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魄落流浪汉
看得人都想揍她。
火车站卖东西本来就贵,老王也有点心疼,不过还是一咬牙,甘甘愿愿的掏了钱包。
只不过送行的时候还是挺难以理解的,“那个黄沙岭究竟有什么好看的,我看那边人又挤又多,还不如在邺城玩几圈,说起来,咱们已经很久没出去逛街了吧?”
大小姐懒得理他,“你不懂。”
确实不懂,事情是这样,立夏还真有个非去不可的理由。
前几天,也就是红叶山庄试运营的前两三天,那一封入围邀请终于是顺着千里万里漂洋过海了来。
这年头的商家还是比较喜欢玩噱头那一套,虽然手机短信上已经发送了确认信息,不过还是更加喜欢大费周章的给每一位参赛者发送邀请函,还要凭此条据入内,搞的挺隆重,跟华山论剑似的。
不过说起来,对于那比赛地点的选择,立夏多多少少有些惊讶。
依稀记得启明星文学总部设立在浙淮一带才是,可是那选歌大赛的地点却被设立在了九赣的雾之山。
这两个地方相聚可是有将近千里的距离啊。
上辈子启明星并没有大费周章的举办过真人选秀类型的节目,所以大小姐也不知道他们现如今走的这一手,究竟有没有偏离前世的发展轨道。
不过估计也跟那赞助商有关,或许那九赣的宣传局与启明星达成了某些协议也说不定。
“华哥他们呢?”想着,大小姐问了一句。
“他们定了下一班,说事还有点事要忙,喊我们先走。”
立夏哦了一声。
既然是选秀,那么梦来乐队的成员自然是必不可少的,这一次的选歌她自己也在琴房里帮着彩排了很久,几首词都是比较偏向古风的,只不过因为很多原因,自己实在有些拿不定,究竟选择哪一首才是最好的。
毕竟那些歌曲大部分都是后世大红大紫的神曲,随便拎出一首都能震惊半壁乐坛的存在。况且每一首的意境都大为不同,真要从中挑选个高矮胖瘦来,确实是很难办的一件事。
吉他手由仁华来担任,小田依然扮演着雷打不动的三角铁位置,嘛,其实有没有他都无所谓了。
梦来乐队的一群人倒是挺看重的,连带着好几个星期都没有营业,反正他们那个小破烂琴房真要开业也没几个人会来光顾,索性就暂停运营了好几周,估计在他们眼里,现如今的启明星选歌大赛,应该算是他们正式出道的第一战吧?
这个年代的信息并没有后世那么发达,铺天盖地的花边新闻更是还在孕育的摇篮之舟,否则邺城宣传局也不可能如此发愁当地名气打不响彻的问题。
潜心学乐器的学员也并不是很多,仁华他们倒是很清楚,在没有闯出名气之前,邺城那一幕三田地,估计是没有自己发展的空间了。
大小姐没怎么在意,倒是老王,一听有男的一起同行,顿时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你怎么了?”大小姐看着好笑,拍了拍他的肩。
老王沉吟了几下,最后也只是摸了摸程七七的脑袋,“没什么,到了目的地给我打个电话。”
几个人也没再多说什么话了,匆匆忙忙上了车,立夏的行李还是老王帮着拎上铺的,大小姐眼看有个活人力在帮自己,索性就什么都不干了,在铺上肆意的撒泼打滚。
老王挺无奈的摇了摇头,帮着铺好了被褥,才一步三回头的下了车,临走前还在耳边做了个手势,提醒大小姐别忘了通讯。
“知道了知道了,你赶紧回去好了。”大小姐就挺不耐烦的搁着窗子挥了挥,然后趴在铺上,跟仁华发起了通讯。
临近比赛还是有不少东西需要注意的,不过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自己还得跟老唐见一面,估计要让华哥先开好旅馆多等一会儿了。
她们不怎么在意,倒是还在邺城收拾着屋子的梦来乐队,对这件事有些拿不稳了。
老实说,这几天的训练下来确确实实也认识到了不少,作为主唱的程七七嗓音清洌,在同龄人里肯定是拔尖的那一批子,可是启明星的选歌大赛又不是儿戏,估计那些老成的音乐人也会报名参赛。
就不说邺城这一块,天南海北稍微有点名气的乐队,自己就知道有两三对也报名参赛了的。
那主唱小姐姐跟同龄人或许还能比一比,可跟这些资格相对较老的经验老手,怕是多做比较,就有些伤自尊了吧?
