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野亮
陈盛显然没料到陆清璇会跟自己说话,一时被问了个措手不及,手忙脚乱地指着走廊另一头,结结巴巴地说:
“啊,来了,她已经来了,今天她结婚,现在正在化妆间……”
陆清璇礼貌问道:“化妆间在哪里?我想去打个招呼。”
“就在前面,左转,有个小木门,推开就是。”
陆清璇行了一礼,便离开了。
陈盛和陆瑞香都有点受宠若惊的意味,等到她走远了,陆瑞香才说:
“之前就听说陆元豹家的女儿很会来事,原来她这么懂礼貌,还会去问候新娘。”
陈盛回头瞥了一眼陈海,道:“是啊,不像有些人,自己小姑要出嫁了都不去看看。”
陈海理直气壮道:“新娘子的美要保留在婚礼的那一刻去看,现在就跑去打扰人家,不是很失礼吗?”
陆瑞香撇嘴道:“你就是满脑子都是人家小秦总,巴不得脚在地上生根了。”
陈海嘿嘿一笑,没有回答。
确实如陆瑞香所说,听说能见到秦云初,他现在已经激动坏了。
陈盛慨然道:“没想到,陆清璇居然会特地来探望我家那妹子,看来,魏明哲那份工作,找得确实不亏啊,在家族里地位都提高了。”
陆茜子在一旁腹诽了一顿,小声嘀咕道:“人家是看着陈涯哥的面子才去的好不。”
可惜陈盛没有听到。
陈盛指的化妆间位置很准确,陆清璇很快就找到了,敲响了门,里面传出一个温婉的声音:
“请进!”
推门而入,房间里只有陈池和一个女化妆师在。那个化妆师正在对着陈池的什么东西啧啧称奇。
陆清璇推门进来时,两人都看着她。
“啊,你是……陆家的陆小姐?”陈池对陆清璇还比较面生。
人们都是结婚的那天是一个女人最美的时候,对于陈池来说也确实如此。她今天盛装打扮,身上一袭华丽的白色纱裙,更是衬托得整个人都很美,一点都看不出已经三十多了。
陆清璇点头道:“今天是你的婚礼,祝贺你,希望你今后能一生幸福。”
“谢谢!”
陈池眼睛里居然渗出了几颗泪水,用手指头擦去了,接着激动说道:“今天你是头一个对我这么说的人。”
今天这个日子很好,但对于陈池来说又不太好,正赶上陆老太爷的大寿,没有人来关注陈池的婚礼。
陆清璇突然有点汗颜,其实她也不是真心为了过来祝贺陈池婚礼的,她过来是想跟陈池打听一点陈涯的事情。
陆清璇偏头问道:“刚才我进来前,听见你们里面在说些什么,好像说得挺激烈的样子,你们在聊什么啊?”
那位化妆师脸一红,马上说道:“哎呀,我正在说她这件婚纱,应该花了不少钱吧?跟我接触的那些明星的高定一样。”
陈池笑呵呵地说:“我也不知道,是我侄儿送给我穿的。”
化妆师说:“那你侄儿对你可真好,这套婚纱,少说几十万,还是往最少估计。”
陈池有些惊讶地抬起眉毛:“这么贵?”
“说便宜了。”陆清璇在一旁说道,“这套婚纱,上千万也是有可能的。”
这个数字让陈池有点难以置信:“陆小姐,您是在跟我们开玩笑吗?”
“没有开玩笑,一套高定本来就价格离谱,你们看到那些走红毯的明星,他们的礼服也都不是自己的,都是租的,连租金都要付几十万。”
化妆师的手停住了,连陈池都一脸目瞪口呆。
陆清璇说道:“这套衣服应该是陈涯从江离芷弄的,他是江离芷公司的老总,你不知道吗?”
陈池摇了摇头,呆呆道:“他从来不跟我说自己的事。”
陆清璇及时见机问道:“我记得,他好像说过跟你感情很深,经常书信往来,他也从来不说自己的事吗?”
陈池笑着说:“一开始倒是有说一点,不过后来他就只问我,从来不谈自己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初中毕业就背井离乡了。”
顿了顿,陈池又道:“可能他是害怕暴露自己离开家乡的事实,被我担心吧,所以从来不跟我说自己的事情。”
说完,陈池脸上挂上了一抹微笑,道:“不过,他还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他长大了肯定会有出息,之前看到他,他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员工,我还不信呢。”
陆清璇又问道:“那他在小时候,有没有跟你说过,自己在写小说的事情?”
