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杀我几次,我就无敌了 第279章

作者:键盘大帝

“你问王宋河大哥?他还在南州当城主呢。”张逵随意道:

“其实这西南州,才是我大哥他当年的落脚之地。”张逵解释道。

王宋河四十年前曾经是先帝时期的刑部尚书,朝廷重臣。

辞官四十年,王宋河所经营的,自然并不只是南州的一个山贼城寨。

按照张逵的说法,四十年前王宋河辞官离开帝都之后,便是来到了西南州群山之间。

真要深究起来,这西南州,才是王宋河最初落草为寇的地方。

王宋河当初带领的山贼,便是西南州当地的山民们。

至于带着张逵等人前往南州雁城另谋出路,那是后来的事情了。

“这西南州吧,不是什么好地方,遍地都是山,能用来耕作的土地都没多少,但朝廷的赋税可不会因此少了。”张逵追忆道:

“其实在这西南州这边的山窝里,还藏匿着大哥昔日的旧部山贼呢。”

“如今九州大乱,南州与西南州失了联系,又有羽王揭竿而起,这才遣我跋山涉水走过来,看看昔日山中旧部情况。”

张逵是这西南州的本地人,熟悉地形,不走被封锁的官道,而是一路翻山越岭,这才穿越重重阻碍,来到了这座桃花山庄。

“羽王便是西南州扛起叛乱大旗的武王么?他是什么人?”乔木动了点兴趣。

“不知道。”张逵老老实实说道:

“此人是个战场上的无双猛将,武艺非凡,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且神力过人,战场上几无人是他敌手,还没人能看出他的武功跟脚。”

“这人神神秘秘的,自称容貌太美,每次上战场必戴面具遮盖面容,时至今日尚无人知道他的真实面目。”

什么兰陵王...

脸戴面具?又没人能看出他的武功跟脚?

乔木细细一想,觉得这位羽王的真实身份,应该不太一般,所以面具也好武艺也好兵器也好,都在刻意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

只是此人武艺高强,尚无人是他敌手,没人能逼出他压箱底的功夫。

“会是与秦王类似的东西么?”乔木心道。

若是中州的秦王还活着,以他一身刀枪不入的金身,可以直接硬扛御林军的箭雨,着实耐操。

如果放在凡间武夫的战场上,秦王那必然也是勇力无人能敌的无双猛将。

当然,秦王肉身虽强,但他一心修仙,心神其实是有破绽的,比起当世第一流的超品武夫,他在心性上有所不及。

张逵领着乔木等人,往这座庄子里走:“既然海将军来了,我赶紧领你们到这庄子里转转吧。最近兵荒马乱的,我也不好离开山寨太久,也得回山寨了。”

这座桃花山庄在临河府城以北,大约要走上十几里地的山路,直线距离不算太远,但山路对于常人而言崎岖复杂,难以找寻。

庄子倒是挺大,别说三百老卒,就是上千人也能住。

石城中的老卒们平日也没闲着,尚在中州的时候,便有许多人拿着朝廷封赏的金银养老钱用来购置田产,粮食等等。

老卒们是从被封锁的大漠孤城中走出来的,苦日子过习惯了,手头上一有了闲钱,要么买田,要么买粮。

这回他们人要离开中州了,也惦记着那点地,让李长诗将地皮带着土,都给挪到了那座石城里。

这座石城好端端一件剑谪仙炼制的仙道法宝,成了这些老兵们种地的地方。

而如今这桃花山庄周遭虽没多少地可耕作,他们靠着先前的存粮与石城里的田产,养活自己问题不大。

张逵简单领着乔木等人逛了一圈,便匆匆想要告辞,只是临走之前也没忘了提醒一句:

“乔老,海将军。这山庄虽然是在山里头,但夜间也得小心着点。”

“这十万大山里头不只有蛇虫鼠蚁,还有一些宵小贼寇凶犯之类在呢。”山贼张逵如此说道。

西南州多山寡民,海无涯将这里看做容身之所,昔日的王宋河也亦然。

这世上的聪明人可不止他们两个。

“凶犯?在山里躲避大炎官府的江湖客么?”海思远略有耳闻:

“我听说,很多年以前的‘枪圣’,晚年便曾经隐居在西南州十万大山之中,如今听潮楼力榜第一的那位妖枪青黎,便是在这大山之中被他养大的。”

武夫往往会以武犯禁,身上背着多条人命太正常不过。

江湖上名声昭著的武林好汉,其实多是朝廷通缉的凶犯。

“对对,我说的就是‘枪圣’。”张逵连连点头。

“你这说的哪里话?枪圣不是早已死在武圣人手里了么?”海思远摇头。

“‘枪圣’虽死,但此事确实因他而起。”张逵道:

“据说是近来,那‘枪圣’的一生枪术精髓《百鸟朝凤枪》现世,引来不少武夫觊觎,于是聚在这的江湖客比以往更多了。”

“我那山里头的山贼兄弟,哪里是这些江湖武夫的对手,我可不得早点回山寨看看么?”

这张逵也是使枪的好汉,对这昔日枪圣,自然也是如数家珍。

四十年前,枪圣是仅在剑谪仙之下的天下第二。

但五十年前,枪圣才是天下第一,只是后来者居上,被壮年的剑谪仙以下克上,最后屈居第二。

说起枪圣的往事,张逵也是颇有些唏嘘:

“这九州难得出一个使枪的天下第一,谁知他却先后碰上了剑谪仙与武圣人,晚节不保。”

五十年前枪圣天下第一,四十年前他已经屈居剑谪仙之下,成了老二。

而三十年前....他已经与其他武道至强者们一样,死在了练就《武圣灵犀诀》的武圣人手中。

颇有些既生瑜,何生亮的味道。

不过乔木听着却心生疑问,问道:

“既然那妖枪青黎,也是枪圣的弟子,又名登武林榜力榜第一。”

“力榜第一这样的名号,或许不及枪圣的天下第二,但也称得上是武道最前沿的巨擘之一,继承枪圣衣钵绰绰有余,那这《百鸟朝凤枪》的枪法现世被人争夺,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那青黎,也未得到《百鸟朝凤枪》么?”