再说这作曲作词的也有问题。
天知道他们梦来乐队怎么会相信这么一不靠谱的货。
前几天还好,这几天都快临近比赛了,那小姑娘还是一脸踌躇为难的表情,似乎在选歌。
选歌就选歌吧,可你最少要随便找一首备用的先练者不是?
可是大小姐就是不愿意这么滥竽充数。
兴许是连她自己都没有忖度明白结果如何,所以喊这群人练歌的时候,只是单纯的练习了伴奏的演奏。
至于那唯一几首似乎能被选入的歌曲,大小姐那纠结的表情看上去,似乎还并没有做好词?
这就有些无可奈何了吧?
太过分了。
倘若这事放在先前一个月还好,可这几天就要比赛了,你连词都没定好,这要人怎么上台表演?
估计真要去参赛也是丢人现眼的节奏。
小田扯了扯嘴角,一脸不相信的表情。
这小姑娘之前那一套确实惊艳,很有才,但是他还是不相信,你再有才华,还能再这两天不到的功夫里,做出几首惊世骇俗的神曲不成?
话说之前那首《晴天》倒是不错,私下里几个人也偷偷练习了,主要是也不太想上去丢人,倘若那小妮子最后交不上货,几个人倒是可以用那首应急,起码不会输的太难看。
毕竟《晴天》从歌词意境上来看,多半还是写校园爱情的,跟都市修仙关联不大,虽不说技惊四座,稳妥一些不出丑还是可以的。
估计这已经是小田他们几个此时的奢望了。
仁华其实也有些无奈,他也很想相信大小姐的才华,可是看了看立夏几分钟前给他发的那条短信,他老大个人也是打心底里怀疑。
去黄沙岭见个人?而且还是男的?
不会是男朋友吧。
感情这一趟其实还是跟男朋友出去玩的,至于比赛不比赛,那都是顺带不重要的东西?
这都要比赛了还不多排练排练写写词,还跟主唱小姐姐出去花天酒地做头发,感情,对方也不怎么重视啊……
第11章 11,唐元申生气了
整个车程也并没有多长的时间,邺城距离九赣并没有千里万里那么遥远,火车的话,勉强七八个小时也就到站了。
一路上倒是颠簸。
毕竟要上山,海拔位置虽然没有西藏那边那么夸张,但对于住习惯了平原地带的孩子们来说,还是挺大为不同的。
“立夏我耳朵疼。”果不其然程七七抱着自己那把吉他,有点小惊慌失措了。
“没事,就一开始会有点不习惯,后面慢慢就好了。”大小姐倒是不在意,百无聊赖的应答着。“你多练练歌,多练练就没事了。”
程七七撇了撇嘴。
买的软卧,但还是不太敢放肆,主要是旁边还有两位置,人都在睡觉,自己大半夜的没事嚎两嗓子,没准就得被当做可疑人员带到警务室喝茶。
一夜辗转反侧,下了车的时候立夏没什么大碍,倒是程七七颇为有些睡不好觉。
也难怪,距离正式比赛也就两天不到的时间了,去掉今天安排住宿,估计真正可以练习的时间连十个小时都没有。况且最严峻的是立夏到现如今歌词都还没来得及写好,虽然曲调方面仁华还是很有保障的,但是倘若这一环出了问题,自己这主唱肯定也得被连带着遭殃。
却也不好就这样一路催过去,这懒毛的性格程七七也知道,惹急了,估计自己都没好果汁吃。
原本跟仁华他们定下的酒店是在风景区以外的那条路上,几个人自然不会选择风景区内以及火车站旁的旅店。
贵是一方面元素,二是监管严格,他们两个小孩子跟三四个老男人一同走进宾馆要求开房,那画面得多美?