陈池道:“有啊。”
陆清璇心头一凛。
第282章 你注定会后悔
“那还是他12岁的时候,他当时跟我说,他要写一本开创性题材的小说,肯定能赚大钱。”
“什么开创性的题材?”
陆清璇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近年来国内文学发展,想不到有什么堪称“开创性”的题材。
陈池苦笑道:“我也想知道,遗憾的是,我至今都不知道,他说的到底是什么题材。”
“你没问他?”
陈池笑容更无可奈何:“没问。”
陆清璇沉默,陈池笑着说道:
“你肯定在想,我怎么对这件事漠不关心,怎么对侄子的事情一点好奇心的没有?”
陆清璇对于陈池的直球问题感到有点不好意思:“那倒没有……”
“不是不关心,是压根不信,”陈池告诉她,“我当时压根不信什么陈涯会写小说,毕竟那个时候,他才12岁啊!”
陆清璇哑然。
感觉,好像这画面有点似曾相识。
“所以,你把他说的只当做在开玩笑,并没有去问他?那么,你又是怎么知道,他真的写了小说的呢?”
陈池笑了笑,妆容半成的脸上露出回忆的色彩:
“要说这个的话,我得先跟你讲讲我们刚到京城那几年发生了什么,不过这个故事有点长,陆小姐你还有事……”
“我现在还好。”陆清璇目光坚定,语气强硬,“就当婚礼之前聊聊天,帮你缓解一下紧张情绪呗。”
陈池感激地看着她点点头,似乎很感谢她的善解人意,接着整理了一下思路,才慢慢开始说道:
“那是我哥带着我刚到京城两年的时候,头一年我们因为不熟悉京城的生活方式,四处碰壁,遭了不少罪,后来终于安定下来。
“我们找到一间月租金1000块钱的地下室,虽然阴暗潮湿,但面积足够容纳三个人生活起居,比之前连伸腿都要提醒旁边的人的出租房要好得多。
“当时有政策,一些学校专门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我和陈涯都在那里上学,虽然教育质量不太行,但至少有学可以上。
“我们生活艰难。但我知道,留在老家的嫂子才是真正的艰难。我们在京城的收入攀升了一大截,而在老家,种田本就收入微薄,还要照顾两个孩子,她的困难可想而知。
“所以,我一直琢磨的就是怎么出去打工挣钱,怎么才能帮家庭缓解一下困难。
“我偷偷找到一家餐馆的兼职工作,每天放学后去打零工,三个月,我攒了一千块钱,我按照程序填写了汇款单,并且寄给陈涯,我告诉他,拿这些钱补贴家用。
“很快,他就回信了,把汇款单寄了回来,告诉我,他写书赚了很多钱,家里已经没必要为生活发愁了。”
陆清璇坐在一旁的凳子上,双手放在膝盖前,呆呆地听着陈池讲述,那位化妆师一边帮陈池上妆,动作刻意放轻,好像也在倾听陈池的故事。
听到这里,陆清璇的心提了起来。
或许这里就是陈涯整个人生经历的伊始,他就是从这里开始,从山村走向世界,并且最终成功创办江离芷。
陆清璇是一个追求卓越的人,她喜欢阅读名人传记。听着陈涯的这个故事,她感觉,自己好像是在读名人传记。
陈池接着说道:“我自然以为,陈涯只是在安慰我,可我后来去银行办理手续时发现,我的账户里多了5万块钱,我才知道,他绝对没有说谎。”
“所以,你有没有问他,在写什么小说?”陆清璇连忙问道。
陈池皱起眉,说:“我好像是问了,也好像没问,时间太久远记不清了,但不管问没问,总之他没有告诉我,这个时候又恰逢我哥再婚,和家里闹僵了,联系就变少了,我也没太好意思追根究底。”
陆清璇说道:“等等,和家里闹僵?发生了什么?你们不是一开始就……”
她表情有些愕然。根据她从陈涯那里听来的只言片语,陈父是一开始就抛妻弃子背井离乡,但陈池所讲的,又不太一样。
陈池抿了抿嘴,道:“陈涯是不是说,他爹是为了娶到有钱人家的小姐,所以抛妻弃子离开家乡?站在他的角度,确实是这样,不过,这并不是所有真相。”
“那,真相是什么?”
