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走的呆毛
“他很早就想让我给他牵个线,找你谈谈。你知道的,那时候火炮还在,他不是很喜欢这个新老大……不过现在事情都过去了,就是另一个说法了。”
“他还担心你对六街帮有什么大仇,所以就一直憋到了现在,这不,才找的关系从我这里打听口风。”
听了杰克的描述,罗琦大概理解了事情的经过,以及对方为什么到现在才联系自己。
很简单。
看看火炮是怎么被罗琦暴揍的。
作为和火炮同处一个帮派的有头有脸的头目,弗雷斯特有这种顾虑也是必然的。
毕竟混帮派的大都不干净,只是比较谁的手更脏而已。
和火炮这个夺权篡位还栽赃追杀前任老大残党的家伙相比,弗雷斯特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正人君子。
想来,古斯塔沃·奥尔塔和诺兰·弗雷斯特关系的缓和,也正是让他懂了这个心思的契机。
罗琦已经基本上能猜到他找自己是做什么了。
他看了一眼医疗部门所在的位置,思索了一下——
夜晚还很漫长,去见他一面也无妨。
“告诉我地点。”
罗琦很干脆。
“你答应了?好,那我问问他。”
几分钟之后,罗琦从杰克那里拿到了一个坐标。
为了表示诚意,对方决定驱车从圣多明戈远赴市政中心,在市中心的一家高档酒吧会面。
这里既不是六街帮的地盘,也不是瓦伦蒂诺帮的地盘,更不是任何帮派的地盘。
恰好总部也并不远,所以罗琦干脆步行而去。
稍微等待了几分钟以后,对方就比预定时间提早了十分钟进入了酒廊的大门。
看到坐在卡座里无聊地刷PDA的罗琦,他连忙快步上前。
但是旋即觉得这样似乎有点太过谦卑,可又想表达出自己的诚意,于是就不紧不慢地走来,和罗琦握手致歉,不卑不亢地落座。
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女儿年纪还小的年轻人,诺兰·弗雷斯特在内心发出了感慨。
在今天的正式见面之前,罗琦和诺兰之间的交流,都是通过带话完成的。
不是古斯塔沃,就是杰克,要不就是神父。
他们互相知道对方的身份,但却对对方的气质和长相没有个清晰的认知。
在诺兰看来,罗琦应该是个眼神阴翳,沉默寡言,人狠话不多的家伙。
没想到,竟然这么的……返璞归真?
和那些乱七八糟什么人都有的酒吧夜店里花里胡哨的年轻人不同,和现在身处的高档酒廊里一身贵气养尊处优的年轻人也不同。
虽然没有五光十色的刻奇主义那种打扮,但是罗琦的气质和特点,足以让任何一个人都轻松地记住他。
而对于罗琦来说,诺兰就显得没什么特别的了。
传统的六街帮老大。
西海岸白人,却是一副红脖子南方乡下佬的打扮,大胡子卷头发。
被全球化抛弃的底层劳工,失业率居高不下,暴力是他们居住街区的景观,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他们曾经是退伍军人,退休安保,或者当地民兵,亦或者一腔热血的青年人。
但现在,六街帮的成分已经很复杂了。
小偷小摸,欺软怕硬,惩善扬恶,敲诈勒索,杀人越货……
来自中南美洲的毒品越界,经济萎靡年代的享乐主义大行其道,现实和经济以及政治理念的割裂,还有国家概念的模糊化和地缘政治的崩溃。
罗琦突然间意识到,诺兰·弗雷斯特,就好像是一个时代一个群体的缩影。
但是在夜之城这个时代的大染缸里,他变得那么渺小,似乎只有自己一个人。
自然灾害和污染,摧毁的不仅是农业经济,不是无数乡下人赖以生存的土地和空间,更是一种文化的根基。
来自北方的自由主义者,并不了解这些被遗忘和抛弃的人。
这个问题,在旧美国还没分裂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我们有一种喜剧的习惯,就是嘲笑生活在那个贫困世界的人,可他们并不是别人,他们可能就离我们两条街。”
忘了这句话是谁说的。
但是罗琦依然记得,自己试图去了解这个国家的风土人情的时候,这样一句话,被自己从尘封的书页中抛了出来。
小镇经济已经被彻底摧毁了。
早在改变世界的第四次公司战争之前,甚至还要更早于世纪初的美国大崩溃。
现实的撕裂,使“两个美国”里的人隔绝开,越来越难找到共同语言。
外来移民的涌入,黑人文化的侵蚀,传统联邦政府权威在超级公司霸权下的摇摇欲坠,让“红脖子”这个本就变成刻板印象的词,彻底成为了过去式。
他们还在用别的方式生存着——
在2077年,他们是公路上成群结队的流浪者,是以不知是勇气还是莽撞著称的赛博牛仔,是无家可归的血汗劳工,是大城市角落里寄生的底层人。
人口锐减,城市和城市间的联系淡薄,让他们这些人,彻底消失在了主流世界的视野里。
断开连接。
但是在阿德卡多邦,在布赖特家族,在巴克尔,人们依然吟诵和传唱着过去的故事。
他们在公路和机车上,找到了繁衍的根基,一代又一代地传承。
这是属于南方白人的故事。
“你好。”
罗琦回应了他的示好,“你的风格很美国。”
诺兰笑了。
如果要在夜之城找到一类最有传统老美味儿的人,一定非六街帮这些联邦党的拥趸莫属。
属于他们的,不是镜头下美轮美奂、金碧辉煌、繁华喧闹的大都市。
而是牛仔帽、皮衣夹克、卡车、引擎、农田和畜牧场。
还有火药味儿十足的猎枪。
木质的书架,闪烁着金属光芒的徽章,落了厚厚一层灰的肖像照。
就像一处依然上演在2077年的19世纪美利坚南方故事。
只是夜之城的六街帮,是USA军队的遗民。
公路上的红脖子流浪者,是“乡巴佬州”的遗民。
相比起大城市里那些自由主义的新时代神经病和资本主义信徒,罗琦还是相对比较喜欢这些看起来五大三粗的家伙。
不一定多善良,不一定多聪明,但好歹没那么恶心人。
只是六街帮自从2023年建立这些年来,基本上除了头几年还算气势昂扬,接下来都在走下坡路,什么牛鬼蛇神都混进去了。
和其他帮派一样,六街帮内部自然也是派系林立的。
看老大识队伍。
诺兰·弗雷斯特这一款儿的,一看就是不受待见的。
人手不多,但是志趣相投,也算能自立门户,不必处处受制于人。
至于罗琦为什么这么清楚?
