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金闪闪要当昏君 第92章

作者:五色猫

你看,在乌鲁克时期,伟大的吉尔伽美什王就招了全是小孩子的圆桌骑士团。

在东京圣杯战争期间,也收了几个豆蔻年华的少女作弟子。

为什么到了今天,吉尔伽美什王就变了呢?

“吉尔伽美什王!那个小孩子正需要英雄!”

阿尔托莉雅虽然刚才还和兰斯洛特彼此厮杀,但现在,作为一名合格的骑士,她无法对欺凌弱小的恶劣行为视若无睹。

“不,她不需要英雄。”

吉尔伽美什当然否定了阿尔托莉雅的话语。

远坂时臣通过使魔的眼睛,知道了小樱的下场。

自己......做错了吗?

远坂时臣的心里满是迷茫。

毫无疑问的,间桐家欺骗了自己,自己本以为间桐家的魔术是操使蝴蝶,最高等级的虫魔术,还有水魔术,但是,从间桐雁夜身体中那些不堪入目的画面来看,间桐家的魔术是最下等的操控刻印虫的虫魔术。

魔术与魔术之间是有区别的。

但是,如果不过继给间桐家,小樱的归宿又在哪里呢?

远坂时臣想到了他身在欧洲的远亲,但是,送到关系不好的远亲那里,真的可以吗?

远坂时臣此刻保持不住优雅。

不需要英雄......不需要英雄.......

伊斯坎达尔喃喃自语,随后大叫出声。

“那个小女孩,在被扔进虫窑之前,喊的是什么?”

间桐雁夜回忆了一下。

“小樱她还没被扔进虫窑就被我救了回来,只是......她被扔进去的那一刻,呼唤的是......父亲。”

伊斯坎达尔懂了,他略带着敬意,看着吉尔伽美什。

“原来您是这个意思,那个孩子不需要英雄,而是需要父亲啊!”

第十二章:呼哈哈哈哈哈

本王是这么想的吗?

吉尔伽美什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这么想的。

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明明是本王说的话,但是本王却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有这个意思。

远坂时臣听了这句话,满是感动。

原来如此,吉尔伽美什王是这个意思。

我明白了,我这就前往间桐宅。

远坂时臣准备了一下,立刻便打算出门。

此时,言峰绮礼若有若无地说了一句。

“吉尔伽美什王真的是那个意思吗?”

远坂时臣皱了皱眉,说道:“绮礼,你这是什么意思?”

“老师,我是说......”言峰绮礼弯了弯腰,“我们是魔术师,而吉尔伽美什王是掌管根源的最古之魔术王。”

魔术师......魔术王?

远坂时臣的内心满是不解。

自己当然是魔术师,吉尔伽美什王也是魔术王......

这是什么意思?

魔术师.....

远坂时臣停下了脚步。

难道,这是吉尔伽美什王给我的考验吗?考验我的向道之心,考验我作为一个魔术师,是不是能够为了魔术摒弃一切......

可是,小樱......

小樱还在受苦......

想到这里,远坂时臣再度出门,可是脚步却不像最初那么坚定。

言峰绮礼在远坂时臣的身后,露出了愉悦的微笑。

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呢?故意曲解吉尔伽美什王的意思,故意让老师犹豫......

这样做明明对自己毫无意义,也毫无疑问是错的。可是,心里这股汹涌澎湃的,不可名状的,是什么呢。

言峰绮礼勾起了嘴角。

然后突然反应过来。

自己刚才......是笑了吗?

卫宫切嗣看着迷茫的言峰绮礼,也陷入了思考。

自己是被这个男人召唤出来的,这个男人和自己,无疑也有着羁绊。

但是,该如何去理解眼前的人呢?

——没有自觉的家伙们,只是单纯地追求着本能的愉悦。就好像那些追逐着血液气味的野兽一样。他们内心的这种情绪会直观地表现在他们的言行之上。所以,当你把你所听到、见到、并自己理解之后的事情,通过你自己再次讲述出来的时候,便已经充分地显示出你内心的想法。你的语言描述得最为详尽的部分,也就是你所最感兴趣的部分。也就是说,观察一个人的言行,就是了解他兴趣的最好方式。

卫宫切嗣想起了这段话。

关于言峰绮礼的话。

眼前的人,该怎么去形容。

除了虚无,便是纯粹的恶。

自己的起源是“切断”和“结合”。

那么,眼前的言峰绮礼的起源是什么呢?