只不过这会儿看着大小姐朝着完全相反的地方打起了车,程七七就感觉挺奇怪了,这是要干嘛?
“去接个人。”立夏指点完司机师傅该怎么开,然后抢到了副驾驶座位上,头也不会的回答。
“男人?”七七挑了挑眉。
兴许也知道这家伙特八卦,立夏就没打算说话。
“哦。”程七七忽然拉长了声音,“看你这么心虚,是外遇?”
“外遇个鬼。”大小姐翻了翻白眼,懒得说话。
其实心底也暗自奇怪,那唐元申好端端来九赣干嘛,看他跟自己约好的地点也不像是什么经济发达的市中心地区,而只是普通的一般居民住宅楼,甚至略靠一些乡边了,那里周边城市不发达,自己也是了如指掌的。
也就是说,他过来的目的,并不是代表他老爹跟公司谈生意?
想来也是,世界上的孩子并不是都在老王那个年纪就有独当一面的能力的,唐元申虽然看起来二货了一点,但也跟普通孩子没啥区别,充其量也就算一混的不算太好的富二代,趁着小长假来享受享受生活,倒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车子呜呜呜的行驶起来,不消一会儿的功夫,熄火摇窗,大小姐付了钱,开门下车。
就看到路边某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里,老唐正朝着她远远的兴奋喊着,“喂,这儿!”
还是那副吊儿郎当愣头青的模样,自己一个人背着个小单肩包,站在一望无际的麦田旁死命的往这里挥手。
“我勒个去你跑这来干嘛?这么远。”大小姐满脸不耐的走上去给了这货一脚,“这都快到边郊了。”
其实火车站距离边郊的位置也不算远,要是在城南的另外一头,大小姐可能就直接放老唐鸽子不来了。
“嘿嘿。”老唐就嘿嘿一笑,摸了摸脑壳,“来探望个人。”
说完也有些奇怪,“倒是你们呢?从邺城千里迢迢过来干嘛。”
她这会儿才看到大小姐旁边站着的那个女孩子,高挑无比,长得还漂亮,最重要的是身材一级棒,可能在脸蛋上立夏还能压过一头,可要比丰满度,呵呵嗒,那不能比,那简直就是秒杀几百条街的差距。
“这是?”唐元申颇为惊讶的伸出手,没想到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之前听到电话里立夏说的我们,还以为是几个粗糙的大老爷们呢。
“我学姐兼职保姆。叫程八八。”大小姐就随便介绍了两句,然后又把目光瞥到了老往那边,介绍到,“唐元申,叫小唐就行了,我走狗。”
“喂喂喂。”两边都是非常不满的嚷嚷,似乎对这个介绍十分的不满意。
大小姐也无所谓,乐得自在,一个人走在前面。
这里的风景确实是不错,视野很开阔,估计在那个什么什么基地一方面的位置,普遍是农作物公司归属地,而少年文学作为文化传媒公司,就更加确立了与之无关的可能性了。
立夏没有说话, 反而是后面两个人逐渐聊了起来,要说两个人迅速打好关系的最佳手段就是共同说一个人的坏话,眼下那程七七与老唐却是完美的演绎了这一幕。
“立夏经常晚上不刷牙就睡觉了,我觉得她挺懒的。”这是来自程七七的声音。
“是吧?我就说,之前我还特意观察过,她那条袜子啊,好像最夸张的有一次,足足五天都没换!”这事老唐跟着附和的话语。
两个人一吹一捧倒是说的真实,很多有的没的黑历史都被挖掘出来,大小姐就觉得奇怪,这些事情是哪个平行时空的自己干的?