当然是情报部门给他现查的。
诺兰·弗雷斯特,祖上是密西西比州的,离孤星共和国不远,现在在NUSA的境内,南边就是墨西哥湾。
他亲爹以前是正儿八经的美国大兵,他自己则是当过一段时间民兵,也应征入过伍。
八年前打统一战争的时候,玛莎还小,她母亲已经跑路了,所以诺兰没想着掺和那么多,直接带着孩子开润,润到了夜之城,加入当时已经歪瓜裂枣一堆的六街帮。
借着战争期间的恐慌和混乱时局,展现出来过人的素质和意志,干了好几年,现在高低也算个人物了。
所以玛莎受伤了,他才会对古斯塔沃如此暴怒。
实际上,许多红脖子对黑人和白人的文化融合都没有那么极端的排斥,这是南北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他们更加注重如何在这片土地上好好地过日子。
所以古斯塔沃这个说着西班牙语的“混蛋”泡了他女儿,他倒是不介意。
但问题在于,瓦伦蒂诺帮和六街帮可是宿敌。
这可比别的矛盾重要多了。
好在最后有罗琦、V和杰克帮衬,先是让古斯塔沃出城去阿德卡多那儿避风头,之后又鼓励双边谈话,积极治疗,最后玛莎成功出院,才算在这两人之间把死仇给解开了。
当然,最后彻底改变风向的,还是罗琦对六街帮的报复行动。
直到现在,六街帮内部都还是和无头苍蝇似的。
每个人都想当老大,但是没有人有这个能力。
别看威尔·火炮就是个窃贼,但是好歹能靠不干不净的手段,把整个帮派整合在一起,还有本事和瓦伦蒂诺帮展开正面的、漫长且持久的帮派地盘战争。
现在上蹿下跳的那些急于表现自己的家伙,连个能算手段的手段都使不出来,更别说当什么新一代“英主”了。
这不,毫不意外地被瓦伦蒂诺帮揍得抱头鼠窜。
要不是罗琦拉着神父和古斯塔沃这两大海伍德头子,去和巫毒帮开战,六街帮那边的压力只会更大。
面对这种情况,NCPD干脆直接开摆——
你们打吧,反正别扯上我。
诺兰·弗雷斯特是没有野心的。
也许是性格使然,也许是觉得自己能力不足,也许是被罗琦吓坏了。
反正总而言之,他和罗琦的自白,就是绝对不当那个出头鸟。
六街帮的老大,谁爱当谁去,反正现在留下来的这些家伙,能惹得起他的不会来惹他,敢惹他的没一个干得过他的,优哉游哉自己当个山大王,美滋滋。
但是想要稳坐钓鱼台,六街帮内部说了不算,加上瓦伦蒂诺帮这个对手也不够稳当。
公司不会管这个地方。
他们在圣多明戈的河谷区有自己的基地,有自己的军队,有自己的影响力。
除了荒坂喜欢养虎爪帮当打手,军用科技喜欢到处拉帮结派干坏事,绝大多数公司都没有对某一个帮派特别的青睐,都是谁趁手用谁。
因为以公司的体量,对这些混街头的,压根就是降维打击。
只有他们单方面挑人的份,没有黑帮选择的余地。
那么在圣多明戈还能说得上话的,也就剩下俩了——
市政府的代表人,NCPD。
以及哪儿都归他们管的暴恐机动队。
“NCPD?什么NCPD?没听过。”
诺兰飞快地就把一直和他们达成默契合作,在一定程度上互相辅助,维护街区治安及格线的NCPD给扔了。
暴恐机动队就坐在自己面前等着谈。
NCPD是什么东西?
别尬黑,真不熟。
第五百一十九章 植入体?侵入体还差不多
在帮派里混久了,谈的都是生意利益,说的都是人情关系。
诺兰·弗雷斯特,对于罗琦开门见山、直入主题的方式,还有些不适应。
不过很快他就释然了——
能够把火炮抓到超级摩天楼顶上,在新闻媒体的镜头面前,在无数人的注视之中,硬生生把他猛搓一顿然后反脚踢下楼的人,怎么想都不是那种会喜欢虚以为蛇的长袖善舞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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