太古怪了。

但是,如果这就是自己被召唤出来的原因的话,拯救他。

卫宫切嗣心里突然产生了这样的愿望。

拯救言峰绮礼,这个在别的世界对于自己莫名执着的人,拯救这个病态的人。

但是,该如何去拯救呢?

卫宫切嗣和言峰绮礼一样陷入了迷茫。

吉尔伽美什身处于一众从者的包围之中,只觉得头疼。

你们这些人,就不能放本王走吗?

吉尔伽美什叹了一口气。

“那么,就和尔等前去观看那荒谬的戏剧吧!”

吉尔伽美什唤出了维摩那。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宝物都是我的东西。不管是圣杯也好还是别的什么也好,本王都拥有着,于是,本王对于它们也毫无兴趣!”

隐晦地表明自己对于圣杯没有渴望后,吉尔伽美什走上了维摩那。

其余几人都跟了上来。

爱丽丝菲尔有些好奇地打量着维摩那,说到底,也只是个孩子。

“吉尔伽美什王,你到底有几个女朋友啊?”

吉尔伽美什感觉到了斯卡哈若有若无的目光。

呵,女人。

只要对女人表达过爱意之后,不论女人接不接受,她们都会似有若无地关注你。

金先生情商超级高,知道对于这种情况该怎么回答。

“几个?那种东西,本王已经数不清了。如果你读过《吉尔伽美什史诗》,应该就懂得吧。”

应该就懂的,本王到现在还是处男吧。

吉尔伽美什叹了一口气。

爱丽丝菲尔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他】从不给丈夫留下【妻子】,也从不给父亲留下【女儿】。”

“你背的这是什么?”

吉尔伽美什满脸黑线。

“《吉尔伽美什史诗》啊!”

爱丽丝菲尔一脸天真。

“改编不是乱编,戏说不是胡说,你这么乱讲,是要向乌鲁克人民谢罪的。”

吉尔伽美什感知到斯卡哈嘴角的嘲笑后,人都炸了。

“好吧,不是原版的《吉尔伽美什史诗》,据说是您的一位学生作出的《吉尔伽美什史诗新编》,因为原版的史诗不全,便自作主张地补充了。”

爱丽丝菲尔手指轻点着嘴唇。

“哪个学生,叫什么名字?”

“奥尔加玛丽女士,她的著作还有《论吉尔伽美什和侍从弗里斯·狄更斯不得不说的故事》《震惊!原来埃列基什伽勒的最大对手,不是伊什塔尔,而是——》。”

“是谁来着?”

吉尔伽美什有些好奇。

“恩奇都。书里是这么说的。”

爱丽丝菲尔乖乖回答。

好家伙,好像奥尔加玛丽说的也没错。

个鬼啊!

吉尔伽美什恨不得现在立马飞到迦勒底好好教教奥尔加玛丽怎么做事。

拉美西斯二世也是,怎么带孩子,行不行啊。

就这?

真是有够好笑呢!

“对了,还有《论拉美西斯二世和吉尔伽美什王的笑容哪位更加激励人心》。”

“呼哈哈哈哈哈哈哈。真是有趣的问题呢。呼哈哈哈哈哈哈,快到了吧。呼哈哈哈哈哈,已经到了,呼哈哈哈哈哈。”

斯卡哈被爱丽丝菲尔和吉尔伽美什的互动逗笑了。

吉尔伽美什王和传说中有些不一样,很平易近人嘛。

吉尔伽美什看着站在间桐宅门口,一脸纠结面对自己的远坂时臣,十分不解。

来接你女儿,干嘛苦着脸。

吉尔伽美什没敢扔宝具,怕伤到小樱。

“时辰,你去叫门。”

第十三章:不愧是吉尔伽美什王

远坂时臣面色严肃,姿态优雅,遵照吉尔伽美什的命令,扣响了间桐宅的大门。

但没等他扣完门,门就自己打开了。

佝偻的老者从门后走出,带着诡异的笑容。

秃头,四肢如木乃伊般干瘦,深陷的眼窝中露出矍铄的精光,驼背的矮个儿,无论外貌或行为都异于寻常的怪人。出现时总伴着股难闻的腐败的气味。身着群青色与深灰色搭配的和服,手拿木头拐杖。