“这倒不是。但那青黎毕竟是半妖之身,虽练了枪圣的枪法,但恐怕难得真传。”张逵摇头。

半妖往往继承了妖族的强大肉身,但也因此与纯血人族的肉身结构、内部经脉有些区别。

所以,即便是外形与人族无异的半妖,也往往很难用纯血人族的功法,练出内劲来。

而枪圣是纯血人族,他创出的《百鸟朝凤枪》,自然是以运用内劲为主。

半妖虽然肉身强横,但没有内劲,只有一身蛮力,终究是只能练个动作招式而已,难得其中精髓。

就比如乔木的《波纹叠浪劲》,玩的就是内劲如浪涛重重叠叠的花活。

妖族、半妖连内劲都没有,力气再大,自然也用不出来。

“《百鸟朝凤枪》么?”乔木心中也多少有点心动。

事实上他练枪还在练剑之前。

他又不缺时间,常人练武贪多嚼不烂,而他多多益善。

既然是昔日枪圣的《百鸟朝凤枪》,那想来也如《天龙八步》之类武功一样,对于乔木而言也是有价值的。

心中虽然动了念头,但他也没把这件事太放在心上。

主次之分他还是知道的,他与这三百老卒抵达这座桃花山庄,自然是有目的的。

海无涯心中的人道,不是独木撑天。

而乔木这根独木虽然已经百炼成钢,他撑得过数百年的漫长梦境。

但要是这个时间长度,日后随着锁链的断裂,放大到千年、万年呢?

如果说梦境是高考循环,现实可以当做暑假,暑假是不可或缺的,毕竟过刚易折。

要是不缓一缓,说不定哪一天,他就被液压机压垮了也不一定。

而这三百白头兵,在乔木看来便是《人道经》的薪火。

海无涯死了,人道还有他。

若他也顶不住了...乔木希望还有后来者。

“而今天下大乱,时间紧迫,更要传道。”乔木沉声道:

“不等明日,今日起,我便在此山庄之中,讲《人道经》。”

这话说出口。

刚刚走出山庄大门口的张逵,脚步一下停住,有些僵硬地回头。

他虽然没听说过什么叫《人道经》,但如今的乔家族老乔金,可是放眼整个九州,都数得着的武道绝世高手。

要不是乔金生平事迹太少,像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必然会被听潮楼说书人传颂,成为可堪与大炎开国皇帝比肩的王道神话。

这样一个绝世高人在这山中讲解武道,妥妥的机缘。

他一下有点走不动路了。

“乔老高义。”张逵果断拍起了马屁道:

“当初我与乔森兄弟乃是一起上过战场的交情,只恨实力不济,未能成为他的臂助,如今有一个机会摆在我面---”

“别废话了,想听,留下来便是。”乔木打断道。

人道经的修习者越多越好,何况他与这张逵确实有一丢丢的交情。

“乔老果然虚怀若谷。”张逵赞叹:

“那帮江湖客还在那争夺一个莫须有的《百鸟朝凤枪》,而乔老则已经将《人道经》公开讲解,毫无门户之见。”

这回他倒不是拍马屁,心里确实有些佩服。

他是山贼出身,这会儿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于是略微思索一会,从怀中掏出一部秘籍来:

“我张逵虽然是个山贼,但也懂投桃报李的道理。”

“这部《须弥山王经》,乃是一部惊人的奇功,我能武道破境,也是因为这部武功...”张逵话说到一半,却见海思远等人眼光逐渐复杂。

借花献佛也就算了,拿《须弥山王经》来献乔家人?

“看来这武极会办事还是利索的,这《须弥山王经》还真传播挺广。”乔木若有所思。

这也是好事。

两部武功虽然不是一回事,但从《须弥山王经》,可以如乔木这般,无缝转修《人道经》。

前者是后者的基石,后者是前者的拓展。

如果《须弥山王经》已经传遍九州,那么乔木的《人道经》,也不会是无根之浮萍。

“今日,先将这妖兽肉处理了,今晚便来讲道。”乔木从储物袋中,一下掏出两具飞虎的尸体。

妖兽肉对于武夫是大补之物,所以那两头飞虎他也没浪费,这会儿既然到了山庄,他也想尝尝这妖兽的味。

只是山贼张逵眼角不禁抽搐了一下....这个乔家族老,这是一入西南州,就惹上仙门了?

第283章 猫力大仙(4k

“气血,为武道之根基!”

桃花山庄里,乔木一手抓着一根烤熟的带骨大棒肉,如此说道。

两头飞虎体型庞大,体长约有三四米长,加起来有千斤以上,此刻已经成了火堆上的烤肉,被老卒们围在其中。

“要涨气血,自然是离不开吃的,肉食、草木灵药多多益善。”

以前的三百老卒困在资源匮乏的大漠,而今他们则身在大山之中。

西南州可供耕作的耕地不多,但却是各类走兽虫鱼的家园。

占据此地的仙门云霄宗是以驭兽之术为重,自然也是因此而来。

“从今往后,你们可在山庄里练功,在十万大山里猎杀野兽、妖兽,一能练兵,二能涨气血,促进《人道经》的突破...”

两头飞虎虽然不少,但乔木的这座山庄里,可是有三百名武夫,根本不够分的。

虽然没分到太多肉,但多少也有一口汤喝,多多少少也有滋补元气的益处。

连之前那两名哨卡的兽奴都分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