陈池道:“你想,如果他一开始就是奔着抛弃妻子来的京城,又何必带上我和陈海?他并没有想抛弃妻子,至少当时没有。
“陆小姐你可能不太清楚当年的时代背景,当年,大批农村人到城里务工,我哥只不过是进城大军当中的一员。
“进城也不代表背叛了老家,只是当时的农村,太穷了,穷到根本没办法养活那么多人。
“他之所以要带着我,是因为我父母早亡,又还在上学,他不可能把我交给嫂子抚养,那样嫂子的压力也太大了。
“他带上我和陈海到京城务工,赚到的钱寄回家;嫂子则在家抚养陈涯和陈夕。这是两人一开始就商量好的,不然嫂子也不会同意他就这么离开。
“站在现在看来,显然去京城意味着飞黄腾达,但其实当时的这个选择,也很难说哪边好,毕竟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北漂,居无定所的,又怎能说一定会很好?
“只不过命运给大家都开了个玩笑,我哥遇到了贵人,一切才开始变得不一样起来。”
听到这里,陆清璇终于有点理解了。
陈盛的故事并没有像陈世美那样富有戏剧性,反而相当平凡。
在当年,华国陆续有6亿人口经历了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陈盛不过是这6亿当中的一员。
他并不是一开始就奔着抛妻弃子来京城的。他是先来京城,之后遇到陆瑞香,建立了感情,才飞上枝头成了凤凰。
一开始,他可能确实是奔着给家里赚钱,才来京城打工,只不过到京城之后经历的事情多了,心态产生了变化。
陈池咬着嘴唇。她心中还有一个藏得更深的故事,只不过犹豫着该不该跟眼前这位陆家的大小姐说。
思考再三,接着她释然了。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一切都和开始预料得不同,说不说,都不会改变什么。
“其实,当时我哥想带走的不是陈海,而是陈涯。”
陆清璇一听,马上问道:“是吗?”
陈池点头,道:“因为陈涯年纪更大一点。当时的考虑是,带到京城去的两个孩子,等毕业后,就可以跟着大哥一块儿打工赚钱,当然选择陈涯比较合适。”
陆清璇问:“那为什么后来又变成了陈海?”
“两个原因,一是陈涯无论如何都不去,二是陈海无论如何都要去。”陈池苦笑。
“……”
陆清璇没想到会是这样,过了会儿才问:“他为什么不去?”
陈池说:“当时大哥在家里跟陈涯说了他们的决定后,陈涯非常不高兴,不管大哥和嫂嫂怎么向他解释,他都坚定地认为,这等同于背叛。
“他当时说的话,我现在都还记得。他说,赚钱其实无所谓,没必要为了赚钱骨肉分离,他只想家人在一起好好生活。”
陆清璇说道:“听起来好像是小孩子会说的话。”
陈池笑着点头:“是的,所以大家都没有把他说的话当回事,直到他宣布,如果父亲真的要走,他就和大哥断绝父子关系。”
陆清璇扬起眉毛。
尽管她现在很能和陈涯共情,可她现在觉得,这未免有些太极端了。
“那他真的这样做了吗?”
陈池想了想,道:“我想,就算一开始他心里还把大哥当父亲,等大哥离婚,又和陆瑞香姐姐再婚后,他们这个家庭就已经名存实亡了。”
陆清璇注意到一个细节,陈池口中的“嫂子”,依然是陈涯的生母,而她把陆瑞香叫做“姐姐”。
可见在她心里,对于这个后来的“大嫂”,尽管已经过去十多年了,在她心中的分量,还是不如以前那位。
“大哥打工头三年,只回去过一次,”陈池说,“回去的那一次,就是为了和大嫂办离婚证。
“那次我很担心,也一起回去了。我本来以为,陈涯会和大哥大吵一架,但是他没有。
“他只是冷冷站在一旁看着,看着大哥翻箱倒柜找结婚证,好像早已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大哥找到结婚证后,看到站在一旁的陈涯,想要去摸他的头,却被他走开了。这让大哥有点尴尬。
“大哥突然对他说:‘其实一开始,我是想把你带到京城去的,而且现在也还是觉得,你可能更适合京城,但陈海那孩子太贼了,他生怕我把他丢在这里,把你带走。所以他死活都不回来。’
‘你比陈海聪明,但是没有陈海鸡贼。鸡贼和聪明不一样,聪明的人是想什么问题都能想通,但鸡贼的人更善于抓住机会。’
‘京城就是一个逼着人鸡贼的地方。想要在京城生存,就要善于抓住机会,因为机会有限,你没有把握住,别人就会抢走你的机会,并且把你踩下去,直到踩死为止,让你永远都不会跟他来争。’
‘我知道你可能会恨我,但是对不起,我其实没得选。没办法,这就是京城的生存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