的无聊时光。
但是从今天,从此刻开始,这一切都将变得不复存在,李宰仲不可能容忍一个叛变的人,在坐在自己的驾驶位上。
“仁勇。”
李宰仲开口了,声音中带着哽咽,带着沙哑,更带着悲哀:“你知道我曾经有多么信任相哲吗?我连自己卧室的钥匙都交给他保管,但他那狗小子,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马守基那混蛋买通,成了我身边的卧底。”
“说真的仁勇,要不是你的出现,威胁了那小子的地位,让他心慌露出了马脚,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家伙竟然早就叛变了!”
金相哲叛变?
听着李宰仲的哽咽的诉说,罗蒙先是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李宰仲和金相哲之间的误会有多深。
同时也有点理解到,身为帮派大佬的悲哀,因为他们时刻都在被人惦记的,所以只需要一丁点不信任的火花,就能把跟随自己十几年的小弟瞬间打为背叛者。
当然,这时候要是能有一位,真·忠心耿耿的小弟给李宰仲开导一下,说不定还能挽救一下这十几年的兄弟情。
但谁让李宰仲运气不好,同车的是罗蒙这个真卧底呢。
罗蒙当然可以理解李宰仲和金相哲之间的兄弟情,就像他能理解安娜和白矮星会长之间的爱情。
但私人感情的真挚,并不会改变他们在公德上的缺失。
对于圣一教这群毒贩,这群杀手,这群拐卖妇女的邪教成员,罗蒙只会无情而坚定的将他们扫入地狱垃圾堆。
罗蒙一路上保持着沉默,保持着倾听者的角色。
就这么静静听着李宰仲越诉越苦,越诉越怒,最终在泪水交加的自言自语中,走向和金相哲的彻底决裂。
把哭得双眼浮肿的李宰仲送回公寓,罗蒙还非常贴心的,在李宰仲的屋内放了一个可以定时开关的,小型信号屏蔽器,彻底防止有人半夜找李宰仲谈心,把他和金相哲的关系回暖。
“宰仲哥,晚安。”
和李宰仲道别,罗蒙在离开他的公寓后,立刻给仓鼠打去了电话,想要问一下他和塔尔萨土著部落的关系。
————
田德隆的夜晚。
永远是这么妩媚中带着疯狂。
曾经只能是酒客,但如今在罗蒙一袋钻石资助下,已经成功开了酒吧的仓鼠,正美滋滋的坐在酒吧内,看着店内熙熙攘攘的顾客,想着今夜的漂亮营收。
就在他嘿嘿嘿傻笑,快要流出哈喇子的时候,口袋里的电话响了。
一看号码,不认识。
但是接起来一听,仓鼠差点尖叫出声。
他死死抓着嘴,像是做贼一样,逃到客人免进的酒吧仓库里,兴奋开口道:“威克先生,您终于给我打电话了!说真的,您这么长时间不联系我,我还怕您出事了呢!”
“仓鼠,听刚刚那喧嚣的声音,你是在酒吧里吧?是自己开了家酒吧?还是在老地方往日之影?”罗蒙语气轻松的和仓鼠唠着闲话。
“是我自己开的,酒吧名字叫66号公路,就是我老家俄克拉荷马州的那条公路名。”
仓鼠就像是给老师交作业似的,跟罗蒙自豪汇报起自己最近的成绩:“除了这间酒吧之外,我还投资了一家餐馆,一家原住民风格的旅店,至于启动资金,当然就是您给我的那袋钻石。”
“当然,那些钻石我还留着很多,而且这些店铺最近也都生意不错,您要是有需要的话,直接开口就好!我绝无二话。”
仓鼠还以为罗蒙打电话过来是有困难了,需要借钱,所以二话不说,主动表示自己有钱,可以随便借。
“哈哈哈哈哈!仓鼠,你这小子是几天没见我,所以忘了我是谁了?”
“我就算混的再惨,也不会惨到问你小子借钱的,你就安心搞生意,安心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可以了。”
听着仓鼠如此够意思,罗蒙先是大笑几声,然后正色道:“仓鼠,我打电话给你,是想问问你和塔尔萨这里的原住民部落熟吗?”
“塔尔萨?原住民部落?”
仓鼠直接乐出声了:“威克先生,那就是我当年出生的部落啊,您是最近去塔尔萨了吗?”
“对了对了,您要是真到塔尔萨的话,一定要到部落里去看看,我还在部落里盖了一间小学,用的就是您的名字,叫约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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