说到最后竟然还有点志同道合的感觉,任重而道远的拍了拍对方的肩,“兄弟我觉得你还是挺不错的,能跟立下一起生活那么长时间,还没被逼疯,幸苦了。”
“哪里哪里,还是你比较厉害,跟她打了一架竟然还能活着回来。”程七七同情了看了一眼,小声唠叨,“就她那个小肚鸡肠的性格,没把你算计死,算是不错了。”
“彼此彼此。”
听得立夏一阵白眼。
却也不好干涉这两人建立革命友谊。
原本还以为两个不认识的见面,尤其还是一男一女,场面保不齐会比较尴尬,不过那老唐竟然如此的不在乎,不管对待谁都跟看待兄弟似的,这尼玛,倒是在无形间缓解了男女之间的些许尴尬。
“对了对了,前面那个拐角就有一家不错的菜馆,里面老板我熟,他家的活鱼跟板鸭很好吃的,晚上过来一起去吃怎么样?”
老唐似乎真的很熟悉,九赣的特产记得也是门儿清,看起来常常过来这里玩,并不像是一时兴起的样子……可他一外省的富二代没事跑这么个偏远地带来到底想要干嘛?
“干嘛要晚上来。”程七七也是一脸好奇看了看天色,这才早上十一二点的样子,距离晚上还有挺久的吧?“午饭在那吃不就行了吗?”
“别介,有个人想给你们认识认识,今天中午就去她家做客好了。”面对这个问题,老唐笑了笑。
“谁啊?男的女的。”程七七那个八卦之魂又开始燃烧了,凑到老唐面前,“听你这个口气好像关系不一般啊……你男朋友?”
“啊?七哥你说什么呢。”没想到好像被问到了点子上,老唐顿时有些窘迫。
立夏倒是不怎么在意老唐的性取向,只是比较关注少年文学最近头牌更换的问题,看到两个人聊的差不多了,就有些有意无意提点的意思。
本来也只是随便牢骚两句,没想到这话一说出口,老唐的脸色顿时有些讪讪。
“你怎么了?”大小姐相当之不解。
“反正不是我跟我爸爸提议的。”唐元申连忙甩锅,“你去找他就好,跟我无关。”
“废话,你就是一屁都不懂的公子哥,还能决定啥重要大事不成?”大小姐满脸不屑,“就你这级别的,真要说自己从中作了梗,恐怕我都还觉得可信度不高呢。”
老唐顿时有点被打击到了,撇了撇嘴,似乎很想反驳,但最后也不知道联想到了啥,只很是庆幸的叹了口气。
“反正你这么认为就好了,这事说清楚了跟我无关啊,冤有头债有主,你要找就去找我爹去。”
“那你跟我说说现任头牌究竟是谁呗。”其实这才是大小姐想问的,“你身为少年文学的公子哥应该不会连这点信息都没有掌握吧?好歹也是你爹手下的艺人哎。”
艺人这个称呼也不算特别的天马行空了,毕竟这个年代稍微有点名气的都还是小说作者,估计也跟文化缺失有关,许多华语乐坛的音乐人至今都没有初露头角的趋势。相对的,电视播报与花边新闻了里占据占到地位的,还是某某作者又创新高,某某文学社出版图书超过销售线等等等等,一系列没有太大营养的新闻。
这幅场景,倒是跟上一世有着天差地别的差距了啊。
“啊,玲姐啊,我知道的。” 却没想到老唐一说起那打算续写《梦里》的作者,竟然还有点娓娓道来的架势。
大小姐表示惊奇。
原先还以为老唐只是知道一些边边角角的内容,没想到竟然讲述的如此详细,甚至很多成长过程中的小细节都被描述了出来,嗯,而且不一例外都是美言。
之前觉得那位作者可能也是仗着自己家里有背景,飞扬跋扈。通过某些见不得人的手段对少年文学施压,这才导致了自己被换下来的可能,可听那唐元申嘴巴里描述的玲姐,似乎还是一个挺温和,挺与世无争的好好小姐,平常待人接物也很柔和……这么怎么回事?这就让随行的两人颇为赶到诧异了。
“怎么了?”老唐挠了挠头,“突然问这个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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